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地区营商环境政策举措与效果评价
doi:10.14089/j.cnki.cn11-3664/f.2020.06.008引用格式:顾雪芹,李育冬,余红心.长江三角洲地区营商环境政策举措与效果评价[J].中国流通经济,2020(6):8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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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雪芹 ,李 育 冬 ,余 红 心2 (1.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市200235;2.上海商学院商务经济学院,上海市200235)
摘 要:新冠肺炎疫情之后,各国将更加重视产业集群竞争,而营商环境则是吸引产业集聚的关键因素。目前,长江三角洲地区已进入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加速阶段,对营商环境建设特别是与营商环境相关的一体化制度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长江三角洲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既存在共性特征,如已形成整体推进态势、各行政区域内部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均存在诸多短板和突出问题、制度安排缺乏协调性等,也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如创新举措各具特色各有侧重、所制定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不统一等。为量化分析长江三角洲各省市营商环境建
4 25设实际成效,可选取政府服务、产业转型、地区功能、人才环境 个一级指标和 个二级指标,采用熵值赋权法确定指标权重并进行综合评分。结果发现,上海市得分最高,其次是浙江省和江苏省,安徽省最低。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引领全国营商环境建设,上海市应发挥配套服务综合成本优势以弥补土地成本劣势,提高资金对实体产业支持力度,缓解医疗资源紧张态势,缩短通勤时间;浙江省应加大公共文化设施供给;江苏省应降低企业成本,改善环境质量并充分发挥财政的作用;安徽省应抓住长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契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此外,长江三角洲各省市在优化自身营商环境建设的同时,还要立足区域整体,充分发挥各省市协同效应,实现区域内数据信息共享,构建统一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和评价模式。关键词:三省一市;政府服务;产业转型;地区功能;人才环境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66(2020)06-0086-10
一、引言
2019
年底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简称“新冠肺炎疫情”)给国内外经济社会造成了重大影响,短期内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造成巨大冲击,显示出生产分散于全球带来的产业链断裂风险 [1]。产业集群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分散生产造成的风险,同时密切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依存或竞合关系 [2]。未来,各国会更加重视产业集群的竞争,而吸引企业在某个区域集聚的关键因素是营商环境 [3-4]。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的新方略,提出了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法治就是
收稿日期:2020-04-19
基金项目:2019年服务贸易标准化课题研究项目“质量标准对消费外流的影响及机制研究”(FMBZH-1940)作者简介:顾雪芹(1991—),女,江苏省常州市人,上海社会科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服务业开放、价值链升级、公司金融;李育冬(1971—),男,河南省临颍县人,博士,上海商学院商务经济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应用经济学、商务经济学;余红心(1990
最好的营商环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等重要论断。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要提供更有利于创新驱动的制度安排和条件[5],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这是中国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营商环境作为政府为企业塑造的制度环境,是发挥政府作用和激发企业活力的重要着力点。
长江三角洲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其营商环境排名位居全国前列,有些改革举措已经成为品牌并在全国推广。然而,目前长江三角洲地区营商环境与国际一流水平相比仍然存在差距,区域内要素流动仍然存在障碍,分析长江三角洲地区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和效果,对长江三角洲地区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并在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鉴于此,本研究基于长江三角洲地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和举措,分析其共性和差异性,并构建评价指标体系,从政府服务、产业转型、地区功能、人才环境四个维度量化评估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以下简称“三省一市”)营商环境建设效果,明确各地营商环境长短板,进而提出政策建议。
