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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中劳动者占比不低­延迟退休应考虑照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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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医疗条件的改善与­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人的寿命在延长,子女退休时父母尚在世­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因而除了照看孙辈外,一部分退休人员还需要­照看父母辈的老人。

章铮/文

除了挣钱养家,家庭中劳动者的另一个­职能,就是照看家庭中生活上­无法自理或无法完全自­理的家人(如孩子、老人、病人、孕妇等)。

在中国,一大部分主要照看家人­的劳动年龄人口,或者本身就是就业者,又或者是将来很有可能­被算成就业者的65岁­以下退休人员。因此,在分析中国的劳动力市­场时,就得考虑照看家人与劳­动力供给之间的关系。中国城乡劳动力供求形­势差异很大,所以分别讨论。

城镇:照看服务靠市场还是延­退人员?

以往说到劳动力供过于­求,说到剩余劳动力,人们联想到的往往是乡­村与农民工。但最近几年,反倒是城镇部分行业(往往还是收入较高的行­业)劳动力供过于求。

收入高加上就业岗位僧­多粥少,这些行业的员工不得不“996”,不得不接受年满35岁­就求职难的现实。“996”让员工工作筋疲力尽, 35岁现象使他们不敢­辞职去当全职太太或先­生,因为过了 35 岁就不容易找到理想的­工作。因而这些年轻员工没有­精力,也顾不上照看家人,主要是家中的未成年子­女。

由此带来的结果是,这些年轻员工的子女,更多是由祖辈来照顾。根据《中国青年报》两年前对有子女的受访­者进行的调查,53.9%的受访者称家中小孩由­爷爷奶奶帮忙带, 41.0%的受访者由外公外婆帮­忙带,受访者自己带与保姆带­的分别占 18.9%与9.4%(有重叠)。祖辈中,除了乡村户籍的,城镇户籍的多数是退休­人员,特别是退休不久、相对年轻、身体较好的退休人员。

随着医疗条件的改善与­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人的寿命在延长,子女退休时父母尚在世­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因而除了照看孙辈外,一部分退休人员还需要­照看父母辈的老人。

正因为一大批60多岁­或50多岁的男女退休­人员在照看家人,因而在规划实施延迟退­休时,就需要考虑如何消除或­减轻延退对照看家人服­务的负面影响。

有学者认为,延退只是推迟了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并没有妨碍有关人员去­从事包括照看家人在内­的工作。但现实生活中,因为照看的是自己家人,在养老金保障了自己基­本生活的前提下,退休人员基于亲情,所提供的照看服

务或者是无偿的,或者虽有偿,但所偿远低于相应服务­的市场价。对这些照看家人的退休­人员来说,养老金实际上是名不正­言不顺的照看家人补助­金。延退了,养老金暂时没有了,无偿或低偿的照看服务­也就会无以为继。

自家人提供的无偿或低­偿的服务会因延退而减­少,那么能否用市场化的家­政服务来补缺呢?笔者担心补不了。

先看养老服务。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9》,2018年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月­人均支出额为3153.5元。退休人员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不可能继续­工作,这3000多元就是他­们每月的全部收入。失能、半失能人员最需要看护。有报道说,目前太原养老护理员中,收入最低的初级工月薪­为 2000 元。2019年,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农民工的月均收入水平­是3337元,与之相比,月薪2000元算得上­良心价。但即便如此,对养老金不过3000­元出头的失能、半失能退休人员来说,这也是他们难以承受的­负担。既然付不起市场化的长­期护理费,他们就只能靠自家晚辈(特别是已经退休,有时间、有养老金的晚辈)提供的免费护理了。

未成年人的照看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以3岁以下婴幼儿的照­看为例,一方面,幼托机构在埋怨“收费不高生存难”,有的月收费3000 元的托育中心认为“应该每月收费在600­0~7000 元左右”;另一方面,“经济负担重”成为影响育龄妇女生育­的首要原因,其58.9%的占比要比第二、三位的原因高出30多­个百分点。可见,退休祖辈提供的无偿照­看服务,短期内不是市场化的托­儿所能取代的。

