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次选美
北宋是如何维持低廉房租的
容貌仅占 15 分1985 年初,广州市团委为了配合“两个文明建设”和“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策划了“首届羊城青春美大赛”, 这在中国的大城市还是第一次。 但这次选美的图片在国内不许见报,文字报道也只有《羊城晚报》在大赛结束以后登了一篇简短的消息。 我所在单位是对外发稿的,没有受到限制。
2 月 5 日的预赛有 550 多人参加,首先进行笔试。 要求回答的内容,包括政治、时事、文学、历史、地理、哲学、政治经济学、数学、化学等共 50 条填充题, 例如问最近当选的美国总统是谁?《王子复仇记》的作者是谁?《蓝色多瑙河》的作者叫什么名字。 面试是由“考官”对每位参赛者从表达能力、 形体气质、容貌仪表以及普通话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 100 分,容貌占 15分。
泳装表演被腰斩决赛于 3 月 6 日元宵节晚上 7点半,在广州中国大酒店举行。 当晚的评委除主办单位团市委、省电台、 省电视台和羊城晚报的代表外,还有文学家、舞蹈家、画家、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等,香港知名人士霍英东先生也携家眷及好友前
改革开放之初, 美国夏威夷华人团体组织了“夏威夷水仙花皇后访问团”回大陆观光、探亲。由于该团有夏威夷华人选美的“皇后”和“公主”, 所以, 该团所到之处经常被老百姓围观。1985 年,广州举办了新中国的第一次选美。 时任中国新闻社广东分社摄影记者彭振戈回忆了那次选美的过程。 1985 年,广州“青春美大赛”男子冠军汪子建(左),女子冠军谢若绮(中),亚军任小玲(右)。
来观赏。
可惜,原来准备的泳装表演被腰斩了,所以在整个决赛的各项比赛中,只有一套运动装是主办方提供的,而礼服和表演服装都是选手自备的。
首先是参赛选手配对表演集体舞; 接下去是选手自报家门;随后他们每人分别来到司仪面前回答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都由候选人的职业说起;第二个问题是由选手自己从司仪台上的许多信封中 朝廷成立“店宅务”管理公租房
据历史学者杨师群估计,“北宋东京城内外,约有半数以上人户是租屋居住的。”虽然当时居民的房屋自有率不足 50% ,但好在房屋租赁市场十分发达:满大街是“庄宅牙人” 的房地产中介;“富家巨室,竞造房廊,赁金日增”,放盘招租的房屋很多;宋政府也向市场投放了大批公共租赁房,并成立“店宅务”这个机构管理公屋。
《宋会要辑稿》相关数据显示,在天禧、天圣年间,北宋京城公租房年租金约为 6 贯 (1 贯为 1000文)多点,月租为 500 文钱。房租是市民日收入的十分之一
四五百文钱的月租金水平,放在 11 世纪的东京开封府, 究竟是什么水平?
根据多份宋代日工价样本以 抽出来的。 服装个体户关明珠抽到的题目是:你在这里想向观众说点什么? 她眨一眨大眼睛、甩了一下烫得很新潮的头发说道:“我们个体户对社会的贡献希望能够得到大家和社会的承认, 也希望国家、集体给予我们以温暖。”
最后是自选才艺表演。 经过电脑计算分数后宣布终选结果,当宣布“羊城之星”女子第一名谢若绮的名字时,她潇洒自如地走向观众挥手致意。 她当时是白天鹅宾馆总台首席职员。 男子的第一名是身材最矮的汪子健,这位前空军地勤兵现在是广州铁路局中心的防疫员。
照片不许见报我的工作是往海外发稿。 当时 及程民生教授的研究,宋朝的一名中下层市民,不管是在官私手工业当雇工, 还是给富贵人家当佣人,抑或是在城市摆个小摊做小生意,日收入基本上都在 100~300 文钱之间。 当时维持一名成人基本温饱日开支,大约 20 文钱。 每日 15 文钱上下的住房开支相当于每天吃饭的费用,约是市井细民日收入的十分之一,绝不算高。房租从签约生效第六日起算除了租金低廉,店宅务公屋的租户还可享受宋朝廷提供的一些优恤:
其一,不得随意增加房租。 景德年间,店宅务向朝廷报告,由于市民所纳租金低廉, 收入过少,请求批准提高赁价, 但宋真宗拒绝: “岂不太刻耶? 先帝屡常止绝,其申戒之。” 广州只有邮局可以发图片传真,而一到晚上邮局下班以后就发不了了, 于是我提前将为 20 名参加决赛的小姐和先生们拍的照片附上文字资料,发了出去。 决赛当晚的结果一出来,外边的报馆编辑就可以“对号入座”了。 结果,第二天的香港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甚至报眼的位置都登的是我拍的照片。 连英文的《南华早报》《亚洲周刊》,还有日本的《朝日新闻》都以大版篇幅刊登。 我的这批稿子还被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美加等地的华侨报纸刊登。
今年是改革开放 40 周年,最近与当年在团市委工作的朋友聊起此事,他不无感慨地说:“你就好了,但我们却挨批了。”我记得,当时国内只许《羊城晚报》登了一条消息,照片一律不许见报,我的稿子成了全球独家。
(摘自《口述:“第一”的故事》彭振戈/文 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
其二,租住店宅务公屋,房租从签约生效第六日起算,前五日免租金,作为给住户搬家、收拾物件的期限:“每人户赁屋, 免五日,为修移之限,以第六日起掠。”
其三, 政府经常减免房租,如大中祥符四年(1011 年),因阴雨连绵, 宋真宗诏:“京城民僦官舍者,免其直三日”;“官舍” 即店宅务的公共租凭房。
其四,若公屋拆迁,租户可获若干“搬家钱”,补偿标准是同批拆迁私屋业主的一半。 同时,政府划拨另一块官地,再修建公租房。
这便是宋代施行的公共租赁房制度。 正是这一套制度使得底层平民得以用低廉的租金租赁到一间可供立足的房子。
(摘自《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