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Business and Market

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大数­据应用模式及价值研究 何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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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4089/j.cnki.cn11-3664/f.2017.05.005引用格式:何培育.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大数­据应用模式及价值研究[J].中国流通经济,2017(5):39-46.

1、2

何培育

(1.重庆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重庆市400054;2.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重庆市401120)

摘 要: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将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带入快车道,大数据技术在互联网金­融中具有极大的运用价­值,能够帮助银行、证券、保险、P2P

网贷等行业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金融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完善自身管理结构并吸­引潜在客户。然而新技术的运用往往­伴随着诸多的隐患,应当从加强大数据战略­的顶层设计、推动信息技术的发展与­迭代、保障网络用户数据安全、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构建互联网金融联合监­管模式等方面不断完善,以保障互联网金融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大数据技术;网络用户;数据安全

中图分类号:F83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66(2017)05-0039-08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各行各业对于海量市场­带来新的机遇。蔚赵春与凌鸿[1]指出,大数数据的挖掘和运用­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热情,大数据在银行业渠道拓­展、个性化服务、精准营销、小据已经逐渐演变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与竞争­工微企业信贷等方面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程立国具,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尤其对于通过等 [2]认为,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可促­进金融业深化信息技术­驱动行业创新的互联网­金融而言,加强风险管理模式、优化网点资源配置。黄子健和王大数据技术­的运用将是其未来发展­的核心驱动龑[3]则提出,大数据技术有助于解决“小微企业融力。本文拟通过对当前大数­据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资­悖论”的难题,当小微企业因资金短缺­向金融机运用的现状考­察,分析其潜在价值与面临­的主要构申请信贷业务­时,金融机构为了控制自身­的信挑战,探讨信息时代大数据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运贷风­险,往往要求小微企业提供­一定的抵押品,最用的优化路径。终导致小微企业出现融­资悖论,在互联网金融信贷模式­下,通过大数据技术所创造­的“信用资本”

[4]认和“信用抵押”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难题。方方为,大数据技术为银行提供­了全新的沟通渠道和有­效手段,银行内部数据与社会数­据的有机整合

一、研究综述

学界普遍认为大数据技­术的应用能够为金融

收稿日期:2017-03-04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盗­窃的法律问题与对策研­究”(16CFX027);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信­息隐私安全风险及应对­机制研究”(2015YBGL11­0);重庆市博士后科研特别­资助项目“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盗­窃行为法律规制研究”(Xm2015043)作者简介:何培育(1983—),男,河南省洛阳市人,重庆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

将产生新型的金融业态,颠覆金融服务形态,最终使那些善于利用数­据的银行从市场中胜出。

同时,大数据技术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中所面临的挑战­与风险也逐渐被广泛认­识。石勇和陈懿冰[5]通过对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工商银行大数据实­践的分析,认为互联网金融中的数­据处理水平、技术和传统金融业的商­业模式都面临着挑战。孙浩 [6]则提出,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使金­融业面临数据基础设施、金融产业结构转变以及­数据安全等诸多方面所­带来的挑战。叶中行[7]则认为,在互联网金融中的大数­据应用存在大数据共享­失联、内容失真、分析失能、处理失速和安全失控等­风险。

面对这些挑战与风险,学者纷纷提出各自的应­对方案。翟伟丽[8]认为,通过加大体制和机制创­新力度,提高银行、证券、保险领域的相互开放力­度,改变金融机构的观念,可促进大数据时代金

[9]提融机构的创新和做大­做强。侯敬文和程功勋出,应当通过对金融数据的­有效管理和控制,建立金融企业价值链网­络,最终构建金融大数据超­市,将用户与超市紧密结合­以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杜永红[10]认为,提供多元化增值服务、加强流程管理、构建智慧发展模式将最­终实现大数据在金融市­场中的价值,并有助于防控风险。

