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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政府间 社会保障责任划分的欧­洲经验

———以英国、德国、法国、芬兰、挪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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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摘 要]政府间社会保障责任划­分主要指社会保障的政­策制定、管理、资金支持 等事项如何在各级政府­之间进行分配。文章通过介绍英国、德国、法国、芬兰、挪威等欧洲五国的经验,为我国科学、合理地划分政府间社会­保障责任提供借鉴。[关键词]政府;社会保障责任;欧洲 DOI 1013939/jcnkizgsc201725031 []

经过长期的发展,英国、德国、法国、芬兰、挪威等欧洲五国普遍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根据本国政治、经济、国家规模等具体情况,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划分­了央、地两级政府在政策制定、管理机构、资金支持等方面所承担­的责任: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全国­性的社会保障政策,并对整个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监督;具体的事务管理和资金­提供由各级政府或其出­资组建的社会机构共同­承担,原则上兼顾公平与效率,如牵涉面较广的养老保­险主要由中央政府组织­实施,涉及基本保障的社会救­济通常由中央政府出资,而其他社会保险的出资­则视财政体制情况在政­府间分担等。这些国家的成熟做法,对于尚处于初级阶段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而言,无疑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1 欧洲五国政府间社会保­障责任划分情况 11 英国

英国是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中央财政收入和支出占­90% 70% ③全国财政收入和支出的­比重超过 、 ,实行高度集中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中央政府承担社会保障­的主要责任。1) ( 政策制定。英国重大的全国性社会­保障政策由中央政府统­一制定。2) ( 管理机构。社会保障的各项具体事­务主要由中央政府在各­地的五百多个派出机构­承担,其中英国就业和养老保­障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各类保险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向受Jobcent­re保人提供各项服务,其下设的特别就业中心 ( Plus)还负责协助适龄人群找­到适合的工作;英国卫生部及其分支机­构负责对所有定居在英­国的人提供医疗救助;英国海关及税务总署 (隶属于财政部)及其分支机构负责保费­的征收及低收入人群和­儿童的税收抵免工作。地方政府根据自身财力­大小提供一些补充性的、地方性的社会服务,如负责帮助低收入人群­支付住房租金和家庭税(属于地方税)。3) ( 资金支持。中央政府提供了社会救­助、普遍福利体系中所有项­目的资金,即使在通常应由雇主、受保人和政府共同出资­的社会保险体系中,政府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如92%法定生育和陪护补贴的 、非缴费保险项目的全部­费用、2005药物救助费用­等均由政府承担。以 年为例,英国当年333849 181417用于社会保障资金­总额为 亿欧元,有 亿欧944% 171177元来自政府,而中央政府承担其中的 ( 亿欧2007 358% ④元); 年,政府支出的 用于社会保障,其中, 300%中央财政和市镇财政中­社会保障支出分别占到­290% ⑤和 。12 德国德国是联邦制国家,联邦、州和市镇各级政府财政­保持相对独立。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表­现为国家立法和社会自­治管理相结合。1) ( 政策制定。德国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由联邦政府统一制定。2) ( 管理机构。德国的社会保障分为社­会救济体系和社会保险­体系。 Centralgov­ernment) Local ①本文的各级政府包括各­国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 ( Stategover­nment)、州政府或省级政府 ( 和市镇政府 ( Government), KELE以及由政府组建的社会­保障机构,如芬兰的社会保险署 。同时,为符合我国的习惯用法,将除中央政府以外的其­他各级政府统称地方政­府。OECD Government­ataglance generalgov­ernment, ②发布的 和欧洲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将承担社会保障资­金的政府统称 并分为中央政府cen­tralgovern­ment) stategover­nment) localgover­nment) socialsecu­rityfunds), ( 、州政府 ( 、市镇政府 ( 和社会保障基金 ( 其中,社会保障基金通常是由­政府筹集的专门用于社­会保障的资金,由政府统筹安排,但较难区分其属于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因此本文提到的政府社­会保障支出中包含社会­保障基金,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社会保障支出中均不含­社会保障基金。2007 905%, ③英国的社保基金全部属­于中央政府统筹,因此,中央政府的财政收支占­比较高, 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715% Government­ataglance2­009country­note:unitedking­dom)中央财政支出占全部财­政支出的 。( Europeanso­cialstatis­ticsdata19­97—2005(2008editio­n) ④欧洲统计局发布的 。OECD Government­ataglance2­009country­note:unitedkind­om ⑤发布的 。

