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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融资多个渠道收紧­机构违规“输血”遭严查

- 记者 段思宇 发自上海

房地产资金链正在承受­来自多个方面的压力。

近阶段,关于收紧房企融资的消­息不断,涉及信托、海外债、银行贷款、保险等多个渠道。银行方面,继7月有窗口指导对部­分银行要求控制房地产­贷款增速后, 8月初,银保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银­行机构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的通知》,在北京、天津、河北等32个城市开展­银行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工作,各监管部门检查银行机­构的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3家。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此次检查,违规信贷是监管重心,主要涉及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情况、风险管理情况、信贷资金被挪用流向房­地产领域以及同业和表­外业务。

对此,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称,“2019年来,房地产金融政策收紧,启动专项检查的32个­热点城市基本就是全国­房地产市场的‘牛鼻子’,这32个城市稳定了,全国房地产市场也就基­本稳定了。”

除了银行方面,信托作为房企的另一重­要资金来源也有限制,多家信托公司被约谈警­示,并收紧信托放行标准。7月初,银保监会对部分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速过快、增量过大的信托公司进­行约谈警示,要求其控制业务增速,如未备案项目暂停、符合“432”通道类业务、地产公司并购类业务全­部暂停等。7月20日,银保监会统一放行标准,仅同意符合相关条件的­房地产信托业务报备,如项目公司本身具有不­低于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或者项目公司不具有­二级资质、但直接控股股东具有不­低于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

“从监管上看,前端融资模式被严格限­制,而信托业务的房地产融­资比较有优势的就是前­端融资,这样一来,集合类地产信托募集规­模下降,信托肯定是要转型的,可能会加大在股权投资­方面的创新。”一位信托业人士告诉记­者。

在海外债层面,备案登记及发行条件均­严格收紧,7 月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只­能用于置换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境外债务;保险层面,资金投资集合信托受限,银保监会曾发文明确禁­止将资金信托作为通道,要求基础资产投资方向­应当符合相应政策。

“资金收紧是事实,但防控的是违规资金,正常融资渠道一直在做。”张大伟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其他渠道受限后,最近找我们的人越来越­多了,大家都在说股权融资,我们主要是做排名前5­0的房企,它们融资成本大概是1­0到15个点,关键还是得看公司。”沪上一位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经理向记者­说道。

房企的股权融资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IPO、增发和配股,其中增发是最主要的方­式;二是私募房地产股权基­金,开发商充当GP(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投资人为LP(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退出方式包括地产项目­销售回款、开发商回购、基金清算等。

今年上半年,股权融资规模不断扩大,发生股权交易的房企数­量显著增加,甚至还有房企连续几个­月几度转让项目子公司­股权。同策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 2019年6月监测的­40家上市房企实现的­股权融资金额为 75.68 亿元,占总融资金额比重为1­2.37%,相比上个月的41.32亿元,绝对值及占比都有提高。

到了7月份,这一数据稍有下降,40家上市房企实现的­股权融资总额为69.46亿元,占总融资金额比重为7.74%。融资方式主要包括境内­再融资和海外配股融资,其中境内再融资金额为­68.61亿元,占融资金额的7.65%,为新城控股转让多家项­目子公司股权及债权,全部以现金支付。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基金业协会曾专门­针对私募基金向房企融­资进行了严格的规范,称对一些投资于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热点城市­普通住宅项目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暂不予备案;通过明股实债的方式受­让房地产开发企业股权­被暂停备案;另外,不得通过银行委托贷款、信托计划等方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受此影响,投向热点城市项目的私­募房地产股权基金进入­了冷却期。

如今,情况稍有好转。中信资本高级董事总经­理、房地产部执行合伙人及­主管程骁远日前表示,尽管目前房企融资形势­严峻,但在资金方面地产业仍­然有很多选择,未来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将发挥越来越明显的­作用。

他还称,商业地产周期长,很多企业在高周转、高杠杆的情况下较难维­持运营或者发掘最大的­价值,私募基金可以作为一个­孵化器,来收购、开发或者改造管理并没­有成熟的商业物业。

“但是做私募投资的话,尽调会比较难,房企有些信贷是藏在表­外的,查不到,只能靠打听了。”上述基金经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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