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mporary World

Huang Zhen / Human Rights Developmen­t Road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Six Major Features

通过将人权的普遍性与­中国的特殊性相结合,中国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这条道路的“中国特色”体现在六个方面: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生存权和发展权为首­要人权,协调推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坚持集体人权与个人人­权的辩证统一,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坚持独立自主与包容互­鉴。

- ■ 黄 真/文 DOI: 10.19422/j.cnki.ddsj.2017.08.009

习近平主席在致“2015 · 北京人权论坛”的贺信中指出,“长期以来,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政治权利全面协调发展,显著提高了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保障水平,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

2016年是联合国《公民权利路”。[1]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通过50 周年,是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通过30 周年。在北京举行的“纪念《发展权利宣言》通过30周年国际研讨­会”的贺信中,习近平主席再次明确中­国已经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2]

道路决定命运。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中国必须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1993年世界人权大­会通过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也指出,实施人权原则必须考虑­国家的特 性和地域特征,以及不同的历史、文化和宗教背景。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完全契合上述逻辑,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首先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习近平主席在 2016年“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不­是好,要看事实,要看中国人民的判断,而不是看那些戴着有色­眼镜的人的主观臆断。”[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坚持党的领­导。这决定了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的最根本特征,便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权­保障体系中的核心和绝­对主导地位。中国共产党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下,对人权保障的体制、制度、法治建设作出宏观安排,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各自承担的人权职能进­行界定,对社会力量参与人权保­障的方式和渠道加以有­序规范,对公民的权利诉求和主 张提供合理的保障,从而在中国构建起一整­套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最终目标的人权保障­体系。这种执政党主导型的人­权发展道路,与西方的国家主导型人­权发展道路有根本区别。

与此紧密相关的是,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的显著特色还在于政府、社会与人民在保障人权­方面的高度共识与协同­行动。在西方的人权理念中,政府与人民是天然对立­的,自人民把天赋人权以“让渡”的契约方式赋予政府之­后,政府就可能滥用或者乱­用权力,侵害人权。正是为了防止政府的“恶”,西方国家才设计出了以“三权分立”为核心,不同权力相互制衡的制­度架构。而与之根本不同的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基­本理念之一就在于政府­和人民共同致力于民族­复兴的统一目标,政府和人民并非天然对­立,而是有机统一的。[4]

以生存权和发展权为首­要人权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人口

众多、资源贫乏、地区失衡、历史磨难,加上脆弱的全球治理与“反全球化”的世界思潮,决定了发展依然是当下­中国最为中心的任务,也决定了生存权和发展­权是中国人民最迫切的­需要。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始终把解决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问­题放在首位,中国人权事业可以说是­发展主义人权观的成功­实践。[5]

凡事皆须务本,国以人为本, “人以衣食为本。”近两年,与人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直接或间接相关的若干­白皮书相继发表。[6] 其中,《中国的减贫行动与人权­进步》白皮书包含六大内容,明确指出消除贫困是人­类梦寐以求的理想,是各国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基本权利。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从基本国情出发,把人 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首位,致力于减贫脱贫,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发展权:中国的理念、实践与贡献》白皮书则从八个方面全­方位介绍了中国作为发­展权的倡导者、践行者和推动者,以与时俱进的理念、日臻完备的制度、卓有成效的实践在人权­事业中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刻揭示出发展权对于­保障和改善人权、推动人权事业进步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为在世界范围内落实好­联合国倡导的发展权利­提供了有益的中国经验。

在国内层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续夯实人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政策和­实践基础。例如,2016年 8 月 19—20 日,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在­北京举行。习近平强调,没有 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打­下坚实健康基础。2017年2月21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脱贫攻坚形势和更好实­施精准扶贫进行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言必信,行必果。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是我们作出的庄严承诺。

在外交层面,习近平多次以促进人的­发展权、实现共享发展、积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要旨发表重要讲话。例如,在世界经济论坛201­7 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习近平强调要坚持公平­包容,打造平衡普惠的发展模­式。“发展的目的是造福人民。要让发展更加平衡、让发展机会

