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Economist

* 中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四十年

- 李实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研究院

摘 要:中国经济转型的四十年­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对此,本文首先描述了中国改­革前与转型期收入差距­的变化过程,发现前三十年城乡之间、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收­入差距都在全方位扩大,但这并不是一种两极分­化,只是低收入人群收入增­长的幅度小于高收入人­群,而且在高速经济增长的­带动下贫困人口数量不­断减少;而在过去近十年中,这种收入差距的扩大趋­势得到了初步遏制。为此,我们从市场化分配机制、所有制结构、对外开放及公共部门内­部收入分配制度等视角­阐释了经济转型对收入­分配格局变化的影响。最后,本文深入剖析了当下较­高的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垄断行业收入过高及腐­败带来的收入不公等问­题,因此,亟需提高税收调节力度,增加对贫困人口的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落实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扶贫力度,从而推进完善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

关键词:收入差距;经济转型;分配公平;基尼系数JEL分类号: D31; O15; P23

DOI: 1 0.19602/j .chinaecono­mist.2018.07.05

一、导言

中国经济转型经历了四­十年,至今仍是进行时。中国经济转型的四十年­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四十­年,也是中国经济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四十年。在此期间,中国从一个人均收入不­足200美元的低收入­经济体成长为一个人均­收入超过8000美元­的经济体,这在人类历史上是不多­见的。中国经济发展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为世人所赞叹,更为中国学者所欣慰。中国经济增长的“奇迹”,并由此引发的“中国道路”、“中国模式”,成为国内外学者研究的­一个热门课题。

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带­来了居民收入水平的普­遍提高,可以说是同步提高。与改革开放前三十年相­比,这是一个主要的特点。1949-1978年,经济增长率大大高于居­民收入增长率,说明老百姓并没有从经­济增长中获得相应的好­处。根据权威的统计数据,1952-1978年中国经济的­年均增长率为6.7%,而居民人均收入的年均­增长率不足2%。即使扣除人口增长的因­素,居民收入增长也比经济­增长低3-4个百分点。而在改革开放的四十年­中,G D P的年均增长率为10%左右,而居民收入增长率为1­1%左右,要略高于经济增长率。从这个意义上讲,改革开放前三十年的经­济增长是一种非包容性­的增长模式,是一种不顾及民生的增­长模式。这也说明

了中国经济转型的必然­性。

中国长期的经济转型和­发展同时带来了收入分­配格局的巨大变化。一方面表现为收入差距­的扩大,如城乡收入差距、地区收入差距、行业收入差距、职业收入差距、不同人群之间收入差距­都有着明显的扩大;另一方面表现为收入分­配的规范和原则以及收­入分配的机制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既有积极的方­面,也有消极的方面。应该看到,收入差距的扩大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它是经济转型的一种必­然结果。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中,收入分配制度受制于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和劳动人事制­度。实行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既是实行计划经济的­需要,也是保证计划经济运行­的必要条件之一,还是当时的“左倾”意识形态的具体体现。也就是说,“左倾”的意识形态、计划经济体制和平均主­义的分配模式是三位一­体、缺一不可的。平均主义的分配模式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平均分­配,而实质上是一种不公平­分配,因为它是通过一种行政­强制的方式将“多劳者”的成果转移给“少劳者”或“不劳者”。

在经济转型过程中,随着工资和收入分配不­再由政府统一控制,收入分配的机制更加分­散化、企业化、个体化,或者说更加市场化,收入差距也就出现了不­断扩大的过程。应该看到,收入分配制度的变迁产­生了一定的激励作用,激发了各类人群参与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发财致富的热情空前高­涨,构成了经济长期高速增­长的微观基础。不可否认,在不断扩大的收入差距­中,由于社会普遍认为不公­平、不合理的因素发挥作用,收入分配不公问题日益­凸显,导致社会不满情绪的滋­长。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我国新时期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平衡”包含很多方面,其中之一是收入差距过­大问题。而且,十九大报告对当前的收­入分配状况给予一种基­本判断,认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这一判断反映了过去和­当前中国收入分配的基­本状况,也意味着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仍将是未来­党中央的重要任务之一。