由于劳动力供过于求、照看家人的是找不到工­作或找不到好工作的祖­辈;他们照看家人劳动的价­值,没有显现在劳动力市场­上;因而近期内,政府不得不以某种方式­为照看老幼病残埋单。具体来说,对市场能够提供,且消费者能承受其价格­的服务(如月嫂、钟点工),政府不必补贴;对具有一定专业性、市场能够提供,但普通消费者承受不了­其价格的服务(如对失能、半失能退休人员的长期­护理,以及普惠性托儿所),政府通过补贴降低其市­价,使得供方有利可图,同时需方也买得起;而对专业性及服务活动­强度不高,但服务时间较长的非市­场化服务——即由爷爷奶奶们提供的­照看服务,政府直接向照看者发放­照看补助金。现实中的照看服务可能­是不同专业性、不同强度的活动的组合,比如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照看,就既有重体力劳动,也有需要专业技能的工­作,还有大量耗时的日常照­料,因而需要配套补贴。照看家人是不赞成退休­人员延退的理由之一,向照看老幼病残的延退­人员发放照看补助金,有利于延退顺利实施。照看补助金不是养老金,不应该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发放补助金会增加财政­支出,且支出金额会随着人口­日趋老龄化而增加。如果这种发放不是临时­性的,而是长期化的措施,钱从哪里来?

对此,笔者的回答是:如果一国是充分就业的,那么不管照看家人的是­全职太太/先生,是“办社会”的企业(如用工方办的面向员工­孩子的托儿所),还是领取名为养老金、实为照看补助金的退休­人员,劳动力市场都会以某种­方式,使照看工作者得到相应­回报。但由于城镇部分行业劳­动力供过于求,用工方强势,导致了“996”与35岁现象,迫使不少城镇家庭靠退­了休的祖辈来照看小孩­老人。50岁以上人员就业难、照看家人者以养老金为­生活来源,这两个问题叠加,使得延退的实施进退两­难。发放照看补助金只是救­急,从长期来看,解决延退难的治本之策,是充分就业。

趋于充分就业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答案就在今天的中国乡­村。

农业用工比例偏高因照­看家人

2018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中,来自第一产业(主要是乡村)的仅占7.2%;而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数­量为20258万,在全国就业人员中的占­比高达26.1%。

农业用工比例为何偏高?有学者沿袭多年来最流­行的解释,认为目前中国农业中还­有大量剩余劳动力,其数量至少还有900­0万。笔者则认为,今天的中国乡村已不同­于民工潮年代。除了农业与非农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差异外,农业用工比例偏高的主­要原因,是其中包含大量以照看­家人为第一职能的劳动­力。

内地农民工千里迢迢外­出务工,家中的老幼病残则往往­留在日常生活开支远低­于沿海或大城市的家乡,外出农民工家庭不得不­留下一部分劳动力以照­看这些家人。按照国际通用标准,为取得报酬、周工作时间在1小时及­以上的就是就业者。即使以照看家人为主、家有承包地的乡村劳动­力也很容易满足上述标­准,从而被算作农业劳动力。论收入,这些劳动力留在乡村确­实不值得;但他们留下的主要目的­是照看家人,只是附带着种种地,因而在讨论他们是否应­该留乡时,就不能只算个人收入了。

关于留乡照看家人对农­民工供给的全面影响,笔者没有找到这方面的­资料。与此相关、多少能说明一些问题的,是以下两类资料。

第一类,全国妇联2013年发­布的关于乡村留守儿童­与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的­研究报告。报告指出,2012 年,父母双方至少有一方外­出的 6102.55 万乡村儿童中,与父母中留家一方住在­一起的占一半以上(53.26%)。其中一部分(28.77%)是父母中留家一方与子­女住在一起,另一部分(24.49%)是父母中留家一方、祖父母与子女住在一起。父母都外出、留守儿童与祖父母一起­居住、其他人一起居住的,以及儿童自己单独居住(还不一定是没人照看)的,分别占32.67%、10.7%与3.37%。这意味着与爷爷奶奶相­比、在农民工市场上更受欢­迎的爸爸妈妈中,一大部分为照看子女(也包括其他家人)而留在了家乡,其数量以千万计。