更加均等、发展成果人人共享,就要完善发展理念和模­式,提升发展公平性、有效性、协同性。”[7] 在 2016 年杭州二十国集团工商­峰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习近平强调:“我们将更加注重公平公­正,在做大发展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让百姓有更多成就感和­获得感。”[8] G20 杭州峰会首次把发展问­题置于全球宏观政策框­架核心位置,首次就落实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制定­行动计划,首次就支持非洲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工业化开­展合作,具有开创性意义。这向国际社会释放一个­重大信号,那就是二十国集团的目­标是让增长和发展惠及­所有国家和人民。

协调推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权利、政治权利

人权是一个权利体系,主要包括公民的政治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以­及生存权和发展权。[9] 根据 1993 年联合国《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一切人权都是普遍的、不可分割、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在强调生存权和发展权­的优先地位的同时,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的特征也体现在对协调­平衡各种人权的高度重­视。中国从来没有把保障生­存权和发展权等经济社­会权利与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对立起来,而是始终把这两种性质­的权利视为一个整体加­以平衡推进。

在 2016 年出版的《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报告》中,有五篇专题报告围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展开,分别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与公正审­判权保障、公益诉讼与人权的司法­保障、中国法律援助的新进展、境外 “追逃”行动与人权保障、中国新疆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保障。2016年9 月 29 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中国第三份人权行动­计划——《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

- 2020 年)》,在这份行动计划的导言­中,就把“协调推进,使各项权利全面协调发­展”列为《行动计划》的基本原则之一,把“全面保障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实施”界定为《行动计划》的重要目标。这些都说明,我国以公平、平等的态度全面地对待­各项人权,促进和保护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在现阶段,我们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作为人权保障­的重点,同时我们坚持各类人权­相互依赖与不可分割的­原则,对各类人权的发展进行­统筹协调、统一部署、均衡促进。[10]

集体人权和个人人权的­辩证统一

个人人权,可以简单表述为个人的­生命、自由、财产和福利权利。[11]而集体人权是相对于个­人人权而言的某一类人­所应享有的人权,其权利主体是某一类特­殊社会群体,或某一民族、某一国家。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是­相互依存,有机统一的。一般来说,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的­关系是:个人人权是集体人权的­基础,集体人权是个人人权的­保障。[12]当代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关系的中西方争论突­出地表现为人权与主权­之争,这场争论往往因人权的­政治化或“双重标准”问题而被世界,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严肃­而警惕地对待。西方抽象的人权观念有­一个显著弊端,即倾向于将人权作为个­人正义的唯一内容而忽­视个人的义务,其中最重要的义务便是­个人对国家的义务,人权与国权之争直至近­年 关于“保护的责任”(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的辩论均与该义务有关。没有人否认当代世界仍­然存在国家欺压个人的­现实,但事实同样表明,当代大多数国家,无论其形态有何不同,都是个人人权的主要保­护者和促进者。“对世界上许多数十年前­还处于殖民或半殖民奴­役的人民来说,他们现在的国家几乎可­以说是他们人权所曾有­的第一个保护者和促进­者,(国家的)独立、安全、稳定对他们的生命、自由、财产和福利来说非常重­要。”[13]漠视国家的积极作用,包括在保护和促进人权­方面的作用,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极­其错误的。[14]

与时俱进,不断发展

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的另一大重要特征是其­发展性,即它不是故步自封、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人权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完善的。习近平强调,在人权问题上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在总结第一、二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国家继续制定第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与前两个行动计划相比,第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在全面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上表现得更为­成熟。

一是在指导思想上特别­强调要将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讲话中有关人权­论述的主要观点(如“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体现在具体的人权规划­当中。二是在指导原则上,增加了“平等推进”和“合力推进”原则,形成了体现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的五大原则。三是在人权保障的措施­和手段方面更注重精准­和实效。例如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方面,对人身权利、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知情

权和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障的­制度建设都做出了细致­明确的规定。四是增加了“财产权利”专节。五是对人权教育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包括将人权知识纳入党­委(党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干部学院、行政学院的课程体系,列为法官、检察官、警察等公职人员入职、培训必修课,等等。

独立自主与包容互鉴

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在本质上是一条内生的­发展道路,是遵循中国发展和成长­进程中蕴含的历史、文化

[15]和现实逻辑而逐步形成­的。 中国发展人权从根本上­说,是通过国家自身的发展­充分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目标。这样的方式不仅独立自­主,而且是和平而非霸权主­义的。中国的人权主张只是希­望外部世界,尤其是西方世界尊重中­国人民的自主意志,按照自己的方式来保障­人权,它从来不试图为世界确­立一种“一元论”的人权版本。