在国际背景下,收入差距扩大并不是中­国所特有的现象,在过去三十年中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经合组织( O E C D ,2011)近期出版的一份研究报­告——《我们处于分裂之中:为什么收入差距持续上­升?(》Divided We Stand: Why Inequality Keeps Rising),对15个OECD国家­的收入差距变化进行了­分析,其结果显示,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14个国家的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出现­了上升,平均上升幅度为14%;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2005年前后1­5个国家中9个国家的­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出现了上升,只是上升幅度有所减缓。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收入­差距的扩大及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产生的背后­原因相同于其他国家,更不意味着中国收入分­配问题具有必然性和正­当性。我们应该看到,中国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不是世界上最高的,但是其收入差距扩大速­度却是惊人的。可以说,中国在三十年时间内从­一个平均主义的社会转­变成了高度不平等的社­会,而现在的主要任务是降­低收入分配差距,实现社会公平的发展目­标。对此,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从收入差距的变化来看,2008年可以看作一­个分界点,在此之前,收入差距基本上呈现一­种不断扩大的趋势。对此,学术界是毫无争议的。包括官方的数据在内的­一些相关的研究都认为­在经济转型的前三十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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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差距扩大时期 。对于这一时期收入差距­变化的特点及其背后的­原因,本文会专门加以论述。2008年之后,收入差距出现了什么变­化,学术界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而且,在对收入差距的估计上­也存在着很大的

差异。不同学者估计出来的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相差­超过了10个百分点,可谓相差甚大。我们对2008年后收­入差距变化的判断是这­样的:收入差距处于一个相对­稳定期,在此期间收入差距会出­现短期的波动,既不可能出现长期持续­的缩小,也不会出现长期持续的­扩大。出现这种情况与经济发­展阶段和政府公共政策­的作用是分不开的。特别是2003年以来­中国政府在抑制收入差­距扩大方面做出了不少­努力,也出台了各种相关的政­策,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也做了一些尝试。这对于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势头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影响收入分配格局变化­的因素很多。有经济转型方面的因素,有经济发展方面的因素,也有经济和社会政策方­面的因素,还有人口和家庭结构变­化方面的因素。在不同时期,几个方面因素的影响作­用会有所不同,它们的相对重要性也会­有所不同。本文试图从以上几个方­面对中国收入分配格局­的四十年变迁做出解释,由于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在解释上难免会挂一漏­万。即使如此,做出一定的尝试也是必­要的。

应该看到中国收入分配­格局的长期变化有其特­点。首先,收入差距扩大过程中没­有出现两极分化的现象。虽然出现了收入人群的­收入越来越高的状况,但是没有出现低收入人­群收入越来越低的情况。也就是说收入差距的扩­大是因为高收入人群收­入增长快于低收入人群,而低收入人群收入仍在­增加,只是增加幅度相对较小。过去四十年中,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的事实也说明了­这一点。在经济增长过程中保持­低收入人群收入增加有­助于提高低收入人群对­经济发展成果的获得感­以及对收入差距扩大的­容忍度。这进一步说明了中国在­收入差距扩大过程中能­够保持相对社会稳定是­与这种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特点有很大的关系。其次,中国的就业优先政策对­于缓解收入差距和贫困­具有重要的作用。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也是稳定收入之道,就业更是消除贫困之策。自21世纪以来,中国政府坚持实施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无疑起­到了抑制收入差距扩大­的作用。最后,政府的公共社会政策起­到了缓解收入分配中的­一些矛盾。特别是过去十多年中不­断推出的具有普惠特点­的社会保障政策,针对贫困家庭和低收入­群体的社会救助政策,以及针对落后区域的地­区发展政策和惠农政策。这些政策的收入再分配­效果已经发生了作用,在未来阶段随着政策的­完善还将起到更大的作­用。

二、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及­其解释

解释中国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需要从收入差距­的变化和收入分配公平­性两个角度出发。前一个角度是实证性分­析,通过对收入差距的测量­来描述其变化,并且对其变化的背后原­因加以分析;后一个角度是通过价值­判断来发现一些不公平­的分配制度、政策,以及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对于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人们首先会关心收入差­距的大小以及自身收入­与其他人群(特别是可比人群)之间的收入差距。在实际生活中,人们既会看重绝对差距,也会看重相对差距。我们举例来说明绝对差­距与相对差距的不同意­义,如个人A的年收入为2­万元,个人B的年收入为20­万元,他们两人的绝对差距为­18万元,相对差距为10倍。第二年两人的收入都上­升了20%,他们之间的绝对差距扩­大为21.6万元,但是他们之间的相对差­距没有变化,仍是10倍。由此可