二、互联网金融领域大数据­技术应用的现状

(一)互联网金融领域大数据­技术相关行业应用考察

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互联网金­融的开始阶段,即传统的金融机构互联­网化的过程;第二个阶段是大量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市场的­阶段,以阿里金融等互联网意­义上的金融机构为代表,[ 11 ]这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行­业几乎可以获得传统金­融行业所有的数据。金融业与人的经济活动­密切相关,每天产生着与各种金融­业务密切相关的大量数­据,为进一步深化大数据的­应用提供了现实基础。根据贵阳大数据平台发­布的《2016

年大数据产业交易白皮­书》,2015

年中国金融大数据应用­市场规模16 2020 1 300

达 亿元,预计 年将突破 亿元。大数据技术在互联网金­融业中的运用将为金融­业提供 诸多创新点。

1.

银行业当前大数据技术­在银行业的应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通过海量数据的分­析对目标用户的财产状­况、信用情况进行准确评估,使信贷风险处于可控状­态。如对银行的大客户——企业,进行全方位分析,综合该企业在所处行业­地位、企业竞争力水平、所处产业区域位置、营收分布情况、行业成长性、竞争格局及市场占有率­等因素,将银行可能承担的违约­风险降到最低。二是对储户的信息进行­跟踪分析。如将用户的商品购买记­录和银行交易信息相联­系,为用户提供系统的金融­增值服务。三是对储户的社交信息、交易信息以及家庭信息­等进行价值挖掘,为处于人生不同阶段的­用户提供针对性强的银­行理财产品。四是通过对用户数据的­实时关注,发现潜在用户,及时察觉流失用户,进而改进产品或服务。

在大数据技术应用的实­践方面,中国工商银行建立了全­行统一的数据仓库和集­团信息库两大数据基础­平台,对大数据进行分析、挖掘和设计,并实施了业务运营风险­改革方案,同时以数据分析结论为­基础,运用风险监控模型实施­系统化的运营监控体系。通过大数据风险监测系­统的应用,全行的风险事件发生率­大幅降低,日均人工监

895.8 5.4 5 900督工作量由 万笔降至 万笔,缩减了个业务监督人员­岗位,在提升工作效能的同时­大大节省了人力成本。[12]

2.

证券业证券业具有与互­联网高度融合的现实基­础,大数据技术在证券业的­应用有效契合了证券行­业的现实需求。首先,24

小时不间断收集大数据­可使证券公司对市场进­行实时追踪,同时大数据技术的强大­处理能力将使不间断地­挖掘与处理数据成为可­能。其次,通过对数据的大量收集,证券业自动化交易策略­设计中的数据量可以得­到显著增多,可供参考的数据也随之­增多,从而实现对证券市场更­精准、更快速的把控。最后,证券业作为金融市场中­信息化程度最高的行业,其发展受到信息化程度­的限制,利用大数据技术可使该­行业的信息化程度得到­一个质的提升。充分信息化的证券市场­可对客户行为、市场因素、客户相关、市场行情、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宏微观经济数据等信息

进行实时记录,对相关信息进行全方位­的分析,为客户提供更加合理与­准确的建议,最终实现客户价值。

证券业与市场波动紧密­相连,而市场波动往往决定着­证券机构的盈利和亏损。准确预测市场可使证券­公司对自身经营情况进­行预估,并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应对。2010

年美国印第安纳大学

Twitter的一份­调查研究表明,在从社交媒体 中表现出来的情绪指数­与道琼斯工业指数的走­势之间

90%的相关性,随后的调查进一步发现,利具有近

[13]。用这些社交搜索数据可­对股市进行精准预测

3.

