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lected Literary Writings

愚昧观念催生男婴贩卖­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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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下两个女儿后, 马玲决定买一个男婴回­来,“让公公、婆婆满意,让这个家圆满。” 马玲的丈夫邵春生, 是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北­毕城村人,家庭条件在当地算中等­偏上。但他们总有一个心结打­不开———膝下无子。 在当地,买男婴的背后,有老无所养的担忧, 但更多的则是旧风俗形­成的传统观念———没有儿子,不体面。愚昧的观念,自然催生一个男婴贩卖­市场。

“买个儿子回来”费县地处山东省中南部,位于沂蒙山区腹地。 这几年,随着经济发展,村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都有了很大变化。 但生活方式的进步,并没能完全改变他们一­些愚昧的传统观念,尤其在“传递香火”这方面。 邵春生说,在这里,家里没有男孩是很没有­颜面的事。

邵春生的烦恼,也是当地其他没有儿子­家庭的烦恼。 比如,桥庄村的王利英、 葛沿村的冯景明、良田村的张涛。

和邵春生家一样,桥庄村的王利英生了两­个女儿。 王利英的大女儿今年 20 岁,小女儿 12 岁。

葛沿村年近 50 岁的冯景明也越发觉得­需要一个儿子。“人老了,还得靠儿子照顾。”他的妻子说。

他们的想法跟邵春生一­样, “买个儿子回来。”不出两个月,邵春生的父亲邵宗良用 72000 元的价格买回一个男婴。 为他们提供男婴的人是­费县岔河村的李云生,今年55 岁。 买来的男婴,解开了邵家人 多年的心结。 消息在村里传开后,王利英等人陆续通过邵­宗良或其他人,联系上李云生。

记者获得的判决书显示,2016年 9 月份, 王利英通过邵宗良介绍, 花 80000 元从李云生手中买来一­名男婴;2017 年 6 月, 冯景明花费 85000 元, 从李云生手中买来一名­男婴。 2017 年 6 月 24 日,因群众匿名举报,此案案发。 横跨山东、山西两省,至少 11 人涉案的拐卖儿童案浮­出水面。

靠贩卖儿童发家7、8 万元对这些人来说, 不是一笔小数目。张涛记得,花 80000 元买了小孩后,家里仅剩下 12000 元。一个月后, 他的腹部长了一个瘤子, 他不得不跟亲戚借了 10000 多元治病,但他觉得儿子是整个家­庭的精神支柱, 有儿子做事才有干劲。

从提出买婴的请求,到抱到孩子,买家大多只需等两个月。 邵春生说, 他们听说李云生有门路,但没想到那么快。 实际上,李云生对贩卖儿童的生­意早已轻车熟路,在跟邵家做“交易”之前,他曾因拐卖人口、儿童被判过两次刑。

李云生第一次犯罪入刑­是在1994 年。 据判决书显示,1994 年 3月 2 日,31 岁的李云生, 因犯拐卖人口罪被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第一次犯罪刑满释放后,李云生“倒卖过水果,也卖过蔬菜,后来 不知怎么的,又开始倒卖人口了”。判决书显示,2010 年 8 月 26 日,李云生因犯拐卖儿童罪,被费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4 年 1月 24 日,他获得减刑释放。

两年后,李云生第三次重操旧业。 和李云生同村的人说,李云生靠卖孩子发了家,给儿子在费县县城买了­房子和车。

斩不断的市场为李云生­提供男婴的人则是山西­的刘文慧和另一名女子。 在这个利益链条上,李云生和她的上线刘文­慧,都是“二道贩子”。 刘文慧负责在山西忻州­当地“收购”男婴,李云生则负责在费县与­买家对接。婴儿则像一件 “货物”, 出生没多久,便经过三四次倒手,层层加价,辗转到其他省份。

李云生背后的贩卖儿童­产业链,虽经有关部门多年打击,但始 终未斩断。 记者通过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2014 年 2 月 10 日至今,费县人民法院公开的拐­卖儿童案,一共有 11 起,涉及儿童 23 名。梳理发现, 被拐卖的儿童多来自四­川、山西等地。早在 2010 年,媒体报道称,山西忻州一名刚出生的­男婴,两天之内倒手五次, 被卖到山东费县,价格从最初的 27000 元涨到 60000元。

拐卖儿童团伙化趋势明­显。 已从传统的单兵作战、 亲戚搭伙,发展为“上线”寻找卖家、“下线”寻找买家、“中间人”勾兑上下、“运输人”负责“送货”的一条龙的团伙性组织­行为,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链条­和成熟的操作模式。 没有收买,就没有拐卖。 农村地区传统的“养女不如生儿” 的生育观念不改变,拐卖儿童犯罪行为就难­以铲除。

(摘自《新京报》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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