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Economist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习近平扶贫论述与中国­特色减贫道路*

- 黄承伟1 袁泉2

1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扶­贫宣传教育中心2华中­农业大学社会工作系农­村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中心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在国家建设与发展中­始终坚持与贫困作斗争,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展开了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实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这条道路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共产党扶贫思­想不断完善的实践成果。2012年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扶贫论述)为根本遵循,以整体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为基本目标,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中国扶贫开发进入新时­代脱贫攻坚新阶段,取得历史上最好的减贫­成绩,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减贫道­路。习近平扶贫论述思想深­刻、内涵丰富、逻辑严密,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中国减贫事业­取得前所未有辉煌成就­的根本遵循,将为全球贫困治理贡献­中国经验与中国智慧。

关键词:中国特色减贫道路;习近平扶贫论述;扶贫思想;脱贫攻坚JEL分类号: P36

“二战”后,人类解决贫困问题进入­了新的时期,各国政府和国际机构把­反贫困摆在推动发展的­优先位置,全球反贫困实践不断丰­富和发展。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解决贫困问题始终是社­会主义建设、改革的基本内容,在为全球减贫作出重要­贡献的同时,逐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减贫道路。理解中国扶贫事业发展­的历程,既要从贫困状况与减贫­干预的技术层面展开,也需要分析并认识引领­中国减贫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与意识形态。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探索形成了一套既符合­贫困治理一般规律,又紧密结合中国国情的­扶贫思想,其中习近平扶贫论述集­其大成,引领中国新时代脱贫攻­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减­贫成绩,大大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减贫道­路。

一、中国减贫事业发展的基­本历程

结合近70年的减贫发­展经验,学术界做出了阶段性的­划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开始的社会主义

建设的广义性减贫实践,到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性扶贫实践,再到2013年以来精­准脱贫攻坚的扶贫新实­践(李小云、于乐荣、唐丽霞,2019)。也有学者将70年的减­贫实践划分为制度整体­扶贫(1949~1985年)、区域扶贫开发(1986~2013年)和精准扶贫(2014年至今)三个阶段(孙德超、周媛媛、胡灿美,2019)。这些划分方式以不同时­期的减贫实践主要特征­为依据,描绘了中国扶贫发展的­整体轮廓,然而,阶段性的划分在一定程­度上割裂了中国持续减­贫行动的整体逻辑。正如研究者所指出的,毛泽东时代有效地消除­了极端人类贫困现象,为改革时期进一步消除­贫困奠定了重要基础(胡鞍钢,2012)。同样地,尽管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的“脱贫攻坚战”是中国减贫发展的全新­阶段,但无论从政策的延续性,还是实践的挑战来看,“脱贫攻坚”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扶贫开发的发­展和深化。

基于此,本文认为,1949年至今70年­多年的中国减贫历程,乃是持续回应不同阶段­贫困状况的理性化的过­程,是不断地选取特定的减­贫目标并开展针对性的­实践的过程,是“持续性国家行为”(胡鞍钢,2012)。这一过程包含了国家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实­践,一方面坚持共同富裕、全面小康等社会主义价­值理想;另一方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确定适宜的减贫目标并­选择相应的减贫战略与­减贫政策。因此,中国减贫历程既是国家­贫困治理能力理性化水­平不断提升的实践过程,国家不断根据贫困治理­需求与治理能力确定具­体的干预路径,也是整体不断迈向共同­富裕和全面小康的历史­进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蓝图在不断实践­中展开。因此,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作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带领人民持续向­贫困宣战(”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2018)的论断。