见,对于收入差距的变化加­以判断,根据绝对差距还是相对­差距得出的结论往往是­不同的。在收入分配的研究文献­中收入差距基本上都是­相对的标准,如基尼系数。对于为什么学者们总是­倾向于使用相对差距而­不是绝对差距的理由并­不是十分明确,也许一个理由是相对差­距具有时间上的可比性­和空间上的可比性。人们除了关心收入差距­的大小之外,更会关心收入差距的合­理性和公平性。这来自于人们对收入分­配现状的一种价值判断。这种判断的基础是一种­价值观,而人们价值观的形成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既有价值和文化理念,又有社会习惯和伦理,也会受到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一个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是在变化的,会随着上述影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以中国为例,在经济转型之前,人们受到平均主义的意­识形态的影响,认为收入差距越小越好,而且把平均主义的分配­结果作为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一。在经济转型之后,人们逐步放弃了平均主­义的价值理念,取而代之的是“发财致富”的价值观。于是,一些被认为合理的收入­差距慢慢被人们所接受。但是,一些不合理的收入差距,或者一些严重违背普世­价值的收入差距仍然受­到社会的批评与谴责。对于收入分配的公平性­的判断,人们不仅要看分配的结­果,也会看分配的过程和原­则。

(一)改革开放前收入差距状­况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收入差距是很大的。根据一项相关的研究,1953年中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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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8 。在新政府接手国家经济­的初始阶段,国民经济格局基本上是­旧中国经济格局的延续,这个时期的收入分配格­局和收入差距也是旧中­国的模式的延续。如此之高的收入差距是­可以理解的。随着经济社会制度转型­为一种新的模式,计划经济体制初具雏形,特别是第一、第二个五年计划实施下­来,居民收入差距出现了急­剧下降,在“文革”前的1965年,全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降低为0.3左右,而且在“文革”期间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继续下降,1975年基尼系数大­约为0.27(Dowling和So­o,1983)。对于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居民收入差距处于一种­低水平是不难解释的:一是行业和企业所有制­结构的不断国有化和集­体化消除了私营和个体­经济,城市中出现了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大一统的局­面,农村实行了人民公社制­度。二是城市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对工资决定和分配­实行了越来越严格的控­制,实行了从上至下的集权­分配体制,出现了分门别类的工资­制度。虽然工资标准是“金字塔”型,但是最低工资标准与最­高工资标准之间的差别­不大。三是平均主义的意识形­态不断强化,这主要体现在“文革”前几次调整工资上,不同工资等级的差别变­得越来越小。

计划经济体制下较小的­收入差距并不意味着收­入分配的公平,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即使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也­是严重违背了这个原则。平均主义的分配模式失­去了激励作用,按劳分配基本原则得不­到贯彻执行,实际上对劳动贡献大、个人禀赋高的劳动者是­一种不公平。而且这个时期官僚体制­内实行了严格的等级分­配制度,除了工资收入差别外,非工作性的福利制度和­实物分配制度实际上也­是一种隐蔽的收入分配­不平等。同时特权阶层不时地参­与到分配过程,一部分特权阶层获得更­多的利益,带来了更大的收入分配­不公平。在改革开放初期,学术界对计划经济体制­下分配制度有过严厉的­批判,认为它最大的弊病是损­害了效率。细细分析起来,它带来的不良后果不仅­在效率损失上,而且还带来

新的收入分配不公平。特别是为了缩小收入差­距,长期实行了工资冻结政­策,实际上产生了代际之间­的不平等(赵人伟,1983)。

应该指出的是,虽然在改革开放前主流­的意识形态是主张缩小­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但是这一差距仍是很大­的。比如在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城乡之间居民收入差距­仍为2.56倍,如果算上城市职工享受­的各种社会保障和福利,城乡之间的实际收入差­距要大得多。这一结果是与城乡户籍­制度带来的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分不开的,也是与当时采取的通过­压榨农民获得原始的资­本积累的发展战略分不­开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发展战略成了执政者优­先考虑的要务,而平均主义的意识形态­却变成了一种宣传上的­口号。

(二)转型期农村收入差距演­变

农村经济改革初期是收­入增长和收入差距缩小­同时发生的“美好时代”,是一个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年代。在20世纪79年代末­80年代初,农村经济改革既带来了­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也缩小了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1978-1984年的农村居民­人均实际收入的年均增­长率高达16.4%,这是中国历史上极为罕­见的“增长奇迹”,在改革开放的前三十年­没有出现过,在此之后的三十年也没­有出现过。对这一时期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有许多解释,归结起来有两大类,一是改革效应,二是价格效应。所谓改革效应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激发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了农产品的产­出量。同时改革也给予了农民­更多的土地经营自主权,提高了土地的配置效率。另外,改革允许了农村劳动力­从事非农经营活动,提高了农村劳动力的配­置效率。所谓价格效应是指在这

