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lected Literary Writings

两件小事里蕴含的教育­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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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 Mii 在日本上中学时发生了­两件小事。

其一:周六下午我照例有一节­中文课,女儿 Mii 也照例上午就去学校上­课了。 下午 2 点多的时候, Mii 突然打电话给我, 原来她忘记带家里的钥­匙了,放学后进不了屋子,只能呆在院子里。 我要 Mii 来我上课的地方。 因为一个人饿着肚子呆­在室外, 实在不是件舒服的事。 除了乘车券,她身上也没有带钱。

但 Mii 不肯到我的中文教室来,理由只有一个:她穿着校服,必须按学校规定下课后­直接回家,不能在外绕道。 Mii 在电话里对我说“如果我穿着校服去学校­以外的地方,不小心被学校的同学和­老师看到,违反了校规,我会失去大家的信任的”。

我无法说服 Mii,因为“诚实”对她而言比什么都重要。 在她的概念中,人活在这个世界,是“因为大 家都守规矩,才能拥有自由”的。 所以, 最后我选择尊重 Mii 的决定:从下午 2 点到家,一直到傍晚 6 点多我下课赶回家,她一直饿着肚子一个人­在院子里等着我。

其二: 周日和 Mii 一起出门,无意中发现几个月前她­购买的一张小学生乘车­券,还剩下 680 日元没有使用完———几个月前,她还是小学六年级学生,可以享受小学生的半价­待遇。

但 4 月 9 日她参加完中学的入学­式之后,已经是中学生了。 作 为一名中学生,还使用小学生的半价乘­车券,对 Mii 而言是件羞耻的事。 但 680 日元的乘车券就此报废,Mii 觉得太可惜了。 这个 13 岁的初一学生对此事的­处理方法最后是这样的:她用那张半价乘车券进­了电车站,然后在出站时,自己找到车站役员,说明缘由,要求补票。 但车站役员听完 Mii 的话之后,并没有帮 Mii 补票,而是要她就使用半价乘­车票出站了。

Mii 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不明白为什么可以这样,但还是听从车站役员的­话出了站。 出站之后,我们走了大约 50 米远左右时, 那位车站役员又跑过来­追上我们说: “那张小学生乘车券里剩­下的金额用完为止就好,不必补票。”车站役员在说这几句话­时,眼睛里全是笑意,笑容非常温暖。 我和 Mii 一起鞠躬谢谢了他,并满怀歉意地对他说“实在是很对不起”。

(摘自《新闻周刊》唐辛子/文)

妈妈因陪娃写作业气到­脑梗,一名小学生因压力太大­跪求妈妈……近来,不断爆出的类似新闻事­件引发全社会思考:家庭教育该何去何从? 11 月 19 日,《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下文简称 《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草案》还提出, 拟将每年 5 月 15 日所在周设为全省家庭­教育宣传周。

《草案》提出,父母双方应当共同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义务,不得以离异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 一方开展家庭教育,另一方应当予以配合。 养父”

育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也应当履行对未

儿成年养子女、继子女的家庭教育义务。父母因死亡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家庭教育义­务的,依法由其他监护人履行。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家庭教育义务,或者采用侮辱、虐待、家庭暴力等方式开展家­庭教育的, 学校、居委会等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辅­导。

《草案》也明确规定,长期在外务工的家长应­与村(居)民委员会、就读学校、受委托监护人保持经常­联系和交流, 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和身心发展状况。 而且,现在通讯手段发达, 父母应当通过书信、语音、视频等方式与未成年子­女保持日常沟通联系,定期与未成年子女团聚。

对于父母不履行家庭教­育义务,或者采用暴力、侮辱、虐待等方式教育孩子的,以及因父母双方重病、重度残疾、失踪、死亡,或者服刑、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等不­能履行家庭教育义务的, 孩子可以向学校、居委会以及相关单位或­组织求助, 相关单位和组织应当及­时处理。 (摘自《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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