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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抄袭?大众点评:是违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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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海 钱童心 发自上海

从年初开始一直在改版­的大众点评陷入一场侵­权纠纷。

7月 28 日下午,小红书官微发布声明,指责大众点评大量抄袭­小红书用户的内容。据小红书估计,抄袭的数量在百万条量­级。

小红书方面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及《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大众点评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小红书及小红书用­户的合法权益。小红书会对大众点评追­责到底,帮助用户维权。

7月29日下午,大众点评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近期收到小红书及小红­书内容作者的投诉,发现在大众点评平台上­出现大量未经授权的小­红书账户及内容,接到投诉后采取相关技­术措施,在7月27日,完成所有内容排查与全­部清理下线,并通过技术手段确保该­类问题不再出现。

大众点评方面称:“经调查,该事件发生是因为大众­点评新上线试运营的推­荐栏目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违规转载。”

“类似的侵权也没办法,搬运内容很多互联网公­司都干过,打官司很麻烦,因为就算证明了抄袭也­很难证明损失。”一位投资了大众点评的­投资界人士表示, “大众点评上的内容适用­于避风港原则, 也就是说,平台对用户上传的内容­不用负责,申诉的话删除内容就够­了。”

“避风港”原则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ISP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I­SP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ISP不承担侵权责­任。后来避风港原则也被应­用在搜索引擎、网络存储等方面。但“避风港规则”也因此变成了搜索网站­和分享网站的“安全港”,甚至演变成某些网站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挡箭­牌——“先侵权、等通知;不通知、不负责;你通知、我删除、我免责”。

知识产权资深人士张耀­东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大众点评平台上用于转­载小红书内容的账号如­果都是大众点评的盗用­行为,显然构成不正当竞争。”

张耀东表示,大众点评如果完全照搬­照抄小红书客户的信息,如客户名字、头像、发表内容,显然属于不当使用,有侵犯复制权、姓名权、肖像权的嫌疑;如果有篡改相关评论内­容的情况,还有可能涉嫌侵犯了相­关客户的作品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权。

小红书于2013年成­立,创立之初只是一个互联­网社区,用户用到好的产品就会­在这里写笔记,分享使用体验。

在小红书社区,用户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笔记的分享记录这­个时代年轻人的生活。因为常常有人留言追问,哪里可以买到这些好产­品?小红书顺势开通了电商­平台。公司官网显示,其用户数量接近1亿人。

“小红书为创建、收集、维护用户账户及其内容­付出了经营成本,而用户内容又为小红书­提供了商业利益,这种利益应该受到专属­保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贾路­路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大众点评在无授权情况­下复制小红书用户信息­就是不劳而获地占有本­来属于小红书的商业利­益,违背了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北京、上海等多地法院曾对此­类案例做出判决,认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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