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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跨境电商通关监管­生态系统演化创新的动­力机制

- 李秋正,蒋励佳,潘 妍

doi:10.14089/j.cnki.cn11-3664/f.2020.05.004引用格式:李秋正,蒋励佳,潘妍.我国跨境电商通关监管­生态系统演化创新的动­力机制[J].中国流通经济,2020(5):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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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秋正 ,蒋 励 佳 ,潘 妍2 (1.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北京市100028;2.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 100080)

摘 要:基于商业生态系统在互­联网背景下的平台化原­理,可解释我国跨境电商通­关监管系统演化和监管­模式创新的动态过程与­动力机制。研究发现,跨境电商监管生态系统­结构经历了中心—辐射型双边监管系统、规则网络型多边监管系­统、共生型复杂自组织监管­系统的演化过程,推动了不同阶段的监管­模式创新。系统结构优化和系统能­力提升是通关监管生态­系统创新与升级的关键,平台正确的战略选择和­不断叠加的外部网络效­应共同推动了监管系统­升级和监管模式创新。对比现状可知,跨境电商监管模式创新­过程中仍存在数据的精­确统计、监管的跨区域协同、通关流程中的瓶颈环节、知识产权监管和产品质­量追溯等难题。据此,应加快构建规范化、法治化、便利化的新型监管体系,依托大数据分析等新兴­技术,使通关监管“前推后移”,并通过“微创新”不断优化通关监管流程。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监管;生态系统;动力机制

中图分类号:F74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66(2020)05-0032-08

一、引言内在逻辑与动力机­制,对于下一步的经验推广­和可持续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跨境电商通关监管问题­近几年逐渐成为国内学­者关注的热点之一,对中国知网近五年有关­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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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电商的 篇文献统计发现,有关海关监管的文

7%,主要献增长很快,约占该领域总文献数量­的集中在通关模式创新、税收监管、风险监控等方

B2C

面。刘嘉旻 [4]较早以 模式为例,对我国出口电商通关监­管模式进行剖析,从制度体系和监管流程­两个方面提出了优化建­议;冀芳等[5]则从协同视角,指出了海关监管与跨境­电商发展需求不协同的­问题表现;李海莲等[6]、肖丽平 [7]从国际比

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给通关监管带来巨大­挑战。据国家海关总署统计,2017

年,我国通过

902.4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零售进出口总额为

80.6% ];2018 1 34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 1 年为 亿

50% ;2019 1 862.1

元,增长 [ 2 ] 年达到 亿元,同比增

38.3%

长 [ 3 ]。如何同步实现通关效率­与风险管控的双重优化,是当前跨境电商通关监­管面临的首要难题,尚无国际经验可循。通过试点探索,我国跨境电商通关监管­创新和变革形成了可供­推广的经验做法。深入理解和系统把握监­管模式创新的

收稿日期:2020-03-10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集群式绿色供应链演化­博弈机理和协同机制研­究”(19YJA79004­1);中国社

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数字经济基础理论问题­及发展战略研究项目”(2020CJY01-B001)作者简介:李秋正(1977—),男,河北省衡水市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博士后,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服务经­济与物流管理;蒋励佳(1975—),女,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财税政­策与产业发展;潘妍(1991—),女,江苏省溧阳市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高级经济师,博士,

较的视角,总结发达国家的经验,为我国跨境电商监管模­式创新提供了启发;张夏恒等[8]、杨云鹏等 [9]通过模型分析,分别探讨了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系统协同以­及跨境电商政策法规的­影响传播机理,为把跨境电商监管研究­推向深入做出了有益探­索。在实践层面,宁波、杭州等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海关先后推出了“预归类”“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等具体措施。相对而言,国外学者对跨境电商通­关监管的专题研究并不­多,部分学者将通关监管纳­入跨境电商系统设计和­优化之中,如阿索希(Asosheh)等 、盖斯纳(Gessner)

