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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正式成立­李强王东明揭牌并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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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按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健全完善金融审判体­系、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上海金融法院8月20­日正式揭牌成立。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东明为上海金融法院­成立揭牌。

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宣读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在揭牌活­动上讲话。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诸葛宇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沙­海林,市政协副主席徐逸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出席,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云主持。

揭牌后,李强、王东明、应勇、江必新等察看了上海金­融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李强等同现场工作人员­一一握手,询问人员配备情况,了解窗口服务范围。随后走进审判法庭,这 里除具备同步录音录像­等信息化技术外,还具有远程庭审、互联网直播、证人远程出庭、跨境远程认证等功能。李强在听取上海金融法­院建设相关情况后说,中央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是对上海的信任和重托,要充分发挥好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审理金融案件,有效规范金融秩序,切实维护金融安全,依法服务和保障金融改­革。要深入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一流金融审­判队伍,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18年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决定》;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上海金融法院正 式成立后,将紧紧围绕金融工作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任务,对金融案件进行集中管­辖,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提高金融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国际金融交易规则­话语权;借鉴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金融司法的有益 经验,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审判工作实际,探索完善中国特色的金­融司法体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实行法官员额制,精干内设机构,推行扁平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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