華男疑撿金鍊被控證清白仍禁入賭場
華裔孫先生年初在新澤西的一家賭場,疑似撿到一條價值1800元的金鍊未歸還,而被警方逮捕;他表示,4月上庭後法庭已證明自己清白,但當他重返該賭場時,賭場的安保人員卻拒絕他入內,孫先生認為這是對他的歧視,想維權索賠。孫先生14日到美國福建同鄉會求助,他說,平時沒有別的愛好,就喜歡小賭一把,光顧新澤西這家賭場已有七、八年;今年1月初,他在該賭場地上發現有一條金鍊,便踢了一腳,事後也未曾上心,不料1月31日他在賭場前排隊等候華人巴士返回紐約時,卻被警方逮捕。
孫先生說,警方稱他曾撿到價值1800元的金鍊沒有歸還,並扣押他在當地警局三個小時,還在賭場安保人員的逼迫下,簽署了一份再不能返回該賭場的憑證;但他不懂英語,對事情一頭霧水,只好妥協。「當時的監控視頻正好拍到我的背影,他們就認為是我拿走了金鍊,我4月在新州上庭時已證明清白,為什麼不讓我再次進入賭場呢?」孫先生表示,他再次光顧賭場時幾次遭賭場安保人員阻攔,認為這已不是對自己「撿金鍊」行為的約束,而是針對他個人的歧視。律師吳聖洋表示,此案作為「一次性」案件,很難定義性質或有實質性索賠,但若想再次進入該賭場,孫先生可到新州的法庭開具一份結案證明,並寄到該賭場的管理部門,告知其案件始末,並陳述自己如何因此案被捕且上庭,事後還遭為難等,從而才有可能再次被允許進入賭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