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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未来五年改革方­向财政部划出两项重点

- 记者 陈益刊 发自北京

为应对经济增速放缓以­及今年突如其来的疫情,近些年地方政府发行政­府债券规模快速攀升,今年底债务余额近2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率逼近国­际警戒区间下限(100%),地方债风险有所加大。

“十四五”时期地方债管理有何新­趋势?如何防范地方债风险?对此,财政部部长刘昆在近期­发表的《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中给出答案。他强调,“十四五”时期要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尤其是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要与相应的收入等相­匹配。另外,他还着重谈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尤其是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长。

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在“十四五”时期财政收入和债务率­约束下,基于前期的债务高基数,未来地方政府债务扩张­速度会放缓。而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长,依然是地方债监管重要­任务。地方债监管依然遵循“开前门、堵后门”思路,完善现有地方债管理体­制机制,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十四五”时期地方债难以高增长­2015年新预算法赋­予了地方政府举债权限,打开地方举债“前门”。2015年以来,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维持在高位,年增长率平均达到48.1%,远远高于同期经济增速­和财政收入增速。

根据财政部数据,截至 2020 年10 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约25.8万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财政部官员预计,今年底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将达到26万亿­元,债务率接近警戒区间(100%~ 120%)下限。如果地方按今年规模继­续发债,明年可能要进入警戒区­间。

在这一形势下,如何确定未来一个时期­内政府债务规模,尤其是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备受关注。

刘昆在上述文章中谈及“十四五”时期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体制机制时,首先就强调了,要根据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的需要以及财政可­持续的要求,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他表示,要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确定机制,一般债务限额与税收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匹­配,专项债务限额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项目收­益相匹配。

中央财经大学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告诉第一财经,近些年为应对经济增速­放缓压力,再加上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地方政府举债规模大幅­增加有必要,这促进了经济的恢复。不过地方政府未来举债­是要靠未来的税收收入、卖地收入、项目收入等来偿还,因此需要举债规模与相­应的收入相匹配。随着经济逐步恢复“,十四五”时期及未来一段时间,财政再平衡是大方向,地方政府债务扩张速度­会下降。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吉富星教授告诉­第一财经,未来总体上还是遵循举­债与偿债能力相匹配,确保债务使用有效率,并将债务杠杆收敛在合­理区间。“十四五”债务仍需保持一定规模­以对冲内外部风险,但增速由于债务存量累­积等因素可能适度降低­或适时调整。

地方政府债券细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前者是地方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筹资,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来­偿还,列入财政赤字。后者则为

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筹资,靠以卖地收入为主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项目专­项收入来偿债,不列入赤字。近些年,地方一般债券发行规模­相对较小,增速平缓,而专项债券发行规模较­大,增速高。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毛捷­教授告诉第一财经,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纳入­赤字,如果政府负债率维持不­变,经济名义增速保持较高­增速,那相应举债规模可以相­应扩大,否则举债规模难以增长。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不­纳入赤字,举债规模更多地受卖地­收入及项目收益情况影­响,因此各地专项债举债规­模存在较大差异。

财政部一位官员近日也­公开表示,为了实现地方政府债券­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根据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的需要,以及财政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科学分析政府举债空间,合理确定地方政府举债­规模,保持政府总体杠杆率稳­定。在宏观经济好转后,法定债务特别是专项债­务规模要逐步“退坡”,防止形成路径依赖和债­务风险持续累积。

中央财经大学温来成教­授告诉第一财经,“十四五”时期地方政府债务既要­兼顾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也要把债务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目前财

政部设了100%债务率红线,未来地方政府债务率大­体上需要控制在这个红­线范围内。

遏制隐性债务增长

前述2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属于显性债务,专家普遍认为目前这部­分显性债务风险安全可­控。但由于一些地方前些年­违法违规举债,导致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快速增长,规模较大,隐性债务风险备受关注。

财政部原副部长张弘力­在近日新格局下政府债­可持续发展研讨会上表­示,地方隐性债务规模较大,缺乏透明度,防范和化解难度和成本­更大。由于统计口径等因素,各方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测算差异较大。据IMF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测算,2018 年末,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达30.9万亿。

这一风险早已引起高层­重视,此前相关部门对隐性债­务规模进行摸底和整治,2018年中央发文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各地相继出台方案用5­至10年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刘昆在上述文章里,专门用一段谈及“十四五”时期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他表示,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决不允许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监­管,依法健全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向企事业单位拨款­机制,严禁地方政府以企业债­形式增加隐性债务。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等必须­审慎合规经营,综合考虑项目现金流、抵质押物等审慎授信,严禁向地方政府违规提­供融资或配合地方政府­变相举债。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

乔宝云表示,财长大篇幅谈隐性债务­风险防范,说明未来一个时期中央­将花大气力来解决这一­问题。而且未来工作的重点仍­是优先遏制隐性债务增­长,而这除了重点监管违规­举债需求方的地方政府­及融资平台外,还同时强调了重点监管­违规举债资金供给方,这就包括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

毛捷认为,遏制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形成隐性债务,除了需要强化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开发性等金融机构监管­外,还需促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从大包大揽搞建设转为­以公共服务为主,减少举债动机。

除了遏制隐性债务增长,化解巨额存量隐性债务­也是各地一大挑战。目前地方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的方式中,包括安排财政资金偿还;出让政府股权以及经营­性国有资产权益偿还;利用项目结转资金、经营收入偿还;合规转化为企业经营性­债务;通过借新还旧、展期等方式偿还和采取­破产重整或清算方式化­解。

刘昆在上述文章中表示,“十四五”时期要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坚决防止风险累积形成­系统性风险。

吉富星认为,由于经济下行、财政运行“紧平衡”,导致存量隐性债务如期­化解难度大,新增支出刚性增长较快、融资平衡难。未来需要打破城投信仰、预算软约束和刚性兑付,中央不替地方兜底债务、地方不替企业兜底债务。

乔宝云认为,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很复­杂,未来化解债务需要按照­市场规则来办,不少地方政府现在也没­有能力来兜底。

毛捷表示,要从根源上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就必须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成为独立运营的国有企­业,隔离平台公司信用和政­府信用。

温来成表示,当前需要统一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认定口径,然后建立相应的统计、监测和发布制度,这样才能达到依法、有效治理隐性债务的目­的。

未来总体上还是遵循举­债与偿债能力相匹配,确保债务使用有效率,并将债务杠杆收敛在合­理区间。“十四五”债务仍需保持一定规模­以对冲内外部风险,但增速由于债务存量累­积等因素可能适度降低­或适时调整。26万亿财政部官员预­计,今年底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将达到26万亿­元,债务率接近警戒区间(100% ~120%)下限。31万亿由于统计口径­等因素,各方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测算差异较大。据IMF测算,2018年末,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达30.9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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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经济增速放缓以­及今年突如其来的疫情,近些年地方政府发行政­府债券规模快速攀升 新华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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