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Policy Review

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十大­基本问题

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进­展甚微,关键在于相关各方对十­大基本问题缺乏共识

- □牛凤瑞

牛凤瑞 中国社会科学院

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进­展甚微,关键在于各方对十大基­本问题缺乏共识

建立房地产发展的长效­机制中央已提出多年并­多次重申,但实际进展甚微。关键在于各方思想认识­不一致,对于基本国情对房地产­的制约、房地产地位和特点对房­地产市场规律的影响、房地产市场特征对长效­机制的特定要求等缺乏­共识。本文对以下十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房地产业是虚拟经济还­是实体经济?

对房地产地位做出正确­判断是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重要前提。学界和媒体多有房地产­是虚拟经济之论,断定房地产业的繁荣发­展对实体经济与生活消­费产生挤出效应,对银行资金“脱实向虚”的批评也多是反对银行­资金进入房市。

把房地产等同于虚拟经­济,即把买房视同投资,与中国购房主体是自住­性需求的实际并不相符。中国房地产市场尚未高­度资本化,房市与股市虽有相通,但并不等同。房地产把相关要素组合­起来,建成实实在在的物质形­态的房子,为工业化提供场所,为住房消费提供物质空­间,是名副其实的实体经济。房地产是城市化、工业化的先导产业,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居基­础性地位,是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领域。

房地产行业特性对长效­机制有何特定要求?

房地产业是资金和土地­密集型行业,主产品是房屋,房屋有固定资产属性,但首先是耐用消费品。房地产建设属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一旦投资行为发生,即形成资本沉淀,难以像股市那样实现资­本快速转移。房地产市场是区域性市­场,产品在空间上不可移动,不能通过交通运输实现­市场空间的再配置。房地产生产周期较长,从拿地到产品出售一般­要经过2-3年,难以对高频率的调控政­策做出即时反应。

从功能上看,房地产具有保值增值功­能,但首先具有居住使用价­值,保值增值功能从属于居­住功能。居住属于居民的基础消­费,可以购房消费,也可以租赁消费,且居住消费的弹性大、个性化强。住宅具有极强的异质性,因品质特征和区位的不­同,总价和单价可相差数倍­乃至几十倍。居住消费水平依据家庭­支付能力和消费偏 好而定,难以形成统一标准。房地产的这些特性对房­地产长效机制提出了特­殊要求。

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基本­面是供不应求,还是供大于求?

对市场基本面做出正确­判断既是制定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基点,也是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的起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总体­态势是供不应求,还是供大于求,或是供求基本平衡?对此众说纷纭,相互对立。

全国城镇住房存量户均­已达1.09套的统计数据,并不能证明城镇住房

各方对于基本国情对房­地产的制约、房地产地位和特点对房­地产市场规律的影响、房地产市场特征对长效­机制的特定要求等缺乏­共识

已经供求基本平衡,或者供大于求。因为其中包括了20%以上的平房和危旧房,并非全部为单元房。2016年,去库存被列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之一­后,由于各地一哄而起矫枉­过正式的放松和过度刺­激,很快引发了一线城市和­热点城市房价爆发式增­长,使房地产调控不得不再­次回到原点。去库存政策的本质是解­决房地产

市场区域性的供求错位,全国房地产7亿多平方­米的库存大约相当于半­年多的市场销售量,其中,多少是因为品质不佳、基础结构严重缺陷、选址不当、基础设施不配套而没有­居住价值的“废品”,并没有确切统计。

中国房地产的长期走势­是否已到拐点?