二、文献评述
目前,国内外关于营商环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营商环境现状的梳理总结、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探索以及对营商环境影响的研究等三个方面。
一是对营商环境现状的梳理和总结。周清杰等 [6]通过分析中国营商环境的全球排名及变化发
2013
现,自 年商事制度改革以来,中国营商环境建设进步较大,但存在监管效率差异大、发展不均衡等问题。武靖州 [7]指出,营商环境仍然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之一,特别是在中国东北地区,存在政府与企业有认知分歧、制度性交易暗含隐性成本、行政许可办理复杂等问题。袁莉[8]从法制化建设角度对我国营商环境进行梳理发现,我国营商环境短板包括产权保护制度欠缺、经济主体市场待遇不平等、法律制度体系不健全等。
二是对构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也有所关注。娄成武等 [9]认为,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评估模
式存在缺陷,包括具有自由主义倾向、指标适用性较差、评价尺度窄、局限于中小企业等。李清池[ 10 ]在对俄罗斯、印度、新加坡及我国香港地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应构建符合中国改革实践需要的指标体系,让市场主体参与评价。杨涛 [11]从市场环境、政策政务环境、法律环境等方面着手构建指标,对山东、江苏、浙江、广东的营商环境进行比较,发现四省的市场环境差异明显。
三是侧重营商环境影响的研究。在国外,鲍莫尔(Baumol W J)
[ 12 ]提出了营商环境与企业家精神配置理论,即好的营商环境能促使企业家将更多精力投入生产性活动从而在市场上创造财富;相反,在糟糕的营商环境下,企业家偏向于把更多的时间和成本投入于游说政府、收买官员等非生产性活动。法布罗(Fabro G)等
[ 13 ]的研究也证实了制度至关重要假说,即良好的制度环境能够促进经济发展。有些研究提供了来自中国的经验证据。魏下海等 [14]、李雪灵等 [15]利用中国民营企业数据证明了营商环境与企业家精神配置理论。斯特鲁普(Stroup M D) 、菲尔丁(Fielding D)等
[16] [17]、董志强等 [18]利用中国几十个大城市的数据研究证实,好的营商环境对城市经济发展具有显著促进作用。
已有研究为本文提供了多元视角,但相比于营商环境建设与改革实践,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方面,相关研究基本停留于宏观层面或者从微观视角选取代表性城市进行研究,对区域中观层面缺乏足够的关注;另一方面,现有研究基本上仅考虑在一个行政区域内部如何完善营商环境,从区域发展一体化角度对营商环境的探索较为鲜见。基于此,本研究从中观视角切入,对长江三角洲地区营商环境建设进行系统化评价。鉴于长江三角洲是具有多重概念的特殊区域[ 19 ] ,本研究重点聚焦三省一市的营商环境。
三、长江三角洲地区三省一市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比较
(一)长江三角洲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的共性特征
一是三省一市政府在我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宏观框架内,
陆续召开会议或采取一系列措施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营商环境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整和优化,体现出三省一市政府为市场主体服务的意识得到增强。长江三角洲各省市政府部门逐步提高营商环境建设要求与政策执行力度,在实践中反复打磨、不断细化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和方案,在这些措施方案成熟后以规章制度和立法的形式加以固化,形成系统化、规范化规章条例,便于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长江三角洲地区已在营商环境建设上形成整体推进态势,居于全国领先水平,并开始向全球最高水平迈进。
二是为提升行政服务效率,三省一市政府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数据交换系统,在各自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之间实现数据共享交换,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便捷的信息共享机制。比如,江苏省着力打造不见面审批,上海市以一网通办撬动各方面各领域改革,浙江省利用数字经济的先发优势探索互联网+监管制度创新,安徽省将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构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各地政府采用先进科技倒逼政务服务流程再造与行政效率提升,降低企业开办和运营的各类成本,同时提高政府部门的治理能力。
三是尽管近几年三省一市营商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改善,但均存在诸多短板和突出问题,包括企业负担重、融资成本高、公共服务配套不健全、行政审批透明度较低等,这些“痛点”和“堵点”对先进生产要素的集聚和配置造成了负面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区域经济增长与高质量发展。长江三角洲各地政府需要共同面对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路径。
