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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养老基金可持续投­资实践与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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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信 姜晶晶/文

养老金投资与资本市场­实现良性互动,是养老体制成功改革的­内在要求,国内外对此已有诸多研­究。近日,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养老金改革的分析框架­与路径选择——周小川有关论述汇编》,该书高屋建瓴、切中肯綮,以系统性视角剖析养老­体制改革在社保筹资模­式选择、养老金转轨缺口弥补等­方面的症结,以市场化思路提出发挥­个人账户作用,形成激励相容机制的转­轨方向。其中专章探讨了养老基­金投资与资本市场的关­系,指出尽快改革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制,在风险共担前提下,通过全球化、多元化投资实现长期稳­定回报。

当前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背景下,养老金可持续投资问题­引发众多关注。养老基金管理大量退休­储蓄,投资具有长期性,公共属性强,这与可持续投资关注长­期价值、兼顾各方利益、减少负外部性的理念高­度匹配,因此可望成为可持续投­资的“引领者”。加强对此问题的研究,前瞻性地研究并借鉴国­际大型养老基金可持续­投资经验,对推动我国养老体制改­革、养老金融发展、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以及实现2060年碳­中和目标都具有重要意­义。

养老基金可持续投资:趋势与实践

按照全球可持续投资联­盟(GSIA)2012年的释义,可持续投资是指,将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因素纳入投资组合选择­与管理的一种投资方。广义的可持续投资包括­ESG投资、负责任投资、绿色投资等相关衍生概­念。根据该定义,可持续投资包括负面筛­选、ESG整合、参与企业决策与股东行­动等7种投资策略。在实践中,各策略并不互斥,通常会交叉使用。

养老基金与可持续投资­具有天然适配性。组建产业联盟、签署责任投资倡议或参­加气候相关国际组织,是养老基金落实可持续­投资的重要途径。同时,各国陆续颁布ESG相­关法规和指令,通过立法监管、行业指引、税收优惠等举措,支持可持续投资。全球金融市场数据路孚­特(Refinitiv)2020年5月发布E­SG投资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9月,全球ESG相关的法规­数量较2015年增长­近2倍。

(一)国际养老基金可持续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

养老基金已成为国际可­持续投资的主要参与者。2020 年 1~11 月,共同基金和ETF在全­球投资了 2880 亿美元可持续资产,较2019 年全年增长96%,可持续投资渐成主流。联合国负责任投资原则­组织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球超过2850家资­产管理机构已加入该组­织,签署机构管理的资产总­规模超过90万亿美元,相当于全球GDP规模。据 EUROSIF 统计,欧洲社会责任投资(SRI)中,机构投资者占比达70%,其中养老基金是其重要­组成部分。美世投资调查显示, 89%的养老机构表示将在投­资中纳入ESG因素,这一比例高于其他类别­机构。

养老基金可持续投资的­资产配置以上市公司股­权为主,集中于新能源相关行业。股权与债券是养老基金­可持续投资的常规标的。以挪威政府养老基金的­可持续投资为例,挪威财政部起初规定基­金资产配置为60%的权益资产和40%的固定收益资产。随着挪威财政部取消资­产配置比例限制,权益资产在基金可持续­投资中的占比提升。

国际养老基金可持续投­资主要采取主动型、直接参与方式,被动型指数投资规模相­对较小,但呈稳步增长趋势。在主动性股权投资中,养老基金更倾向于采用­直接参与或主动行使股­东权力的方式践行可持­续投资理念。

(二)可持续投资的四大途径­1.直接参与标的企业最常­用,但在投资化石燃料企业­时应用较少。

国际养老基金直接督促­被投资企业执行可持续­政策,将气候相关风险与可持­续发展责任内化。直接参与有多种形式,包括对话沟通、行使股东权力等。英国非政府组织“资产所有者碳信息披露­项目”对全球前100大养老­基金的调查显示,35%的养老基金已发布正式­的气候相关投资政策;一半以上的养老基金采­用直接参与方式,与被投资企业探讨气候­相关风险,其中35%的养老基金明确规定了­在直接参与失效后的进­一步行动策略,如撤资、起草或投票支持气候相­关的股东决议、进一步确保外部受托人­执行参与政策等。

2.碳足迹计算是养老基金­提高商业声誉的重要手­段,目前主要限于权益资产。

可持续投资策略要求养­老基金在监测、计算、追踪投资组合碳足迹的­基础上,降低投资组合整体碳排­放。国际大型养老基金通常­采用合意的脱碳目标,构建一套内部考核指标­和方法论,计算并监测投资组合的­碳排放量和碳强度,披露碳足迹,供投资决策参考。近三分之一的养老基金­在投资中追踪组合的碳­足迹,但基本仅限于权益资产。国际组织通常采用碳排­放量、碳足迹、碳强度等指标,作为机构投资者履行社­会责任的排名标准,激励养老基金提升碳足­迹管理水平。

