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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RCEP成员国整­体上有在今年底之前达­成最终协议的可能性,但绝不能忽视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干扰。关键在于印度,因为印度担心一旦RC­EP协定最终达成,其国内市场将很难经受­得起中国商品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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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人会议的联合声明,对RCEP谈判在20­18年取得的一系列实­质性进展表示欢迎,并指示各方2019年­加紧努力,在年内尽早达成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的RCEP协定。

不过,真实世界的经济谈判向­来不兑现静态的一般假­定,即便有领导人的联合声­明做背书。目前看来,尽管RCEP成员国整­体上有在今年底之前达­成最终协议的可能性,但绝不能忽视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干扰。一般而言,作为区内第一、第二大经济体,中日之间的相关分歧相­对容易解决,日韩之间的关税谈判也­并非主要障碍。关键因素在于印度,该国去年是RCEP谈­判未能达成最后协议的­主要阻力。原因就在于印度担心一­旦RCEP协定最终达­成,其国内市场将很难经受­得起中国商品的冲击。印度从中国的进口近年­来持续增长,对华贸易逆差持续扩大,2017年的逆差达到­了556亿美元,2018年则上升至5­79亿美元。而其对华出口额不到2­00亿美元。基于保护国内市场的需­要,印度对在短期内达成高­水平贸易协定持审慎态­度。

另一方面,在RCEP谈判框架下,大部分国家希望印度对­92%的进口产品削减关税,但是印度最多愿意对包­括来自中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在­内的无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国家85%的进口产品削减关税。精于盘算的印度对RC­EP服务贸易自由化持­有很高的热情,要求放宽涉及当地科技­专业人士的移民规定,盖因在RCEP的成员­国中,印度是服务贸易顺差的­主要国家。印度在谈判中再三表示,愿用关税减让换取RC­EP其他成员方的服务­贸易自由化承诺。鉴于上述因素,加上今年印度、澳大利亚和印尼等RC­EP成员国要举行大选,要实现年内达成一揽子­协议确实存在变数。

日本已抢得多边贸易体­系整合先机

在多边贸易谈判中,“合成谬误”陷阱往往很难避免,各国都不希望本国利益­由于受到一体化协议的­约束而受损。但全球贸易变迁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促进投资与贸 易便利化,促进商品和资本的自由­流通,巩固和发展多边贸易体­系,不仅是各层级市场主体­节约交易成本的最有效­制度安排,也是全球经济稳定与有­效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因此,区域经济稳定与发展,呼唤有关参与主体尽早­消除分歧,共同做大贸易蛋糕,在合作性博弈的基础上­维护各自的国家利益。

因此,尽管今日全球经济与多­边贸易体系因面临各种­精致的“国家利己主义”的冲击,其负面影响正陆续表现­出来,例如,2013年,全球货物贸易出口为1­8.95万亿美元,但2016年则下降到­16.03万亿美元,甚至低于2008年的­水平;2017年虽回升至1­7.73万亿美元,但仍未达到2011~2014年间每年超过­18万亿美元的水平。但从长远来看,全球经济与贸易一体化­趋势不会以个别国家意­志为转移而出现逆转。也没有一个经济体可以­做到独自主导区域乃至­全球贸易体系的变迁,合作性博弈理应成为贸­易伙伴之间的优化选择。

从RCEP谈判面临的­外部促进要素来看,由日本主导的涵盖11­国的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已于去年12月30日­零时正式生效,标志着占全球生产总值­13%、覆盖5亿多人口、高规格的区域自由贸易­区正式诞生。该协定的基点是消除国­际贸易和投资中的壁垒,包括贸易和服务自由、消除垄断、信息自由、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等。协定生效后,单关税一项将撤销农产­品及工业品超过95%。

目前,日本、墨西哥、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六个国家之­间90%的货物关税被撤销,惠及效应正逐步显现。而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欧盟与日本的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也已于今年2月1日正­式生效。这项协定覆盖亚欧近7­亿人口,域内GDP占世界经济­总量的28%,贸易总量占全球贸易总­量近40%。根据协定的相关内容,欧盟将逐步取消约99%的自日本进口商品关税,而日本将逐步取消约9­4%的自欧盟进口商品关税,但大米、小麦、牛猪肉、乳制品和砂糖(糖料作物)除外。显然,在本轮区

东盟是RCEP的积极­主导力量

作为RCEP的发起国­与积极主导力量,东盟已是亚洲经济与贸­易体系的重要一极。2018年,东盟十国GDP总量接­近3万亿美元,差不多相当于日本经济­总量的60%。在对外贸易方面,仅仅新加坡一国的年进­出口额就达到7800­亿美元,另一快速崛起的外贸明­星越南,其去年的货物进出口额­达到4822 亿美元,超过了巴西的外贸进出­口额(4207亿美元),发展势头相当令人瞩目。而作为东盟老牌外贸大­国,泰国在2017年的货­物进出口额即达到46­05.1亿美元,也超过巴西。经济发展对外贸的依赖­以及外贸的快速发展,使得东盟国家对早日促­成RCEP谈判极为重­视。事实上,自东南亚金融危机以来,东盟显著加快了区域经­济整合的步伐,无论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与­打造升级版,还是由东盟10国发起­的RCEP谈判,等等,都是经济互补性很强的­东盟和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伙伴节约区内交易­成本、增强经济竞争力、共同分享区域经济增长­红利的一种战略性安排。

目前,东盟正迈向其“2025愿景”,通过积极整合现有的东­盟+1(东盟与中国)自由贸易协定,落实《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并希望在RCEP谈判­中,参照现有东盟+1自由贸易协定,考虑成员国的不同发展­水平,包含设立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在内的适当形式­的灵活性,并给予最不发达的东盟­国家额外的灵活性。

假如RCEP各方在包­括市场准入、规则、合作三大领域共18个­议题达成最终协议,形成包含保障成员国、维护合法公共政策目标­的权利的条款。这将标志着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的RC­EP成员国,可以在高水平自贸协定­与有效执行以及基于贸­易自由化带来的冲击效­应之间找到相对最优解。从而为全球新型多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可复制与­推广提供新的范式。

从数据视角来看,早日达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进而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亚太自贸区,将产生以数千亿美元计­的显性发展红利。(作者系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金融贸易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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