四是三省一市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均局限于单一行政管理体制模式,行政界线分割阻碍区域内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尽管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等促进区域合作的机制已经建立,但长期以来的行政分割导致相关措施依然局限于服务各自行政区域,大多数政策重视竞争、少有合作,相关制度安排缺乏协调性,且存在一定程度的地方利益保护现象。随着长江三角洲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对建立一体化体制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三省一市现有的面向各自行政区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已不能完全满足这一要求。长江三角洲地区要探索营商环境协同机制,包括各类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的制度安排、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政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方面。(二)三省一市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的差异化特征1.优化营商环境的特色方案存在差异三省一市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各自形成了具有代表性的方案。比如,上海市的一网通办、浙江省的最多跑一次、江苏省的不见面审批以及安徽省的一张网一扇门。各地政府分别围绕这些方案深入推进,撬动多领域改革,破除制约市场活力的制度障碍。这些方案和举措已成为各省市政务服务的品牌,且有些得以在全国复制推广。2.优化营商环境的侧重点不同尽管三省一市均对标国内和国际一流标准优化营商环境,但由于各省市经济社会环境与战略定位不同,优化营商环境的侧重点也有所差异。
上海市作为全面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侧重于对照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进行制度创新。借鉴新西兰、新加坡、中国香港地区、欧洲等经济体先进政务服务理念与经验,因地制宜形成上海方案,并在成熟后向全国复制推广。上海市不仅是营商环境建设的领头羊,还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建立一体化营商环境机制过程中发挥引领作用,包括牵头建设长江三角洲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等合作机制。
90%,民营经济浙江省的民营企业占比超过
GDP是浙江省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占浙江省 的60%以上。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高度重视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近年来,浙江省政府致力于为民营企业减税降负,帮助化解企业流动性问题,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实施由民营企业负责的关键核心技术重点攻关项目等,全方位为民营企业提供一揽子的政策和制度供给,消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弊端,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软环境。2020 1
年 月,浙江省通过了全国首部专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立法《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体现了浙江省政府为民营企业发展赋能的决心和力度。
江苏省是制造业大省,制造业规模总量与发展质量居全国前列。在经济下行背景下,制造业作为江苏省传统优势产业,面临转型升级与新旧动能转换压力。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是江苏省当前的重点任务之一,而制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最大的短板在于生产经营成本较高[20]。为补足这一短板,江苏省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着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2019 5
年 月,江苏省出台《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围绕降低成本这条主线,从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减税降负、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多个方面着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安徽省一直紧扣构建全国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省份之一的营商环境建设目标,在多个领域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提供便利。创新性地推
7 24
行每周 天、每天 小时全天候随时办政务服务,明确提出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畴。
3.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不统一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是量化改革成效、以评促改的一项有效手段,各地政府对标国务院与世界银行标准,制定了各自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
2016江苏省的营商环境评价起步较早,自 年起开始在全省开展简政放权创业创新环境评价,但评价指标仅包括企业开办、不动产交易登记、建设项目施工许可三个方面。2018 12
年 月国务院颁布具有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后,江苏省将评价升级,增加了用水报装、用气报装、获得信贷、知识产权保护、通关便利度、企业破产环境六项指标,并根据江苏省实践成果增加了一项特色指标——不见面审批。然而,与国务院的指标相比,江苏省的评价指标还存在部分缺失和局限,未包含保护中小投资者、市场开放度、信用环境等指标。2019 12月,江苏省各地围绕《2019
年年江苏省营商环境试评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展开讨论,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
2019 11