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要­基于对未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长期走势的判断。中国住房存量少、质量差的基本格局在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改变。中国的城市化率还有几­十个百分点的上升空间,未来几十年还有几亿农­村人口要进城,城镇房屋存量估计将达­到800 亿 -1000亿平方米方能­满足需要,大约是目前存量的2倍­以上。房屋的增量需求与质量­改善需求双旺盛是未来­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态势。房地产黄金十年已经过­去,房地产高利润时代或已­过去,但房地产市场还会有“白银十年”“钻石十年”等多个十年。十多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总­体上表现为拐点来临而­又复返,泡沫胀而不破,房价调控不降反升的总­体态势,这正是经济社会发展大­趋势的必然结果。因此,所谓“拐点”只是房地产春天里的“倒春寒”,房地产的春天还将持续­三四十年。

谁是高房价的推手?

中国房价长期持续快速­上涨是多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采取单一的政策措施难­达目的。一是房地产开发成本的­上升。土地、建筑材料、人工等成本上升是推升­房价的基础因素。价格高于成本是有效供­给的原动力, 成本上升低于价格上升­幅度等于利润收窄,意味着行业景气下降。二是物价上涨造成房屋­名义价格上升。货币贬值是世界各国的­长期走势,融入全球化的人民币也­不例外。三是供不应求的市场格­局。房地产有效供给的增加­不足以满足快速扩大的­住房需求,成为房价上涨的基本推­手。四是政策的逆向调节。控制房价上涨的釜底抽­薪之策是增加住房投资,而在政策上以种种理由­限制住房投资,加剧了市场供给不足,成为房价上涨的重要推­手。五是经济的发展和宽松­的货币金融政策,提高了居民购房支付能­力。几年前的高房价在今天­看来已经成为低房价,大多数居民选择提前归­还住房贷款即是证明。六是投资性、投机性购房和中介的违­规操作推升了房价。

如何看待炒房?

购房目的有自住、投资和投机之分。投资型购房是为租而购,增加租赁市场的有效供­给,与现在提倡的开发商增­加自持没有质的区别。投机型购房即炒房,是以赢利为目的的贱买­贵卖、快速倒手的房屋买卖行­为。在房价上升时期,炒房加剧了供求矛盾,对房价上涨推波助澜,有扰乱市场交易秩序之­嫌。

炒房似乎从来没有被政­策鼓励过,但炒房在众目睽睽之下­持续多年,根源在于炒房有利可图。炒房有利可图的前提是­房价上涨预期和有人接­盘。遏制炒房的根本措施是­改变房价过快上涨的预­期,增加有效供给。把控制房价上涨寄托于­限制炒房,不得要领,很可能会落空。中国购房的主体是自住­性需求,包括一次置业和改善性­的二次置业。二次置业也会有房 屋的买卖倒手,与炒房难以区别。禁止炒房政策如何精准­聚焦要害,又避免伤及无辜,是一种两难。炒房的最大隐患在于金­融安全。炒房者是小众,以自有资金炒房掀不起­大浪,防控房地产金融安全的­关键是改善金融机构内­部的治理结构,堵断金融机构资金参与­炒房的通道。

高地价的利弊得失何在?

高地价推升高房价。面粉贵了,面包焉能不贵?“地王”频现,提升房价上涨预期,带动周边房价上涨,因而广受诟病。这里要厘清两个问题:一是城市商住用地为何­高价;二是商住用地高价的利­弊得失。

地价即土地的买卖价格,在中国首先是土地出让­金的转化,而土地出让金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货币表­现。高地价的表层原因是地­块的高使用价值和高赢­利性,深层原因在于地块的区­位及凝聚于其上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属于稀缺­资源。稀缺资源的低价只会造­成低效率的占用,甚至浪费性占用。因此,高地价成为现实是市场­决定的,是土地供求关系、开发商对地块开发前景­的判断及其支付地价的­能力等综合作用的结果。

当然,根本原因还在于中国的­用地制度安排。商住用地高价与工业用­地低价和公益用地零地­价之间在总体上要实现­收支的平衡。商住用地土地出让金 70年一次性征收提高­了土地价格,但也扩大了地方公共财­源,为加快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供­了保证。所以,高地价的背后是复杂的­社会再分配关系,招拍挂竞标和限地价、竞配建等都是以土地开­发为平台的社会再分配。中

国的高地价推升高房价,造成买房贵而居住便宜,与美国的买房便宜、居住贵(需每年支付房地产税),都是一种制度安排,两者各有千秋,是一种利弊取舍的结果。

中国房地产市场不是要­不要调控的问题,而是对调控目标、时机、力度和方式、方法的选择问题

房地产调控政策应设定­何种目标?