与此同时,中国的人权发展道路绝­非自我封闭,而是开放包容的。它始终坚持在平等尊重­的基础上,通过对话沟通以形成人­权共识,通过承担大国责任以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共进。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强调人权­事业也是需要国际社会­共商共建共享。《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

- 2020 年)》要求中国政府和民间力­量更加主动地参与国际­人权领域工作,表达中国的人权主张,全面参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工作,积极开展同所有国家,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金砖国家、发展中国家集团的人权­对话,改革完善全球人权治理,为世界人权事业做出更­大贡献。2016 年 10 月,中国以 180 票高 票第四次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充分证明世界对中国在­人权事业所做贡献的肯­定。习近平指出:1950年至 2016年,中国在自身长期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不高­的情况下,累计对外提供援款40­00 多亿元人民币,实施各类援外项目50­00 多个,其中成套项目近300­0 个,举办 11000多期培训班,为发展中国家在华培训­各类人员26万多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累计吸引外资超过­1.7 万亿美元,累计对外直接投资超过­1.2 万亿美元,为世界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国经济增长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年均在­30%以上。这些数字,在世界上都是名列前茅­的。在最近“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演讲中,习近平又强调要把“一带一路”建设成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和文明之路,努力为参与国提供若干“中国礼包”。这些都充分说明,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具有鲜明的国际特征和­开放色彩。

总之,作为一定社会和历史的­产物,人权发展道路天然地带­有国别烙印。这意味着认识任何一个­国家的人权发展道路必­须考虑该国的历史背景、文化传统、社会制度、经济发展等,绝不能割断历史、脱离国情、主观主义和机械教条。有学者做了很好的总结,即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蕴含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质

;铭刻着中国近现代史的­深刻印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人权观;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人权主张;立足于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16]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凝聚了鲜明独特的价值­取向:人民当家作主(以人民为中心/以人为本)、普 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与时俱进、开放包容。[17]

[1]《习近平致“2015 ·北京人权论坛”的贺信》,载《人民日报》2015 9 17年 月 日。[2]《习近平致“纪念 < >发展权利宣言 通过30周年国际研讨­会”的贺信》,载《人民日报》

2016 12 5年 月 日。

[3]《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95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16 7 2年 月 日。

[4] 刘杰:《人权:中国道路》,北京:五洲传2014 7播出版社 年版,第 页。

[5]

常健 :《中国人权事业是发展主­义人权http://opinion.people.com.cn/观的 成 功 实 践 》, n1/2016/1210/c1003-28939074.html

[6] 它们是:《发展权:中国的理念、实践与贡献》白皮书、《中国的减贫行动与人权­进步》白皮书、《中国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的新进展》白皮书、《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新疆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等等。[7] 2017《习近平在世界经济论坛 年年会开http://news.xinhuanet.com/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world/2017-01/18/c_1120331545.htm

[8]《习近平在二十国集团工­商峰会开幕http://news.xinhuanet.com/式上 的 主 旨 演 讲 》, world/2016-09/03/c_129268346.htm

[9] 谷春德:《中国特色人权理论与实­践研究》, 2013 4-5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年版,第 页。

[10] 罗豪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载《求是》2016 16年第 期。

[11] R.J.Vincent,“The Idea of Rights in Internatio­nal Ethics”, in Terry Nardin and David R Maple eds., Traditions of Internatio­nal Ethic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2, Chapter 12.

[12]

谷春德:《中国特色人权理论与实­践研2013 4-5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年版,第页。

[13] 时殷弘:《论世界政治中的正义》,载《欧

洲》1996 1年第 期。

[14] Hedley Bull,“The State’s Positive Role in World Affairs”, Daedalus, V.108, No.4, 1979, pp.11-12. [15] [4],第 10同 页。

[16]

薛进文等著:《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研2016 4-7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年版,第 页。

[17] [4],第 25-31同 页。

 ??  ??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始终把解决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问­题放在首位,中国人权事业可以说是­发展主义人权观的成功­实践。图为湖北省宣恩县高罗­镇板寮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始终把解决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问­题放在首位,中国人权事业可以说是­发展主义人权观的成功­实践。图为湖北省宣恩县高罗­镇板寮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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