①社会救济体系。包括失业救济、家庭补贴和公共卫

Federalmin­istryfor生。联邦家庭、老人,妇女和青年部 ( Family,seniors,women,andyouth)

对家庭补贴进行监督, Federalmin­istryforla­borandsoci­al联邦劳动和社会政­策部 ( Policy)

对失业救济进行监督;联邦税务管理署通过区­域和地方就业办公室管­理除公务员以外的儿童­福利和儿童津贴;联邦政府薪水支付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务员的儿­童福利。

联邦各州政府负责执行­联邦子女养育和父母津­贴的相关法律,子女养育和父母津贴中­心管理具体方案;公共卫生由州和市镇政­府负责,各市镇政府均设立独立­的卫生所,主要

6承担传染疾病防治监­督管理等 项公共卫生职能;失业救济

69的管理由就业办公­室联盟和个授权运营商­等社会组织负责。②

社会保险体系。包括养老、残疾、遗属、医疗、生育、长期护理、工伤和失业等保险。联邦劳动和社会政策部­对养老、遗属、残疾和失业保险进行整­体监督;联邦卫生部负责医疗生­育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整体监督,各州政府在本级实施监­督;州政府指定的机构负责­工伤保险的监督,联邦劳动和社会政策部­对工伤事故的预防实施­监督;其他保险项目的监督由­社会保险组织负责,如联邦保

Federalins­uranceinst­itute)险机构 ( 。社会保险体系的具体事­务包括保险费征收、管理、发放和就业指导等均由­专门的社会保险组织负­责,如疾病基金会、事故保险基金会、

Federalger­manpension­insurance)联邦德国养老保险机构 (及其区域代理处等。3) ( 资金支持。社会救济体系的全部行­政费用由联邦政府负责,家庭津贴由州政府承担,失业救济由联邦政府和­市镇政府共同承担。

社会保险体系主要由被­保人和雇主负责,政府承担行政费用,失业人群、学生和农民的疾病生育­保险,儿童护理机构工伤费用,非缴费的失业保险费用­及各项保险出现赤字时­的兜底等。其中,联邦政府负责行政费用,州政府负责长期护理机­构的费用,其余费用全部由联邦政­府和市镇政府共同承担。2005 67862

年,德国全年 亿欧元的社会保障资金­中有288915 559%亿欧元来自政府,其中 由联邦政府承担,其

2007 467% ①余由地方政府承担; 年,德国社会保障支出的由­政府负责,其中,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市镇政府的支­出中487% 235% 333%

②社会保障分别占 、 和 。13 法国法国是单一制国家,是中央集权程度较高的­国家。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表­现为国家立法、监督和社会自治管理相­结合,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保险基金会等组织共同­参与社会保障。1) ( 政策制定。中央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制定部分全国性的统一­社会保障政策,如卫生、青年、体育、社区部

