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mporary Literary Criticism
情感直观 :情 感符号现象学研究的起点
直观是现象学研究的起点,情感直观是情感符号现象学研究的起点。舍勒将爱和恨看作不可再分解、没有本源的“情结”,这一判断难于解释人类丰富复杂的情感。以“情感直观”为起点的情感符号现象学就是向情感的深层结构挺进。情感直观有双重对象,一是情感的形式,二是情感的内容。前者是一个符号化了的叙述,后者是一个叙述。对形式的直观,是情感直观;对内容的直观,是直感。直感的内容是情感主体与该叙述的关系和对该叙述与该关系的判断。只有把情感看作有内部结构的、动态的、非“给定”的,才能解释人类丰富的情感,才能给人的存在本质做出更好的说明。情感直观;直感;情感符号现象学;舍勒;叙述
摘 要: 关键词:
一 情感现象学中的直观
直观( intuition)中译对应术语还有“直觉”,例如 intui tionalism 译为“直觉主义”。在德语原文中,胡塞尔( Ed mund Husserl)现象学的核心概念使用的词是 Wesensschau,中译为“本质直观” ,英译一般为 essential or eidetic intui tion。本质直观的含义是,“在这种多样性的基础上(或者说,在变更连同现实出现在直观中的变项的构造性开放过程的基础上)建立起更高一级的对作为埃多斯的一般之物的真正直观。” 非常明显的是,胡塞尔的现象学的任务是研究一般意义上的意识起源问题,“使20 世纪的哲学得以在一个源初的维度上全面展开” ,其直观对象是“一般之物”。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批判了两种对一般之物的错误解释,一种是“以形而上学的方式对一般之物做实在设定,在于设想处于思维之外的一个实在的种类存在”,一种是“以心理学的方式对一般之物做实在设定,在于设想处在思维之中的一个实在的种类存在”。他批判的这两种源初设定的对象都是对“一般之物”的设定而言的。简言之,现象学的核心任务之一,是意识如何把握一个“物”的对象,如何在物、符号、意义之间建立连接,《逻辑研究》第二卷的“第一研究”就是“表述与含义”,第一节就谈的是“符号这个概念的双重含义”,认为“符号不表述任何东西,如果它表述了什么,那么它便在完成指示〈Anzeigen〉作用的同时还完成了意指〈Bedeuten〉的作用” 。而在第一卷,他已经确定了纯粹逻辑学的三个任务:“第一:确定纯粹含义范畴、纯粹对象范畴以及它们之间有规律的复合”;“第二:建立在这些范畴中的规律和理论”;“第三:有关可能的理论形式的理论或纯粹流形论” 。直到《逻辑研究》第二卷结束,胡塞尔也只讨论到“感性与知性”,最后一篇(第三 篇)“对引论问题的澄清”只写了一章,显然这是一个没有进行完的话题。在最后一章,胡塞尔谈到了符号与判断、陈述之间的关系,“无论是单纯符号的陈述,还是直观充实的陈述,都在表述着某些东西,即判断(信念)或判断内容(同一的语句含义)”,“在这里,不是这个语音,而是这个已经激活了意义的话语在展示着对相应直观的‘表述’” 。他没有把“表述”或“叙述”或“判断”视为直观的对象,直观似乎至符号为止。
赵毅衡近年来从事的“意义理论”研究,也可看作“符号现象学”研究,其研究对象也是符号与意义之间的关系,与胡塞尔理论既相关又相异。他把胡塞尔对“本质直观”的讨论转移到“形式直观”的讨论中来,直接继承并发展了皮尔斯符号现象学的相关理论,“只讨论意义活动的初始发生,也就是说,只局限于形式直观所涉及的第一性阶段。”他确定的论域似乎比胡塞尔更窄,其实是向意识产生的更初始的阶段推进。在纯粹的现象学或符号现象学中,情感被讨论很少。而且胡塞尔的现象学还原“首先要去除掉人们看待事物的自然态度”,然后再揭示意识的另一个维度, “即对某物的意识,这一意识有从内部统一情感与认识能力的可能”。
情感现象学的直接推进者是舍勒( Scheler,M. 台译“谢勒”)。舍勒的《情感现象学》(德文: Wesen und Formen der Sympathie,英译: The Nature of Sympathy,汉语一译:《同情的本质与形式》)是胡塞尔现象学的发展、运用、改造,“舍勒通过本质直观所要把握住的绝对之物 上帝的观念,正是胡塞尔在《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中通过先验的还原所要排斥的超越的东西” 。《情感现象学》一书讨论的问题,是“伙伴感”、“同情”、“爱与恨”、“他人的心灵”等与价值判断、道德判断等倾向性问题直接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