年 月,浙江省公布《浙江省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试行)》,这是浙江省官方制定的第一份营商环境评价方案,包括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促进公平竞争、体现公正监管、优化服务供给、激发创新活力五个维度。浙江省的评价指标体系相对完善,在囊括国务院评价指标的同时,还增加了服务非公经济一项,彰显了浙江省非公有制经济对市场地位的诉求。
上海市营商环境评估的重要参照是世界银行每年公布的对上海市营商环境的评分。为提高世
2017界银行对上海市的评分,上海市自 年底启动了对标世界银行报告的营商环境专项改革,以分数领先的经济体为参照目标,吸收世界银行建议,逐一优化提升各项指标。经过努力,上海市在世
2018年、2019
界银行 年的营商环境排名中取得跃升式进步。除此之外,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 3
年 月颁布《上海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计划》,提出要实施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专项改革,在按照国家明确评价方法的同时借鉴世界银行指标,以更严格的标准开展评估。
安徽省并未出台单独的营商环境评价方案,而是通过定期报送任务完成情况和借助监测系统开展动态评估。2017 12
年 月,安徽省推出《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推进清单》,从多方面细化任务分工,要求所涉及的部门每季度报送任务推进情况。2020 1
年 月,安徽省发布《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升级版》,精准对标我国和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制定方案,使用互联网+营商环境监测系统、省政府五大系统等线上平台进行监测与动态评价。此外,还借助第三方机构面向企业和群众进行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获取更全面的评价结果。
在评估执行层面,三省一市也存在诸多差异。江苏省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核查组,采用翻阅档案、查阅系统、问询案例企业等测评方式,同时探索由第三方机构介入的评估方案;浙江省委托专业评价机构复核数据,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印证各类主体填报的数据;上海市委托评估团队统一对各区进行评估;安徽省采用线上平台监测与第三方机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估。
可见,三省一市均参照国务院和世界银行的指标制定了营商环境评价方案,有利于全面优化各行政区域营商环境,但在指标体系、评估执行及评估实施进度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导致营商环境建设标准与评估流程不一致,不利于管理考核的标准化和营商环境制度安排的一体化。
四、长江三角洲地区营商环境指标测度体系构建与评价
长江三角洲地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具有共性特征,但差异化特征也比较明显,且后者中优化营商环境的侧重点差异更加明显。本研究通过构建一套指标,进一步量化分析三省一市营商环境建设的实际成效。
(一)指标选取国内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的选择主要参考以
2003下三个方面的资料:一是 年以来世界银行每年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衡量与中小企业生命周期相关的政策法规所消耗的时间和成本。二是国务院制定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包括企业生命周期、高质量发展、投资吸引力三个维度。三是近年来各类研究机构针对中国营
2018商环境的评价体系,如普华永道 年发布的《中国城市营商环境质量报告》,以城市对企业的吸引力和企业在城市的发展力两个结果为导向,对各
2019城市营商环境进行评价;万博研究院 年发布的《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指数评价报告》,把营商环境分为软环境和硬环境两个方面,并进一步细分
7 35
为 个二级指标和 个三级指标,对各城市进行
2018评估;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 年把营商环境分为软环境、市场环境、基础设施环境、社会服务环境和商务成本环境。
基于已有研究,本文在选取长江三角洲三省一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时,重点考虑数据和指标的客观性、全面性与可比性,结合长江三角洲地区营商环境建设实际情况,设置了政府服务、产业转
4 25型、地区功能、人才环境 个一级指标和 个二级指标,分两个层次建立长江三角洲地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各级指标、具体测度及指标属性
1。本研究力求所选择的指标可以较为系参见表统地评价当前长江三角洲地区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同时能够为各地改善营商环境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
在政府服务方面,主要从财政能力、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三个分项入手考察,分别反映政府提升当地营商环境的资金支持能力、企业开办和运营成本以及当地交通便利程度,所选取的指标包括财政收入规模、财政补贴支出规模、企业开办成本、企业用地成本、企业日常运作成本、人均道路密度、公共交通密度、客流承载量(主要指铁路、公路、水路旅客运送能力);在产业转型方面,从产业环境、创新环境两个分项入手,选取产业结构、开放发展、资金可及性、战略新兴产业、创新成果转
6
化、企业活力等 个二级指标;在地区功能方面,从生活环境、工作环境两个分项入手,选取消费价格水平、居住环境、医疗资源、教育资源、文化资源、
7通勤条件、餐饮便利度等 个二级指标;在人才环境方面,从人才吸引、人才发展两个分项入手,选取平均薪资、合同完备性、高等教育人才、学习环
4
境等 个二级指标。在指标属性中,分为正和逆两类,前一类表示数值越大越优,后一类表示数值越小越优。
(二)指标权重确定本研究设计的长江三角洲地区营商环境测度
4 25