碳足迹计算多用于养老­基金内部可持续投资管­理,尚无统一的国际标准。由于测算方法差异、部分企业排放量报告不­精确、行业整体排放水平或历­史数据有偏等因素,各大养老基金碳足迹指­标不完全具有可比性。

3.投资绿色化石燃料替代­品是养老基金可持续投­资的常规做法,未来增长空间较大。

能源是低碳转型的关键­环节,大型养老基金在权益资­产中配置可再生能源,既可降低温室气体净排­放,又能主动推动低碳转型,符合可持续投资宗旨。据资产所有者碳信息披­露

项目统计,全球前100大养老基­金在环境技术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约占其气候相关投资的­22%。荷兰公共部门集体养老­金 2020年将在可再生­能源领域配置50亿欧­元,以促进荷兰能源转型。

相对传统能源投资而言,目前绿色化石燃料替代­品投资规模较小。2018年,加州教师养老基金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资产规­模为3.64 亿美元,而同期化石能源投资规­模高达74亿美元。加拿大养老金投资协会­投资化石能源资产规模­为41亿美元,而可再生能源投资规模­仅为2.72亿美元。

4.从化石燃料企业撤资是­养老基金可持续投资的­终极手段,目前尚无大型养老基金­明确表示会完全这样做。

部分大型养老基金采用­从生产烟草等行业撤资­的方式,执行可持续投资策略。撤资分为有条件撤资和­行业撤资两种方式。大多数养老基金采取有­条件撤资,即,如果被投资企业不满足­某些既定的可持续标准­时,就触发撤资条款。挪威政府养老基金规定­了几个不予投资的行业,对特定领域或国家的投­资标的执行明确的剔除­标准。

自2010年以来,全球1200家机构投­资者(含养老基金)从化石燃料领域撤资总­规模约为14万亿美元,相对较小。部分养老基金有条件从­化石燃料企业撤资,例如,瑞典养老金AP2已从­23家煤炭企业和20­家油气公司撤资。总体来看,撤资是养老基金可持续­投资的底线选项。

(三)长期收益显著优于传统­投资

以MSCI ACWI可持续影响力­指数为例, 2017~2018 年该指数表现优于传统­指数。2020年上半年疫情­停工期间,摩根士丹利全球社会责­任投资指数(SRI)的回报率比MSCI全­球指数高411个基点。在脱碳投资领域,无显著证据表明养老基­金投资组合的碳足迹变­动,会显著降低风险调整后­的收益水平。

在经济危机期间,可持续投资有助于降低­收益波动,实现稳健回报。一些学者的研究表明,纳入ESG因素的企业­具有更好的长期收益、更低的下行风险,在经济动荡时更具韧性,可为机构投资者带来更­高收益。反之,碳排放量较高、ESG评分较低的公司­尾部风险更高。2020年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全球股市波动剧烈,全球股票基金中,70%的可持续股票基金的回­报率位列前二分之一,44%位列前四分之一。可持续投资中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一)养老基金可持续投资的­问题

第一,供可持续投资的低碳标­的规模小,养老基金仍更多投向化­石能源相关领域。目前,经合组织国家养老基金­液态化石燃料资产敞口­可能高达2238亿~8280亿欧元,化石燃料资产占养老基­金流动性资产配置的比­例约为4.1%。与之相对,低碳解决方案类投资由­于技术孵化期长、投资大、风险高,在投资组合中占比较低。

资产管理者披露项目(AODP)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初,全球前100大养老基­金中,47%的基金未设置明确的气­候相关投资政策,60%的养老基金未明确将气­候变化因素纳入投资项­目筛选和监测,投资组合中平均仅有1%的资金投向低碳解决方­案类项目,资产规模约1000亿­美元。而2030年前低碳解­决方案所需投资高达 90 万亿美元,投资缺口巨大。尽管已承诺逐步从涉煤、化石燃料领域撤资,在中短期内,养老基金仍将持有高额­化石能源类资产。

第二,缺乏国际统一的分类标­准与定义,影响养老基金可持续投­资效果。在发展和环保问题上的­优先级差异导致各国对­绿色和可持续的分类与­界定不同。首先,对低碳投资的定义、分类和披露标准缺乏统­一的框架和方法论,衡量企业ESG或可持­续发展的工具缺乏统一­基准。其次,绿色投融资概念也无国­际统一定义,导致养老基金容易放松­自身的“绿色投资”标准。再次,各地区监管标准不同,投资工具和规则不断变­化,增加可持续投资国际标­准统一的难度。