Ministryof­health, Youth, Sports, andcommuni­ties) ( 和经济金融部负责起草­养老、残疾和遗属保险相关政­策;此外,一些全国性的社会保障­协会或基金会承担了部­分保险项目的政策制定,如疾病保险基金会全国­联盟制订医疗补偿费计­划。 2) ( 管理机构。中央政府及其分支机构­主要通过行政管理和监­督参与社会保障。法国的各个保险项目均­由相关部委实施全面监­督,其中,卫生、青年、体育、社区部和经济金融部负­责养老、残疾和遗属保险、疾病和生育保险及工伤­Ministryof­employment,保险,就业、社会融合、住房部 ( Socialcohe­sion,andhousing)负责失业保险,劳工、家庭、Ministryof­labour, Family, Social社会关系、城市联合部 ( Relations,solidarity­andthecity)和经济金融部负责家庭­津贴的监督;同时,社会保障监察署和财政­监察总署负责提供财会­业务上的监督,会计法院专门负责处理­诉讼案件,财政监察总署承担向政­府提交社会保障金使用­的年度报告的职责。地方政府也在一定程度­上参与提供社会保障,如省级政府负责社会救­济中的非现金救助;市镇政府负责管理各地­医院,提供公共卫生服务。除此之外,法国的各项保险的具体­管理均由行业协会、Jointcllec基金会或代理组织负责,如征收代理机构联盟 ( tionagenci­es) Centralage­ncyofsocia­l、社会保险中央机构 ( Securityin­stitutions) 101、全国疾病保险基金会、 个主要疾4病保险基金­会、个海外疾病保险基金会、工商业就业联盟、家庭津贴基金会等。3) ( 资金支持。法国的社会保障本着雇­主、个人负担为主,国家调节为辅的原则,资金主要来自雇主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税,政府重点在社会救济方­面发挥作用,同时对社会保险支出不­足部分给予补贴。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保险税与社会保障­支出之间的缺口逐渐增­大,同时,为减轻雇主负担,政府的财政补贴数20­05 162888额越来越大。 年,政府承担了 亿欧元的社会保306% 2006 ③障资金,占总资金的 ; 年,政府支出的423%用于社会保障,而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出构成中社会197% 159%, ④保障分别占到 、 社会保障基金 是社会保障⑤的主要来源。14 芬兰芬兰是一个财权高­度集中的国家,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8­0%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 以上,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财­力来源,社会保障的主要责任由­中央政府承担。1) ( 政策制定。中央政府负责预防性的­社会与卫生政策,如鼓励人们注重自身保­健,戒除抽烟及酗酒习惯,更好地避免和预防疾病­等,这是芬兰社会保障体制­的核心,其保

①欧洲统计局发布的 Europeanso­cialstatis­ticsdata19­97—2005 2008editio­n) ( 。

OECD Government­ataglance2­009country­note: ②发布的GERMANY

。③欧洲统计局发布的 Europeanso­cialstatis­ticsdata19­97—2005 2008editio­n) ( 。

④法国的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来源于综合社会捐 ( Generalize­d Socialcont­ribution,gsc),gsc

是税收的一种,要求几乎所有的法国居­民均按其收入和财产的­一定比率缴纳。

OECD Government­ataglance2­009country­note: ⑤发布的FRANCE

护领域主要包括环境卫­生保健、基础卫生保健、职业卫生保健、产假及儿童福利服务、防止社会排外现象等。2) ( 管理机构。芬兰负责社会保障管理­的政府机构主

452 KELE)要指中央政府、 个市政府和社会保险署 ( 。其中KELE

是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社会捐赠共­同出资组建的。

芬兰的社会保障分为社­会救济、普遍福利体系和与收入­相关的社会保险体系。

中央政府的社会事务与­卫生部对整个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监管;金融监管局负责监管所­有社会保险运营机构,包括非赢利组织、基金会及私人保险机构。此外,芬兰设立了一些全国性­中心或协会,并要求相应的保险机构­必须成为其会员,如负责监督和协调养老­保险机构的养老金中心;负责监督和协调意外事­故保险机构的意外事故­保险协会。

①市政府或市政府联盟组­织实施社会与医疗卫生­服务,这是社会保障体制中最­重要的部分,有时市政府也从非政府­组织和私人机构购买服­务。这类服务主要指基础医­疗卫生、特殊医疗保健、幼儿日托、照顾老人、残疾人服务、生活补贴、儿童保护等。KELA

主要负责普遍福利体系­和社会救济的管理和执­行,为在芬兰定居的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它是依据芬兰保险机构­法设立的独立的社会保­险机构,其地位、职责和管理结构均是在­法定的框架内设定的,日常管理和运作要受到

12 8议会任命的 名托管人和托管人挑选­的 名审计员的监督。

KELE从机构上来看, 的管理和业务发展由政­府指定的董事会负责,在全国范围内设置一个­总部和五个大区分部,大区分部分别管理若干­个区域机构,每个区域机构下设一个­或几个客户服务点 (如市民服务中心);与区域机构平级的还有­部分有针对性的机构,如学生财政援助中心、国际事务办公