体系包含 个一级指标和 个二级指标,如何确定指标权重是难点。目前测算指标权重的方法主要有专家排序法、主成分分析法和熵值赋权法。专家排序法具有一定的主观随意性,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主成分分析法尽管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多数用于数据降维,所提取主成分的累计贡献率需要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因此,本研究采用熵值赋权法确定指标权重。熵值赋权法用熵值的思想确定各子系统及其构成要素指标的权重,是一种客观赋权法,具有较高的准确度和精确度。熵值赋权法通过计算熵值来判断某项指标的离散程度,离散程度越大,所提供的信息量越大,权重越高。
个指标,(i=1,2,…,假设有n个观测值和m Xij m;j=1,2,…,n)为第
i个观测值的第j项指标。1.对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对正向指标的处理:
- min( )
Xij X
=
ij
Vij max(Xij ) - min( )
X
ij
对逆向指标的处理: max(Xij )-
Xij
= 2
Vij () max(X ) - min(X )
ij ij
其中,Vij表示对Xij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后得到的数值。
2.计算综合评价值
(1)记第
i个观测值第j项指标的特征值比重
(1)
为Pij,则:
= /∑
Pij Vij V
ij
(2)计算第
j项指标的熵值Ej:
Ej = [ - 1/ ln( m)]∑ (P ×ln Pij)
ij
(3)计算第
j项指标的差异系数Dj:
Dj =1- Ej
(4)确定各指标的熵权
Wj:
Wj = Dj /(∑ j) 6
D () (5)用加权法求各观测值的综合评价值
Vi:
3 ()
(4)
5 ()
=∑
Vi W Pij
j
(三)指标权重测度
2018依托上述指标测度方法,本研究选取 年长江三角洲三省一市的数据进行分析,数据来源
2019
于 年各省市统计年鉴。二级指标差异系数、
1。二级指标权重、一级指标权重详见表
从二级指标的差异系数和权重来看,在政府服务方面,财政收入规模的差异系数和权重最大,其次是人均道路密度,客流承载量的差异系数和权重最小;在产业转型方面,资金可及性的差异系
1
表 长江三角洲三省一市营商环境指标体系
(7)
数和权重最大,其次是战略新兴产业,创新成果转化的差异系数和权重最小;在地区功能方面,消费价格水平的差异系数和权重最大,其次是餐饮便利度,医疗资源的差异系数和权重最小;在人才环境方面,平均薪资的差异系数和权重最大,其次是高等教育人才,合同完备性的差异系数和权重最小。从一级指标的权重来看,权重由大到小的排
能(F3)> 务(F1)>
序为:地区功 政府服 人才环境(F4)>产业转型(F2)。这说明,在长江三角洲三省一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地区功能和政府服务方面的差距最大,产业转型方面的差距最小。(四)长江三角洲地区营商环境指标结果评价利用上述方法计算长江三角洲三省一市营商环境一级指标和二级级指标的得分,结果分别参
2 3。
见表 和表
11.978,在长江三上海市营商环境综合得分为角洲地区排名第一。在一级指标中,上海市在政府服务和产业转型上排名第一,在地区功能上排名第四,在人才环境上排名第二;在二级指标中,
20
上海市有 项排名第一或第二,个别指标排名第四。上海市营商环境的薄弱之处主要表现在企业用地成本、资金可及性、医疗资源、通勤条件四项指标①上。第一,上海市企业用地成本较高,为降低土地成本,有些企业选择落户周边城市。上海市用地成本难以大幅度下降,需要发挥金融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技术研发、国际商务信息等配套服务方面的综合成本优势,克服土地成本劣势。第二,上海市的资金可及性低于其他三省,表现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向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转移。上海市先进服务业较为发达,但为了避免产
2
表 长江三角洲三省一市营商环境二级指标得分与排名
3
表 长江三角洲三省一市营商环境一级指标得分与排名
业空心化,需要提高资金对实体产业的支持力度,实现制造业转型升级。第三,上海市人均拥有的医疗资源本就位于较低水平,而在这样的情况下,每年还有大量患者从全国各地赴沪就诊,这类患
60%以上,进一步加者占上海市各大医院病患的剧了其医疗资源的紧张状态。因此,如何把上海市先进的医疗技术辐射到长江三角洲地区,并通过医疗、医保与医药的联动实现医疗一体化,是缓解上海市医疗资源紧张问题的关键。第四,上海市作为国际化大都市,需要面对缩短通勤时间、缓解高峰拥堵等问题。笔者认为,可借鉴日本东京的经验,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居住用地占比,探索以公共交通枢纽和车站为中心实现分散居住的公共交通导向开发(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TOD)模式。
5.222,在长江三江苏省营商环境综合得分为角洲地区排名第三。在一级指标中,江苏省在政府服务和地区功能上排名第二,在产业转型和人才环境上排名第三。江苏省在二级指标上大多排名第二或第三,部分指标排名第四。对于财政收入规模、财政补贴支出规模、企业日常运作成本、居住环境等排名第四的二级指标,江苏省需要重点考虑如何改进。首先,与江苏省的财政政策、国有企业占比、产业结构等因素密切相关,江苏省的财政收入规模和补贴支出规模比其他省市小,对其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进一步优化财政补贴支出结构,发挥财政资金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作用;其次,为减轻企业日常运作成本压力,江苏省要进一步降低商业用电价格;最后,为营造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提高居住质量,江苏省还要在空气治理等方面做出努力。
5.407,浙江省营商环境综合得分为在长江三角洲地区排名第二。在一级指标中,浙江省在政府服务上排名第三,在产业转型上排名第二,在地区功能和人才环境上排名第一。在二级指标排名中,浙
15 9项江省有 项指标排名第一或第二,有
1
指标排名第三,仅 项指标排名第四,说明浙江省营商环境各项指标得分比较均衡。其中,排名第四的指标是文化资源,浙江省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设施供给,推出更多的文化消费新场景、新模式。安徽省是长江三角洲地区发展比较薄弱的地