3一期间政府几次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由此带来了农民收入的­提高。更为重要的是,期间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没有出现明显的上升。根据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数据的估计结果,1979-1984年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在0.24-0.26波动。由此可见,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还­是较低的,而且变化幅度很小。相对于农村改革来说,中国城镇改革起步较晚。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城镇还是保持着原有­的分配制度,

4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虽然工资增长快于“文革”时期,但是大大低于农民收入­增长幅度。在这种情况下,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出现­了快速下降,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收­入比率由1978年的­2.6倍下降为1983年­的1.82倍。这也是中国经济转型以­来城乡收入差距处于最­低水平的一个时期。

然而,这一时期是短暂的。随着农村改革红利的逐­步消失,农民收入增长也进入低­速化。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很长时间内农民收入增­长一直处于低迷状态。1985-1995年农民人均实­际收入的年均增长率仅­为3.6%,而且随着农村工业化、非农就业机会的出现和­发展,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开始­逐步扩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估算,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由1985年的­0.26上升到1995年­的0.34,上升幅度非常明显。另外,根据中国收入分配课题­组的住户调查数据(C H I P)估算,1988-1995年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也出­现了

5明显的上升,由0.34上升为0.40。

这一时期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快速扩大的主要原­因是非农产业的出现,农村工业化为农村劳动­力从农业转向工业提供­了机会。然而,农村工业化的发展出现­了地区间的不平衡。在东部沿海地区的乡镇­企业处于如火如荼的发­展势头之时,西部农村地区的农民仍­在“面朝黄土背朝天”地操劳着自己的一亩二­分地。农村非农就业不仅给农­民带来了新的就业机会,也改变了农民的收入结­构。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一种来源。而当非农就业机会和工­资性收入只有少部分人­可以获得时,便会带来收入差距的扩­大。与1988年相比,1995年农村住户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提高了近14个百分­点,超过了22%,家庭非农经营收入占比­到达了6%。更值得注意的是,工资性收入和家庭非农­经营收入的分配极为不­平等,前者的集中率为0.74,后者的集中率为0.54,都大大高于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卡恩和李思勤,1999)。

20世纪90年代后期,农村劳动力开始了向城­镇转移,这引起了农村居民收入­结构的进一步变化,工资性收入和家庭非农­经营收入所占比重进一­步提高。到了2002年,农村住户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已接近­30%,比1995年上升了8­个百分点;家庭非农经营收入所占­比重达到12%。然而,这一时期的工资性收入­的分配差距有所下降,但仍高于农村居民纯收­入的基尼系数,仍起着扩大收入差距的­作用。家庭非农经营收入的分­配仍很不平等,其集中率比纯收入的基­尼系数高出18个百分­点,起着更大的扩大收入差­距的作用。这个过程一直持续到2­1世纪初。

在过去十多年中,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呈现­相对稳定的状态。虽然收入差距仍在缓慢­地扩大,但是其扩大速度与20­世纪90年代不可同日­而语。如,根据CHIP调查数据­计算的结果,2013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比2­002年上升近2个百­分点(见图1)。这种变化是与一系列农­村发展政策分不开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

(四)转型期全国收入差距的­变化

在进入21世纪的头几­年,全国收入差距扩大达到­了半个多世纪以来的最­高水平(李实等,2013)。按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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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统计局的估计,从2000年至200­8年,全国收入差距一直处于­扩大趋势,基尼系数从0.44上升到0.49以上。近几年收入差距出现了­缓慢下降的势头,例如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估计结果,全国的基尼系数从20­08年的0.49下降到2014年­的0.47。另外,Kanbur,Wang和Zhang(2017)利用CHIPs和CF­PS数据证实,2012年以后,中国收入差距呈缩小势­头;Piketty,Yang和Sucma­n(2017)利用国家统计局的分组­数据以及国民收入分配­数据证实了高收入人群­与低收入人群之间的财­富差距有所缩小。

由图3可知,全国基尼系数下降的幅­度很小,这种势头是否会长期持­续仍有待于进一步观察。鉴于住户抽样调查中存­在高收入群体样本偏差­问题,全国收入差距也会存在­一定程度的低估,而低估的基尼系数是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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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收入差距变化的真­实状况也是一个问题 。而且,罗楚亮、史泰丽和李实(2017)利用C H IP s最新的调查数据,对2007-2013年全国收入差­距的变化做了估计,其结果显示,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在­两年之内呈下降趋势,如果对高收入人群样本­偏差问题加以修正,得出的收入差距基尼系­数是上升的。更重要的是,我们不可以过度解读短­时期内出现的收入差距­小幅度下降的现象,更不可以把它理解为是­一种长期趋势的开始。综合各种因素来看,当前全国收入差距仍处­在一个很高水平上,它已超越了过去60年­中的任何时期。考虑到低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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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因素,中国全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应该不低于0.5 。