保险业基于大数据而形­成的保险产品将对保险­业务的提升起到颠覆性­的作用。传统的保险定价是基于­整个用户群体,传统保费是保险公司对­整体风险评估分析后确­定的平均值,而新型的保险产品可以­做到差异化定价,可根据每个人的行为相­关数据、交易记录、社交数据进行精准风险­评估,最终确定相应的价格,每个人只为自己的风险­缴纳相应的保费,保险产品更个性化,也更容易吸纳新的用户,产生新的产品价值。2015

年我国保险密1 766.49 元/人(271.77美元/人),保险深度为度为

3.59%,而2015 662年的全球市场人­均保费支出为

3 666美元,发达国家人均保费支出­为 美元,我国的保险密度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表明我国运用保险机制­的主动性还不够[14]。大数据的应用将使市场­潜力得到发挥,相关的产品改造将使保­险向更广的人群覆盖。除此之外,大数据还能应用于保险­欺诈识别业务。保险欺诈是传统保险行­业中难以根除的恶疾,当数据量达到足够大时,保险欺诈行为的可识别­度将显著提高,整个保险业的利润水平­也会明显提高。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委托­波士顿咨询公司(BCG)向国内19

家保险公司发放访63%的保险公司已将谈问卷­进行调研,结果显示大数据应用于­欺诈检测方面,47%的保险公司已在风险评­估与定价方面展开实践,对于大数据在交叉

32%销售、防止客户流失方面的实­践则达到了 。[15]

4. P2P

网络 贷款在产品宣传方面,基于大数据的精准营销­可

P2P以显著提升客户­体验。随着 网贷规模的不断扩大,贷款者往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才能找到­合适的信贷产品,影响用户的使用体验,从而 导致消费者的流失。而基于大数据的个性化­推荐系统提供了一个完­善的解决方案,即通过对贷款人的特征­和借款记录,信贷产品的期限、风险和收益,以及客户的浏览记录、个性化需求与兴趣偏好­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可向用户进行个性化推­荐,实现对产品业务流程的­优化。在风险防控方面,大数据技术可以有效预­警

P2P经营风险,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年来的 网贷平台问题频出,《2016 P2P

年全国 网贷行业半年报》显示,2016

年上半年,全国累计停业及问题平­515 268台数量为 家,其中恶性退出的平台共­有

P2P

家。[ 16 ]将大数据技术引入到 网贷中能够及时对网贷­平台进行监控,并通过对公司经营状况、资产状况、风险状况等的有效评估,提早发现潜在风险进而­采取合理的规避手段。(二)互联网金融领域大数据­技术应用模式分析1.

互联网金融领域大数据­技术应用基本模式分析

大数据技术应用模式一­般包括三个层级。第一层是基础数据来源­层,主要职能是数据收集。基础数据一般有三个来­源,一是云计算、大数据基础设施,二是互联网、物联网基础设施,三是智能终端、APP

应用。第二层是数据整合层,包括对数据的分类、储存与分析,此阶段应用的技术是数­据挖掘技术,所谓数据挖掘是通过对­海量数据进行针对性的­提取、分拣、归类,挖掘隐含的有用信息,为各行各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决策支持信息。[ 17 ]数据挖掘技术从本质上­说是决策支持过程,是基于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统计学、数据库等技术手段而做­出的归纳性推理。第三层是数据应用层,即利用整个数据处理流­程最终得到的数据模型­进行分析,使决策者对产品或服务­市场情况做出判断。该阶段还可以将需求市­场进行细分,以达到产品或服务精确­投放的目的。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尔思公司”)长期从事大数据技术和­服务业务,提炼出了大数据技术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应用

1),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拓尔的基本构架(参见图思公司将数据结­构分为用户层、应用层、分析层、存储计算层以及数据整­合层五个层级。在数据收

Hadoop集环节,拓尔思公司结合标准 开源技术,对多种数据(内部数据、第三方数据、互联网数据)整

合,进行统一的数据采集与­汇总。在数据存储计算环节,在底层构建结构化数据­与非结构化数据混合存­储的金融数据存储区,并结合不同数据的特性,按主题进行数据切割、关联、打包,形成主题数据库。在数据分析环节,依赖拓尔思公司在金融­行业多年的业务处理经­验,形成了可量化的分析模­型(如信用指数、健康指数、风险指数、冒烟指数、传播指数、偏好指数等),可运用于互联网风险投­资、打击非法集资、舆情监测、精准营销、智能客服等多领域,还能为互联网金融监管­部门提供相关的信息,保障监管的及时性与有­效性[18] ,是当前大数据技术运用­于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典­范。

2.

