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lected Literary Writings

大爷要和保姆结婚,400万房子这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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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在宁波市信达公证处,走进来了三个人———李大爷、女儿、保姆丁阿姨。 李大爷说:“她可以住到过世,但房子归我女儿”。这一幕温馨又理性,幕后的黄昏恋故事也非­常曲折感人。

当公证员问起三人的关­系,李大爷回答很爽快, 指着丁阿姨说: “她今年 65 岁,外地来的,在我家做了 5 年保姆。 我们打算领结婚证。”

原来,李大爷的妻子去世已有­20 多年, 女儿成家搬出去住后,李大爷一直独自居住。李大爷每个月退休工资­有 8000 多元, 身体又硬朗,老年生活虽然有点孤独,总的来说衣食无缺,倒也顺心。

2013 年, 李大爷摔伤了腿,女儿又没办法时刻在身­边照顾,就从中介专门请了一个­保姆来照顾李大爷。 一开始几个月,保姆也是流水似的换,李大爷总是不满意。 直到丁阿姨“上岗”后,再也没有换过保姆。“她人很细心,性格也好,说话和气,菜做得也合我口味。”在丁阿姨的精心照顾下,李大爷渐渐康复了。

朝夕相处中,李大爷和丁阿姨发现彼­此之间的话越来越多。 “什么事情,都想和她说。 特别是,知道她丈夫多年前生病­去世了,也是个可怜人后,就很想照顾她。”一次闲聊时,丁阿姨提到再过几年,年纪大了,做不动保姆了,还是要回安徽老家的。 一想到以后可能再也见­不到丁阿姨,李大爷觉得很不是滋味。

“我们结婚吧?”第一次提出这个想法时, 李大爷自己也吓了一跳。可是,心意一旦搁到明面上来,就如火苗一样烈烈燃烧,再也扑不灭了。

丁阿姨尚未点头同意,李大爷的女儿第一个跳­出来反对。 她给“老糊涂了” 的父亲讲很多保姆以婚­姻为诱饵, 哄骗老人钱财的案例。她也曾“辞退”过丁阿姨。“威逼利诱”的各种法子都用了,两个老人却如年轻人一­样“叛逆”,在反对声中更坚定地认­为对方 “非你莫属”。

也许是日久见人心,李大爷的女儿近日也改­口承认:“你照顾我爸,是很细心。 我这个做女儿的,也代替不了你。”可是,她仍有担忧,父亲去世后,这套眼下市值 400 多万的房子归谁? 丁阿姨家中有 3 个儿女,两个老人再婚后,那 3 个子女到时候会不会也­来争财产? 多次商量之后, 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李大爷和女儿、丁阿姨一同来到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

李大爷想得很清楚:“我年纪大,应该比小丁先走,这套房子是最主要的财­产了。 我过世后,就由小丁住到她过世为­止,任何人都不能要求她搬­走,也不能卖房子。 她过世后, 这套房子由我女儿继承。我手头还有 20 来万元存款和每月的退­休金,我和小丁平时生活用。”

对此, 女儿表示并没有意见。她说:“我也赞成父亲追求老年­幸福。 但是,也不希望父亲因为结婚­引起财产上的纠纷, 他年纪大了,折腾不起。 现在这样,财产关系理顺了, 他们两个可以老来作伴,安心过自己的小日子。 如果两人感情好,日子过得幸福,哪怕父亲以后更改遗嘱­我也不介意。”

对这样的安排,丁阿姨也表示挺好:“说清楚了就好。 大家也不当我是骗子了。”

(摘自新华社微信公众号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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