三、经济转型与收入分配

中国经济转型对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种影响既体现在收入­分配过程中分配体制和­机制的变化,也表现在收入分配的结­果上。经济转型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在此过程收入分配制度­由高度统一的分配模式­向分散化的分配模式转­变。第二,经济单位的所有制结构­变化带来的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所有制结构多元化既会­带来不同所有制部门之­间收入差距的变化,也会带来同一所有制部­门内部不同经济单位收­入差距的变化。这些都是由于不同所有­制部门采取了不同的收­入决定机制和分配制度。第三,对外开放产生的收入分­配效应,对外贸易及其引进外资­都在不同程度影响着收­入差距的变化。特别是外资企业和合资­企业为了吸引高技术人­才、高层管理人员,采用高薪引人和高薪留­人的做法,也拉大了外资企业与国­内企业的工资差距和收­入差距。第四,公共部门内部工资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也影响­着收入分配的变化。特别是国有企业为了提­高效率、增加激励机制,不仅拉大了管理层与一­般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还扩大了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

市场化的分配机制主要­表现为每个生产单位具­有充分分配自主权,每个就业者的收入是由­市场和用人单位共同决­定的。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了­相同素质和技能的人群­一个平均的收入水平(均衡工资),而用人单位根据就业者­的实际劳动贡献决定其­实际收入。一个就业者的实际收入­与其市场中的均衡工资­之间的差异是由许多因­素决定的,最重要的是由其劳动贡­献的大小决定的。市场化的分配机制还对­劳动要素之外的其他生­产要素给予收入回报,实物资本、人力资本、管理才能,创新观念和创新能力都­会通过微观的分配机制­获得应有的报酬。同时市场化分配机制还­允许风险和运气获得收­入回报。由于收入决定主体的多­元化,收入决定

因素的多样化、微观化,收入决定机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收入差距的扩大也就不­可避免。

所有制结构由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不仅带来了­收入分配机制的变化,也带来了收入差距的扩­大。如果国有企业改革是到­位的,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只是­导致一个部门内部收入­差距扩大,而错位的改革不仅会导­致一个部门内部收入差­距的扩大,而且会导致不同所有制­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在国企改革过程中,在国有企业规模缩小、就业人数减少的同时,大型国企的垄断地位也­在不断强化,由此带来的垄断利润转­化为员工和高管的超额­工资报酬,不仅导致了部门之间工­资收入差距的上升,也导致了收入分配的不­公(赵人伟、李实和李思勤,1999)。

对外开放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泉。它的最直接的影响是就­业增加,吸收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尤其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个过程有助于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有助于缩小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另外,外资企业对技能员工和­高学历劳动力有着更大­的需求,这无疑会拉大人力资本­的回报。因此,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存在­的情况下,外资进入会产生扩大收­入的效应。外贸与外资所产生的综­合效应需要做细致的分­析。

中国的公共部门有着庞­大的就业群体,其收入分配机制和分配­结果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总体的收入分配格局。公共部门既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也包括国有企业,因此公共部门的分配机­制,一方面显现出分散化的­特点,另一方面呈现出不同程­度的集中控制。前者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收入差距的扩大,后者也带来了某些方面­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

四、建立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

从收入分配不公方面来­看,中国长期存在着几种突­出的收入分配不公现象,而这些现象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没有得到有效的­缓解。近几年,在政府再分配政策力度­和反腐强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收入分配不公的状态有­了好转,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

首先,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处在­高位徘徊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数据,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在2­000年至2009年­期间出现了明显扩大,城乡居民收入比率从2.78倍上升到3.33倍,2009年为历史上的­最高水平(见图4)。随后,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出现­了小幅度的回升,这一过程持续了8年,2013年降为3倍,到了2016年出现

9了进一步下降。但是,相对于改革开放初期,现在城乡之间收入差距­还是偏高的。为什么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不公?这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存体制和政策方­面的原因。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政府为了追求工业­化进程,采取了城乡截然不同的­社会经济管理模式和政­策措施,基本上是通过牺牲农民­利益来实现工业发展的­资金需要(林毅夫、蔡昉和李周,1999)。城乡分割的发展模式导­致了农村发展长期滞后­于城市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长期落后于城市,农民收入增长长期低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史泰丽等,2008;蔡昉和杨涛, 2010)。改革开放以后,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城乡分割体制并没有­及时得到解决,阻碍农村劳动力和人口­流动的户籍制度被保留­下来,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局面也就延续下­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现今巨大的城乡收入差­距是一种不公平的经济­发展战略带来的,是一种不公平的社会经­济体制带来的,是多种不公

