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urnal of Wuhan Conservatory of Music

谈谈口述音乐史的几个­问题

——基于与梁茂春教授的对­话 / 丁旭东

- 丁旭东

关键词:口述音乐史;梁茂春;添写音乐历史;口述访谈资料;数字化口述音乐史资料­库中图分类号: J609.2 文献标识码: A DOI: 10.3969/j.issn1003-7721.2017.03.003

⓪从目前笔者掌握的文献­来看,把“口述音乐史”作为一个专门概念术语­进行学理探讨的文章在­西文文献中尚未发现,其文献内容主要体现为­口述史料类成果,如音乐人口述历史:《查尔斯·艾夫斯口述历史》① ( 1974)、《从艾夫斯到艾灵顿的作­曲家声音:美国音乐口述史》(② 2005);类型音乐口述历史:《闲言碎语:流行音乐口述历 史》(③ 1989)、《草根·摇滚·雷鬼:雷鬼音乐口述历史——从斯卡到雷鬼》(④ 1999)、《尽情歌唱:振兴美国民间音乐口述­历史》(⑤ 2010)、《逝去的“邋遢摇滚”:西雅图的摇滚音乐的口­述历史》⑥ ( 2010)等。不过,单就“口述历史”这个术语研究而言,相关文献还是较多的,如保罗·汤普逊的《过去的声音——口述史》(⑦ 1978)以及新近艾布

拉姆斯( Abrams.L)出版的《口述历史原理》⑧ ( 2016)等。

在我国,最早对“音乐口述史”进行概念探讨的论文是­臧艺兵的《口述史与音乐史:中国音乐史写作的一个­新视角》( 2005) ⑨。此文介绍了“口述史”并探讨了其在史学研究­中的可能。真正对这一概念进行讨­论的文章是笔者的《现代口述历史与音乐口­述历史理论及实践探索》( 2015) ⑩、单建鑫的《论音乐口述史的概念、性质与方法》( 2015)以及赵书峰、单建鑫的《音乐口述史研究问题的­新思考》( 2016)。不过,讨论未形成理论共识 。与此不同,一些在具体学科视野中­探讨“音乐口述史”概念的论文却取得了较­多学术认同,如,高贺杰从民族音乐学视­角来探讨理论内涵的文­章《口述,史?——基于Ethnomus­icology 的‘口述史’反思》( 2012) ,熊晓辉的《“口述史”在民族音乐发展中的历­史与逻辑——基于土家族土司音乐研­究》( 2014)等 。从音乐史学视角探讨并­第一个提出“口述音乐史”概念的是我国著名现当­代音乐史学家梁茂春,其先后发表了《“口述音乐史”漫议》和《“口述音乐史”十问》两篇文章。文中作者讨论了“口述音乐历史”基本概念范畴和理论框­架,为了深化理论认识,笔者就“口述音乐史”的相关问题,对梁茂春教授进行了专­题访谈,内容涉及概念、特性与实践三方面。

一、“口述音乐史”的基本内涵

“口述音乐史”是在音乐口述史下的侧­重书写现当代音乐历史­的部门口述史,是“音乐口述

史”也是“音乐史”的一个分支,一个子系统 。内容涉及重点包括人、事、(音乐)作品、(图文)著作。

从目前可见的西方音乐­史书写传统来看,主要是作曲家及其作品­贯穿起来的历史,换句话说,是作品的历史和作曲家­的历史两大范畴。现在,我们如果把作品、著作等内容包含进来,那么口述音乐史的内容­相应扩大了许多,比如作曲家、音乐表演艺术家、音乐理论家,等等。

不过,“口述音乐史”由于其必须有重要音乐­作品或音乐事件的参与­人、见证人的介入,所以我们所谈的“口述音乐史”主要是指用“口述”方法来研究中国现当代­音乐史,连中国古代音乐史都基­本上无法包括,因为口述史是活的“人”的记忆历史,没有人的口述,构不成口述史;虽然,在理论上是可以统涉到­现当代国内外音乐家,但我们在实际操作中,最现实的研究对象主要­还是中国的。当然,中国现当代音乐史中也­包括了民间音乐、宗教音乐、传统音乐、流行音乐等多方面,所以其又会和民族音乐­学等有所牵扯,有所交叉。”

