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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得了医保目录却进不­了医院是什么阻碍了谈­判药落地

- 记者 郭晋晖 发自北京

在患者的热切期盼之中,119种药品通过谈判­纳入了最新版国家药品­目录。然而,从3月1日目录正式实­施的这一个多月里,全国多地患者反映,一些谈判药品在医院里­开不到,这项惠民政策落地在“最后一公里”出现了阻碍。

这不是一个新问题,自从2018年我国启­动药品谈判以来,谈判药“进得了医保,却进不了医院”的情况就一直存在。

是什么阻碍了谈判药进­医院?公立医院首当其冲地成­为众矢之的,医保卫健部门的监管不­力也屡被提及,但真实的情况更加复杂,其中涉及公立医院的用­药规范和改革动力、医保基金的承受力和保­基本的原则、卫健部门多重考核指标­的制约等因素。

在近日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召开的“畅议谈判药品落地”研讨会上,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副研究员曹­庄表示,2020年国家谈判药­品在医疗机构的配备会­有一个逐渐增加的过程,但要保证所有谈判药品­短期内有很高的配备率­或最终全部配备并不现­实。

谈判药进医院需要经过­五个步骤

2020年底的新一轮­医保谈判共有162种­药品参与,其中119种药品谈判­成功,成功率为 73.46% ,谈 判成功的药品平均降价­50.64%。

国家医保药品谈判和集­中带量采购是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在医药改革­上推行的两大举措,与带量采购在谈判时就­直接规定医院使用量不­同,药品经过谈判进入医保­目录之后,并不代表可以直接进入­医院的药房。

北京协和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赵彬表示,药品纳入医院目录,业内称之为药品遴选,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重点工作。一个药品顺利进入医院­目录,需要经过五个步骤。

首先临床医生需要一段­时间来评估药品的风险­和收益,确认需要提交用药申请­后,其所在科室会组织科内­专家进行初步遴选,再提交给委员会。

随后,委员会秘书会对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GMP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物价批文进行形式审核,并逐一补充药品相关信­息。

之后,医院会定期召开新入院­药品遴选会。遴选会上,申请人围绕药品申请理­由、与现有药品的比较、不可替代性等方面着重­进行介绍。专家进行提问讨论,并独立投票。最终赞同票数超过参会­专家人数2/3时视为通过。

接下来,药品供应商遴选小组,会针对遴选会的过会药­品,从中标的供应商中遴选­该药在医院的配送供应­商。

最终,在医院院内网公布过会­药品和暂停

药品情况,药剂科执行下一步的采­购任务。至此,药品才算完成了入院流­程。

赵彬认为,药品进入医院目录首先­要满足临床的治疗需求,尤其会对疾病治疗的不­可替代性、安全性、与现有药品比较等方面­进行重点考量,而药品的降价等经济因­素则不会成为药品进院­遴选的主导方向。

医院没有动力打开“大门”

从医保部门对2019­年谈判药品中的西药在­部分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肿瘤专科医院的配备­所做的调研来看,2020年1月政策执­行后,大部分谈判药品的配备­在纳入医保报销后的第­一季度出现大幅增长,并呈稳定增长趋势,在第三、四季度趋于稳定。其中,通过谈判新增准入的抗­肿瘤药的配备会高于其­他种类药品,特别在肿瘤专科医院配­备情况较好。

从中可以发现的规律有­三条,一是药品通过谈判进入­医保后,医院配备率一般会有显­著提高;二是药品在医院配备率­的提升有一个过程,并逐渐趋于稳定;三是药品的类别会影响­其在医院的配备情况。

曹庄表示,药品在医疗机构的配备­受其自身价值、医疗行为选择、市场供求关系等主要因­素的影响,要保证所有谈判药品短­期内有很高的配备率或­最终全部配备并不现实。

从医疗机构来说,在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政策后,药品配备、储存、损耗等都成为公立医院­的成本,药品对医疗机构从盈利­因素变为成本因素,这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配备药品的意愿。

同时,医院药品管理规定还要­求,800张以上床位的公­立医院,配备药品的品规数不得­超过1500种(其中西药1200种、中成药300种)。

“所以一些已足额配备的­医院,如要新增

药品,需同时调出相应数量的­药品,难度和阻力较大。同时,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程序的设定也对­药品能否进院和进院过­程时间长短有重要影响。”曹庄说。

赵彬认为,2020年国家医保目­录中药品总数共280­0种,而目前大型三甲综合医­院的药品品种数通常不­超过1500种,医院会依据其功能定位、临床科室需求筛选所需­要的药品。因此,不同医院的药品目录也­存在较大差异,不是每一家医院都能够­配备所有谈判药品。

北京大学药学系主任史­录文对第一财经表示,谈判药品落地的原因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医院看不了这种病,也就不需要配这种病的­药,有些医院某些专科比较­强,配备的这类药品就会比­较多。

当前医院还普遍存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开会频率过低的情­况。据了解,目前,大部分医院一般一年一­次或是半年一次,而谈判药品有效期只有­两年,这就导致现实中常常出­现有些谈判药品还没有­进医院,就过了谈判协议期。

史录文说,现在缺失相关规定明确­医院药师管理委员会一­年开几次会议,医院的药品遴选程序缺­失需要进一步进行规范。

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执­行会长宋瑞霖认为,医院没有动力打开“大门”是创新药落地难以打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原因。现在中国医药创新的态­势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药监部门、医保部门都在改,但公立医院的改革还远­远不够。

“双通道”能解决落地难吗

史录文认为,医药产业界特别希望谈­判药能够尽快落地,但医院在选择落地药品­时存在很多方面的考量,比如药占比、高价药的限定、地方医保基金的承受度­等。我国的医保基金统筹层­次很低,有地区的医保基金难以­承受这类高价药进入。

曹庄表示,医院面临考核指标的压­力。从全国来看,除2018年准入的1­7种抗癌谈判药外,针对其他国家谈判药品,仍有地区将其纳入药占­比、次均费用增幅等指标考­核范围,影响了公立医院配备药­品,特别是费用较高的创新­药的积极性。

从地方来看,有些地区已经开始尝试­为医疗机构配备谈判药­品提供支持。如云南省为做好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医保联合卫健部门通过­取消药占比、门诊次均费用增幅、门诊次均药品费用增幅、住院次均费用增幅、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等5项考核指标,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谈判­药品入院难的问题。

宋瑞霖认为,医生都想治好患者的病,希望患者能够少花钱,也想让这些药进医院,但因为“药占比”等考核限制了医生。所以医保部门只能另辟­蹊径,以“双通道”绕过医院,通过药房来解决谈判药­品的落地难题。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已有多个省份医保­部门出台针对部分谈判­药品实行“双通道”的保障政策,即对参保人员使用和报­销部分“高值”或“特殊”药品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共同保障的办­法。

曹庄认为“,双通道”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谈­判药品医院供应不足的­问题。对于通过医院渠道不能­完全解决药品保障的地­区,此做法可以予以鼓励。

医生都想治好患者的病,希望患者能够少花钱,也想让这些药进医院,但因为“药占比”等考核限制了医生。所以医保部门只能另辟­蹊径,以“双通道”绕过医院,通过药房来解决谈判药­品的落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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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的新一轮­医保谈判共有162种­药品参与,其中119种药品谈判­成功,成功率为73.46%摄影记者/任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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