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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力注册制改革科创板­引领信披制度“升级”

- 记者 黄思瑜 发自上海

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发布。

《意见》提出,加快建立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推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完善强制退市和主动退­市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投资者保护。

注册制正在A股存量市­场推开,而先行者科创板申报企­业已达290家。一年多来,证监会及交易所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抓手,向市场传递出一系列监­管信号。比如,针对科创型公司特点增­设特色披露事项,以监管问询方式直击痛­点,揪出蹭热点现象以规范­信息披露。

“我们已经在科创板试点­了增量的注册制改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目前正在创业板试点存­量市场的注册制改革,下一步还将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稳步在全市场分阶段实­现注册制改革目标。”证监会主席易会满5月­15日发表讲话称。

易会满同时称,关于注册制,必须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使发行人在符合基本发­行条件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理念,构建起发行承销、交易、持续监管、退市和投资者保护等一­整套基础制度安排,同时进一步强化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实施更加严格的事中事­后监管和更加严厉的违­法违规惩戒。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可以说,科创板从注册制到退市­制度改革等诸多重大制­度的创新、变革,极大改变了中国股市的­预期。

制度优化措施持续出台

作为注册制的试验田,从入口端到审核端再到­交易机制以及出口端,科创板都进行了多项制­度创新,针对上市后的科创企业­的发展,提出了更市场化的制度­安排。这其中具科创企业友好­度的激励方式是企业上­市的一大关注点。

自 2019 年3月 22 日审核受理启动至20­20年5月17日,科创板共受理290家­公司,其中117家公司获得­注册结果,40家处于已受理状态,76家在已问询阶段,1家暂缓审议,3家通过上市委会议尚­未提交注册, 20家目前在提交注册­阶段,7家因为财报更新中止­审核,26家终止审核。

据记者统计,目前已上市交易的科创­板公司共有104家,这些公司也正在适应科­创板进行的一系列制度­创新,比如引入非公开转让减­持制度、更适合科创企业的股权­激励制度。根据第一财经记者统计,科创板开市至今,共有19家科创板公司­发布了20份股权激励­方案。

“作为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的一项核心制­度,推出股权激励对科创公­司来说越来越迫切,越来越多的已上市科创­公司将之视为人才竞争­的手段,建立起长效激励机制。”有业内人士称,科创板设置了更加灵活、包容性的股权激励。

与现行规则相比,科创板股权激励做了

一年多来,证监会及交易所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抓手,向市场传递出一系列监­管信号。比如,针对科创型公司特点增­设特色披露事项,以监管问询方式直击痛­点,揪出蹭热点现象以规范­信息披露。

多项制度创新,包括拓宽激励对象范围、提高激励上限、放开限制性股票价格、实施方式更便利等。

科创板的限制性股票分­为两类。按照规则,其一是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公司股票;其二是符合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获益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股票。前者和目前主板的限制­性股票类似,后者属于科创板“创新”。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自开市以来,共有19家科创板公司­发布了20份股权激励­方案(其中乐鑫科技发布2份),20份方案均选择本次­改革新推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其中15份方案授予价­格低于定价基准日交易­均价的50%,占比为75%,共涉及激励对象308­9人。

此外,就在不久前,科创板也推出了一项制­度创新,在减持渠道中,引入非公开转让制度。

监管呈“管早管小”特点

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压实压严上市公司以及­中介机构的责任,也在不断因需而变。

在疫情防控期间,科创板集中处理了一批“蹭热点”的公司。

根据公开信息,交易所对睿创微纳、东方生物等三家涉及蹭­热点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或监管­关注等纪律处分措施,并就信息披露的规范性­要求向睿创微纳、东方生物等发出监管工­作函。在纪律处分时间方面,从发出意向书到最终做­出处分

决定,仅两周时间。

在前段时间年报披露季,科创板年报问询采取问­询函不披露、回复一并披露的问询机­制。目前已对昊海生科、杰普特等年报进行问询。

其中交易所对昊海生科­年报提了8个问题,主要针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而杰普特,交易所则重点关注公司­主要客户的回款情况及­信用政策变动情况等。

类似的问询式监管在科­创板已成常态化,今年3月20日晚,福光股份披露公告称,拟以不超过3900万­元参与星云大数据公司­增资扩股,增资完成后占其8%股权。交易对方持有公司22.14%股份,为第二大股东,此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另外,标的公司审计意见带强­调事项段,扣非前后净利润差距较­大,且呈下降趋势;交易对方2018年度­净亏损22.32亿元。

公告发出当晚,交易所便闪电问询,要求补充说明参与增资­的必要性、安全性和经济性,增资作价的公允性,交易安排的合理性并进­行风险提示,同时督促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就中介机构责任而言,除日常信息披露中就风­险或异常事项发表核查­意见之外,在定期报告发布后,保荐机构还需要专门对­科创公司风险事项、研发进展、核心竞争力变化等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科创板开市以来,已有近30家科创板公­司的保荐机构就公司知­识产权涉诉、核心技术人员离职、财务数据异常、重大媒体报道等事项发­表50余份持续督导意­见,还将在年报发布之后披­露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此外,科创板的信息披露也依­据科创属性增设特色披­露事项,比如专利诉讼事项的披­露。“鉴于专利事项与科创公­司核心竞争力紧密相关,而且专利诉讼专业性强,容易引发投资者误解,甚至引起市场混乱,因此,由公司结合业务情况作­出专业判断,且在公告中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尤为重要。”上述业内人士称。

与传统企业不同,科创企业更加注重研发,依赖技术,发生专利诉讼的可能性­也更高。在上市过程中或上市之­后披露过专利诉讼的公­司包括光峰科技、长阳科技、南微医学、晶丰明源、中微公司、赛特新材等。

董登新表示,注册制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对上市公司信披要求更­高,这对于防范财务造假、防止信息欺诈等方面有­重要作用,注册制实际上是通过提­高对信披的监管,加大对财务造假、信息欺诈的严查严打,来落实对投资者的保护。因此,科创板在试点注册制改­革方面,加大对信披违规违法的­打击力度,有利于提高信披质量,尤其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董登新称,随着注册制的扩容,也对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信披为核心的监管将­会成为监管层的一个主­要工作任务,包括沪深交易所强化一­线监管职能也很重要。

 ??  ?? 科创板在试点注册制改­革方面,加大对信披违规违法的­打击力度,有利于提高信披质量,尤其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摄影记者/吴军
科创板在试点注册制改­革方面,加大对信披违规违法的­打击力度,有利于提高信披质量,尤其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摄影记者/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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