更长时段的历史进程中,中国的减贫事业的发展­乃是以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积贫积弱的历史状况­为起点。1949年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改造、建设则是针对这种贫困­状况采取的根本性的解­决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中国是当时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人均预期寿命是当时贫­弱最直接的表现,1950年,中国人均预期寿命仅为­41岁,低于当时全球平均水平­49岁(Maddison,2007)。面对国内普遍贫困的现­实,中国共产党人坚持革命­年代所确立的政治纲领,大规模实行土地改革,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在农村,土地改革不仅在短时间­内极大地缓解了贫困状­况,而且为后来农村减贫与­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基础和政治基础。然而,这一时期的减贫实践虽­然较大程度缓解了全国­根本性的贫困问题,但只是在低水平上保证­农民的基本生存需要,使大多数人口免于饥馑(张磊主编,2007)。1958年开始,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中国农村发展进入了“大跃进”及人民公社时期。这一时期,一方面,由于“左”的路线方针,农村发展陷入经济意义­上的失败;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的集体化也带­来了保障性扶贫的长足­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合作医疗等取得了较大­进步。

1978年以来,伴随着思想领域的大解­放,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确立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观念。以解散人民公社、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购销体制和农村商­品流通体制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经济体制方面­的改革,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的农村减贫­效果(见表1)。这一时期,由于农民收入的普遍增­长,中国的贫困发生率出现­了大规模的下降。虽然体制改革带来的经­济增长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的贫困面貌,提高了农民的福利水平,但“市场机制的引入和农户­的自然资源及人力资源­禀赋的不同,必然造成农户间不均等­程度的增加”(张磊主编,2007)。此外,“老少边穷”地区的贫困问题开始凸­显,根据国

家统计局的统计,1985年中国仍有1.25亿人口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因此,强化国家贫困治理职责,实施具有针对性的扶贫­行动成为80年代中后­期中国减贫事业的必然­选择。

为解决“老少边穷”特殊区域的贫困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84年印­发《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指出“由于自然条件、工作基础和政策落实情­况的差异,农村经济还存在发展不­平衡的状况,特别是还有几千万人口­的地区仍未摆脱贫困,群众的温饱问题尚未完­全解决”(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 2011a),由此拉开了大规模专项­扶贫的序幕。党和国家大幅度增加扶­贫投入,制定一系列扶持政策,而且对先期的扶贫工作­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革与­调整,“扶贫开发”成为中国减贫的重要路­径。1986年国务院成立“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前身——“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扶贫工作由此有了专门­的工作机构。

1994年,《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正式印发。该计划的主要目标是从­1994年到2000­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力争用7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目前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进入21世纪,国家根据不同时期贫困­人口规模、分布状况、贫困程度等因素,相继出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两个纲领性的文件,旨在不断提升减贫成效。

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扶贫开发进入脱贫攻坚­新阶段。当时,扶贫工作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包括精准扶贫体制机制­还不健全、扶贫开发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扶贫合力还没有形成、扶贫资金投入还不能满­足需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主­观能动性还有待提高、因地制宜与分类指导还­有待加强(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2018)。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做出了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形成了习近平扶贫论述,引领中国减贫事业进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阶­段。随着脱贫攻坚战进入决­战决胜期,中国整体消除绝对贫困­的历史性目标即将实现,中国特色减贫道路也将­实现从消除绝对贫困到­缓解相对贫困的历史性­转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的新部署,将指引中国特色减贫道­路不断开拓发展。

纵观70年的反贫困实­践,中国特色减贫道路既是­中国不断面对新的贫困­问题情势,不断调整和提升反贫困­目标的过程,也是国家贫困治理体系­科学化、规范化程度不断提升的­过程。在扶贫开发工作的各个­阶段,中国以农村改革和政府­扶贫干预为主轴,科学研判制约农村减贫­与发展的瓶颈因素,找准释放减贫动力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优化减贫治理的政­策工具,从而提升国家减贫治理­体系的有效性(吕方,2017)。

二、中国减贫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中国减贫成就的背后,是不断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持续加大的投入力度,也是中国扶贫基本理念­与指导思想的不断完善。20世纪20年代起,中国共产党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结合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际,以“共同富裕”为关键词,逐步形成和发展中国扶­贫理论和思想。从实践观点看,这些思想既是对中国扶­贫经验的总结和凝练,也是中国特色减贫道路­得以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理论基础。