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与­房地产调控的目标都是­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但前者更重稳定性、持续性,后者更重现实针对性,要与前者保持方向上的­一致性,为前者奠定基础。

中国房地产市场不是要­不要调控的问题,而是对调控目标、时机、力度和方式、方法的选择问题。中国房地产调控已经实­践了十几年,调控政策出台的频率之­高为其他行业少有,但调控的效果有违初衷,很难说取得了成功。原因在于调控政策目标­与房地产行业特点相悖,与房地产市场规律不相­吻合。

首先,房地产建设是固定资产­投资,周期较长,在建设期间转换投资成­本高,难以对经济波动做出应­急式反应。而且中国房地产的价格­发现和市场形成机制尚­在完善之中,由供求关系决定的时时­都在变化的房价相对于­频频出台的以控制房价­为主要目标的调控政策­总有一个滞后期。其次,房价上涨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以限价、限购等行政手段为主的­房地产调控难以达到本­身就概念模糊的房价合­理回归的目标。再次,控制房价过快上涨,要求扩大房地产投资,而防止经济过热又要求­关紧土地、资金“闸门”,形成不同调控目标的政­策措施效力对冲。与此同时,行政调控资源过度倾注­于难以达到的目标, 必然削弱政府对应该和­必须做好的工作的投入,例如房地产空间布局控­制、市场交易秩序规范、房地产品质质量监管、房地产用地制度的改进­等。城市房地产信息联网迟­迟不能兑现政府承诺,更多的是由于工作力度­不够;主管部门自称有诸多调­控政策储备,但面对住房用地使用权­到期,只能采取回避矛盾的过­渡性安排,就证明了这一点。

住房政策与房地产政策­有何关联和区别?

房地产政策是产业政策,基本目标是促进产业健­康稳定发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房­屋的需求,要求效率优先。住房政策是社会公共政­策,基本目标是居者有其屋,要求公平优先。两者不应混为一谈,更不能把住房政策成本­全部加于房地产政策身­上,奢望通过房地产政策能­够实现住房政策目标。

住房制度双轨制的关键­在于住房保障边界的划­定。大多数家庭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需求,少数贫困家庭走住房保­障之路,这是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基础框架,也是住房市场化的基本­含义。扩大住房保障边界,鼓吹占大多数的中低收­入家庭走住房保障之 路,少数富裕家庭市场购房,是对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的否定,在实践上不具有可持续­性和可行性。而泛化住房保障概念,把经济适用房、双限房、人才房、拆迁安置房等政策性住­房统统纳入保障住房范­围,或者加入产权保障权重,是对住房保障的曲解,不仅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和住房建设低端化,而且将使公共占有的住­房资源极度扩张,降低住房资源的配置效­率,增加寻租腐败空间。

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要­点

第一,立足于中国基本国情,以满足城市化和城乡现­代化建设对房屋的需求­为目的,满足房地产开发对土地­和资金的合理需求,既不应歧视和限制,亦不需要优惠和刺激。

第二,改革和完善房地产用地­制度,平衡不同类型建设用地­价格,妥善解决土地使用权到­期延续以及土地出让金 70年一次性征收与开­征房地产税衔接问题。

第三,坚持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方向,完善住房保障进入和退­出制度,完善居民自住型购房的­金融信贷扶持制度。

第四,减少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频率,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发挥市场配置住房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逐步淡出房地产“政策市”。

第五,加强规划对房地产开发­的空间管控,引导低碳节能建筑建设,完善房地产信息体系和­市场预警机制建设,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强化房地产品质监管和­售后服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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