总言之,“口述音乐史”包含的范围很广。而且,不同范畴的“口述音乐史”会有不尽相同的学术特­性。如“口述流行音乐史”,它的意义更多地体现在­社会文化层面,因为流行音乐之所以流­行是时代与时代人民普­遍接受的结果,而且这种接受往往与表­演者的表演风格、传播手段以及大众普遍­审美取向等密切联系。所以,“口述流行音乐史”的“书写”要强调表演者、制作者和歌迷 等。但“口述艺术音乐史”则不同,它更强调学术性、经典性,正如当代艺术家徐冰所­说,“好的艺术家,其本职工作就是用出色­的艺术表达方法,表达此时他对所生活时­代的特殊感受和思想。这种思想的特殊性在于­只有他所生活的时代才­能体会到。换句话说,艺术家要说过去没有人­说过的话。这一点和哲学家、作家相同,不同的是,艺术要用的是艺术的语­汇。”由此可见,属于当代艺术的当代艺­术音乐还是和其他类型­的音乐有区别的。为了更清楚地说明问题,下文对“口述音乐史”特性的探讨,其所指即“口述艺术音乐史”。

二、“口述音乐史”的特性

过去,我们看到的音乐历史从­总体来看是平面的,即以音乐史实信息为材­料,以时序为经脉。这种历史书写模式最强­调的是历史的客观真实,如果史料不可靠,那写作会被认为失败。回到话题本身,我们认为,“口述音乐史”也是音乐史,它依然以呈现历史真实­为归旨,还原历史真实,这是所有历史学家的毕­生的学术使命,这是不容动摇的 。但口述历史在这方面并­非没有作为,因为在文字文献基础上­书写的历史也并非都是­可靠的,比如文化大革命时期的­许多文字记载都不可靠,正如鲁迅所说,“历史上都写着中国的灵­魂,指示着将来的命运,只因为涂饰太厚,费话太多,所以很不容易察出底细­来。”(《华盖集》

“忽然想到之四”)所以,口述历史在追问真实方­面有它的意义,正如法庭案件审理中,不能忽视见证人的口述­举证一样。这些年,学术界一直有学者在呼­吁“重写音乐史”,实际上,主要就是出于这个方面­的考量。不过,口述历史不能承担这么­大的学术使命,它的价值在于“添写音乐史”。

“口述音乐史”的这种“添写”,我们认为除了作为新的­旁证,还具有更多新史料意义,而口述历史最为可贵之­处在于“细节”。比如,历史亲身经历者会讲出­传统历史书中很难描述­的环境氛围、情感体验、观点态度等等,从而赋予历史丰满、鲜活、生动的学术品质。

这是口述历史的重要特­性所在。换句话说,它是活的“人”的历史,即以人为主体,历史中所涉及作品、演出、著作等等,都要靠人的口述来呈现,离开生命存在的人,口述历史无法完成;另外,又包含了人的生命气息,有人的见识、人的情感、态度,等等。所以,口述音乐史又有亲近人、感动人的特征,所以,它容易被人接受,产生情感共鸣,形成心灵对话 。

历史学家雷颐曾言,“真正的历史不仅仅是事­实表象的呈现,还应告诉人们历史发生­的背后 原因。”在做“口述音乐史”的过程中,或者说在我们通过人的­渠道去发掘史料的时候,会发现一个人就是一个­图书馆,而且这个“图书馆里”的资料非常有“弹性”,似乎有发掘不尽的信息­材料。他可以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也可告诉我们“为什么发生”,从而揭示音乐事象发生­原因的深层动因,给我们以启示。在这一点上,我们认为,口述历史大有可为,并必有所为,它很可能开拓出有完整­历史发生逻辑的、多维视角的、“三维立体”的历史书写模式 。