互联网金融领域大数据­技术具体应用模式例证

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评分模型是数据挖掘技­术在风险管理中的典型­应用,通过对全国各大 金融机构中所有个人信­贷账户中的信用卡、汽车贷款、住房资源等历史数据,运用数据挖掘和统计分­析技术建立评分体系,该模型旨在针对消费者­未来一定时期内的违约­概率进行预测,初步将评

350~1 000

分标准确定为 分,分数越高,风险越低或信用越好。

另外,小米金融首先依靠设备­层中的基础设施如手机、手环、智能家居等实现对业务­层数据的

R收集,然后通过数据仓库进行­储存,再利用 语言、Spark、Hive

等大数据挖掘分析技术­建立信用模型与反欺诈­模型,最后根据模型反馈的结­果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如对存在欺诈风险的账­户采取异常环境检测手­段或要求用户利用手机­设备进行账户验证,采用实名认证措施以消­除身份伪造的风险,而针对虚假资料信息则­采用交叉验证的方法。

此外,大数据在金融市场中还­可被相关监管

部门运用到反洗钱中,其核心原理是利用大数­据技术在海量数据中发­现与洗钱行为存在相关­性的数据,进而对洗钱行为进行深­度追踪。具体路径是通过对原始­交易数据的收集,完成数据的简单分类、处理和储存,然后利用数据挖掘技术­寻找其中存在的与犯罪­行为相关的数据,将满足犯罪行为特征的­有关数据作为判断犯罪­行为的主要线索,并自动反馈给监管部门。监管部门最后基于反洗­钱的经验与知识,结合数据处理后可视化­的

2)。相关信息进行最终判断(参见图

(三)互联网金融领域大数据­技术应用价值的分析

大数据技术通过对海量­非结构化数据的分析、计算与整合实现预测功­能,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

1.

优化产品和服务用户的­需求能够通过大数据得­到可视化体现,通过对不同渠道来源的­数据进行分析,企业能够有针对性地对­产品和服务进行优化。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数据­主要有四个来源渠道。一是互联网中的交易数­据,包括第三方支付数据、电商购物数据以及生活­服务类的缴费数据;二是社交大数据;三是信用卡以及银行卡­大数据;四是互联网中的征信大­数据。通过大数据技术对这些­多维度数据进行处理,对用户的了解将达到非­常高的程度,使产品直接投放到目标­客户群体中,减少了其中的沟通成本­与交易成本。在具体经营活动中,企业往往采用“用户画像”这种技术,即首先通过对用户基本­数据、客户使用产品数据、客户历史交易数据等原­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其次再结合用户人口属­性、账户历史趋势、产品购买次数等事实数­据 进行建模分析,然后再对用户满意度、用户风险程度、用户偏好等进行模型预­测,最终建立包含消费能力、用户流失概率、违约概率、用户近期需求等画像标­签,进一步为企业的产品设­计与服务优化提供可视­化信息支持。

2.

挖掘潜在用户大数据技­术的应用能够建立新型­征信机制,降低交易风险,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波士顿咨询公司发布的《2015

中国个人征信行业报告》

8.6显示,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中心数据覆盖 亿

3.5人,其中有信贷记录的约 亿人,个人征信系统

35%。

覆盖率为 [19]

通过大数据技术建立的­多元化信用评价机制,将从多方面对个人或企­业的信用进行深度刻画。除了传统典型的信用卡­数据,互联网的社交数据、购物交易数据以及电信­业务数据、水电费缴费数据等都将­被用于个人或企业的信­用刻画。新型的多元化信用评价­机制将覆盖传统金融难­以覆盖的客户,扩大互联网金融服务受­众范围。

3.

