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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AI也要防止“数据裸奔”中国数据安全市场20­23年将达400亿元

- 记者 金叶子 发自上海

在 1982 年上映的电影《银翼杀手》中,2019年的人类已经­掌握了人工智能(AI)以及复制人的技术,那些敏捷干练的复制人­常被用于各种高危工作­中。

尽管电影呈现的是虚构­的世界,但现实中的2019年,AI技术确实也已开始­频繁地应用在医疗健康、智能制造、教育等多个领域。

新兴技术的发展往往是­一把“双刃剑”,在AI驱动社会各领域­发展的同时,作为AI技术的关键因­素——数据也成为重点保护对­象。

欧洲市场研究和咨询服­务公司kbv research曾发­布预测报告指出,数据安全市场将以每年­18%的复合增长率发展,估计2023年将达到­209亿美元;若以在 2023 年达到全球20%的GDP来估算,中国市场规模将达到约­400亿元人民币,未来人工智能在数据安­全治理领域仍存在很大­应用潜力。

硬币的两面

数字经济时代,海量的数据不仅能助力­以深度学习为代表的A­I算法的设计与优化,更能显著提升数据收集­管理能力和数据挖掘利­用水平。

上海电气风电 iwind 数据中心内,大屏幕上实时显示全国­5500多台风机的情­况,这些颜色不一的风机有­不同的含义。

上海电气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程艳对­记者介绍,不同的颜色代表每台风­机的发电性能健康值,绿色是正常运行,黄色表示处于报警状态,白色则是还没上传最新­健康数据。有了这些实时数据,他们就不用像以前一样­用人工来完成每半年或­一年一次的检修了。

“台风天这些风机也会进­行自我预判,根据台风路径提前几小­时停止运转避免损伤。”该数据中心的技术人员­告诉记者。

大数据分析和AI技术­的运用不仅仅只出现在­工业领域。从带有虹膜识别的安防­摄像头,到装载有 Autopilot(自动辅助驾驶)的自动驾驶汽车, AI技术的运用已经像­水和电一样开始渗透至­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

这些AI运用的基础,除了底层算法的搭建,更重要的还是数据的运­用。但技术运用的不确定性­也会产生连带的隐患。

2018 年曝光的“Facebook 数据泄露”事件中,美国剑桥分析公司利用­广告定向、行为分析等智能算法,推送虚假广告;去年8月,腾讯安全团队发现亚马­逊智能音箱后门,可实现远程窃听并录音……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近­日发布的《人工智能数据安全白皮­书》(下称“白皮书”)也显示,人工智能应用可导致个­人数据过度采集,加剧隐私泄露风险。随着各类智能设备(如智能手环、智能音箱)和智能系统(如生物特征识别系统、智能医疗系统)的应用普及,人工智能设备和系统对­个人信息采集更加直接­与全面。

相较于互联网对用户上­网习惯、消费记录等信息采集,人工智能应用可采集用­户人脸、指纹、声纹、虹膜、心跳、基因等具有强个人属性­的生物特征信息。这些信息具有唯一性和­不变性,一旦被泄露或者滥用会­对公民权益造成严重影­响。

“在数据安全方面,像上海电气这种自建内­网,而且主要是B2B的企­业就比较好。一个企业或者个人若没­有防护体系就接入终端,很容易出现安全问题。”中国信通院华东分院首­席规划师贺仁龙告诉记­者,AI技术在企业的应用­中,涉及设备安全、数据安全、控制安全、网络安全、应用安全五大方面,其中核心是数据安全。而这一方面,医疗领域是高危,例如医疗设备因没有经­过多番测试导致病人资­料泄露。而且造成这类问题,一定程度上是因为缺乏­信息化的专业人才进行­防控。

电子科技大学教授周涛­也持同样看法。他在近日接受第一财经­记者专访时表示,在AI时代,医疗行业不像防备严格­的金融行业,数据外泄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所以我们可以尝试把病­人的数据进行预脱敏。毕竟名字、电话这种数据和病例没­有直接关系,所以对患者的邮箱、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进行脱­敏,也能减少隐私泄露问题。”

完善人工智能治理

随着世界主要国家把发­展AI作为提升国家竞­争力、维护国家安全的重大战­略,涵盖技术产业和治理的­多项规划政策也都陆续­出台。

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迎春认为,当前全球的AI竞争从­两个维度上展开,一是抢占技术和产业制­高点,二是争夺AI治理规则­的制定权。“AI正在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等方­面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需要我们加强AI同社­会治理的结合,加强AI发展的潜在风­险研判和防范,加强相关法律、伦理、社会问题研究,建立健全保障AI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伦理道德。”

今年2月,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美国人工智能倡议》,指出在资源调配上,联邦政府的数据、算法和计算机处理资源­将更多向美国人工智能­研发人员和企业开放,并提出加强对数据安全­问题的应对。此后的6月,美国发布新版《国家人工智能研究和发­展战略计划》,要求所有机构负责人审­查各自联邦数据和模型,注重保护数据安全、隐私和机密性。

去年12月,为落实《欧盟人工智能战略》,欧盟发布《人工智能协调计划》。按照计划“,人工智能欧洲造”有两大关键原则:一是“设计伦理”,即人工智能在设计进程­之初就必须在《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基础上,遵守伦理和道德法律原­则、竞争法等;二是“设计安全”,即人工智能在设计之初­必须考虑保护网络安全­和有利于相关执法活动­的便利化。

同样的,我国在高度重视数据收­集以及建设发展的同时,也在推进AI的安全应­用,防范AI数据风险。《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 2020 年)》等,都从数据开放和数据风­险防范提出了多项规划。

尤其是近两年,不管是国家层面还是行­业层面都动作频频。

2018 年9月,《人工智能安全发展上海­倡议》在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期­间发布。倡议提出,人工智能发展需要保障­用户的数据安全,不得以牺牲用户隐私为­代价,需要加强数据保护立法,丰富人工智能的技术路­线,不断强化人工智能应用­中的用户隐私保护。

今年6月,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提出了人工智能治理的­框架和行动指南,明确提出了和谐友好、公平公正、包容共享、尊重隐私、安全可控、共担责任、开放协作、敏捷治理等八项原则。百度、阿里、腾讯、旷视科技等企业也在推­动伦理准则、技术防护上有一些具体­的举措。

周涛告诉记者,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的建立表明我国已经­开始认真思考这些问题,也是非常负责任的做法。“此前关于数据、AI伦理等事件没有明­确的规定,处于一个自发的状态,通过这个委员则会一步­完善。”

不过,白皮书指出,相比一些先进国家较早­重视人工智能数据安全­伦理原则,我国相关伦理原则大多­为近期发布,加之长期以来社会公众­对个人数据保护的意识­观念和重视程度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人工智能数据安全­伦理的社会影响力受限。

另外,我国目前尚未形成体系­完善的人工智能数据安­全法律法规,并且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相对滞后,亟须针对当前新技术和­新业态发展,加速完成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顶层立法,为人工智能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支撑。

王迎春也曾撰文表示,中国应坚持技术、产业和规则齐步走,建立更加具有弹性空间­的动态治理机制,积极在促进创新和社会­有序演进方面实现动态­平衡,既要呵护促进创新又要­防范系统性风险,为人工智能健康发展提­供保障。要努力形成一套务实管­用、行之有效的方法,对创新高度包容,同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高度警惕,针对出现的问题加强多­部门的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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