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人后反成检察院干部
枪击致人死亡后未被追刑责,
反入检察院工作通报称,1993 年 1 月, 陈志伟枪击致人死亡。 长期举报陈志伟“涉黑”的王月颖向记者透露,此案发生在海林市区的一歌厅,当时在海林市公安局工作的陈志伟与社会人士在歌厅因争抢麦克风发生冲突, 后陈志伟开了三枪示威,但第三枪击中吧台一时年 19 岁的女服务员,致其死亡。 陈志伟随后逃离现场。
2018 年 11 月 2 日,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纪委监委的通报写道,在海林市原公安局长韩宝林、海林市原公安局法科处科员韩国军、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郭世昌的协助下, 陈志伟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进入检察院工作。
1994 年,韩宝林还要求陈志伟父亲陈富清出资在山东烟台购买两栋别墅,供公安干警疗养休假使用,并纵容、放任陈富清在海林市公安局“吃空饷”。
2018 年 9 月,陈志伟受到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后, 韩宝林、韩国军、郭世昌也相继落网。 根据通报内容,韩宝林受到开除党籍 处分,降低退休待遇,按科员确定基本退休费和补贴;韩国军受到开除党籍、行政降级处分;郭世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 月 1 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也通报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室原副主任陈志伟涉恶腐败案。 根据通报内容,2005 年以来, 以陈志伟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违规经商,参与并实际经营典当公司;违法高息放贷,借机强取豪夺,非法获利数额巨大;非法拘禁,纠集社会人员限制未偿还借贷利息人员的人身自由;寻衅滋事,殴打他人致轻伤;非法采矿,占用毁坏耕地;与人发生口角, 持枪射击造成他人死亡,涉嫌故意杀人;弄虚作假,骗取 干部和党员身份。涉嫌非法采矿、占用毁坏耕地,多名公职人员牵涉其中牡丹江市纪委监委还通报了涉及陈志伟涉嫌非法采矿、占用毁坏耕地一案相关公职人员的处理情况。
在此案中,陈志伟也形成了一张庇护网络。 根据通报内容,2014年,经卫星图片核查后,海林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晔明知陈志伟经营的砂场存在非法采砂行为,未责成国土执法监察局立案查处,并为逃避追责认定该砂场不存在违法行为,导致陈志伟非法采砂获利 700 余万元。
2012 年至 2014 年, 海林市国 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原局长石晓波发现陈志伟的砂场从事非法采砂活动,但未依法对其非法采砂行为及时制止和立案查处,致使陈志伟非法采砂、 破坏耕地行为持续发生,获取巨额利益。
此外,2012 年 10 月至 2017 年10 月,海林市水务局河道管理站原站长宋成文对陈志伟未取得《采砂许可证》 非法采砂行为不管不问,为其实施不法行为和非法获利提供便利。 2012 年 4 月,陈志伟的砂场向海林市农电公司申请用电类别变更,经海林市农电公司原经理王大力违规审批,该砂场用电用户名变更为海林市九龙鹿业有限公司,用电类别由大工业电变更为城乡居民照明电,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 29 万余元。
在陈志伟落马后,这张庇护网也随之被牵连。 王晔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石晓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宋成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王大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摘自《新京报》11.5)
11 月 2 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纪委监委通报 7 起以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室原副主任陈志伟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 通报称,1993 年 1 月,陈志伟枪击致人死亡,但其涉嫌的刑事案件在时任海林市公安局长韩宝林的包庇下久拖未决, 相关卷宗被海林市公安局法科处科员韩国军丢失; 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郭世昌拖延处理、蓄意包庇,使陈志伟未受到任何处分,还将陈志伟违规吸收录用为检察院干部。 2018 年 9月,陈志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该案件涉及其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14 人,正在核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