推动企业内部管理变革­大数据技术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应用使金融业­管理模式有了创新的方­向:以“数据—信息—商业智能”为导向,以定量化、精细化管理为发展路线,充分运用数据分析技术,使分析结论成为金融机­构决策的主要依据。

以银行业为例,传统银行业对大数据的­整合需要对数据进行分­散处理、部分处理以及大量的人­工化处理。大数据技术能够促进传­统银行业内部管理方式­的转变:一是大数据技术可以对­银行电子数据进行充分­的价值挖掘,避免数据闲置,创造经济价值;二是大数据技术可促使­银行业务由个人主观经­验导向转变为数据驱动­导向,使决策更加具有科学性、合理性;三是促使银行业不断优­化人才结构,提高金融系统的工作效­率和竞争力。

三、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应用­面临的挑战

(一)数据处理异构大数据时­代下的数据处理面临着­数据异构的问题。第一,数据源的数据类型从结­构化数据为主逐渐转向­以半结构化和非机构化­数据为主;第二,数据来源更加广泛,过往的数据主要产生于­服

务器和个人电脑,随着移动设备的普及,移动端产生的数据大大­增加;第三,数据存储方式发生变化,要求在集成过程中对数­据进行转换,而转换过程相当复杂且­难以管理。同时,数据量的大幅度增加也­意味着大量无价值数据­的存在,需要在数据的质和量之­间进行权衡。

此外,数据处理中还面临着处­理标准不统一、先验知识不足的问题。目前数据实时处理包括­三种方式,即流处理模式、批处理模式以及两者结­合的方式,但没有一个通用的实时­处理框架,实践中需要对技术工具­进行改造升级,以便达到理想的处理效­果。传统分析以关系模型进­行数据存储,其中就隐含了对数据内­部关系的先验知识,而半结构化与结构化数­据难以建立类似结构化­的正式关系,需要应用实时处理技术,而相关技术人员很难有­充足时间获得相关的先­验知识。[20] (二)经营风险防控鉴于数据­来源不明确、数量过多、质量千差万别以及数据­处理过程中的不规范,在大数据技术应用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风险,其中最大的风险是决策­风险,要求决策者对基于大数­据技术而产生的决策持­谨慎态度,合理预估大数据技术中­的潜在风险。此外,规避决策风险还要求企­业对大数据在不同具体­业务活动中的决策可行­性进行评估,以便有效分配企业资源。

P2P

近年来 平台通过网络平台实施­的非法集资、恶意欺诈、洗钱等事件时有发生,这些现象产生的部分原­因在于未建立有效的基­于大数据的风险控制机­制,缺乏对国家宏观调控信­息、行业预警信息以及企业­负面新闻等公开数据的­收集、分析与预测。此外,有关监管部门对行业趋­势、企业经营业绩、公司股东资料等关键数­据未进行深入的挖掘,对企业的实际经营能力­缺乏认识,难以在风险发生后保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三)网络数据安全互联网金­融市场中的金融大数据­由无数的个人数据组成,个人数据是基于数据主­体的各种活动产生的,数据安全问题至关重要。然而在目前的金融市场­中,数据被随意共享泄露,缺乏个人数据保护的有­效措施。造成个人数据安全风险­的原因包括投入不足、制度流程不规范、安全意识薄弱、安全需求不明确、专业人员缺乏等。从法律层 面而言,我国当前还未有一部关­于个人数据保护的专门­法律,个人数据被泄露或滥用­的用户难以得到有效的­司法救济,且互联网上的侵权行为­具有匿名性和隐秘性的­特点,仅仅通过用户个人的力­量难以找到责任主体。即使确定了侵权行为人,现有法律对侵权行为人­的惩戒措施也不足以对­个人数据主体的合法权­益进行有力保障。

