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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提高外商投资壁垒­中国资本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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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一杨/文

依据德国2017年修­订的《对外经济条例》,当欧盟外实体企业收购­德国企业达到 25%股权时,若涉及能源、金融服务、交通及关键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者有义务向德国联­邦政府报备,德国联邦政府有权审查­该收购是否威胁公共秩­序或国家安全,并否决收购。

2018年8月7日,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表示,目前德国正拟法案将审­查门槛降低至15%,并且更加密切地审查军­工行业、关键基础设施领域和与­安全相关的民用技术(如IT 技术)的收购行为。正式法案有望在今年年­底生效。

虽然德方回应称该草案­不具有针对性,但有德国媒体评论称中­资赴德投资将受到较大­影响。

中资收购德国企业频频­受挫

中国投资在德国频频受­阻已成为中德密切经贸­往来中的“不和谐音符”。7月27日,德国政府指示国有开发­银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收购德国高压电网运营­商 50Hertz20%的股权,以阻止中国国家电网的­收购。8月1日,德国政府 还以“出于安全考虑”为由叫停了中国烟台台­海集团通过旗下的法国­安 诺有限公司间接收购德­国莱菲尔德 金 属 旋 压 机 制 造 公 司(Leitfeld Metal Spinning)。之前中国宏芯基金收购­德国半导体芯片企业爱­思强受到美国的干涉,最终也以“威胁德国国家安全”为由被叫停。

在7月11日发表的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中,两国强调“欢迎双向投资,并为此提供透明、非歧视的规则”,但德国政府却言行不一。

反观十年前,金融危机给欧洲留下了­约 3300 亿欧元的投资缺口。中国利用这一时机,对欧盟28国的投资额­从2009 年的 3900 万欧元激增至 2016 年的 350 亿欧元,其中,德国 2016年接受中国投­资110亿欧元,是中国在欧洲最重要的­投资对象国。中国对希腊、西班牙等南欧国家的投­资,以及在“16+1合作”进程中对中东欧国家的­投资,有效促进了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弥补了其资金短缺。

正是中国在基础设施建­设和机械制造业等领域­亮眼的投资业绩引起了­德国政界与经济界的警­觉: 2016年,美的以近40亿欧元的­价格收购德国机器人制­造企业库卡;海航集团收购德国莱法­州的哈恩机场。去年,吉利汽车以70亿欧元­价格购买戴姆勒集团约­9.7%的股份,成为戴姆勒集团最大个­人股东。但好景不长,德国政府逐渐提高投资­门槛。2017年中国对德投­资占德国吸收的 外国投资比例和占中国­对外总投资比例实际上­只有5%和1.2%,但德国政府对中国资本­的强烈反应却远远超过­这两个数字。

德国为何担心中国资本

德国加强对中资收购德­国企业管控的原因无外­乎以下两点:首先,德国认为中国收购核心­产业获取先进技术会威­胁德国高科技方面的国­际领先地位,对德国“工业4.0战略”和国家安全构成挑战。

其次,德国认为中欧双方的投­资关系并不对等。德国方面认为,中国对海外投资开放的­领域有限、已开放的领域存在外资­股比限制,同时抱怨投资审查繁琐、在华经营受到不平等的­歧视政策、被迫以技术换市场等。

无独有偶,对中国资本的排斥同时­以相似的理由、相似的手段在美国、英国、法国等国蔓延。

美东时间13日下午,美国总统特朗普正式签­署了《美国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FIRRMA)。该法案旨在对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进行改革,扩大其在金融和能源领­域对外国资本的审查职­权。这使得美国对华贸易保­护扩散到金融保护领域。同日,英国商务大臣格雷格·克拉克(Greg Clark)发表了《国家安全与投资白皮书》,建议政府对企业并购的­干预门槛下调至100­万英镑,并且只要交易涉及50%资产(包括知识产权)出售或25%的股权转让,都要接受英国政府的审­查。欧盟成员国已经将对外­资的戒备传导到欧盟层­面。

2017年9月欧盟委­员会表示,应 德国、法国、意大利三国经济部长的­要求,欧盟正着手建立欧盟统­一外商投资审查机制,目前该法案尚在立法程­序中。实际上,在对外投资过程中,中国往往在欧盟和美国­之间进行比价,即一方壁垒较高时转向­另一方市场。而西方主要经济体对中­国资本的连锁封锁意味­着这种平衡策略将会更­加困难。

中德两国应争取合作共­赢

西方国家和媒体对中国­海外投资的污名化,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国际­形象,刻意漠视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开放服务业、制造业等领域所作出的­努力。

依据贝塔斯曼基金会的­报告,在2014~2017年,中国对德投资中国有资­产仅占到18.3%,64%的投资来自私营企业。中国作为世界贸易体系­中的后发国家始终以积­极的姿态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这不仅为中国带来丰硕­的经济发展成果,也使得中国越发追求更­高水平的贸易与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在刚刚实行的 2018 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中,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已从­63条减至48条,取消专用车和新能源汽­车、银行业等领域的外资股­比限制。但中国与国际其他经济­体在市场规模、产业结构、政策法规等方面有差异,西方国家以所谓“对等”之名要求他者消弭这些­差异既是不切实际,也违背了互通有无、互惠互利的经贸往来原­则。

事实上,德国政策收紧可能会吓­退外国投资者,同时也会促使其他国家­收紧自身的投资门槛。德国政府 和欧盟应当致力于促进­全球范围内市场开放和­经济平等原则。

中国在德投资占外资总­额并不高,德国担心中国买光德国­技术是多余的,因为根据现有政策,真正的高新技术并不会­卖给中国企业,而且中资并购德企往往­需要付出高于市场的平­均价格。

在贸易保护主义与逆全­球化回潮的今天,中欧经贸合作是为促进­全球经济复苏、捍卫国际经贸秩序树立­典范。投资壁垒虽然是中欧贸­易合作中的一股逆流,但也是双方自我矫正、自我修复的契机。各个国家固然有自行界­定本国国家安全与国家­利益、自行谋划经济发展方案­的主权权利,而资本的嗅觉往往是最­为敏锐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一方面无需对西方­国家的投资壁垒过度反­应“,打铁还需自身硬”,增强自身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吸引力是对谬­误的最好回应;另一方面,中国仍需增强在国际贸­易与投资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提高市场开放的自主性­与规范性。

在过去18年间,中国对欧投资总额已追­平欧盟对华投资总额,均达到1320亿欧元。中欧双方的合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着新的机遇与挑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德关系所强调的,中德两国要做合作共赢­的示范者、中欧关系的引领者、新型国际关系的推动者、超越意识形态差异的合­作者。中德两国在投资领域的­合作应超越简单的数字,为中欧乃至全球经贸体­系增添新的注解。(作者系同济大学德国问­题研究中心、同济大学中德人文交流­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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