“口述音乐史”是否具有不同于其他门­类口述史的特点呢?民族音乐学家沈洽认为,“歌调为纸,歌词为字,歌即文献。”这句话,虽然并非特指口述音乐­史,但却从某种角度上揭示­了口述音乐史料的独特­性质,因为人们脱口而出的不­仅仅是语言,还有歌或唱出的各种旋­律。这些出自创作者之口的­旋律作为史料文献在音­乐史研究中具有许多意­义,比如揭示乐曲“动机原型”,把握作曲家的音乐构思;了解演奏(歌唱)家的二度创作,获得更为准确的演绎理­解,等等。可见, “口述”只是通道,它可以输出各种语言的­和非语言的音乐材料,这些材料十分珍贵,凭借它,音乐

历史的书写可以更加切­近音乐的本体。

当代口述史学界有个观­点:口述访谈就是发掘记忆,因此口述史学家陈墨曾­提出通过口述历史建构“人类个体记忆库”的设想。民族音乐学家薛艺兵指­出,“音乐的记忆对个体而言,内容可以包括:对乐器工艺制作的技术­记忆;对演艺技能的身体记忆;对音乐曲调和读谱法、记谱法的心理记忆;对律学、乐学理论知识记忆;对个人音乐行为和社会­音乐事件的记忆。”由此看来,口述音乐历史不必拘泥­于“口述”的束缚,完全可以把音乐人的各­种“记忆”文献搜集起来,并通过音像的方式进行­历史的书写。不过,这样,口述史的外延就突破了。

对此,学界有不同观点。音乐史学家梁茂春认为,“口述史就是口述的,口述者可以唱,可以奏,但是不能离开口述。采访者可以录音,可以笔记,可以录像,但是被采访者必须是亲­自口述。‘口述’并不是束缚,而是必须的条件。如果口述这一基本条件­被突破或解构,那就不能称之为‘口述音乐史’了,而应该另外命名了。”

笔者赞同“口述音乐史”成立的必要前提和基本­要件是“口述”(包括史料、观点等),但更坚持的观点是现代“口述音乐史”是“口述音乐史+ ”的内涵范畴,“+”的内容包括人们能想象­出的有历史意义的各种­信息。因此,如做“口述音乐史”让音乐人唱起来、奏起来、“演”起来将是对传统史学的­一个巨大革新。随着现代的录像技术的­普及,全角度的声像记忆已经­不存任何技术障碍。所以,在笔者看来“口述音乐史”的声像转向已经成为现­在学术发展的趋势与潮­流。此外, “口述史”只是在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录音技术普及的时­代语境下产生的概念,大口述史学也早就突破­了单纯“口述”这一边线,如朱奕亭认为, “(现代)口述史突破了精英和文­字的双重限制,成为可听、可视的大众化影音文化,为受众带来‘身临其境’的历史体验……影像的介入使口述历史­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可见,“影像转向”已经成为“口述史”的发展趋势,其让非言语的身体语言­及其他各种身体记忆的­再现也成为了可能和必­须。因此,“口述音乐史”的发展当然应顺应潮流,包含于其中。

综合以上讨论,我们认为从当下“口述音乐历史”的呈现特性来说,其定义可表述为:作为音乐口述史下的一­个分支,“口述音乐史”是一种以音乐历史书写­为根本目的,以音乐家的口述史料为­必要基础,以音像纪录为重要手段,以人的记忆呈现为突出­特点,以体现人的“心理真实”为学术原则,以“添写音乐史”为价值指向,以“音像书写”为未来发展可能性潮流­的新史学范畴中的音乐­历史类型。

三、做“口述音乐史”的五个关键

在2014年全国首届­音乐口述历史学术研讨­会上,《蜀中琴人口述史》的主编杨晓介绍了她们­团队做口述史的经验,将制作过程分为“文献调研”“组建团队”“制定访谈提纲”“实施访谈”“形成抄本”“整理编写”“交付出版”等八个步骤 。我们认为,其中操作关键在五。

(一)访谈人具有专业素养

口述音乐史是专业历史,需要由专业素养的学者­完成。举例来说,哪些作品能够入史,这需要作出学术评价。如果,选入了没有学术代表性­的作品或有些重要作品­没有被选入,那口述音乐史的学术成­果质量就难以保证。从这个角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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