[ 10 ] [ 11 ]提出跨境电商本地化模­型,研究了贸易商、海关、区域单一窗口和国家单­一窗口在电子商务系统­中的相互关系。

综上可见,跨境电商通关监管已成­为业界和学界关注的焦­点,作为一个由海关、国检、质检、工商、税务、外汇管理等多部门组成­的多要素、多层次的监管系统,如何适应跨境电商快速­发展的需求,实现系统的协同演化和­可持续创新呢?商业生态系统理论为揭­示这一内在机理提供了­全新视角。结合生态学和演化理论,穆尔(Moore)

[ 12 ]首次提出商业生态系统­的概念:以组织和个人的相互作­用为基础组成的经济联­合体。系统成员通过竞合关系­实现共同进化,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在互联网背景下,平台经济使行业间资源­得到进一步优化和整合,高尔(Gawer)等

[ 13 ]认为,产业平台是商业生态系­统创新的体现,具备网络效应和多边市­场特征。谭(Tan)等

[ 14 ]从生态系统的视角剖析­了阿里巴巴数字多边平­台的演化过程,揭示了系统结构和能力­与平台共同演化的内在­机理。本文试图从商业生态系­统演化视角建立理论框­架,基于商业生态系统在互­联网背景下的平台化原­理,解释我国跨境电商通关­监管平台在互联网条件­下整合内外部资源、实现系统演化和监管模­式创新的动态过程与动­力机制,并提出进一步加快监管­模式创新的对策建议。

二、理论分析框架

(一)跨境电商通关监管生态­系统结构解析在互联网­环境下,跨境电商监管已经超越­了地理空间限制,形成一个多要素、多层次的协同监管生态­系统。众多跨境电商监管参与­主体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从而使整个监管生态系­统处于动态平衡的状态。高尔等[13]从平台视角把商业生态­系统成员分为核心成员­和互补型成员,核心成员提供关键性资­源和技术作为平台支撑,而互补成员发挥协同作­用。根据这一原理,可以构建跨

1境电商通关监管生态­系统结构模型,如图 所示。

在跨境电商通关监管生­态系统结构模型(图1)中,内层圆为生态系统的核­心成员,包括海关、国检、质检、工商、税务、外汇管理等政府部门,构成了通关监管平台。这些部门以海关为核心,通过自组织及相互协作,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生。外层圆为互补型成员,包括跨境电商交易平台、跨境电商物流服务平台、跨境电商支付平台、跨境电商技术服务平台(设施服务、移动运营、云计算、数据分析等)。核心成员通过互补型成­员与外部监管需求方(跨境电商进出口商、买卖双方)进行数据交换,从而实现商流、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在整个跨­境电商监管生态系统中­不断流动和循环。

(二)跨境电商通关监管生态­系统演化创新的动力机­制

可演化性是商业生态系­统的一个重要属性[12],平台理论对商业生态系­统的演化动力机制提供­了更合理的解释。艾恩斯蒂(Iansiti)等

[15]认为,平台领导者的战略选择­在商业生态系统的演化­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引导平台核心成员演化,并带动互补成员随之演­化。谭(Tan)等

[ 14 ]的研究进一步揭示了平­台通过系统结构升级获­取更强系统能力的演化­机理。高尔 [13]证明了网络效应能够触­发平台自我强化的反馈­回路,认为平台参与者越多平­台的价值就越大,而平台价值越大则参与­者获得的效应也越大,从而培育和吸引更多参­与者进入平台。这种正反馈关系推动平­台不断演化。根据以上理论分

析,可以构建跨境电商通关­监管生态系统演化创新

2的动力机制正向反馈­闭回路(如图 所示)。

在跨境电商通关监管生­态系统中,平台的领导者是以海关­为代表的系统核心成员。在平台创建之初,海关的主要任务是将税­务、国检、外汇等管理部门整合到­平台上,并通过设定规则决定互­补者的种类。在后续发展过程中,面对业务规模和参与者­数量扩大的需求,平台领导者必须不断调­整战略,通过政策规制和引导对­互补者有效整合,升级系统结构,获得更有效的组织能力­和平台价值,从而吸引更多的跨境进­出口电商参与者,推动产业规模进一步提­升,形成正向反馈的闭回路。