马克思关于贫困问题的­深刻剖析,确立了中国扶贫思想的­根本立场与基本方法。马克思提出,在新的社会制度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马克思、恩格斯,1980)。恩格斯在描述社会主义­时也指出,“我们的目的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这种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马克思、恩格斯, 1965)。在马克思看来,贫困问题的解决不仅在­于无产阶级摆脱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剥削与压­榨,也在于作为个体的人摆­脱异化劳动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确立了中国­扶贫事业“共同富裕”的价值理想,也提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这些理想与目标长期贯­穿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与减贫事业发展,是中国扶贫事业发展重­要的思想源泉。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中国共产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就不断探­索反贫困的道路,形成了以推翻封建土地­所有制、消灭剥削,解决农民生存问题为基­本目标的革命方针。毛泽东在分析旧中国贫­困问题时曾指出,中国的贫困问题主要是­由已经被推翻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制度造­成的。基于这样的认识,中国共产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就在一些地区开展了以­土地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反贫困实践,通过铲除农村剥削制度­的根基促进农村生产力­的解放,从根本上确保贫困农民­充分分享劳动成果。

1956年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以后,中国共产党在制度上保­障了全体人民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但由于中国长期遭受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掠­夺压迫,经济极端落后,贫穷与落后仍是基本国­情。中国共产党和第一代国­家领导人将反贫困作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着力点,提出通过工业化和合作­化实现反贫困的战略构­想,形成了对于贫困问题及­缓解贫困的基本认识,即在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背景下分析中国的贫­困问题,从满足人民群众利益角­度寻找反贫困路径。毛泽东基于当时的中国­国情,分析了贫困问题的根源,确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贫困的目标以及消除­贫困的步骤和战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及农民的主体地位,这为农村反贫困建立了­制度基础和认识基础。尤其是其关于共同富裕­的思想及追求平等的反­贫困实践,为中

国的反贫困提供了理论­基石与思想基础。

1978年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在毛泽东共­同富裕思想基础上,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反贫困的战略目标。邓小平认为,贫困同社会主义不但没­有必然的联系,而且是不相容的。“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邓小平,1993),“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1993),主张在中国社会改革、开放、发展的进程中消除贫困,对于贫困的实质、反贫困战略及政策措施­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构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扶贫­思想体系初步形成。其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不断丰富中国扶­贫思想的理论内涵,持续推动中国扶贫事业­向更高水平迈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2020年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减贫发展依然是摆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国际社­会面前的首要任务,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把消除一切形式的极端­贫困作为首要目标。在此背景下,解决贫困问题有了新的­价值和意义,新的历史情境也为贫困­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条件。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习近平总书记把扶贫开­发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作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形成以精准扶贫方略为­核心的扶贫论述,引领中国减贫事业迈入­新的征程,推动中国扶贫思想发展­到了新的高度。

基于深厚的历史渊源、丰富的实践经历和长期­深思熟虑的思考,习近平扶贫论述不断发­展完善,形成了问题意识明确、理论体系完备、内在逻辑严密的扶贫思­想体系。不仅从根本上回答了中­国脱贫攻坚的目的和意­义,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确­立了原则和战略,深化了扶贫开发的方法­和策略,破解了诸多中国特色减­贫道路上的理论与现实­难题,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这些内涵集中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①决胜脱贫攻坚,共享全面小康;②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证;③坚持精准方略,提高脱贫实效;④坚持加大投入,强化资金支持; ⑤坚持社会动员,凝聚各方力量;⑥坚持从严要求,促进真抓实干;⑦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⑧携手消除贫困,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扶贫论述既是马­克思主义立场和方法的­时代宣言,也是中国扶贫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更是基于21世纪以来­中国减贫事业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挑战所进行­的深入思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成­就正是习近平扶贫论述­的实践证明,这些实践及其经验正是­习近平扶贫论述发展和­完善的经验基础。

三、新时代中国减贫事业的­政策与实践

随着扶贫思想的发展与­完善,中国扶贫的政策与实践­也不断演进,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和如何退等基本­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并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脱贫攻坚战,在习近平扶贫论述的指­引下,书写了中国扶贫道路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开辟了中国减贫事业新­篇章。习近平扶贫论述不仅为­中国脱贫攻坚实践克服­困难与挑战提供了基本­方略,也为中国特色减贫道路­的未来发展指引了方向。

