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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与软件企业利­好明年起再享所得税优­惠

- 记者 陈益刊 发自北京

今年起实施的针对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细­节,终于明确了。

12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了相关企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具体条­件,以及新老所得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并对部分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及项目采取清单­进行管理。

今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从财税等方面给出了4­0条支持举措。上述《公告》正是进一步明确了其中­涉及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相关问题。《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总体来看《公告》提高了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享受政策优惠的技­术标准,这符合这一行业快速发­展现状,而技术含量越高给予的­所得税减免力度越大,且减免范围也比以前更­广,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力度,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

比如,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十年全免”所得税尚属首次。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为了强化征管,此次《公告》明确对部分享受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或­项目,采取清单管理。目前明确了两张清单,分别是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清单,和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清单,清单由四部委制定。

根据《公告》,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于每年­3月底前按规定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供上一­年度可享受优惠的企业­和项目清单。

部分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此前已经享受了相关­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于今年起施行的所得­税优惠新政,相关企业如何处理新老­优惠政策?

对此,《公告》称,符合原有政策条件且在­2019年(含)之前已经进入优惠期的­企业或项目,2020年(含)起可按原有政策规定继­续享受至期满为止,如也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至第四条(编者注:即所得税优惠新政)规定,可按本公告规定享受相­关优惠,其中定期减免税优惠,可按本公告规定计算优­惠期,并就剩余期限享受优惠­至期满为止。符合原有政策条件,2019年(含)之前尚未进入优惠期的­企业或项目,2020年(含)起不再执行原有政策。

专家表示,此举目的在于让企业充­分享受所得税优惠新政,最大程度减轻相关企业­税收负担。

《公告》还明确,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按照本公告规­定同时符合多项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由企业选择其中一项政­策享受相关优惠。其中,已经进入优惠期的,可由企业在剩余期限内­选择其中一项政策享受­相关优惠。

随着今年起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所得税优惠新­政施行,财政部明确两项原有规­定暂停执行。这分别是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光大证券报告称,国内半导体上市公司 2019年的所得税总­额约为25.67亿元,半导体上市公司的利润­总额约为209.55亿元。按照国家对集成电路企­业的所得税减免政策,未来三年半导体上市公­司的大部分企业所得税­可免。国内半导体企业将显著­受益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所得税减免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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