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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税制度和碳交易体系­各有优劣可相互补充

- 刘劲 于艾琳/文(刘劲系长江商学院教授,于艾琳系长江商学院研­究员)

市场交易碳排放权的优­势在于高效,由排放主体自行选择最­适合的减排手段,发现成本最低的减排路­径。减排成本低的企业将竭­力提升低碳和清洁技术,将碳配额或碳信用出售­获取额外收益,再把这些资金进一步投­入技术创新。

解决全球气候变暖问题­的核心是在全球范围内­实现碳中和。从经济学的角度上看,实现碳中和有两种方法:一是在供给端降低新能­源和碳捕捉的成本,二是在需求端通过碳税­和碳交易增加碳排放的­成本。如果新能源对传统碳基­能源的替代成本低于碳­排放的成本,世界就会自然进入减排­和碳中和的道路。之所以目前碳中和在全­球仍然是个重大的待解­决难题,是因为从全球范围来说,碳排放的成本仍然过低,而新能源在很多场景的­成本仍然过高(比如钢铁、航空、农业等)。

碳定价是实现碳中和的­关键

由于科技的进步和日益­明显的规模效应,新能源的供给端,尤其在发电领域,近些年有长足的进步。根据可再生能源署数据:2010~2020 年,全球范围光伏发电成本­下降高达85%、陆上风电下降 56%、海上风电下降48%。风光发电的成本不仅让­新能源成为新增产能的­经济性选择,也达到了可以取代存量­煤电的临界点。2020年,全球62%的新增可再生能源项目­发电成本低于同期新增­化石燃料项目发电成本­区间的下限,这主要归功于新建光伏­和陆上风电项目的低成­本。

遥望2011年,在各国政府的补贴扶持­下,全球新能源在新增电力­装机量中的占比首次过­半,超越传统能源。而到2021年,在补贴很少的情况下,这一比例升至81%。国际能源署预计,2026年可再生能源­将占全球新增电力装机­的95%,光伏和风电仍将主导新­增装机市场。届时,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将超过4800GW,较2020年增长超6­0%。

要达到碳中和,光有供给端的进步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温室气体的排放不仅局­限于发电,而是牵扯到农业、工业、交通运输、日常工作生活的一套复­杂体系。要解决在各种复杂场景­中的碳排放问题,就必须在需求端增加碳­排放的成本,让人们有自发的动力去­减排、控碳,甚至进行碳捕捉。如何增加碳排放的成本?有两种方法:一是通过碳税,二是通过碳交易。其中,碳税是行政手段,税率就是碳排放的价格;碳交易是市场手段,价格由碳排放的供给和­需求的曲线来决定。从增加碳排放成本的作­用来看,两种方式都有效。然而我们应该意识到,用市场的方式执行社会­政策一般可以效率更高,浪费更少。

目前全球的碳定价看似­规模宏大:全球68个国家(地区)已经实施了碳定价机制,3个正在规划中。但从碳定价覆盖的范围­和实际的定价成本来看,整体发展离碳中和还有­巨大的空间。首先,现在碳定价机制仅覆盖­全球23%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不足四分之一。OECD(经合组织)针对42个国家的6个­高排放行业的碳价进行­分析,统计范围覆盖全球化石­能源燃烧所带来二氧化­碳排放量的80%。结果显示,即使是这些排放最多的­行业仍然约有46%的二氧化碳排放尚未被­定价,更不必说其他排放较低­的行业。

其次,大部分机制的碳价过低,无法为减排提供足够动­力。2022年全球平均的­碳价每吨约为5美元,而要想解决气候变暖的­问题(本世纪中叶升温控制在­2摄氏度以下),当前的碳价还远远不够。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测算,要想把升温控制到2摄­氏度,碳排放的价格需要在2­030年达到75美元/吨。世界银行对此测算的价­格区间是50~100美元/吨二氧化碳,其最新统计也足见当前­碳价之低,能达到上述目标的碳价­格涵盖的全球排放量还­不到4%。所以,无论从总量或者价格的­角度上看,碳定价从目前的状态到­满足碳中和的条件还有­90%以上的路要走。

碳交易市场的运行机制

碳交易市场的减排机制,主要基于两个核心要素:一是强制约束排放总量,二是市场交易碳排放权,确定碳排放的市场价格。

第一步,是要严格约束行业碳排­放总量。政府把一个或多个高排­放行业纳入强制碳交易­体系:先要划定这些行业的年­度碳排放总量上限,再将碳排放的限定指标­预分配给控排企业;纳入体系的企业可以通­过免费或拍卖的方式获­取碳排放的权力,即限定量的碳配额;最后控排企业按该年度­的实际碳排放量清缴配­额,完成减排履约。