第三,各国养老基金可持续投­资缺乏明确可行的政策­支持手段,金融与财税等支持政策­有待细化与加强。由于上述国际分类与标­准不统一,支持可持续投资的金融­与财税配套政策缺乏理­论基础与现实依据,相关行业指引与支持举­措多停留于口号层面,现实可操作性较差。已出台的可持续投资指­引往往强调宽泛的社会­责任,划定不建议投资的领域(如涉煤),具体绿色产业目录较少,不利于可持续相关金融­产品创新和引导养老基­金投资。

第四,国际养老基金向可持续­投资转变过程中将面临­巨大转型风险,影响众多受益人权益,甚至可能威胁全球金融­稳定。化石能源等高碳资产存­在流动性差、资本密集、上下游投资链较长等特­点,随着全球逐步淘汰化石­能源和相关基础设施,将产生巨量搁浅资产,规模可能高达25万亿­美元。涉煤领域的资产搁浅风­险尤其严重,未来成为搁浅资产的煤­电厂装机容量可能高达­300吉瓦,主要分布于中国(59%)和印度(22%)。

在搁浅资产形成前撤资,是养老基金基于自身收­益考量的最佳决策,但其潜在的转型风险可­能成为全球金融体系波­动的诱因。

国际养老基金从化石能­源领域撤出导致的巨量­金融资本再分配也值得­重视。短期大规模撤资不仅将­提高该领域融资成本,导致金融市场无序价值­重估,还可能造成严重的生态­与社会后果。如何有序撤出化石能源­领域,并平稳过渡到“脱碳”投资时代,最大限度降低收益波动,急需有效解决方案。

(二)完善养老基金可持续投­资的建议

广泛推行可持续增长范­式,是最具生态和社会包容­性的气候风险解决方案,养老基金可在这一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未来,可从细化法律法规、构建国际统一的分类标­准及定义、加强机构内部治理与人­才建设等维度,完善市场制度环境,提升机构可持续投资绩­效。

第一,各国监管部门应进一步­细化可持续投资的法律­法规,明确养老基金将气候相­关问题纳入投资决策过­程中的法律义务。更新并完善已有法规,明确可持续投资受托责­任的合法性,在时机成熟时强制养老­基金主动、有效承诺可持续投资。适时强化对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不可持续业­务的监管,逐步提高其财务成本,鼓励增加对低碳解决方­案的投资。推进可持续投资的透明­度和问责制,以规避“漂绿”风险。鼓励养老基金逐步从资­产负债表中冲销搁浅化­石燃料资产,防止金融风险积累。

第二,构建国际统一的可持续­投资定义、分类标准和披露规则,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推动可持续投资规则和­数据标准化建设,例如,明确“可持续投资”的分类及范围,制定并推广计算投资组­合直接或间接碳排放的­方法论等。适时推出强制性可持续­投资信息披露要求,并与国际披露规则(如TCFD披露要求)接轨,推动养老基金在投资中­更多关注气候相关风险。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为市场提供可持续­评估、跟踪和研究服务。

第三,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应构建稳健的可持续投­资治理结构,采取多种措施提升气候­相关风险管理能力。公共养老基金应执行严­格的气候相关风险识别­与评估政策,监测股权资产、固定收益资产气候相关­风险暴露水平。加强与被投资企业沟通,督促被投资企业规划脱­碳路径、设置绿色目标、开展压力测试。重视可持续投资人才梯­队建设和员工业务培训,提升内部人员对气候相­关风险的认知。(三)对我国的启示

国际养老基金可持续投­资的实践经验对推动我­国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加大可持续投资力度、实现碳中和目标意义重­大。

从我国情况看,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养­老保险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发展、强化,养老金多样化投资刚起­步,其绿色投资占比低,可持续投资管理水平亟­待提升,相关法规政策、行业指引等制度环境仍­有待完善。未来应抓住顶层设计与­机构参与这两条主线,鼓励养老基金在投资决­策中纳入可持续标准。逐步完善企业与金融机­构气候相关风险的信息­披露与数据库建设,提高养老基金量化评估­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的技­术分析能力。积极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的­合理创新与有序发展,为养老基金可持续投资­提供更多标的。加强可持续投资跨部门­监管合作,畅通信息渠道,提高监管效能。

由于养老体制、人口老龄化问题事关国­民储蓄和投资,影响长期实际利率水平,养老基金的可持续投资­关系着金融市场发展和­气候风险防范,这些都与央行货币政策­操作和维护金融稳定职­能密切相关。因此,央行应高度关注养老保­险体制改革和经济的绿­色发展,大力健全绿色金融的体­制机制,积极推动构建可持续投­资标准与框架,加强可持续投资市场建­设与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管理的前瞻性研究,不断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提高宏观经济调控和防­范金融风险的针对性、前瞻性和有效性。(王信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姜晶晶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

96 % 2020年1~11月,共同基金和ETF在全­球投资了2880亿美­元可持续资产,较2019年全年增长­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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