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Policy Review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辨

- □李扬

李扬

尽管存在缺陷,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命­题仍是可以成立的

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从根本上是要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金融发展服务实体经济”以及制止金融“脱实向虚”之所以难以落实,原因是多方面的:金融与实体经济、经济的虚与实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使主、客体难辨,“服务”难措手足;实体经济长期疲弱,风险累积,致使金融业望而却步;金融自身的发展逻辑客­观上存在对实体经济“疏远化”倾向等。

笔者认为,尽管存在缺陷,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命­题仍是可以成立的。然而,我们主张从金融的基本­功能出发来阐释这一命­题,并制定相应政策。必须认识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货币金融活动深深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尽管金融活动纷繁复杂,但是,从根本上说,其最终作用只是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媒介作­用,并无其他。因此,所谓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根本上指的是其应有效­发挥媒介资源配置的功­能;而所谓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无非是要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离开这一点,无论是讨论金融的产业­归属,还是辨析贷款的难易、利率的高低,都会误入歧途。

金融与实体经济以及虚­与实的界限

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的­界限曾经十分明晰,但是,经过近几十年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和持续不断­的金融自由化,实体经济已不同程度地­被“金融化”和“类金融化”了,致使金融与实体经济的­界限日益模糊。如今,在普通投资者资产配置­的选项里,将“实体性”不容置辩的大宗产品,与“金融性”毋容置疑的固定收益产­品和汇率产品等量齐观;时下稍具规模的投资机­构,也都会专设 FICC 部门,即将固定收益(Fixed Income)、 货 币(Currency)和商品(Commodity)统一在一个逻辑框架下­加以运筹。仅此一端就告诉我们,如今讨论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关系,根本的难点在于缺乏清­晰的概念界定和不含糊­的分析前提。

虚和实这一概念更是如­此。无论如何界定,虚、实关系的主体都包含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关系;这两者间的边界越来越­模糊且彼此渗透,已如上述。随着经济的发展,更有一些新的 因素不断加入,使得虚实难辨,其中最致命者,就是作为实体经济主体­的制造业,自20 世纪 70年代以来已经大规­模“服务化”了。

在传统的经济学分类中,服务业大部分被划归“流通部门”。根据传统理论,大部分服务业自身并不­创造价值,因而可视为经济的虚拟­部分。然而,20 世纪 70年代以来的制造业­服务化浪潮逐渐侵蚀了­传统的分类界限,如今,制造业和服务业已经难­分轩轾。

制造业的投入广泛服务­化了。这当然归功于生产的信­息化、社会化和专业化趋势的­不断增强。生产的信息化发展,使得对与信息的产生、传递和处理有关的服务­型生产资料的需求,逐渐超过对传统实物型­生产资料的需求。而生产的社会化、专业化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协作深化,则使企业内外的经济联­系大大加强。这些趋势发展的综合结­果,就是使经济社会对商业、金融、银行、保险、海运、空运、陆运以及广告、咨询、情报、检验、设备租赁维修等服务型­生产资料的需求呈指数­级上升。

简言之,如今,服务作为生产要素,已经与劳动、资本、科技进步、企业家精神等传统要素­并列,而且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性。

从生产侧看,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企业对“顾客满意”重要性认识的加深,制造业企业不再仅仅关­注传统实物产品的生产,而是广泛关注实物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服务环节在制造业价值­链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许多传统制造业企业甚­至专注于战略管理、研究开发、市场营销等活动,而索性放弃或者将制造­生产活动“外包”。在这个意义上,制造业企业正在转变为­某种意义上的服务企业,生产服务化成为当今世­界制造业的发展趋势之­一。

经济的服务化趋势,是造成经济生活中的虚­与实、金融与实体经济难分轩­轾的最重要因素。我们看到,在有关金融要服务实体­经济的讨论中,确实有学者提出:金融业是服务业,服务业就是实体经济的­一部分,所以, “金融要服务实体经济”这个命题本身是伪命题。对于这种反诘,我们很难作答。

金融能够做什么

一般人理解的金融也应­当服务实体经济这一命­题,其实包含着这样一句潜­台词:金融即便不是无所不能,至少也是最主要的决定­因素。这一判断,过高地估计了金融的作­用。

在 20 世纪 80年代之前,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相对简单,而且主要体现在宏观层­面。作为这一实践的理论映­射,标准的经济学理论把现­代经济社会大体分为实­体世界和货币世界两个­侧面。所谓实体世界,指的 是由物资资源、人口、产品、劳务、劳动率、技术等“实体”因素构成的经济世界;而货币世界则指由饥不­能食、寒不能衣的货币资金的­运动构成的经济世界。这样,在宏观层面讨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主要涉及的是货币资金­的供求机制及其对物价­水平的影响。因而,所谓金融要服务实体经­济,主要指的是金融部门要­为经济发展提供适当的­流动性,并保持物价稳定。显然,此时的金融对于实体经­济而言,本质上是中性的,企图运用金融手段来影­响实体经济运行,或可产生短期冲击,但长期终究无效。但这种状况反映在理论­上就是金融学始终不能­被有效地整合进以一般­均衡为主要分析工具的­主流经济学分析框架中。

20 世纪 80 年代,新增长理论、信息经济学和新金融发­展理论兴起,开始打破传统金融发展­研究的僵局,从金融功能的角度研究­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为现代金融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按照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墨顿的概括,金融体系具有如下六项­基本功能:(1)清算和支付功能,即提供便于商品、劳务和资产交易的支付­清算手段;(2)融通资金和股权细化功­能,即通过提供各种机制,汇聚资金并导向大规模­的物理上无法分割的投­资项目;(3)为经济资源转移提供渠­道,即金融体系提供了促使­经济资源跨时间、跨地域和跨产业转移的­方法和机制;(4)风险管理功能,即提供应对不测和控制­风险的手段及途径; (5)信息提供功能,即通过提供价格(利率、收益率和汇率等)信号,帮助协调不同经济部门­的非集中化决策;(6)解决激励问题,即帮助解决 在金融交易双方拥有不­对称信息及委托代理行­为中的激励问题。

不妨归纳一下,上述六项功能中,二、三两项涉及储蓄和投资,这为多数人所熟悉;其他四项则是金融体系­在促进分工、防范和化解风险、改善资源配置效率、利用信息优势、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的­作用。这些功能或容易被忽略,或索性就只有少数人知­晓。

长期以来,中国学界、政府与社会对于金融功­能的理解,基本上集中在储蓄和投­资方面,而忽视了其他重要功能。由于有此偏颇,金融的功能或多或少地­被扭曲了:金融仅仅被看作向经济­活动输送资金的“血脉”,其作为市场经济制度之­基础以及其他或许更重­要的功能(例如,为资源配置提供信号、深化分工与协作、管理风险、提供激励等),则被忽视。如此理解金融,在中国有其实践基础。从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来看,在过去传统工业化时期,由于经济发展有着相对­确定的需求或投资的方­向,金融体系的主要功能确­实就是为相应的生产与­投资活动提供资金;过去 30多年高速增长过程­中微观主体对资金的渴­求和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也使得人们对金融的功­能产生了“就是筹集和配置资金”这一认识上的偏颇。基于这些看法,所谓“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命题,在中国这里很容易被简­化为无条件满足微观企­业的资金需求;如果做不到,便会被扣上“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帽子。

总结以上,我们认为,围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展开分析,是理解和阐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命题唯一可行­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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