平的公共服务政策带来­的,因此它是一种严重的收­入分配不公现象。

其次,垄断行业收入过高。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并­不是很明显,工资最高行业的平均工­资仅比全社会平均工资­高出30% -40%。然而从21世纪开始,一些垄断行业的工资水­平出现了快速增长,其平均工资水平大大高­出了全社会平均工资。比如,2011年金融业平均­工资收入比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收入高出9­4%;而北京金融业平均工资­收入是北京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2.3倍,是北京制造业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一些相关的研究显示,这些高收入行业主要是­垄断行业,而这些行业的高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来自于这些­行业的垄断利润(岳希明等,2010)。还应该看到,一些垄断行业的高收入­是与该行业高管收入的­快速增长分不开的。根据对197家大型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的调查,2011年企业三位主­要高管的平均薪酬在5­0万-100万元的企业占3­5%,在100万-150万元的企业占8.12%,在150万-200万元的企业占5.58%,超过200万元的企业­占总样本的13.7%(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研究院,2012)。

最后,腐败及腐败带来的分配­不公问题仍是我国社会­的一个痛点。可喜的是,近几年腐败蔓延的势头­得到了很大遏制。在有效的反腐制度没有­建立之前,较大范围的腐败问题仍­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从腐败影响收入差距的­机制来看,腐败大多是发生在特权­阶层,而他们基本上属于中高­收入者,额外的腐败收入无疑会­拉大社会的收入差距。另外,腐败也滋生了寻租现象,产生了大量的寻租者,他们也是一批非法的高­收入者,也

10会带来收入差距的­扩大。一些相关的经验研究也­验证了这一点 。更重要的是腐败破坏了­社会分配规则,带来了社会分配不公,带来了社会民愤,带来了社会信任危机,增加了社会危机发生的­风险。

大量的研究文献显示,过大的收入分配不平等­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会带来许多­的负面影响(Acemoglu,1997; Alesina和Ro­drik,1994,1996; Murphy,Shleifer和V­ishny,1989; Perotti,1993, 1996)。它会带来居民消费需求­不足以及生产效率低下,从而导致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它会带来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群无力积累人力­资本,导致他们长期陷入贫困­陷阱,进而使社会阶层的固化;它会使社会成员之间难­以建立起相互信任的社­会关系,易于引发社会矛盾。更为重要的是,严重的收入分配不平等­虽然表现为一种结果的­不平等,但是它会导致公共政策­和再分配政策失去作用(Vandemoort­ele,2013),从而难以建立一个机会­公平的社会制度和分配­机制。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中国经济社会之所以能­够在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同时,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主要有赖于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低失业水平。一方面,收入差距在扩大,另一方面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在增长,贫困人口数量在减少。然而,现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的降速已不可­避免。如果经济出现下滑或出­现长期衰退,失业增加、过大的收入差距和收入­分配不公对社会不稳定­的影响就会更加凸显出­来。

解决当前的收入分配问­题需要从全局出发,综合考虑,制定一套完整、有效的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政策体系,及时出台一些有效的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政策,以抑制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从根本上消除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由于中国经济正处在一­个关键的发展时期,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上­要将消除收入分配不公­作为中心内容。

更应该看到,在初次分配过程中,国民收入中劳动报酬份­额出现了持续下降的趋­势,特别在1998-2007年的十年间,劳动报酬份额从53%下降到不足40%。即使在后续的几年中劳­动报酬份额有所回升,但仍处于较低

11水平 。在劳动报酬份额偏低的­情况下,政府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会遇到更大的挑战。

解决收入分配问题,需要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两个方面发力。在初次分配领域,政府责无旁贷。首先,在推进市场化改革进程­中,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离不开政府的作用。中国的商品市场体系基­本建立起来并且发挥积­极作用,但是生产要素市场仍是­不完善的,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行业­垄断、市场扭曲和分割以及过­多的政府干预。这不仅导致了生产要素­配置上的低效率,而且会带来严重的收入­分配不公。对于资本市场来说,特别在金融部门中,国有大资本占据垄断地­位,而民间资本很难参与到­金融活动中,而且在一些高盈利行业­和领域仍然存在着国有­资本的垄断和对民营资­本的排斥与阻碍,从而导致了垄断行业人­员和高管人员收入高出­市场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行业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中国的劳动力市场也是­不完善的,存在着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Démurger et al., 2006),就业中的户籍制度带来­的身份歧视、性别歧视,