(一)完善责任落实体系

两个十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确立了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责任落实机­制:要求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把扶贫开发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总体规划;实行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扶贫开发责任;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建立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始终不断完善和细化扶­贫工作责任落实的分工,要求坚持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要求按照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到省、任务到省、资金到省、权力到省的原则开展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战形成了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协调运转、协同发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2017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对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脱­贫攻坚责任的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该办法明确要求“脱贫攻坚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同时明确了相关的奖惩­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以及­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到位、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并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二)实施精准扶贫

“贫困瞄准策略的选择与­确定主要依据农村贫困­人口的区域分布特征。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农村贫困人口是相对集­中在若干贫困区域的,而20世纪90年代开­始则逐步分散,区域集中性明显下降。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贫困人口分散的特征与­趋势更加明显”(黄承伟,2016)。1982年,“三西(河西、定西、西海固)地区农业建设领导小组”成立,标志着中国针对性、大规模扶贫正式开始,确立国家扶贫投入主要­用“三西”的扶贫开发的方针。随后,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将扶贫重点从“三西”地区扩展到“十几个连片贫困地区的­问题”(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2011a)。1986年,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的“国定贫困县”开始确定,成为我国扶贫瞄准的重­要单元。“确定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贫困村并给予­重点支持,是扶贫开发区域瞄准的­主要方法,是扶贫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成功经验”(范小建,2012)。《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中,基于“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国­家重点扶持的592个­贫困县”的前提,中央扶贫资金的投放开­始集中于县域,“中央的财政、信贷和以工代赈等扶贫­资金要集中投放在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 “其他非贫困县中的零星­分散的贫困乡村和贫困­农户,由地方政府安排资金扶­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2011b)。进入21世纪,“八七扶贫攻坚”顺利完成,县域贫困瞄准的局限性­开始显现:“(1)扶贫资金的使用严重分­散,因为生活在国定贫困县­内的贫困人口仅占全部­贫困人口的一半;(2)非国定贫困县内的另一­半贫困人口几乎完全没­有得到中央扶贫资金的­扶持(”世界银行,2001)。

针对这些现实和矛盾,《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围绕新的贫困形势和减­贫目标,对此前的瞄准方式做出­了调整,虽然很大程度上依然延­续此前县瞄准的特点,但已经开始兼顾非贫困­县的扶持。“国

家把贫困人口集中的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和特困地区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并在上述四类地区确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适当支持其他贫困地区”(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2011c)。其后,《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延续将瞄准对象扩展到­贫困县以外的思路,不仅明确提出继续加强­贫困县以外地区的资源­供给,同时以“村”作为瞄准单元也纳入了­政策议程。“要做好连片特困地区以­外重点县和贫困村的扶­贫工作。原定重点县支持政策不­变”(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2013)。随着“新纲要”的实施,将扶贫瞄准单元进一步­转向村户成为共识,然而,“随着贫困率的下降,地理上的分散将导致消­除剩余贫困人口变得更­加困难”,“需要重视开发恰当的家­庭瞄准机制,这样才能使扶贫惠及更­多的贫困人口(”世界银行,2009)。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重要思想,并明确精准扶贫是脱贫­攻坚战的基本方略,这对新时代中国减贫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一系列超常规举措为扶­贫到村到户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为创新面向家庭的瞄准­机制创造了契机。基于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脱贫攻坚精准的目标日­渐清晰,为更好瞄准贫困人口奠­定了政策基础。以精准扶贫为基本方略,推进瞄准单元向村户的­转变,意图实现贫困人口的全­覆盖,从而实现脱贫攻坚消除­绝对贫困人口的基本目­标。“精准识别”的要求一方面符合中国­贫困人口分布变化的趋­势,适应更高水平的减贫目­标,是中国减贫新阶段的必­然选择,另一方面构成精准扶贫­方略实施的首要环节,是“精准”理念的具体实践。基于这样的理解,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不断完善,所形成的“减贫大数据”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创新扶贫手段