KELE室。从提供的服务内容来看, 负责的项目包括家庭福­利、医疗和生育保险、基本失业保险、住房补贴、对学生和

KELE基本养老金的­财政援助;此外, 提供伤残抚恤金、义务兵津贴和移民援助。

社会保险体系则由经过­政府授予牌照的各非营­利性组织、行业基金会 (包括工商业、渔业、农业等)及私人保险机构负责运­营,包括养老金、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3) ( 资金支持。芬兰的社会保障项目中­除工伤全部由自由职业­者和雇主承担外,其余均全部或部分由中­央政府和市政府承担。其中,市政府承担普遍福利体­系中的养老、遗属、残疾所需的政府补贴和­社会保险体系中失业项­目的部分

2005资金、幼儿护理津贴等。以 年为例,中央政府和市政

30835府共承担了 亿欧元的社会保障资金 (占比达667%), 548%,

其中,中央政府承担部分占到 地方政府410%; 2010 KELE 67%

②承担 年, 的社会保障支出中有 来5%

③自中央政府, 来自市政府。15 挪威挪威是单一制国家,其社会保障制度相比其­他欧洲国家具有更大的­国家成分,行政统一协调程度高,是建立在“公民权利、普遍性和统一性”三个基本原则之上的 “福利国家”。1) ( 政策制定。中央政府负责各类社会­保障政策的 制定。2) ( 管理机构。挪威的社会保障由中央­政府的健康与护理服务­部、儿童平等和社会包容部、劳动部全面监管,劳工与福利管理署及其­分布在各市镇的劳工办­公室、健康大臣等分别负责各­类社会保障方案的实施。挪威全国设置

5 19 435了 个医疗大区, 个市和 个镇,共同为居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各类保费的征收由市政­府税务办公室负责。同时,任何一个公民在需要帮­助的时候可以随时与市­镇“社会保障办公室”取得联系,后者必须根据 《国民保险法案》对其进行资格鉴定,符合资格的要给予相应­的津贴。3) ( 资金来源。挪威社会保障资金中,除家庭津贴全部由政府­负责外,其余社会保险、社会救助项目均实行个­人

2005和企业缴费、政府兜底的方式,以 年为例,挪威政府558%, ④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占­比高达 在欧洲排名第二。同时,中央政府在财政支出包­括社会保障支出中扮演­重要角

2006 677%,色, 年,财政支出中中央政府负­担了 地方政

323%,府负担 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412% 251% ⑤分别占到 、 。

2 欧洲五国政府间社会保­障责任划分对我国的启­示

上述五国社会保障责任­在政府间的划分存在一­定差异,但总体来说具有以下共­同点:一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都通­过国家立法明确划分;二是全国性的社会保障­政策均由中央政府统一­制定;三是中央政府负责对整­个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监­督;四是在具体的事务管理­和资金提供方面,各国根据自己的情况,兼顾效率和公平,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责任。

我国地域广阔,各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划分至今仍在不断­调整中,因此,如何明确政府间的社会­保障责任是社会保障发­展到现阶段需要解决的­难题之一。从欧洲五国的经验来看,我国首先应从国家立法­的层次上明确社会保障­事权的划分;其次,中央政府主要负责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的制定;再次,中央政府应积极发挥社­会保障的收入再分配功­能,在养老保险方面承担主­要责任,争取实现全国统筹,以缩小地区间的贫富差­距;最后,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项目应由地­方政府利用其信息获取­的优势组织实施。同时,在资金支持方面,应平衡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使其更好地履行社会保­障

P36)责任。(下转 ①芬兰市政府通常只管理­1万人左右,因此,部分小的市政府组成联­盟共同提供医疗服务。②欧洲统计局编写的 Europeanso­cialstatis­ticsdata19­97—2005 2008editio­n) ( 。KELE wwwkelefi ③官方网站 。Oecdinfigu­res2009 ④。OECD Government­ataglance2­009country­note: ⑤发布的NOR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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