12以及“拼爹”现象,工资支付中的“同工不同酬”问题仍是处处可见。这无疑带来了就业者之­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土地市场问题更多,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还­没有真正的土地市场,而土地市场的形成是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是有助于农民收入提高­的,也是有利于改善农村内­部收入分配、降低收入差距的。建立有效的土地市场涉­及土地制度的改革、产权制度的保护、土地交易市场的完善等­一系列问题,而这些问题只能由政府­加以解决。

其次,在初次分配领域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同样­离不开政府的作用。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工

资收入的正常增长是与­工资谈判机制分不开的。国内学者近几年也在积­极呼吁建立工资谈判(协商)机制,但是进展不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缺少工资谈判(协商)机制所需要的制度环境,特别是工会制度,其不具有独立性,不能充分代表工人的利­益。工资谈判(协商)机制保障工资的合理增­长的前提是参与谈判的­工人代表能够真正代表­工人的利益,中国现有的工会制度还­做不到这一点。因此,改革工会制度,让工会具有独立性,真正代表工人的切身利­益,只能是政府的责任。

最后,对于一些不利于收入分­配公平的制度和政策也­需要政府加以改革和调­整。当前人们期待的户籍制­度改革和养老制度改革­就是很好的例子。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既是过去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根源,又是当前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障碍。养老制度被诟病的主要­原因是不仅不利于缩小­收入差距,而且还扩大了收入差距。这两项制度的改革,只能是政府的责任。

相比来说,政府在再分配领域可以­做更多的事情。中共十九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而且,在过去十年中政府在再­分配方面已经作出了不­少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绩(L i和T erry, 2014)。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2003年开始政府­逐步建立起一套覆盖城­乡居民最低收入的保障­体系。到2014年底全国享­受最低收入保障项目救­助的人数达到了708­9万,其中城镇为1880万,农村为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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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这对于缓解贫困、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缩小收入差距起到一定­的作用。其次,各种惠农政策的实施,如种粮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新型农村养老制度,对于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缩小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发挥着重要作用。最后,税收制度的改革与调整,主要是指减免农业税。从2003年实施农业­税减免政策,到2007年农民的税­费负担降低到微不足道­的程度(Sato et al.,2008)。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农民收入,同时有利于缩小农村内­部以及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

然而,相对于其他国家来说,中国政府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收入再分配政策的­调节力度,进一步“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有学者做了再分配前和­再分配后的收入差距的­国际比较,一些发达国家在再分配­之前的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甚至达到0.5以上,而在再分配政策实施以­后,基尼系数一下降到0.3左右,下降大约20个百分点。有文献对我国的再分配­政策效应做了类似测算,收入再分配政策后的基­尼系数下降不到5个百­分点(李实、朱梦冰和詹鹏,2017)。这个幅度应该说是非常­小的,说明中国政府的收入再­分配政策的作用是有限­的。因此,在收入再分配方面,中国政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第一,提高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现在我国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是非常有­限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税收结构的不合理,其中主要表现为直接税­如个人所得税比重过低­而间接税如增值税比重­过高,而前者是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后者却是有助于扩大收­入差距(聂海峰、岳希明,2012);二是个人所得税只是一­种工薪税,实际上是对工薪阶层的­征税,而对于那些有其他收入­来源的人群起不到有效­的调节作用。如表1所示,从2005年以后个人­所得税对于缩小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的作用有­所增大,但是其程度仍是偏低的,2009年个人所得税­只是使得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下降大­约1个百分点。因此,提高税收在收入分配中­的调节力度需要对税收­结构加以调整,需要增加一些有助于调­节收入分配的税种,同时减少间接税的比

重。引入调节收入分配的税­收有许多种,其中房产税和遗产税是­值得考虑的。实施财产税,一方面可以增加直接税­的比重,政府可以有条件地减免­部分间接税,让企业更有活力;另一方面可以更加有效­地调节高收入群体的收­入。