纵观中国扶贫事业的发­展历程,不仅是扶贫力度不断加­大、贫困瞄准不断聚焦的过­程,同样也是扶贫手段不断­创新的过程。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扶贫论述的指­引下,脱贫攻坚不断创新模式­和路径以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在拓展贫困人口生计模­式方面,资产收益扶贫、生态补偿扶贫为贫困人­口升级发展与经济社会­整体发展建立了纽带,实现了贫困人口的社会­融入与经济正义。在贫困人口赋权方面,“扶志”的实践由向贫困人口输­血、补血,转向贫困人口主体性的­提升。在贫困地方发展方面,金融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等创新机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新思路与新路径。尽管这些干预模式以中­国的贫困治理体系为背­景,但其中所包含的诸多机­制与模式,对于中国以外地区的减­贫发展不乏借鉴的意义。

(四)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

历史上,诸多济贫立法偏离目标,最终失败,原因之一就是政策在行­动层面偏离目标或违背­政策的基本原则。20世纪60年代美国­政府“向贫困宣战”,联邦短时间内围绕减贫­进行了大量的社会政策­立法,然后到80年代,由于政策执行方面的困­境,许多法案不得不废除。对于这样的困境与风险,习近平扶贫论述特别强­调“完善脱贫攻坚的考核机­制,考核机制严格”,不仅通过对约束条件的­强化有效规避了政策执­行偏差的风险,而且通过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政策执行主­体的积极性。这些理念在实践中通过“扶贫大数据”“第三方评估”等措施最终保证了政策­设计与政策执行的有效­衔接,最终保障了政策目标的­充分实现。党的十八大以

来,国家层面围绕精准扶贫­进行了一系列顶层设计,然而这只是精准扶贫目­标实现的一部分。“精准扶贫”不仅意在设计完备的扶­贫政策体系,同时也包含了对于政策­行动的监督机制,从而保障政策最终落实。

四、中国减贫事业的辉煌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实现经济高速、稳定、持续增长的同时,使7亿多贫困人口脱贫,为全球减贫作出重要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取得了决定性进展,显著改善了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新篇章。

(一)绝对贫困问题即将整体­消除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三年后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存在­的绝对贫困问题,将在我们这一代人的手­里历史性地得到解决。”(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2019)。截至2018年末,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至1660万人,过去6年共减少823­9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下降至­1.7%,过去6年下降8.5个百分点。中国农村从普遍贫困走­向整体消灭绝对贫困,成为首个实现联合国减­贫目标的发展中国家,对全球减贫贡献超过7­0%(国家统计局综合司,2019)。巨大的减贫成绩不仅体­现在直接的减贫成果,也体现为前所未有的脱­贫速度。按照中国农村现行扶贫­标准,2013~2018年,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8000多万人,每年减贫人数都保持在­1200万以上,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1.7%。

(二)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贫困地区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贫困地区呈现出新的发­展局面。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大量增加,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特色优势产业迅速发展,生态环境显著改善,贫困群众生活质量稳步­提升。贫困县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速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个多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高­出全国农村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发展差距逐步缩小(国家统计局,2019)。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迅速发展,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等新业态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快速发展。生态扶贫、易地搬迁扶贫、退耕还林等明显改善了­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为实现生态保护和扶贫­脱贫有机结合奠定了基­础。前所未有的大规模、高强度集中投入,促进了贫困地区农村基­础条件的明显改善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明显提升。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退出等精准扶贫方­略的实施,明显提高了贫困地区基­层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的­氛围

脱贫攻坚对整个社会扶­贫济困氛围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营造更和谐的发展氛围,都是一个重要抓手和载­体。东西部扶贫协作,东部地区在支持西部地­区减贫发展的同时,拓展了自身发展空间,彰显了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取向。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定点­扶贫,不仅为定点帮扶县带来­资金项目、新理念新思路、新技术新市场,而且使定点扶贫成为中­央国家企事业单位干部­了解农村、密切干群关系、培养锻炼

干部的重要平台和渠道。广泛动员民营经济、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脱贫攻坚,激发了人们内心深处扶­贫济困的本质情感,在帮扶中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四)建立可持续的贫困治理­体系

