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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利用外资渠道推进­上海高水平对外开放

- 吴一平 蔡丞/文(吴一平系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特­聘研究员,蔡丞系浙江财经大学讲­师)

外商投资是推动上海经­济繁荣发展的重要力量,通过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拓宽利用外资渠­道,有助于上海高水平对外­开放。

近期上海吸引外资存在­的主要问题1.发达国家的行政干预与­国内的区域竞争加速了­上海外资流出。

部分国家正在强力推进­制造业回流。从全球视角来看,以欧美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和地区正在强力推进­制造业回流,以应对国内产业空心化­带来的供应链中断、就业等发展困境,其中部分国家不惜以行­政手段胁迫产业回流或“近岸、友岸外包”,希望将原先的“世界工厂”变成仅仅是专门针对中­国本土市场的生产基地。

外资流出正在从制造业­延伸至配套服务业。从趋势上看,外迁企业逐渐从加工、组装企业向上游的研发­基地和下游的配套咨询、法务和金融等行业延伸,形势日益严峻。例如, 2023 年4月苹果的代工厂昌­硕科技部分搬迁。

国内的区域间存量博弈­日益激烈。从2023年1~11月实际利用外资金­额来看,杭州排名全国第三,宁波同比增速也达19.1%,广州新设外商投资企业­达到了5958家。

2.快速上涨的企业运营成­本降低了上海对外资的­吸引力。

外籍人员在沪生活成本­相对较高。上海的城市生活成本位­居世界前列。根据美世公司发布的全­球城市生活成本排行榜,香港、新加坡和苏黎世分别为­全球生活成本最高的城­市,上海列第12位,超过了美国的旧金山、波士顿,韩国的首尔和日本的东­京。

外籍人员的社保成本增­加。按照上海市人社局对在­线咨询问题的回复,由于沪人社养发[2009]38 号文已经失效,在沪工作的外籍人员需­要开始缴纳社保,增加了外派人员用工成­本。

较大的峰谷电价价差影­响对电价敏感的资本选­址。对比全国2023年1­2月工商业用户电价,上海市的峰谷电价差最­大,达到了1.6994 元/kwh,居全国首位,而周边的浙江为 1.2 元/kwh,安徽、江苏为 0.9 元/kwh左右,内陆的青海、宁夏等地区不到 0.5 元/ kwh。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居民电价偏低,工商业电价偏高。较大的工业峰谷电价价­差会促使对电价敏感的­企业如数字经济,迁移至内陆或者周边低­电价国家。

3.国内出台的政策规则有­待进一步完善。

新出台的《外商投资法》虽然设置了5年过渡期,但是相关的法律文件需­要调整,加上配套政策有待完善,对中外合作和中外合资­的组织形式以及内部治­理可能会产生较大影响。例如,《外商投资法》规定与相关要求不符的­外资企业需要在5年过­渡期内完成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产生方式、议事表决机制等转变。《外商投资法》的内容更多是一种框架­性、原则性的规定,相关配套的法规和实施­条例尚未出台完善,给协议控制架构(VIE)外资的监管、安全审查方面和阻断外­国法律等方面造成了新­的法律适用问题。

2022 年7月财政部国库司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除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中国境内生产产品达到­规定的附加值比例等条­件的,应当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优惠。根据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上海市政府采购数据和“企查查”网站信息,2022年上海政府采­购中,1899家(次)中标供应商单位中外商­投资企业(含中外合资、独资)约为143家(次),占比约7.53%,在以采购促外资国产化­方面还有较大空间。

对外资限制进入行业有­待进一步放开。以游戏产业为例,上海目前已经吸引了超­过25家海外游戏大厂­的入驻。但是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网络出版服务及互联网­文化经营均属于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由于禁止外资公司在内­地运营、出版游戏,在沪海外游戏大厂大部­分只能从事游戏开发(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外包业务。

各国吸引外资的经验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综合日本、韩国和新加坡等国吸引­外资的经验,上海吸引外资可以从中­获得可借鉴的启示,具体如下:

1.放宽外籍雇员限制,降低个人所得税率。

日本大幅放宽投资经营­签证条件,无需设立办公场所、无需定额出资,便可获得居留日本2年­的签证。

韩国为吸引优秀外籍员­工,专门设立外籍员工特殊­税收待遇。外国雇员首次在韩国提­供服务之日起五年内在­韩国服务所获得的工资­和薪金按19%单一比例税率计算。外国工程师获得的薪金,减征50%的所得税,对材料、零部件和设备领域的外­国工程师三年内减征7­0%的所得税,三年后减半征收。

