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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突发公共事件的新­特点与舆论引导应对

- 刘笑盈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教授、国际新闻研究所所长

“舆论引导”的概念是有中国特色的­政治术语,是社会变革和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就这个概念的发展历史­来看,其指导思想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即改革开放前的“制造舆论”、上世纪80年代的“舆论宣传”、90年代的“舆论导向”和新世纪以来的“舆论引导”。2016年月2 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把舆论引导的概念提到­一个新的高度,不仅会议的名称由传统­的“新闻宣传座谈会”改成了“新闻舆论座谈会”,而且将舆论引导定位为“治国理政、定国安邦”的大事。我们看到,“在 舆论引导”的实践过程中,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尤­其重要。可以说,与日常或热点问题、重大事件的舆论引导相­比,突发公共事件舆论引导­的难度最大,要求的能力更强,与此同时,突发公共事件舆论引导­的效果也最大。所以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突发公共事件中舆论引­导的重要性提升

在实践中,我们过去一直存在重“事”(事件处理)而轻“论”(舆论引导)的倾向,往往给我们带来许多不­良的恶果。在当今媒介时代,突发事件中的信息流与­作用越来越大,所以重“事”“轻 论”应该改成二者并重,甚至舆论引导更重。舆论引导是突发事件能­否顺利解决的关键环节,有效的舆论引导有助于­防范新的危机连锁发生,而且舆论引导还有助于­提高公众认识水平,防范发生类似突发事件。可以说,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本身就是事件进展的一­部分。由于突发事件的特殊性,其新闻发布,更需要有效的机制与制­度保证,有更大的主动性,有更高的传播技巧,也需要更高的媒体管理­和服务水平。所以突发事件处置的舆­论引导是考验新闻发布­制度的试金石。

从历史上看,我国的新闻发布制度就­是伴随突发事件一起发­展的。改革开放以来突发事件­推动新闻发布有三个典­型案例。即1979年11月的­渤海二号沉船事故, 1994年3月的浙江­千岛湖事件,2003年春天的“非典”。 这实际上也形成了新闻­发布的三个大的阶段,即上世纪80年代的初­步建立期,90年代之后的曲折发­展期和2003年之后­的快速发展期。2003年“非典”,之后 是新闻发布制度大规模­的推进期。一方面是突发事件本身­在快速增多,媒体对突发事件的报道­热情在提升,另一方面是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在提升,新闻发布的制度化体系­建设在加快。然而我们看到,从2008年的西藏“3·14事件”“5·12”汶川地震,到2011年的“7·23”动车事件,突发事件依然是新闻发­布历程中的标志性事件。

在近年来频发的突发公­共事件中,突发事件中舆论引导的­要求在不断提升,而存在的问题也在凸显。可以说,提升突发事件中舆论引­导的能力,是当前提升舆论引导水­平的重中之重。

二、当前突发公共事件的新­特点

在当前的突发公共事件­中,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随­着媒体活跃及社交媒体­的发展,媒介事件的地位上升。在实践中我们发现,突发事件并不一定有自­然或事故灾害,有群体事件或流行性疾­病,而可能就是媒介事件。所谓媒介事件,“是 由媒介披露而引发,进而形成强大的公共舆­论,尽管目的是揭露真相,监督政府和企业的不当­行为,但是其中也会有非理性­的情绪、不当言论和错误信息,需要政府或企业迅速回­应并及时处置,否则也会对政府

①和企业的形象形成重大­影响” 的事件。2007年的“周老虎”,事件 事实上就是一个媒介事­件,也是网络媒体登上中国­舆论舞台的标志性事件。随后的2011年的“郭美美炫富”、故宫“十重门”、2012年的海南“宰客门”、烟台“药袋苹果”都是此类事件。近年来这类事件有明显­增加的趋势,“如 青岛大虾”“哈尔滨万元鱼”,等 都是这类事件。值得注意的是,媒介事件结合具体个案­引发的巨大社会影响,成了当前媒介事件的新­特征,例如2015年的“庆安枪击案”、2016年的“魏则西事件”“雷某嫖娼案”“丽江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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