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分时租赁细则 需标配人脸识别
6月12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发布了《上海市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管理实施细则》,细则中提到,为规范上海市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的经营行为,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的发展,将围绕经营者、车辆要求、服务范围、收费管理、信息安全等方面细化标准和要求。该细则自2018 年 7 月 15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3 年 7 月 14 日止。
其中对分时租赁运营车辆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四点:9座及以下小微型纯电动载客汽车;安装人脸识别装置;安装符合规定标准的车载卫星定位和应急报警装置;符合客运服务规范对车辆的其他要求。此外,细则中还提到了对运营车辆的具体建议,包括: “租赁车辆车身应当设置统一标识,车内应当备有详尽的操作守则、应急救援等服务说明。车辆行驶证和营运资格证件应当随车放置,以便承租人和执法人员查阅”。此外在支付结算方面,细则鼓励经营者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