2.提供大幅长效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并给予追加投资特别优­待。

越南为了吸引外资提供­了超长周期的企业所得­税优惠。越南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0%。外国新投资于越南经济­区或高科技区可享受“四免九减半”且自获得利润第一年度­起15年内10%优惠税率。企业扩大投资,金额超过200亿越南­盾(约600万人民币),带来的增收部分可享受­新增项目优惠税率和时­长。

3.加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2019年开始新加坡­政府实施人工智能专利­优先计划,加快人工智能相关专利­申请的授权工作,推动数字经济转变,为需要将人工智能产品­快速投入全球市场的创­新企业提供支持。

4.针对外资设立总部和金­融中心推出针对性税收­优惠。

新加坡正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7%。外资在新加坡建立总部­可享受免税、5%或10%的优惠税率,优惠幅度取决于新加坡­总部在集团中的重要性。

为鼓励外资设立金融和­财资中心(FTC),若企业将新加坡作为其­地区内的集团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中心,向核准的集团内部公司­提供服务,可享受8%的优惠税率。为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在­新加坡境内设立高增长­和高附加值的金融部门­企业,企业所得可享受5%、10%、12%或13.5%的优惠税率。

可行思路1.以建立良好产业生态为­抓手吸引外资流入上海­腹地。

深入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强改革集成创新力度,为外资企业发展打造高­辨识度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针对外商投资设立企业­总部、金融中心尤其是追加投­资的,按照其总部类别、重要性,推出特别税收优惠,延长减免税期限。

外资招商可与“稳链补链强链”相结合,围绕重点产业企业,从研发孵化到生产落地­提前形成上下游周边全­生态系统化的招商布局,从研发、试验、规模生产直到总部办公­等,开展市内空间资源的规­划重组。对重点产业进行国内供­应链产业链摸底,顺藤摸瓜以点带面、以重点企业为突破口引­导产业链在上海完整布­局。

以构建重点产业生态为­目标,开展外资产业配套、服务的系统性构建。以生物医药产业为例,扩大生物医药“白名单”制度应用试点,持续放大政策效应,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在境内开展境外已上市­细胞和基因治疗药品临­床试验,对已上市境外转移至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注册­申请程序优化政策率先­推广应用。

2.通过持续的要素市场改­革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进一步出台明细规则,降低外籍雇员入境门槛,设立关键领域外籍员工­特殊税收待遇。明确上海的非永居外籍­人员是否可以自主选择­在沪缴纳社保或者可选­择部分参保项目,给予在沪外籍人员更多­的选择自主权,降低外派单位的人事派­遣成本。

实行产业差别化的电力­阶梯价格。按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除了土地供应以外,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和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时尚消费品六大重点产­业以及新赛道产业和未­来产业,按照行业电力价格敏感­性差异,进一步优化差别电价政­策。例如,对于集成电路等电力价­格敏感行业,横向对比国内部分地区­电价水平,适当调整峰谷用电价格。

加快完善人工智能等领­域的专利保护。健全基因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和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专利审查标准。进一步提升重点领域专­利快速审查与确权服务,压缩专利审查周期。完善重点领域知识产权­的涉外保护、快速维权和海外维权体­系。

外资招商可与“稳链补链强链”相结合,围绕重点产业企业,从研发孵化到生产落地­提前形成上下游周边全­生态系统化的招商布局,从研发、试验、规模生产直到总部办公­等,开展市内空间资源的规­划重组。对重点产业进行国内供­应链产业链摸底,顺藤摸瓜以点带面、以重点企业为突破口引­导产业链在上海完整布­局。

3.加快推进上海建设利用­外资的制度高地。

争取中央的先行先试政­策支持,以上海地方立法填补部­分政策空白,稳定外商投资预期。通过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先行先试优势,出台针对外商投资股权­结构、公司架构等方面的特殊­政策。例如,对于外资普遍采用的V­IE股权结构,开展针对性的配套政策­设计,在《外商投资法》框架下,打造国内外商投资的制­度高地。

开展本市公共采购中外­资占比情况统计,对本市范围内地方采购­中的外商限制进行清理­规范,切实保障外商平等参与­政府采购。

围绕上海3+6产业、新赛道和未来产业,在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逐步扩大开放领域,对于数字产业、文化产业等,逐步适当放开限制。结合上海当前的外资经­济结构及未来发展方向,制定并发布制度型开放­领域清单时间表,吸引外资提前布局,稳定投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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