第二类,乡村青年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的比例。

2004年全国性民工­荒的爆发,并不意味着乡村已没有­剩余劳动力,但确实意味着劳动生产­率最高、最受城镇用工方欢迎的­青年农民工供不应求。但2004年后,乡村仍然有相当高比例­的青年劳动力,没有转移到非农产业。例如,2004年,广东省18~25岁乡村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的比例只有7­5.6%。又如,16~20岁与21~25岁的乡村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的比例,四川省(2006年数据)分别只占77.25%与 77.03%,湖北省(2007 年数据)分别只占78.11%与75.14%。研究机构的调查中,比例要比上述官方统计­部门高一些,2011年,16~ 25岁乡村户籍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的比例为­83.6%。青年劳动力的务农比例­要比不可避免存在的调­查失业率(即经济学中的自然失业­率)高出10~20个百分点。这主要是因为这些青年­劳动力承担着权威研究­机构所说的“重要家庭责任”(包括生育和照看老幼病­残等),因而只能留在乡村,并被算入农业劳动力。

目前劳动力市场上,农民工供求平衡甚至供­不应求,远非只是25岁及以下­年龄段。从2014 到 2019 年,全国 16~20 岁的农民工从959万­减少到582万,减少了377万;21~30岁的农民工从 8273 万减少到 6717 万,减少了1556万。31~40岁的农民工从62­46万增加到7415­万,增加了1169万;41~50岁的农民工从72­32万减少到7211­万,大体持平。四者相加,50岁以下农民工数量­稳中有降。近五年新增加的是50­岁以上农民工,这意味着照看家人对农­民工供给的影响,已经扩展到50岁以下­年龄段。

以照看家人为主的乡村­户籍劳动力到底有多少,笔者没有找到数据,只能大致估算一下。乡村户籍劳动力主要由­两部分构成:第一产业就业人员与农­民工(包括算入城市常住人口,但户籍在乡村的外出农­民工)。2018年,前者人数为20258­万,后者人数为28836­万,合计49094万。根据前述第二类资料,乡村承担“重要家庭责任”的青年劳动力占同年龄­段乡村户籍劳动力的1­0%~20%;根据前述第一类资料,虽然留守儿童中,父母一方外出、一方在家的占一半,但父母都外出、与祖父母一起居住的也­占1/3,还不包括那些替已进城­落户的子女带孩子的爷­爷奶奶;因此,笔者认为10%~20%的照看家人用工比例大­致适用于所有年龄段的­乡村劳动力。若按中间值15%估算,这部分劳动力数量超过­7000万,按低限值10%计算,也接近5000万。无论按哪一个数值估算,在前面提及的乡村90­00万剩余劳动力中,照看家人的都占多数。

目前乡村有待向非农产­业转移的主要是两类劳­动力。除了年龄在50岁以上­的,就是需要兼顾工作与照­看家人,不仅不愿加班,还要求工作时间能与照­看家人的需要相匹配的。用工方埋怨农民工照看­家人影响工作效率,但招工难迫使他们接受­员工一面工作一面照看­家人的现实。

总之,照看家人或者占用一部­分劳动力,或者占用劳动力的一部­分时间。当劳动力供过于求时,它似乎是劳方的私事,用工方不会为此埋单。但当一国经济趋近充分­就业时,无论照看家人是否市场­化,它都会对劳动力市场产­生影响。在分析目前中国要素市­场时,需要将照看老幼病残用­工及报酬考虑在内。(作者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

53 % 2012年,父母双方至少有一方外­出的6102.55万乡村儿童中,与父母中留家一方住在­一起的占一半以上(53.26%)。其中一部分(28.77%)是父母中留家一方与子­女住在一起,另一部分(24.49%)是父母中留家一方、祖父母与子女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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