现有技术的发展使那些­即使处理过的数据也能­够轻易地被转变为敏感­的个人数据,行业标准的缺失导致互­联网金融领域内相关数­据的处理方法千差万别,对敏感数据所指向的个­人的有效保

2015护无从谈起。在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 年对网络信息安全状况­的调查中,受访者将金融数据列为­网络信息化潜在安全问­题中仅次于个人隐私的­第二大潜在安全问题。[21]

四、互联网金融领域大数据­应用的优化路径

(一)加强大数据战略的顶层­设计应以全局的角度对­大数据的具体应用层面­进行统筹规划,以保障数据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效用最大化。我国互联网金融业正处­于蓬勃发展期,经营模式正从原来以产­品为中心的粗犷型管理­模式向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新型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开始注重于长远规划,着眼于金融业的长期发­展,利用数据管理的手段对­客户需求进行全方位的­数据分析,进而深层次地了解用户,以便达到对用户情况实­时把控、用户需求切实满足的效­果。

加强顶层设计能够将企­业现有组织结构进行整­合,最大化地减少管理上的­冲突,提高企业资源利用效率,保障企业在市场中的灵­活性。同时大数据技术的低成­本性也将使企业的管理­费用大幅度降低。

(二)推动信息技术的发展与­迭代大数据技术效应的­充分发挥必须以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迭代为基础,其关键在于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大数据技术的基础设施­包括硬件与软件,硬件主要包括大数据应­用架构中用于数据收集、存储的设备,而软件基础设施则包括­用于数据处理的专业软­件以及金融企业的人力­资源。大数

据技术的应用需要建立­更多高效率传输的数据­中心,以支持分布式集群的跨­数据中心任务调度和保­障以太网无环路的多链­路传输。从长远来看,对这些基础设施的投入­能够使大数据技术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应用更­加广泛,并帮助企业全方位成长。大数据技术也需要得到­大量的资金支持,现Hadoop

有的 大数据平台虽解决了大­数据的可靠存储和处理­问题,但数据处理的反应速度­还不尽如人意,对于交互式数据处理、实时处理的支持不够。应加大对新技术的研究­力度,不断提出新的技术解决­方案,保证数据收集的全面性、完整性,促进技术的变革以增加­处理半结构化或非结构­化数据的效率,同时建立更加精准的数­据模型,最终提供更好的决策建­议和依据。(三)保障网络用户数据安全­对数据的安全保护应当­从数据处理的各实践环­节进行把控。数据处理阶段一般分为­四个阶段:一是数据产生阶段,该阶段需要对数据进行­分级,建立数据日志;二是数据存储阶段,此阶段应当在对数据进­行加密处理的同时对数­据进行备份;三是数据加工阶段,对数据进行脱敏处理;四是数据的使用阶段,该阶段需要严格设置数­据使用权限,严防数据泄露,同时为数据的保存建立­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保护用户数据安全必须­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企业应确立对数据管理­的基本原则,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制定完善的数据安全保­护制度,对数据泄露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及早发现数据潜在安全­风险。[22]

(四)完善大数据风险管理制­度对风险的控制程度往­往决定着创新性金融的­成败。首先,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必­须对风险进行全面的管­理,包括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其次,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应从­确定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出发,并随着企业的发展不断­完善。再次,完善风险管理制度的基­础是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使企业能够在短时间内­对风险管理的重要事项­及相关制度根据市场变­化及时做出调整。最后,还应设置与业务复杂程­度和风险管理指标体系­相适应的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系统,随时评估风险,全方位监控预警。 (五)构建互联网金融联合监­管模式互联网金融与大­数据都是新兴事物,发展初期容易形成监管­真空地带,累积风险隐患,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有助于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应建立一个多元化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根据不同业务性质和风­险水平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在做到互联网模式去中­心化的前提下,坚持以透明化、市场化和规范化为方向,兼顾创新和公平。

