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Business and Market

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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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王静

(1.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天津市300270;2.南开大学滨海开发研究­院,天津市 300071)

摘 要:信息技术和移动网络的­普及推动金融商业模式­转变,同时还改变了金融消费­者的行为偏好,在保险领域体现为互联­网保险在各国均获得快­速发展。就我国而言,互联网保险渠道趋向多­元化,纯网络保险公司出现,突破传统保险盈利实现­周期;互联网渠道保费规模近­两年大幅提升;标准化、简单化保险产品迁移至­互联网渠道。我国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与全球平均水平仍存­在差距,互联网保险对于弥补这­一差距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此外,我国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还改变了保险行业销售­渠道结构、产品服务创新方式以及­定价模式。但安全性问题以及创新­瓶颈成为未来发展中亟­须解决的问题,应重视消费者消费趋势­的改变,突破产品同质化困境,以技术和数据支撑建立­未来竞争优势,在监管层面加强审慎监­管、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关键词:互联网保险;金融科技;金融消费者;金融效率

中图分类号:F84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66(2017)02-0086-07

2015

一、引言监会”)的统计数据测算,截至 年底,我国保险密度(以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收入,反映一国保险

1 766.49普及程度和保险业­发展水平)为人均 元,

271.77 662约合 美元,而全球人均保费支出为 美

3 666元,发达市场人均保费支出­为 美元。我国还

1/3,与发达市场差距很大。不到全球平均水平的

GDP从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 比重,反映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来看,2015 3.59%,

年底为

6.2%;而2014全球平均保­险深度为 年这一数据英

10.6% 10.8% 7.3%

国为 、日本为 、美国为 、法国为9.1%,也存在较大差距。2014

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要继续提高保险深度和­密度,发挥其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那么,我国互联网保险的

近年来,互联网与金融业的融合­及渗透拓展了传统金融­边界。商业模式和产业趋势变­化给金融体系带来重要­改变的同时,信息技术和移动网络的­普及改变了金融消费者­的行为偏好。在保险领域体现为互联­网保险在各国均获得快­速发展,互联网成为被消费者接­受度很高的保险销售渠­道。例如,英国居民通过互联网渠­道购买保险的

2000 29%增长到2008 42%,与此比例,由 年的 年的

42%下降到29%。同时,传统保险经纪渠道占比­从

2009 26%和德国 年车险和家财险网络渠­道份额为13%,但在2010 45%和33%。

年即快速上升到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

收稿日期:2016-12-05基金项目: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基于金融功能视角的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研­究”(TJYY15-039)作者简介:王静(1975—),女,山东省淄博市人,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南开大学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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