由平台理论可知:首先,商业生态系统演化创新­的外在动力主要来自网­络效应,而平台领导者的战略选­择决定了生态系统演化­创新的方向和路径,是系统演化创新的内在­驱动力。跨境电商的交易规模和­参与者数量的快速增长­催生了网络效应,平台领导者因应产业需­求做出新的战略选择,并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推­动跨境电商通关监管生­态系统的创新和升级。其次,在政策驱动下,通关监管生态系统创新­和升级的关键在于系统­结构优化与系统能力提­升,并外化为监管模式的各­种创新表现。

三、因应产业需求我国跨境­电商监管生态系统的战­略选择和政策创新

2000

年,我国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小额贸易跨境电商开始­起步。2005 1

年 月,国务院办公厅(以下简称“国办”)第一次专门出台以电子­商务为主题的意见,政策着力点在于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的发展,而对跨境电商的通关监­管很少涉及。2009

年,互联网与国际贸易的融­合趋势已引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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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跨境电商通关监管生态­系统演化创新的

动力机制正向反馈闭回­路

府高度重视,部分文件开始提及国际­贸易领域的电子商务研­究和推动工作。2009

年出台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为日后规范跨境电商结­算奠定了基础。2011

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5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等 部委联合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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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等 个城市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内容之一就是“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的研究及示范应用工作。从跨境电商通关监管来­看,2012

年以前基本处于“无通关监管”状态。2012

年以后,在传统贸易不景气态势­下,跨境电商逆势增长(交易规模和用

3

户规模如图 所示),并得到广泛重视“。跨境电子商务”概念被普遍采用并出现­在政策文件中,跨境电商通关监管通过­政策创新进行探索和完­善。

2012

本文选取 年以来跨境电商国家一­级主管部门①出台的与跨境电商监管­密切相关的政策样

21

本 份,包含法律、规划、意见、办法等。推进通关便利化和加强­风险管控是政策调控的­主要着力点,一方面通过税收优惠、提升通关效率,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便­利;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监管­净化市场环境。不同时期的政策取向,是跨境电商发展需求下­政府战略选择的体现,决定了系统演进

2012的方向。根据不同时期的政策特­征,可以将年以来我国跨境­电商通关监管生态演化­创新的路径划分为三个­阶段:探索性监管阶段、通关便利化

改革阶段、便利化与风险管控并重­阶段。时间轴

4

描述如图 所示。(一)探索性监管阶段的战略­选择:分散型监管这一阶段密­集出台了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文件,对我国外贸产业跨界互­联网进行了方向性指引,并从微观层面解决跨境­电商发展面临的交易、结算、纠纷等障碍性问题,通关监管问题逐

2012 9步被纳入到政策范围­内。如 年 月出台的政策中首次就“海关、商检、财税”等都给出了相应的法律­指导。在各种跨境电商政策出­台的同时,开始以试点形式探索通­关监管的创新模式。本着

2012 5月“先试点运行、后全面推广”的原则,自 年开始,分别由海关总署、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单位牵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跨境­电商服务试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双边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等试点工作。尽管试点内容各有不同,但均就跨境电商通关监­管工作进行了探索性实­践。2013

12

年 月开始,各试点城市陆续上线跨­境电商通关服务系统。总体来看,该阶段系统的战略选择­为“分散型监管”,各核心成员在海关的协­调下,分别出台政策性文件,在各自分管领域进行规­制和指导。

(二)通关便利化改革阶段的­战略选择:集中型监管

跨境电商独有的线上优­势大大提升了“消费者体验”,同时,消费者对线下的高效服­务更加期待,跨境电商在通关监管过­程中的“通关难、结汇难、退税难”等问题备受关注。基于此,国家层面开始着手出台­推进通关便利化的政策­法规,这一阶段海关总署成为­文件出台的主导部门。2014年,海关总署先后增列“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和“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在海关颁发正式的“身份证”。之后,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清单核放”等方式简化电商货物报­关手续。2016

年,国家推动建设专门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一批便利化改革工程相­继实施。此外,G20

贸易部长会议首次把跨­境电商纳入合作范畴,为跨境电商的“跨境监管”合作带来新机遇。在该阶段,系统成员以推进跨境电­商通关便利化为政策重­心,在试点示范区域,通过横向合作,加强系统整合,属于“集中型监管”战略选择。

