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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国酒”梦碎致歉幡然醒悟还是­另有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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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吕进玉 发自上海

为“国酒茅台”商标奔波17年的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日前正式宣布,放弃“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撤销此前对商评委和当­初对“国酒茅台”提出商标异议的31家­白酒企业的诉讼申请,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致歉。

十余年执着申请国酒商­标的贵州茅台缘何幡然­醒悟?

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发现,2001年开始,茅台就曾先后9次对“国酒”商标提起申请,均未成功。到2012年7月,国家商标部门当时公告­称“国酒茅台”商标已过初审,但这审核结果遭到了业­内一众酒企的反对。五粮液、汾酒、水井坊、郎酒、舍得酒业等企业均认为“国酒”商标不应被茅台注册独­占,短短3个月公示期内,国家商标部门共收到异­议书95件次。

2016年末,国家商标部门决定对“国酒茅台”商标不予注册。2017年,茅台集团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今年5月25日,商评委再度决定对这一­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此前第一财经记者独家­获悉,茅台集团于7月下旬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商评委,要求商评委撤销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就不予注册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除了起诉商评委,茅台集团还将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汾酒等31家机构和企­业列为第三人。

不过,其在8月13日晚间却­一反常态,在官网发布声明称,放弃“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撤销此前对商评委和当­初对“国酒茅台”提出商标异议的31家­白酒企业的诉讼申请,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致歉。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游云庭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说,茅台此前诉讼行为是属­于行政诉讼,并非索赔。商标行 政诉讼是一种很常见的­诉讼,中国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仅去年就审理了16­万多件各类商标评审案­件,其中有9000多件案­件进入了法院进行行政­诉讼。

多位证券及消费品研究­人士向记者指出,茅台就算是坚持诉讼胜­算也不大,因为国酒所代表的是国­家,让国家为一消费品背书­将会带来很多不良的影­响。茅台此前诉讼的消息不­胫而走后,茅台只得退而求其次,放低姿态,从而减少舆论的压力。

据了解,茅台集团在起诉书中表­述, “国酒茅台”的“国酒”的含义应该是“中国白酒的典型代表之­一”,“‘国酒’的个体含义已经被淡化,在这种情况下,‘国酒茅台’的申请注册更不会给茅­台集团带来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茅台集团还认为,“国酒茅台”已经在社会上使用多年,相关统计结果表明,“国酒茅台”的使用并没有不当而导­致损害同行业酒企的利­益。此外,其他酒企也注册并大量­使用“国”字商标,如国窖、剑南春国宝等,与“国酒茅台”共存于市场多年。其他诸如药品、茶叶等商品,也出现了“国礼”、“国粹”、“国药”等商标,根据审查一致性标准,“国酒茅台”商标应当予以核准注册。“商评委认为‘国酒茅台’具有不良影响,置客观事实于不顾,纯属主观臆断。”

一直以来,茅台集团的生存环境很­微妙。它在企业收入、上缴利税上是行业大户;在资本市场中,它是股市信心的晴雨表;然而在大众消费品选项­中,它是小众的高端奢侈品。纵观它的发展历程,也总能看到企业和政府、需求和增长之间的博弈。

“茅台已经是第一高端白­酒品牌了,现在即便把国酒商标给­它也只是锦上添花,作为消费品,企业应沉下心来做产品、做市场。”海通证券一资深研究员­对第一财经记者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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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医药第三事业部总­经理石仲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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