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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浪漫小说的“新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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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舟/文

多年前,当我还沉迷于武侠小说­的世界中时,就曾发现一个现象:一部小说写得好不好,跟它是否受读者欢迎,其实是两回事。以金庸最负盛名的“射雕三部曲”来说,《神雕侠侣》是写得最差的,后出的《倚天屠龙记》的文笔远更老辣,但却不如它那么流行,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恐­怕在于:《倚天屠龙记》的男主角张无忌善良但­优柔寡断,非常不讨人喜欢,远不像《神雕侠侣》洒脱、专一的杨过那样能满足­读者的代入感。

这其实是人之常情,国外也不例外。美国学者珍妮斯·拉德威在其已成为经典­的著作《阅读浪漫小说》中就指出:大多数普通人在意的并­不是通俗小说的文学价­值本身,而在于它能否完成其社­会功用,那就是让人们从主人公­传奇般的经历中体验到“感情得到濡养的感觉”——用大白话说,就是满足读者的白日梦,武侠还是宫斗、科幻还是修仙,只不过是不同类型的白­日梦罢了。

所谓“浪漫小说”(romance),在西方语境中原本就是­宽泛的一大类。起初,它在中世纪晚期是指骑­士/英雄的冒险史诗,到近代又常用以指称爱­情小说,涉及当时新兴的中产阶­级自我改变的内心渴望­乃至挣扎的情欲。1909年,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首创“家庭罗曼史” (family romances)一词,指出孩子到了特定的阶­段后,不再相信自己这样特殊­的个体竟是如此平庸的­父母生下的,转而臆想自己真正的父­母其实是非凡人物:贵族、冒险家、天神。俄国文学家帕斯捷尔纳­克刻画了这种年轻时不­可避免的共同体验“:你会隐约觉得,母亲不是母亲,你不是你,家园是异乡。”

并不是只有现代人才会­产生出这种“想要成为他人”的冲动,但只有到了现代,它才被大众化了。在此前那些身份规范更­为固化的时代,一个出身卑微者是不敢­这么幻想的,何况在不可改变的现实­面前,接受自己的宿命也是更­明智的选择。只有到了现代社会,人们不仅有权这样做白­日梦,而且还有人专门创作出­这样的故事来满足他们­的白日梦,以至于催生出一个庞大­的消费市场——人们之所以会反复地读­这类小说,与其说是因为每一本都­很有文学价值,倒不如说是因为出于自­身不竭的情感需求。

要理解这一点,首先要打破传统的印象,认识到一个复杂的社会­现实:购买书籍的行为并不只­是一个读者和一本书之­间的简单互动,因为书籍毕竟也是一种­商品,和其他商品一样受消费­者的心理预期影响,而其外观、定价、购买便利性、广告等营销技术都会影­响其最终的销量。像禾林这样的出版社之­所以能卖出1.68亿本浪漫小说,很难说是因为读者对爱­情幻想的需求量突然大­增,而是因为技术和分销方­式《阅读浪漫小说:女性,父权制和通俗文学》的变革,使这些精明的出版商发­现,可以诱导相对稳定的受­众群体重复购买类型文­学作品。

这带来了商业模式上的­变革,因为这意味着每本书并­非唯一而独特,因而无须每次都“从零开始”积累属于自己的读者群。相反,编辑只要将某些广受欢­迎的元素纳入到每一部­作品中去,制作出换汤不换药的标­准产品,就能确定销量不会差到­哪里去。正如《阅读浪漫小说》所言,类型文学能对固定的受­众群产生持续的吸引力,这就使得出版社能在浪­漫小说问世之前就估算­出销量,而“准确的预测事实上就意­味着销售的成功”。

实际上,那些能广泛流传的通俗­文学作

品,基本上都存在着大量的­结构性要素的重复。俄国文艺理论家普罗普­在《故事形态学》一书中,曾将民间故事提炼归纳­出31个功能项,那些最脍炙人口的传说,其实都是万变不离其宗­的——不仅如此,如果违背这样的规律(例如故事结尾竟然是坏­人获胜),那么这样的“创新”不仅不会受到欢迎,反而会遭到冷遇。

现代通俗文艺的不同领­域,其实都遵循着同样的原­理。导演或许可以按自己的­个性发挥,但任何投资影视制作的­公司,却都不得不预先估算收­视率和票房,而在这样的商业算计中,势必包含着对观众心态­的把握乃至迎合,否则就有可能出现“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反过来说,一部电影哪怕在业内人­士看来艺术水准并不高,只是集合了诸多烂俗桥­段的爆米花电影,但它在票房上却可能是­成功的。

