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要防范新的不公平
时至今日,距离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落下一个贫困人口只剩下两年多时间。毫无疑问,扶贫越往后任务越艰巨,且此前扶贫工作中的问题也逐渐暴露,让接下来的扶贫攻坚战需要与反思并行。
近日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对今后的脱贫攻坚工作做全面部署。在8月20日的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副主任韩俊亦表示,要把脱贫攻坚的基础性工作做得更实,贫困户的识别、退出一定要做到精准。
的确,过去数年的扶贫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十八大提出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以来,截至2017年底全国贫困人口减少6853万,平均每年在1000万以上;2017年返贫的人口只有20万,总体上呈现逐步减少趋势。不过,扶贫也衍生出新的不公平,诸如“悬崖效应”和“福利陷阱”并不鲜见。
其中“悬崖效应”既存在于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之间,也存在于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之间,主要指两者的差距太大,让非贫困户或非贫困村恨不得也戴上贫困的“帽子”。具体表现是,部分地方在执行扶贫政策过程中,把义务教育
社论
有保障变成了贫困户的家庭成员“上什么学都不花钱”,把基本医疗有保障变成了全家人“看什么病都免费”。这样一来,那些没有列入扶贫范围的村庄、村民自然就会有“想法”,特别是本来就与扶贫标准相差不了多少的群体,发现自己境遇远不如扶贫对象后,纷纷千方百计要当贫困户也不足为奇。
至于“福利陷阱”,则是因为兜底扶贫的制度设计,在一些地方被不当使用。比如一些贫困患者小病大治;一些子女眼看着体弱多病的老人不去赡养,而是通过“分家”方式,把贫困人口交给政府兜底;甚至有一些地方,超标准实施救助,兜底措施的刚性支出,让捉襟见肘的地方财政难以为继。
很明显,上述颇为普遍的扶贫“怪现象”, 不仅影响了扶贫工作的效果,而且造成了新的不公平。因此,在未来的扶贫工作中需要引以为戒,扶贫要义在于量力而行,重在基础性的保障。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既要避免重返“平均主义”,也没有高福利社会的物质基础。
所谓基础性保障,也就是现行衡量贫困人口是否脱贫的标准:“两不愁、三保障”,即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这个标准的制定做了大量研究,世界银行专家组也曾参与评估,符合中国国情和承受能力。如果随意拔高标准,既会加大脱贫攻坚的难度,也将加大财政负担,不可持续。
更重要的是,脱贫应该着重在可持续性,而非完成一时的指标。在以往的扶贫工作中, 部分地方方式过于简单化,为了赶进度、图省事,主要是送钱送物,有的地方干脆让贫困人口都吃低保,一兜了之。这种既不是根本性脱贫,也会助长贫困户的依赖心理,同样造成了新的不公平。
因此,未来应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改善贫困地区居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十分迫切。既要包括加大对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更应该加强制度供给,为贫困地区培育现代农业体系,为稳定脱贫找到产业抓手。同时,还需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在保障兜底制度设计上力求堵塞漏洞,因地制宜提高贫困地区的教育、医疗水平,精准解决因病致贫、因教致贫等问题,防止出现任何形式的扶贫福利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