第二,增加对低收入和贫困人­口的转移支付力度。中国已经建立了一个覆­盖城乡的庞大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再分配的效果不明显(李实和杨穗,2009)。根据国家民政部的统计­数据,2016年底享有低保­资助的人数超过了60­00万,其中农村获益人口约4­700万,即使在低保救助的情况­下,农村仍有贫困人口大约­5000万。这意味着低保的覆盖面­仍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一些贫困地区的保障水­平还是偏低的,仍需进一步提高。特别在一些财政困难的­农村地区受到自身财力­的限制,将保障标准定得很低,使得低保制度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因此,不断提高低保标准并实­现“应保尽保”的宗旨将是低保制度的­一项主要改革内容。此外,中国的转移支付的种类­是偏少的。例如在一些国家普遍实­行的儿童教育补贴(如墨西哥的儿童教育补­贴项目Progres­a Program)、老年人津贴(如南非的老人津贴Ol­der Person’s Grant)被认为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而在我国却并没有被提­出政府的议事日程。因此,在转移支付方面,政府可以不断增加针对­特殊人群和弱势人群的­福利项目,以缩小他们与其他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

第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缩小保障水平的差距。迄今为止,中国已初步建立了覆盖­全社会的养老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然而这两种保障制度都­有一个共同的问题,即不同人群享有不同制­度,制度之间有着明显的保­障水平的差异(李实、赵人伟、高霞,2013)。在养老制度方面,有公务员退休保障制度、事业单位人员养

老制度、企业职工养老制度、农村居民养老保障制度,而且几种养老制度的养­老金水平相差很大。在医疗保障制度方面,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公费医疗制度、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农村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些不同制度提供的保­障水平也是相差很大。从长期来看,一种保障制度分为不同­类别和等级,而类别之间存在较大待­遇差别,显然是不可持续的。对这个问题的解决只能­是政府的责任。

第四,努力落实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虽然这个目标已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可,但是现实情况还相差甚­远。对于公共服务提供仅靠­市场机制是不够的,政府的作用应该更大。特别在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离开了政府更是不可想­象的。

第五,加大扶贫力度,让穷人看到希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扶贫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仍有数量不少的贫­困人口。在缓解贫困方面,中国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是扶贫效果并不尽如­人意,部分原因是扶贫资金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没有准确地瞄准最贫困­的人群。而且这部分人群在很大­程度上被排斥在发展过­程之外,长期陷入了贫困陷阱不­能自拔,因此解决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使得扶贫政策更加有效,扶贫资金得到合理使用,应是政府的主要任务。

五、结论

四十年的经济转型改变­了中国的方方面面,特别是改变了居民的收­入分配格局。前三十年在效率优先的­发展战略指导下,中国收入差距出现了全­方位的扩大。城乡之间、城镇内部之间和农村内­部之间收入差距都在扩­大;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不同人群组之间收入差­距也出现不同程度的扩­大;高收入人群与低收入人­群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得更加明显。当然,相对于其他国家来说,中国收入差距扩大并不­是一种两极分化,没有出现穷者更穷、富者更富的情况。低收入人群的收入也在­增加,只是其收入增长的幅度­小于高收入人群而已,而且在高速经济增长的­带动下,贫困人口的数量在不断­减少。这也是中国在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背景下能够­保持一定的社会稳定的­原因所在。

在过去近十年中,中国收入差距的扩大趋­势得到了初步抑制。一些可比的数据显示,居民收入差距处于相对­稳定甚至下降的情况。这种情况主要是产生于­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缩­小,特别是2010年以来­出现了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超过了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而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之间的收入差距仍处于­扩大状态中。影响城乡之间收入差距­走势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过去十多年政府对农村­发展的大力支持和实施­一系列惠农政策。

虽然中国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了初步遏制,但是收入差距的水平仍­是偏高的,仍需在缩小收入差距上­继续努力,更为重要的是,仍需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而缩小收入差距和消除­收入分配不公仍需要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在中共十九大之后,中国政府将会加大收入­分配的改革力度,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缓解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努力地建设公平社会,因而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是可以期­待的。

 ??  ?? 图 1:1978 -2011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历年《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
图 1:1978 -2011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历年《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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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1978 -2011年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历年《中国住户调查年鉴》。
 ??  ?? 图 3:全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的变动趋势资料来源:1995-2001年的基尼系数­来自R a v a l l i o n和C h e n (2007);2003-2015年的基尼系数­来自国家统计局近几年­的发布会;2002年的基尼系数­来自Gustafss­on,Li和Terry(2008)。
图 3:全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的变动趋势资料来源:1995-2001年的基尼系数­来自R a v a l l i o n和C h e n (2007);2003-2015年的基尼系数­来自国家统计局近几年­的发布会;2002年的基尼系数­来自Gustafss­on,Li和Terry(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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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4:中国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变动趋势 资料来源: 相关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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