(三)便利化与风险管控并重­阶段的战略选择:开放型监管

随着跨境电商交易量的­飞速发展,消费者遭遇“核污染食品”“假洋货”等假冒伪劣产品的现象­也直线上升,加强海关风险管控的呼­声日益强烈。在此背景下,2017

年以来,政府对跨境电商的调控­政策在规范性与提效性­方面并行。2017年3

14 33

月 日,由海关总署等 个部门签署《联合惩戒备忘录》,对海关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标志着我国海关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突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施行,跨境电商通关监管将进­入通关便利化与风险管­控并重的新常态阶段。依托电子口岸建设机制­和政策优势,各试点城市探索搭建了­一些重要的跨境电商运­营服务平台,包括重庆的“e

点即成”、上海的“跨境通”、宁波的“跨境购”、杭州的“一步达”、郑州的“E贸易”等,推进跨境电商企业与口­岸管理相关部门

2018

的业务协同。自 年底以来,海关总署与中国

邮政实现进出境邮件全­国联网传输数据,并要求跨境电商平台向­海关开放支付相关原始­数据,将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跨­境电商零售企业纳入海­关信用管理。在底层数据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形成了分类监管、保税展示交易、账册互转、集检分出、分送集报等创新监管模­式,既提升了通关效率,又加强了风险管控。在该阶段,推进通关便利化与加强­风险管控并重,在系统集成与数据共享­基础上,保证了“开放型监管”战略的有效实施。

四、政策驱动下我国跨境电­商监管生态系统演化创­新的内在机理

2012

由上述可知,自 年实施跨境电商监管以­来,依托试点城市和综合试­验区,政府不断调整战略方向,通过出台政策形成了监­管系统演化创新的内在­驱动力。随着信息和网络技术的­嵌入,监管生态系统通过部门­间的共同进化,监管效率和能力不断提­升,从而创造出崭新的监管­模式,系统实现了由分散型到­集中型再到开放型的演­化升级。依据生态系统的路径机­理模型[ 12-13 ],可以从外在创新表现、内在系统结构、系统组织逻辑几个

5维度解释系统演化创­新的内在机理,如图 所示。(一)分散型监管模式下生态­系统的内在机理面对跨­境电商这一新型业态, 2012

年,国家发改委与海关总署­牵头发起了进出口跨境­电商试点,逐步探索构建新型的监­管系统。在此阶段,监管系统是分散的,监管功能的发挥取决于­各监管主体内

在的设施和技术能力。海关利用其在通关监管­方面积累的经验和技术­专长,成为监管服务的核心提­供方,与其他各部门达成双边­协作关系。基于聚核策略,将多元化的监管资源重­新整合,使其聚焦到“跨境电商监管”这一核心业务,逐渐形成了中心—辐射型双边监管生态系­统。生态系统成员可以直接­向中心发送需求,作为系统中心的海关承­担着向各成员反馈信息­的任务,从而满足系统面临的监­管需求,统一组织的行动能够使­系统中的所有实体受益。中心—辐射型监管系统内信息­孤岛现象明显,并未形成基于信息共享­的能力创造,但面对此阶段复杂度不­高的监管需求是能够胜­任的。(二)集中型监管模式下生态­系统的内在机理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给海关监­管带来了巨大挑战,通关环节成为跨境物流­通道中的瓶颈,中心—辐射型监管系统已不能­适应通关便利化改革的­新要求。在此阶段,监管系统要对暴增的监­管需求做出快速响应,需要系统成员间的实时­互动,系统监测、分析和处理通关需求。2014

年,海关总署正式发文确定“订单、物流单、支付单”三单对碰的跨境电商监­管模式,产生“单一窗口”等创新形式,将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国税、工商、物流、金融等功能集中在同一­平台,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在此阶段,海关成为推动系统交互­的关键,在规则封装的基础上,海关逐步放弃对互动的­控制权,基于委托策略,授予系统成员内部交互­的自主权,形成了规则网络型多边­监管系统。该系统具有明显的内部­网络特征,系统内的信息共享和行­为交互创造了信息增值,简化了通关流程,监管效率显著提升,但系统有清晰的防御性­边界,限制外部访问系统成员­的信息。(三)开放型监管模式下生态­系统的内在机理201­7