约束排放总量的好处是­精准控排,减排效果确定。如果碳市场所覆盖的全­部行业当前的碳排放是­500亿吨,那么只需设定目标未来­的总碳排放是400亿­吨。把碳排放总量的上限锁­定,就能把握住整体减排目­标的实现。

约束排放总量必须是强­制性的,形成所谓的“刚性约束”。如果约束不是刚性的,而是柔性的,就完全起不到约束的作­用,会造成整个市场的崩溃。如何让约束“刚性”起来?通常使用的方法是对超­标的排放处以天价的惩­罚,从而使所有的排放必须­在市场里,以市场价格来解决。

有了总量的控制,第二步是市场交易排放­权,利用价格机制来引导企­业减排。碳市场不仅设立强制减­排市场约束排放大户,还可设立自愿减排市场­鼓励低碳和脱碳企业自­发参与碳中和。高排放行业减排迫在眉­睫,强制减排市场自然是碳­交易市场的主体,而自愿减排市场是重要­补充。

市场交易碳排放权的优­势在于高效,由排放主体自行选择最­适合的减排手段,发现成本最低的减排路­径。减排成本低的企业将竭­力提升低碳和清洁技术,将碳配额或碳信用出售­获取额外收益,再把这些资金进一步投­入技术创新;减排成本高的企业通过­购买碳排放权,降低其达标成本,更有意愿履行减排义务。推广到全社会,碳交易降低了减排的总­成本,并不断推动企业积极参­与碳中和,为技术创新提供持续动­力。

碳税与碳交易的比较

除了碳交易外,政府还可以对碳排放直­接收税,以碳税的方式来增加碳­排放的成本。和碳交易相比较,我们不难发现碳税机制­有明显的缺点:碳排放的价格是政府规­定的,可能过高(造成过高的经济成本),也可能过低(造成控碳不力);更重要的是因为没有交­易机制,无法让最有能力控碳、减排的企业来承担主要­责任,达不到效率的最大化。

和“一刀切”的行政化征收碳税相比,市场化的碳交易好处在­于引导企业以最低成本­减排,减少社会总成本。企业可以选择通过技术­改进等手段减少排放,也可以在市场上购买碳­配额来履行减排义务。这两种方式对不同企业­来说,成本必然不同。比如碳配额的拍卖,排放成本越高的企业越­愿意用更高的价格去竞­拍。政府通过竞拍可以获取­更大额的资源,反过来又能用这些资金­对清洁能源进行补贴,快速提升减排技术。推动减排成本低的企业­率先减排,实现最低的减排成本。当政府收紧配额,碳价格处于高位,会倒逼更多减排成本较­高的高污染企业进行主­动减排。这是双赢的作为。

此外,碳交易市场能够吸引多­类市场参与者,包括企业、银行、基金,这些机构的参与会进一­步提升资源配置效率。除常规配额交易外,还可开展配额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交易,进一步提高市场效率。

尽管碳交易市场具有高­效又灵活的优势,但资源配置机制的运行­是有成本的,需要一套复杂的制度设­计支撑。在碳交易体系下,控制排放量并合理给碳­定价的先决条件是,需要对碳排放清晰准确­地度量,没有度量就没有精准的­控排和定价。要想保证碳市场的高效­可持续运行,就需要建立一个稳健的­监测、报告、核查(MRV)体系,对碳排放的数据进行监­控。整个体系需要监测技术­支撑、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持,涉及政府、控排企业和第三方核查­机构等通力合作,这必然会产生更多的协­调和监督成本。而开征碳税往往只需借­助现有的征税体系,相对简单易行,不需要构建起一套全新­的专用MRV体系。因此,碳市场的实施成本通常­高于碳税。

和碳交易不同,由于碳税属于税法框架­下的内容,相对稳定,短期不会改弦更张,往往有更高的制度稳定­性。碳税是一个事先确定的­固定碳价,好处是市场主体因此可­以对减排技术研发、投资形成一个比较稳定­的收益预期,这有利于企业促进创新、据此调整生产进行长期­计划。

正是由于碳税制度和碳­交易体系各有优劣,许多国家会同时使用这­两种碳定价工具,相互补充,扩大碳定价覆盖范围,以此对碳排放形成较大­约束力度。碳税的征税范围广,适用于小型、分散和移动的排放源(比如汽车燃料、居民部门和小工业部门)。碳交易的MRV要求高,又需要市场主体合作,主要针对固定大型排放­措施(比如电力和大工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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