互联网金融联合监管机­制由三个部分组成。其一,企业内部的监管机制,传统监管制度难以在短­时间内熟悉大数据时代­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内部监管机制能够­灵活利用相关的制度措­施进行矫正。其二,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行业监管机制,可对整个行业的变化及­时掌握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其三,行政机构的监管制度,政府有公权力作为支撑,必须坚守监管的红线,保障互联网金融处于健­康可控状态。

*重庆理工大学林颖对本­文亦有贡献,在此致谢。

参考文献: [1]蔚赵春,凌鸿.商业银行大数据应用的­理论、实践与影响

[J].上海金融,2013(9):28-32. [2]程立国,陈健恒,徐永红.大数据在金融业的应用­初探[J].

中国金融电脑,2013(10):69-73. [3]黄子健,王龑.大数据、互联网金融与信用资本:破解小微

企业融资悖论[J].金融经济学研究,2015(1):55-67. [4]方方“.大数据”趋势下商业银行应对策­略研究[J].新金融,

2012(12):25-28. [5]石勇,陈懿冰.大数据技术在金融行业­的应用及未来展望

[J].金融电子化,2014(7):22-23. [6]孙浩.金融大数据的挑战与应­对[J].金融电子化,2012(7):

51-52. [7]叶中行.互联网金融中的大数据­应用[J].科研信息化技术

与应用,2015(2):3-10. [8]翟伟丽.大数据时代的金融体系­重构与资本市场变革[J].

证券市场导报,2014(2):47-50. [9]侯敬文,程功勋.大数据时代我国金融数­据的服务创新[J].

财经科学,2015(10):26-35. [10]杜永红.大数据下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模式[J].中国流

通经济,2015(7):70-75. [11]李平,陈林,李强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研­究综述[J].电

子科技大学学报,2015(2):245-253. [12]中国工商银行.工商银行金融互联网与­大数据应用[EB/ OL](. 2014-01-22)[2017- 02- 05].http://www.acsi.gov.cn/ archiver/zjw/UpFile/Files/Default/0140122150­231265625.

pdf.

[13] . [EB/OL].(2014- 09- 26)张燚 当市场情绪可以量化

[2017- 02- 05].http://finance.people.com.cn/stock/n/2014/ 0926/c67815-25739594.html.

[14]李忠献.2015 3.59% [EB/OL](. 201603

年中国保险深度为03)[2017- 02- 05].http://xw.sinoins.com/2016- 03/03/ content_186564.htm. [15]朱进元,殷剑峰.转型与发展:从保险大国到保险强国

[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210. [16]上海盈灿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网贷之家发布《2016

年全P2P网贷行业半­年报》[EB/OL](. 2016-07-06)[201702-05].http://www.wdzj.com/news/baogao/30277.html.国[17]李明江,唐颖,周力军.数据挖掘技术及应用[J].中国新通

信,2012(22):66-67. [18]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拓尔思大数据应用

案例[EB/OL](. 2016-05-10)[2017-02-05].http://www.trs.

com.cn/fwyzc/zlxz/201605/P020160510­4201454964­93.pdf. [19]波士顿咨询公司中国征­信行业报告(2015)[EB/OL]. (2016- 04- 05)[2017- 02- 05].http://www.bcg.com.cn/ex⁃ port/sites/default/cn/files/publicatio­ns/reports_pdf/BCG_Ch ina_Personal_Credit_Investigat­ion_Report_2015_Mar_201 6_CHN.pdf. [20]孟小峰,慈祥.大数据管理:概念、技术与挑战[J].计算机

研究与发展,2013,50(1):146-169.

[21] . [EB/OL].赵丽 网络信息安全亟待综合­性立法保障(2015-12-30)[2017-02-05].http://epaper.legaldaily.com. cn/fzrb/content/20151230/Articel040­02GN.htm. [22]何培育,蒋启蒙.个人信息盗窃的技术路­径与法律规制问题研究[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5(2): 159-162.

责任编辑:方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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