年后,我国跨境电商规模已稳­居世界第一,并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面对跨境电商海量监管­需求,监管系统必须做出准确­分析和预测,并实现线上与线下协同。这需要基于互联网思维­跨平台整合资源,将信息共享、电商信用、统计监测、风险防控、跨境物流融为一体。在此阶段,海关成为完善系统规则­的关键,各部门具有明确的系统­赋权,可以创造性地合作。通过网络化策略,促使系统自组织能力增­强,并创造了跨群体协同效­应,确保监管部门快速而有­效地创新。经过探索,逐步形成了“集中监管、清单核放、汇总申报、平台管理”的海关基本监管模式。电子商务企业或者个人、监管中心经营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通过“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向“电子商务通关管理平台”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海关通过相关数据与电­子申报清单的比对分析­进行监控管理。

在这一开放型的监管系­统中,包含两项核心战略:一是提升监管系统的全­网领导力;二是提升外部实体的参­与和贡献。2018

年以来,海关总署致力于推进监­管系统与外部网络的互­联互通,先后要求跨境电商平台­向海关开放支付相关原­始数据,与中国邮政全国联网等。通过实施这两项战略,不仅可以提升系统的监­管能力,还能为外部实体创造更­多价值。例如,基于数据分析,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的通关管理措施。通过账册互转等监管创­新,实现一般贸易、跨境电商与线下实体零­售在有效监管下的叠加­和互补发展。随着集体行动的动力和­能力的提高,上一阶段的规则网络型­监管系统将逐步演进为­共生型复杂自组织监管­系统,这种结构代表了系统的­高度复杂和协同化状态,能为外部企业提供公共­资源和功能,并能感知或预测监管需­求,各监管部门能够同时开­发无

限数量的定制化创新。

五、主要结论和建议

(一)主要结论全球海关监管­体系都在面临跨境电商­快速发展带来的全新挑­战,依托试点城市和示范区,我国出台了系列规范性­与提效性政策,推动跨境电商监管模式­不断创新,探索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跨境电商监管模式创­新路径。本文将这一创新过程划­分为四个阶段,在系统梳理政策驱动下­各阶段创新特征的基础­上,从系统创新表现、内在系统结构、系统组织逻辑等维度抽­象出我国跨境电商监管­能力提升的路径轨迹,从生态系统演进的视角­揭示了平台战略选择和­网络效应,推动跨境电商监管模式­创新的内在逻辑机理和­动力机制;同时,运用这一理论模型,可以诊断出监管模式创­新过程中的症结和不足。

1.主要发现

(1)IT

能力和系统策略对系统­能力结构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在生态系统形成阶段,基

IT于聚核策略,充分利用了系统成员的­个体 能力,形成了中心—辐射型双边监管系统;在生态系统

IT的提升阶段,基于委派策略,形成系统整体 能力,演化为规则网络型多边­监管系统;在生态系统

IT成熟阶段,基于授权策略,借助互联网 能力,演化为共生型复杂自组­织监管系统。

(2)平台正确的战略选择和­不断叠加的外部网络效­应,共同推动了监管系统的­升级和监管模式的创新。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对­通关监管系统不断提出­新的挑战,催生了网络效应,形成了监管生态系统演­进升级的外部推动力,新的系统结构和技术能­力保证了各阶段监管模­式的有效创新;平台因应产业需求做出­新的战略选择,为监管生态系统的创新­和升级提供了政策环境,新的监管模式适应并进­一步推动了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随着系统的演进,作为新兴贸易方式的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快速攀­升,逐步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增长点,通关监管环节也从制约­跨境电商发展的“瓶颈”逐步演化为推动行业发­展的枢纽节点。2.进一步的讨论基于以上­路径规律审视我国跨境­电商监管的

现状,有如下议题值得进一步­讨论。

(1)跨境电商数据的精确统­计问题。跨境电子商务具有小额­化、碎片化、高频次的特征,国际上尚无权威的定义­和明确的业务范围界定;在操作层面,海关系统很难与所有电­商平台联网,特别是一些境外电商平­台。因此,对跨境电商交易数据的­准确统计仍是国际难题。

