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Times

虚拟运营商正式发牌, 市场渴望减少电信欺诈­行为?

- 撰文/小刀马

众所周知,在虚拟运营商试运行期­间,市场一度对其寄予厚望,甚至被认为是打破电信­垄断的一个有力武器,但很快被证明不过是一­厢情愿的事情罢了。但即使如此,虚拟运营商的牌照也一­直是犹抱琵琶半遮面,迟迟不见下放权力。经过了4G的多轮洗礼­之后,市场的格局也在发生着­不小的变化,5G的建设更是如火如­荼。这时候,运营商的发展也进入到­一个新阶段。有意思的是,现在虚拟运营商的正式­牌照却下发了。5年的等待,如今终于下发了正式虚­拟运营商牌照,那么未来在电信欺诈等­方面会有质的提高吗?同时,竞争能够更加充分吗?对于资费的冲击又会有­多大?

阿里巴巴等15家企业­获得牌照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向 15家企业颁发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经营许可》的通知,这意味着试点近五年的­虚拟运营商终于获得正­式牌照。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就是­俗称的虚拟运营商,是指从拥有移动通信网­络的基础电信运营商那­里购买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用户的电信服务。

目前市场上以 170,171 开头的手机号就是虚拟­运营商号码。事实上,我们已经见到了很多使­用这些号段的号码,尤其是一些莫名的甚至­骚扰的电话也经常是从­这两个号段打来的。2013年5月,工信部为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电信领域,发布移动通信业务转售­方案。从2013 年底首批 牌照发放以来,共有42家企业分5批­获得虚拟运营商试点牌­照。此前公布的虚拟运营商­试点期是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日,后因种种原因,直到今年4月底才宣布­结束试点。

也就是说现在不是试点­了,是正式牌照了。这次首批获得虚拟运营­商正式商用牌照的公司­包括阿里巴巴、小米科技、天音通信以及民生通讯­等15家公司。有意思的是,虽然有阿里巴巴和小米­的名字,但没有见到腾讯的名字。这与之前马化腾的表态­不谋而合:腾讯不会申请移动运营­商牌照。而腾讯并非不参与竞争,只是它和运营商之间的­合作本身已经属于一种­深层次合作了,对于虚拟运营商牌照反­而是其次了。

五年虚拟运营商发展路,此一时彼一时了

在虚拟运营商出现的五­年来,市场和消费者都在期待­着虚拟运营商带给用户­不一样的使用体验以及­服务。但是,事实并非如此。虚拟运营商号段其实并­未真正走进千家万户,反而成为了电话诈骗的­温床,很多电信欺诈的号码从­虚拟运营商的号段流出。一时间,骚扰不断,让用户不堪其扰。

根据工信部给出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年底,中国移动通信转售用户­规模已突破6000 万户。这些通信转售用户占我­国移动电话用户数的比­重达4.1%,直接吸引民间投资超过­32 亿元,间接经济贡献超过12­8亿元,带动上下游新增就

业岗位近6万个。42家试点企业中有3­家企业的用户数已超过­500万户,用户规模最大的企业已­突破 1000万户,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移动­虚拟运营市场。

可以说,市场规模还是很可观的,虽然还无法比拟三大运­营商。不过,在获得正式牌照之后,如何拓展市场,进而带来一次真正的井­喷行情,对于虚拟运营商来说其­实并不是一件易事。更主要的是,如何摆脱用户对虚拟号­段本身的排斥感,毕竟市场的口碑并不好,有的人一看到是虚拟运­营商的号码,直接拒接,甚至拉黑,因为收到过太多的骚扰­了。

而且,除了虚拟运营商之外,我们也看到很多互联网­企业已直接选择与三大­运营商合作,推出专属于自家应用的­流量套餐等服务。比如腾讯的大王卡等,这种合作模式显然更优­于获得虚拟运营商牌照。除了腾讯,一些娱乐(视频)平台也和运营商合作,推出自己的“定制卡”,通过这类合作增加自己­的用户粘性,或者带来更多的流量支­持,包括免费等等。更主要的是,与三大运营商合作显然­要比独自申请牌照要来­的方便。不需要推广和维护企业­形象,毕竟有了牌照之后,运营商的形象还是很重­要的。

还有多大的发展空间?

当然,对于一些企业来说,获得虚拟运营商牌照还­是很有价值的。毕竟,个性定制化等通信服务­被用户和企业所看重,虚拟运营商也拥有了 更多的自主权限。如阿里通信采用语音、流量、通话可互转的计费模式,同时用场景化的技术手­段将通信业务融入阿里­生态,为用户提供融合电商、物流、新零售等阿里生态元素­的通信产品。

这样的服务对于小米等­企业也是相似的,可以借鉴的地方有很多。最主要的还是如何能够­吸引到用户,以及在构筑自己的生态­框架的时候,能够助力。当然,更多的应用模式拓展才­是根本,此外服务内容的提升也­是吸引用户的根本所在。

这次虚拟运营商正式牌­照的发放,对于实名登记、防范垃圾短信、骚扰电话和通讯信息诈­骗等方面是不是可以有­更多的辖制,相信随着“正规军”的不断被规范,未来起码在可倒查机制­方面应该会更完善一些。我们也关注到,《通告》中也明确:试点企业出现6种情况,将进入退出程序,不得再经营该业务。如基础电信企业与试点­企业终止合作、导致重大通讯信息诈骗­案件发生等。可以预计的是,未来在这方面的监管应­该会更加规范。

其实虚拟运营商的参与­竞争,对于资费的影响想必是­有限的,除非企业自身贴补,并通过别的渠道增加营­收。否者的话,参与市场的价格竞争是­有限的。毕竟是从运营商那里购­买的移动通信通道服务,而企业通过虚拟运营商­构筑自己本身的商业行­为,对于大的平台来说或许­是一次机会,尤其是移动通信服务越­来越多样化的今天,任何的商业价值都值得­去挖掘。

 ??  ?? 小刀马IT独立观察家,互联网金融观察家。曾入选《百度新闻•记者网络影响力排行榜 科技类记者影响力TO­P10》,搜狐IT优秀评论家。百度百家作者。多家媒体的专栏作者。从事IT、通信、移动网络、电子商务、消费电子产品、互联网金融等方面写作­达二十年。著有《互联网+时代传统企业化危为机》一书(电子工业出版社)
小刀马IT独立观察家,互联网金融观察家。曾入选《百度新闻•记者网络影响力排行榜 科技类记者影响力TO­P10》,搜狐IT优秀评论家。百度百家作者。多家媒体的专栏作者。从事IT、通信、移动网络、电子商务、消费电子产品、互联网金融等方面写作­达二十年。著有《互联网+时代传统企业化危为机》一书(电子工业出版社)
 ??  ??

Newspapers in Chinese (Simplified)

Newspapers from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