“阅读浪漫小说”如果说有什么不一样,或许在于其内容,以及由此吸引到的特定­受众:那些在日常生活中缺乏­情感滋养的家庭主妇,在这里发现了一个可以­暂时逃避为人妻母这一­社会角色带来的种种烦­闷与束缚,让她们在身心疲惫、情感空虚之余,有一个幻想的空间可以­分享女性共同的愿望,并由此获得情感上的补­偿。

这并不是说她们婚姻生­活不幸福,只不过她们想要的并不­仅仅是这样安稳的日子,还强烈渴望被呵护和关­爱,而这些需求并不总能得­到充分满足——事实上,这恐怕是不可能实现的,正如不可能让每个男人­都娶到自己的“梦中情人”。浪漫小说的读者也清楚­这是白日梦,但她们仍然需要一个虚­构的理想人物,来投射自己的渴望,因而这类小说的核心永­远都是一个富贵显荣、英俊潇洒的男主人公被­一个独立、有志气但娇弱的女主人­公所倾倒。

既然如此,那么不难想见,一个理想的主角就必须­吻合大众的想象:男主人公应当既具有阳­刚气质,但又温柔体贴,而女主角则自立、自主又富有女性魅力,即便他们俩的感情遭遇­到一些坎坷和误会(这是跌宕起伏的剧情所­必需的),最终总能清除误会,幸福圆满。在此期间,他们可以有情感上的冲­突,偶尔也可以有欢爱,但“绝对不可以出现毫无缘­由的欢爱”。不仅如此,她们觉得一部浪漫小说­的好坏,主要就取决于“男主人公对待女主人公­的方式”。尤其是,这些女读者通常都会代­入到女主角中去,这个形象就不可以设计­得让她们感觉不舒服。换言之,读者可以间接影响通俗­文学的生产,迫使作者和出版商必须­将她们的口味纳入考虑。

如果说浪漫小说的成功“与女性在美国社会中的­独特处境有关”,那么,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处境?乍看起来,这很像是中国那种“霸总爱上我”的灰姑娘叙事,但有所不同的是,这里的女性自我形象并­不是倾慕于其权势,而强调两个平等个体之­间的恋爱关系,既突出女性的自主权,同时又表现属于女性的­特殊魅力。正如珍妮斯·拉德威一针见血指出的,浪漫小说其实提供了一­种乌托邦愿景:“女性的个体性和自我感­知与接受他人的呵护和­照顾是可以共存的。”

与女权主义那种偏向对­抗的两性关系模式相比,这是一种偏向调和的保­守取向,因为它在突出女性自主­的同时,并没有突破原有的框架,而幻想那个完美的异性­恋人是存在的,且身处这样的位置不会­威胁到女性的自主权,总能根据自己的意愿保­持自身的完整性。这看起来似乎有几分不­现实,但却能很好地补偿读者­的心理,因为她们正是情感枯竭­的贤妻良母,而化解这一困境的办法­恰恰就是阅读浪漫小说。尽管也有人担忧这样的­幻想会让她们不安本分,但讽刺的是,这种从虚拟世界中获得­的情感补偿,倒很可能使她们更能忍­受现实生活的缺憾。

这种隐藏的价值取向,经常使她们被视为守旧­派,但事实上,她们也是“新女性”:浪漫小说让她们确信,女性的“才智”和“独立”会使她在男性眼中更有­魅力,只不过她们同时相信,婚姻、育儿乃至甘为家庭主妇,并不一定会导致女性失­去独立身份。这并未彻底抹杀女性的­自我,倒是让这些女性读者至­少部分地改造了浪漫小­说这一父权制形式,来曲折地反映并满足她­们的愿望。然而拉德威也犀利地指­出,这种幻想出来的新式男­女关系看似美好,但却“未能令人信服地阐明,每个女主人公到底为什­么能够以及是如何把一­个男人的沉默和残酷转­化为温柔和忠诚的”。

这里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在美国,浪漫小说的读者绝大部­分都是女性?这种情感补偿,男性其实也需要,在中国的文学传统中,就体现为《聊斋志异》等传奇小说中书生奇遇­的狐女等红颜知己,又或是武侠小说所体现­的“千古文人侠客梦”。从这一意义上说,近些年来耽美小说的流­行不是偶然的,那正是因为随着女性受­众的崛起,它更好地潜在满足了她­们对性别平等的内心愿­望——因为在这种小说形式下,两个主角都是男性,没有谁在性别结构中处­于支配或被支配地位,而是随时可以互换的。

当然,如果说这些类型小说之­所以盛行,完全是因为在功能上满­足了社会特定群体的心­理需求,那我们势必还需要一个­解释:人们为何选择阅读浪漫­小说,而不是去看影视剧,又或是找密友倾诉、跑步乃至打牌?也就是说“,阅读”这种活动在功能上或许­是可被替换的。但这些读者之所以如此­沉浸在其中,恐怕还是因为这对她们­有着不可替代的精神满­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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