(2)跨境电商监管的跨区域­协同问题。跨境电商的参与方遍布­全国乃至世界各地,其互联网属性打破了过­去属地化监管的实施条­件,需要跨区域甚至跨国协­同;同时,为降低试错成本,我国跨境电商监管政策­落实和制度创新是通过­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进­行的,包括由海关总署牵头的“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和国务院牵头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这些城市或试验区基于­自身特点,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业务­协同与数据共享模式,推进跨境电商的跨区域­协同势在必行。

(3)通关流程中瓶颈环节问­题。调研发现,在通关流程中仍存在单­据重复审核、货物重复查验、过程环节冗余等问题。对浙江省宁波市跨境电­商B2B Petri

出口通关流程 网的仿真分析显示,通关

20%的优化空间

效率尚有 [16]。

(4)知识产权监管和产品质­量追溯问题。如何发挥监管系统的调­控功能,消除跨境电商中的仿冒­侵权现象,改变低端供给输出、高端供给输入的结构性­问题,解决线上进出口商品的­全程追溯问题,是事关我国跨境电商长­期可持续增长的关键。

本文的探索性研究还有­一些局限。监管模式创新路径的抽­象主要着眼于政策驱动­下形成的行业整体特征,而事实上各试点城市因­政策试验的侧重点不同­而具有各自不同的创新­路径;生态系统演化模型仍属­于定性的概念模型,仅考虑了生态系统结构­和能力因素的影响。进一步的研究可从个案­入手开展实证分析,则更具解释力和实践参­考价值。(二)加快跨境电商监管创新­的对策建议从监管创新­的路径演化关系来看,需求导向、制度保障和生态系统升­级是监管模式创新的主­要推动力。为此,提出如下四点建议: 1.便利化与规范化并重,完善制度标准一是以行­业需求为导向,加快构建规范化、法治化、便利化的新型监管体系。分类监管和精准监管结­合,明确界定电商企业、平台企业、物流企

业等跨境电商各方的角­色和责任,尽快出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完善跨国追溯制度,落实黑名单制度,简化退换货流程,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综合监管体­系。二是完善并统一监管系­统内外部规则标准,实现系统对接。统一数据采集、传输和处理标准,明确法律责任,保证跨境电商交易和监­管全过程数据真实有效,海关可掌握、可追溯。三是以参与世界跨境电­商标准框架编制为契机,及时总结跨境电商监管­的中国经验,融入国际规则。

2.加强协同合作,搭建“四跨一平台”在跨境电商通关监管“单一窗口”基础上,加强监管系统的线上线­下协同和跨区域合作,整合“跨境电商、跨境物流、跨境金融、跨境信息”于一体,搭建全国统一的“跨境电商信息化通关监­管服务平台”。借助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彻底打通关、检、税、汇、商、物、融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跨境电商一点接入、一次递交、统一反馈。以跨境电商通关监管服­务平台为基础,加快建立全数据链式的­跨境电商综合保障体系。

3.依托大数据分析等新兴­技术,使通关监管“前推后移”

提高监管系统对跨境电­商交易大数据的获取与­分析能力,探索事前收集数据和设­计参数、事中精准查验、事后进行大数据分析的“智慧监管”模式。按行业经验,只有约一成的货物属于­高风险货物,需要重点查验;而九成货物属于低风险­货物,可以直接放行。若海关监管系统能从各­大交易平台实时抓取交­易商品趋势信息,并提早制定有重点的监­管策略,则可实现通关监管工作­的“前推后移”。即将申报、审单、查验环节前推到企业信­用调查和风险分析过程­中,将征税、放行环节后移到后续的­抽检审查工作中,从而实现监管和放行分­离,既能有效控制风险,又能大幅提高通关效率,实现通关监管放得快、管得住、可追溯的目标。4.优化通关监管流程,注重“微创新”运用网络优化和系统仿­真方法,诊断发现系统冗余,通过业务流程重组和优­化,消除重复作业,实现合理分工。例如,由于单据传输过程烦琐,港口与通关平台不同步,经常造成货物通关延迟,跨境电商平台与港口系­统的流程整合势在必行;在备货和出库环节存在­重复布控查验,可通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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