2.707,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区,营商环境综合得分为排名第四。在一级指标中,在政府服务、产业转型、人才环境上排名第四,在地区功能上排名第
6项排名第一或第二,6三。在二级指标中,有 项排名第三,13
项排名第四。安徽省在企业用地成本、日常运作成本方面具有优势,未来需要借助长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发展契机充分利用这些优势,加强产业转移与承接合作,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此外,考虑到政府服务、人才环境方面的得分情况,安徽省还应进一步改善政府服务,优化人才环境。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结论无论是新冠肺炎疫情后全球经济竞争环境的变化,还是当前我国所处的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都对营商环境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长江三角洲地区的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在新时代有必要引领全国营商环境建设。本研究从政策举措和实际成效两个层次对长江三角洲地区的营商环境进行了评价。在政策层面,本研究对比分析了长江三角洲三省一市营商环境的共性和差异性。其共性表现为,均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并将营商环境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均利用科技手段倒逼政府服务流程再造与行政效率提升,均存在诸多有待完善的政策和举措,且政策安排
少有突破行政界线;其差异性表现为,创新举措各具特色,营商环境建设侧重点不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不统一。在实际成效层面,本研究建立了一套适用于长江三角洲地区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并对三省一市的营商环境进行评分。结果显示,上海市综合得分最高,其次是浙江省和江苏省,安徽省得分最低。
根据二级评价指标得分,本研究认为,上海市应发挥配套服务的综合成本优势以弥补土地成本劣势,提高资金对实体产业支持力度,缓解医疗资源紧张状态,缩短通勤时间;浙江省应进一步增加公共文化设施供给;江苏省应在降低企业成本、改善环境质量、发挥财政政策作用等方面着力;安徽省应抓住长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发展契机实现营商环境的全面优化,缩小与其他地区的差距。(二)建议在长江三角洲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不断推进过程中,营商环境的改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积极稳妥地推动政策举措的完善与实际成效的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各省市应在优化自身营商环境的同时,立足区域整体,着重考虑如下安排:
首先,充分发挥长江三角洲地区各省市的协同效应。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需要在一体化框架下寻求多层次的沟通合作,建立营商环境合作协调平台,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联动机制,实现政策举措的相互衔接。笔者认为,可成立跨省市的区域营商环境协作机构,负责协调三省一市相关制度举措。通过深入企业调研、决策咨询立项等手段对现有政策进行梳理,找出区域内衔接困难的政策并及时上报解决;搭建长江三角洲地区营商环境政策网络平台,提高政策透明度与协调性;定期评估政策执行的成效,建立良好的反馈机制。协同优化营商环境涉及多方面多领域制度政策的合作,可作为一体化制度创新的先行棋,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区域市场、绿色发展等更多领域促成一体化制度建设。
其次,实现区域内数据信息共享。长江三角洲地区各省市已经建立了各自的数据共享平台,但当前无法完全对接。未来需要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构建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催生了三省一市健
康码数据的共享与互认通用,既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复工复产的便利度,也显示了区域内技术对接与数据共享的巨大潜力。目前,长江三角洲地区正在建立地铁一码通行、政务一网通办以及供电服务和科技资源等共享平台,今后还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开发,为企业和政府提供全方位数据共享服务。数据共享不仅能为企业跨省市经营提供便利,而且能促进各省市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联动协同,加强政策协调与沟通,提高政务办理透明度。
再次,利用统一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和评价模式,定期开展评估,以评促改。结合世界银行和国务院的营商环境指标,在其中加入具有长江三角洲地区特色以及能够体现营商环境协同力的指标,构建一套适用于区域整体的评价体系。在评估过程中,通过组建跨省市评估小组、引入社会第三方机构、结合线上监测数据,统一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对外公示,提高市场主体的参与度和信心。对长江三角洲地区整体营商环境进行评估的过程,实质上也是与美国纽约湾区、日本东京湾区等全球最发达区域营商环境对标的过程。
注释: ①客流承载量指标衡量铁路、公路、水路的客流情况。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的旅客在各自省内流动需要依赖铁路、公路等交通工具,增加了这些交通工具的客运量,而上海市内的旅客流动并不依赖上述交通工具。因此,上海市作为单独的直辖市,尽管其客流承载量指标排名第四,是符合现实情况和理论逻辑的,但并不说明上海市客流承载能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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