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头耍过头,《爱情公寓》被市场抛弃《爱情公寓》并没有烂到极致,是片方一系列营销失误让“公寓”变成“公墓”“,惊喜”变成了“惊吓”
记者 葛怡婷 发自上海
8月10日,《爱情公寓》《一出好戏》《巨齿鲨》等影片上映,将单日票房总量拉升至5.8亿,创造影史暑期档单日票房纪录。同样也是在战绩辉煌的这一天,围绕着《爱情公寓》不断发酵的负面新闻,向一路高歌猛进的电影市场投下一抹暗影。
《爱情公寓》预售破亿,上映首日收割3亿票房,至上映第七天排片量跌去七成,单日票房断崖式下跌、票房总量被同档期的《一出好戏》、《巨齿鲨》接连赶超,猫眼专业版预测其最终票房为5.67亿,破十亿已成泡影。
比高影院管理副总裁吴鹤沪总结:“首日票房是让人惊喜的,低评分是苦涩的,逆袭与被反超都是市场的正常反应。电影市场是残酷的,同行竞争是激烈的,一只手无形地操纵着,那就是观众的选择。”
吴鹤沪认为,从影片本身质量来看,《爱情公寓》并没有烂到极致,是片方一系列营销失误让“公寓”变成“公墓”,“惊喜”变成了“惊吓”:“如果能够在标题中加上‘爱情公寓之盗墓笔记’,诸如此类能够透露影片真正内容的文字信息,不耍滑头,也不要保密,大家自然就有思想准备,也不会是现在的局面。”
爱情加盗墓的尴尬组合
关于《爱情公寓》最后一则热度来自“偷票房”传闻。8月12日,《中国电影报道》在官方微博下征集该片“偷票房”证据,针对网友晒出 的问题票据,“爱情公寓”连发20条微博逐个澄清。8月13日,《中国电影报道》发微博称: “未出现确凿证据证明《爱情公寓》存在偷票房行为,部分网友表示出现买A电影出B电影票的情况,当时无保留证据的意识。”电影《爱情公寓》官微转发了这则微博,并“感谢澄清”。
吴鹤沪告诉第一财经,自去年3月出台电影促进法之后,“偷票房”现象已经得到了有效遏制,《爱情公寓》的相关曝光极可能是无端指责:“全国电影类的售票处都有举报电话,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接到举报会查处,有问题的影院将会受到严厉惩罚,重则歇业一个月,正常情况下,影院不可能铤而走险,违规成本比较高。”然而,从网友们如潮抨击来看,《爱情公寓》的信用已经破产。
回到影片首映日,与另外几部同期公映的影片相比,《爱情公寓》的公映时间有些反常,选择当天下午两点,直到傍晚各大电影网站才陆续公布评分。《爱情公寓》在豆瓣得到了2.5分的罕见低分,这一水平逼近影史最低《纯洁心灵·逐梦演艺圈》,比先前因票房失利退档的《阿修罗》还跌去半分。批评的焦点除了影片本身不尽如人意之外,影片内容与宣传严重不符,让粉丝们和观众的情感受到伤害。沪上一家影院经理告诉第一财经,网上负面评论发酵之后,影院根据情况马上调整排片,上映第二天就开始大量削减《爱情公寓》尚未出票的场次。
从电影本身来看,“爱情公寓”与“盗墓笔记”的结合,使得整部电影展现出分裂、混乱的结构,玄幻元素、人工智能乱入,一边盗墓一边 谈情说爱,成为一部盗墓不像盗墓,爱情不像爱情的混合体。“搞飞机”、“666”等已经过时的网络词汇,再加上与好莱坞大片《环太平洋》极其相似的原声音乐,种种令人眼熟的笑料,即便有特效场景加持,仍然难让人对主创们的劳动成果心生尊敬。导演之一韦正称,他们要“皮一下,搞点大事情,要把电影版做成《爱情公寓》史上最大的脑洞”。然而,大部分观众对这个脑洞感到愤怒,真正和“爱情公寓”相关的内容仅有片头和片尾几分钟。
“片方可能觉得,我《爱情公寓》有那么多粉丝了,那《盗墓笔记》也是一个大IP,结合一下。实际上从内容上看,很可能喜欢《爱情公寓》的人,并不喜欢《盗墓笔记》,喜欢《盗墓笔记》的人,对《爱情公寓》不感兴趣。它这个电影勉强把这两个IP弄到一起,到最后都实现得不理想。”
吴鹤沪分析,《爱情公寓》的粉丝分成两种,一种从第一季追到第四季,跟随《爱情公寓》一起成长,他们对于剧情走向非常投入,这批观众对电影版《爱情公寓》非常不满意:“他们没有任何思想准备,想看主角之间的结局,结果发现怎么弄到墓里去了。这批人打低分的比较多,他们太失望了。”另外一种粉丝,他们喜欢的就是几个演员,不管他们做什么都支持。“但是讲十年情怀,原班人马重聚,事实上还有两个演员没在里面嘛!”《爱情公寓》剧版关谷神奇的扮演者王传君、陆展博的扮演者金世佳都未参与其中,而作为影片主角的袁弘,在前期宣传时从未被提及。
版权纠纷
如果说“挂羊头卖狗肉”的营销是最终压垮《爱情公寓》的一根稻草,那么从上映前开始的种种负面曝光就已经预示着《爱情公寓》在口碑上的全面溃败,如同连锁反应,绵延多年的抄袭污点、版权纠纷,片名几度更改,将观众对这一IP的情怀一点点消耗干净。
电影《爱情公寓》在上海举办十周年庆生会的第二天,8月6日,微博账号“爱情公寓”发布一则声明称:“《爱情公寓》是由联凡计算机 技术上海公司投资并享有全部权利,在联凡不知情的情况下,高格公司和汪远等人擅自投资、制作、发行《爱情公寓》电影,联凡已向各大出品、发行公司寄送法律文件,提起民事诉讼,并向电影局及中影要求停止上映。”
当天《爱情公寓》电影片方回应称,影片由高格公司基于电视系列剧《爱情公寓》编剧汪远的原创剧本制作,高格公司依法拥有电影《爱情公寓》完整著作权,并已事先获得了一切必需的法律授权与许可。
8月9日,上海高院的官方微博“浦江天平”发布消息称,上海徐汇法院对该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一审宣判,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始微博中的表述:“《爱情公寓》系列影视剧制作方之间长达七年的权利纷争也画上了句号。”现更正为“:据了解,原告已提出上诉。”同一天,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此案,联凡请求判令高格公司等六被告停止所有宣传、发行电影《爱情公寓》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目前网络公开的信息,在上海汇臻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敏涛看来,上海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原告联凡的赢面并不大:“高格拥有完整著作权,这是非常良好的基础。故事是谁编的,著作权就在谁手里,改编权是著作权的一部分,《爱情公寓》改成歌剧、音乐剧……应当征求《爱情公寓》著作权方的许可。”
陈敏涛告诉第一财经,联凡最新诉讼理由中的“不正当竞争”,通俗理解就是认为电影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