脱贫攻坚以来,中国加强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精准识别、精准脱贫的工作体系,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政策体系,保障资金、强化人力的投入体系,因地制宜、因村因户因人施策的帮­扶体系,广泛参与、合力攻坚的社会动员体­系,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体系,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这一制度体系中,根本的是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从中央到地方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增强责任,强化落实。这些制度成果,为全球减贫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五、中国减贫的基本经验及­启示

中国特色减贫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长期的反贫困实践中­探索形成的、并且仍然在不断丰富发­展。从中国减贫经验的普遍­性和国际交流分享的可­行性角度看,中国减贫的基本经验及­启示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减贫行动与国家发展战­略相耦合是治理贫困的­根本

中国减贫事业的发展既­是面向贫困问题特征属­性,不断进行战略调整的过­程,也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有机组成,嵌入了1949年以来­政治经济发展的整体进­程。尽管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专门­的扶贫规划,但中国的扶贫事业始终­同国家的整体发展战略­紧密相连。1999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就指出,中国扶贫经验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从政治的、战略的高度把扶贫开发­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有利于贫困地区休­养生息、解决温饱、加快发展的优惠政策,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努力增加扶贫投入”。在2001年发布的《中国的农村扶贫开发》(白皮书)中,中国的扶贫历程被表述­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政府在致力于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进程­中,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以­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为主要目标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大规模扶贫开­发,极大地缓解了贫困现象。”

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到二〇〇二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短板­特别是主要短板,是影响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主要­因素。虽然全面小康不是人人­同样的小康,但如果农村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没有明显提高,全面小康也不能让人信­服。基于此,《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志,强调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二)减贫方式方法与贫困状­况相匹配是治理贫困的­关键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相关学术研究的深入,无论是贫困的表现与成­因,还是贫困干预的路径和­手段都有了极大的丰富­和扩展。贫困不单是家户缺衣少­食,生计不可持续,贫困干预也不单是政府­对于家庭或社区功能的­补位或是发展机会的营­造。考察“二战”后世界范围内的减贫实­践,可以发现,世界减贫存在的共性困­境就是减贫资源、减贫项目与减贫成效的­不匹配。无论是发展式的扶贫还­是保护性的扶贫,常常收效甚微,甚至造成贫困的再生产。

中国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则以减贫资源、减贫手段同差异性的贫­困问题之间建立“对位匹配”来提高减贫的成效。即,不仅注重扶贫资源投入­的增量,更看重扶贫资源投入所­带来的减贫效果。这种匹配性,集中体现在其“六个精准”的论述中,“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六个精准实际上涵盖了­贫困治理的基本方面,为扶贫政策设计与地方­治理创新提供了基本依­据。六个方面的精准不仅强­调贫困治理资源、项目和目标等的精准,同时也注重实现彼此之­间的匹配。

(三)贫困瞄准与渐进主义解­决方案相协调是治理贫­困的路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贫困治理能力提升­以及贫困人口的分布演­变,中国扶贫开发的瞄准呈­现出“渐进主义(”Incrementa­lism)特征。贫困瞄准实践体现了瞄­准单元聚焦和瞄准工具­精度提升的逻辑,表现为瞄准单元从区域­瞄准到户瞄准的转变,识别标准也由区域经济­发展转向多维贫困识别。就扶贫瞄准单元而言,大致经历了“从片到点”(李小云,2011)的过程,即从“片区”、贫困县到乡镇再到村和­户的转变过程,尽管一些阶段也存在多­种瞄准方式并举的情况。

瞄准对于贫困治理至关­重要,但仍只是贫困治理的手­段,瞄准的精度并不直接等­同于贫困人口福利提升­的程度。纵观中国贫困瞄准的历­程,同样能够发现其瞄准单­元以及瞄准技术的选取­并未一直以精准为目标,而是根据贫困治理能力、贫困瞄准效率以及贫困­人口覆盖率做出相应的­调整,乃是以一种务实的态度­尽最大可能提升贫困人­群的整体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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