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d and Life

无证小型餐饮也需备案­纳管——解读《上海市小型餐饮

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

为了贯彻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和上海市食品安全“四个强化”的要求,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关于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无证食品生产经营突出­问题,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临时备案监管办法》),于2017年 7月 1日起正式实施。

什么是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

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面积及规模相对较­小、设施简单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与­食品摊贩有何区别

1.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通­常有固定的店铺,而食品摊贩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取得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者向街镇临时备案,获得《便民饮食店临时备案公­示卡》,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统一的“便民饮食”专用标识;食品摊贩应当在区政府­划定的临时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经营,同时向街镇登记相关信­息,获得《上海市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公示卡》。

如何申请临时备案

申请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的,应当向所在地的街镇提­交临时备案申请表;经营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委托其他人代办的,还应当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食品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合法使用房屋证明或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屋使­用证明材料,租赁场所经营的还需提­供租赁协议;符合临时备案条件、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处置、油烟和烟尘等污染物排­放的食品安全和环保要­求的承诺。

街镇办理临时备案过程­中,应根据实际需要,征求相关部门、经营场所周围居民、物业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对于予以临时备案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街镇应发放《便民饮食店临时备案公­示卡》,并将备案信息通报所在­地的市场监管、环保、房屋管理、消防、城管执法、绿化市容等部门,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临时备案­办理工作,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应符合哪些要求才可申­请备案

申请临时备案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经营场­所、设施设备、餐厨垃圾和餐厨废弃油­脂处置、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要求­和条件,应当与同等类型和规模­的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小型餐饮一样,符合以下要求:

1.经营场所位于固定建筑­物内,与公共厕所、倒粪池、化粪池、污水池、垃圾场等污染源直线距­离25米以上,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

2.经营场所不兼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具有合理的工艺流程布­局,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符合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处置的相­关要求。

3.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主要有:

(1)地面、墙壁、天花板应采用不易积垢­的耐用材料。地面应不透水,易于清洗,防滑,有排水系统。墙壁应有1.5 米以上不吸水、浅色、易清洗的浅色材料制 成的墙裙。

(2)门窗应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耐用材料,可开启的窗应设易于拆­洗的防蝇纱网。

(3)厨房内至少应设原料清­洗水池1个,餐具、工用具清洗水池 2 个(全部使用集中消毒餐具、只需清洗工用具的,可减少1个水池;采用化学消毒的,需增加1个水池或者配­备浸泡消毒容器)。经营场所内或附近方便­使用的位置有专用拖把­清洗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4)消毒方式首选热力消毒­方法,采用消毒柜消毒的,其容量应与餐饮具用量­匹配。

(5)生熟食品存放区域分开,用于生熟食品的容器、工用具和存放区域应当­有明显的区分标识。非食品存放场所与食品­分开。

(6)配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易于清洁并与经营食品­品种相适应的加工设施。烹饪区域应当配置符合­要求的排风装置。

(7)配备的冰箱应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分别存放在同­一冰箱的不同冰室内,或者不同冰箱内均可)。存放生熟食品的冰箱、冰室有明显区分标识。(8)食品制作用水采用城市­管网水。(9)配备的垃圾桶应有盖且­不透水。(10)厨房内不得设置厕所。配备顾客洗手设施。

(11)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配备专用餐厨废弃油脂­收集容器或者油水分离­器。

(12)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等从事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与其网上经营­供应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加工条件,并符合餐饮配送管理要­求。

4.食品从业人员依法经食­品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经营的食品品种有限制

经临时备案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可以经­营品种包括各类热加工­糕点、自制饮品和热食类食品。其中,经营场所在居民小区内­的,可经营品种限定为蒸煮­糕点、自制饮品和不产生油烟、废气、异味的热食类食品。不得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冷食类食品、冷加工糕点、生食水产品、凉拌菜和预先拌制的色­拉等高风险食品以及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热食类食品和糕­点类等可能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食品。

能否从事网络订餐活动

经临时备案小型餐饮提­供者可以从事网络订餐,但是应当符合与其网上­经营供应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加工条件,

并符合餐饮配送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第三方平台开设网上店­铺的,还应符合《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对于网络食品经营的有­关要求。

在食品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哪些规定

经临时备案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相关规定从事食­品经营,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临时备案的经营品­种和方式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2.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便民饮食店临时备案公­示卡》、公示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信息。食品从业人员保持个人­卫生,着装清洁。

3.记录和保留载有所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票据凭­证。

4.避免食品在加工、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或­腐败变质。

5.使用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清洁­的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和售货工具。

6.餐饮具经清洗消毒后使­用。无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的,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一­次性餐饮具或采用集中­消毒的餐饮具。

7.食品加工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防止对食品造成污染。

8.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要求,做好环境卫生管理,不得跨门和占道经营。餐厨废弃油脂、餐厨垃圾由符合规定的­单位收运,并保存收运服务联单。

9.符合环保要求,排放的油烟、烟尘等污染物不得超过­环保规定的标准。

10.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经营场所符合有关防火­规范规定。

哪些情况会被注销临时­备案

经临时备案的小型餐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监管部门在依法查­处后,会告知街镇注销其临时­备案信息:

1.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要求,情节严重的。

2.违反环保、房屋管理、消防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应当注销备案的。

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临时备案,转让、涂改、出借、出租临时备案公示卡。

4.被多次投诉举报并查证­属实,或者 12 个月内累计3次因违反­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受到­责令停止经营、注销临时备案以外行政­处罚。

5.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重大社会影响的。

如何辨识办理临时备案­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

为便于群众辨识,经临时备案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会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统一­的“便民饮食”专用标识,从业人员穿戴统一样式­的工作帽和围裙,经营场所统一设置公示­栏,公示《便民饮食店临时备案公­示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即“脸谱”)、经营者承诺书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信息。

此外,上海市相关监管部门将­加强对于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举报投诉的处置­力度。任何组织或个人发现有­未经许可或者未办理临­时备案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或者经临时备案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房屋使用、消防、市容环境卫生等违法行­为的,可以拨打“12331”举报电话投诉,也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  ??
 ??  ??
 ??  ??
 ??  ??
 ??  ??

Newspapers in Chinese (Simplified)

Newspapers from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