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化外交转向公共外交
——以韩国通过《公共外交法案》为例
2016年8月4日,韩国国会投票通过的《公共外交法案》(以下简称“《法案》”)及《实行令》正式生效。《法案》明确了韩国公共外交的目的、、定义 基本原则和职责,《实行令》则针对法案的整体规划制定了具体的执行条款。这份首部有关公共外交的法律性文件为未来韩国公共外交的发展方向和执行奠定了新的基础。
一、背景:文化外交向公共外交的全面转型
早在2016年2月和5月,韩国国会就分别投票通过了关于《公共外交法案》《和 实行令》的决议,8月4日正式生效。需要认识到的是,该法案的推出绝非“突然”,而是近年来韩国从文化外交到新公共外交模式全面转型的结果。以立法的形式对公共外交活动的规划、、、决策 执行资金支持、效果评估,以及相关机构设置和资源配置进行规制,意味着韩国的公共外交发展将迈入全新的阶段。
长期以来,韩国着力推行以“韩流”为核心的文化外交。根据韩国外交通商部编纂的《文化外交手册》中的定义:“文化外交是指以政府机构或政府机构委托的机构为主体,以他国政府及国民为对象,以艺术、、、知识 信息 语言及制度等为手段,以增进相互理解,提高本国国家形象等软实力为目标的各种外交活动。” 2010年,李明博政府提出了将文化外交向公共外交转变的中长期发展战略,把文化外交纳入到公共外交战略中的一部分。2010年也因此被视为是韩国的公共外交元年,在此之前公共外交一直被视为以影响国内公众舆论为目标的活动。
文化外交本质上属于公共外交,但公共外交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提出的“新公共外交”显然具有更为广泛的内涵、参与主体和传播载体。新公共外交强调在政府主导之外,、企业 社会组织、、媒体 公民等利益相关者的广泛参与,促进国内外公众之间的对话,提升对国家的好感度和认同度。李明博提出文化外交向公共外交的转换,意味着政府将利用更加广泛的社会力量和多元化的手段来 提升软实力,从其中长期战略规划中的具体内容可见一斑:,如 提高全民对公共外交概念的理解和认识;通过举办研讨会、出版书籍、成立咨询委员会等手段,使公共外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成为全民普遍的共识;加强外交通商部对公共外交大战略的统一布局与协调功能,使公共外交朝着制度化、体系化和可评估化的方向发展等。
此次《法案》中对公共外交的定义是“国家直接或在地方自治团体及民间部门协力下通过文化、、知识 政策等方式,增进外国人对韩国的理解和信赖的活动”。可以看出,韩国的公共外交仍然以文化外交为核心和特色,但在具体执行上已经延展到更为广泛的新公共外交范畴。
二、目的:提升韩国国家形象的认同感
()一 提高公共外交的有效性,并配套严格计划。“有效性”《成为 法案》中被反复提及的核心关键词。第一条(目的),本法以强化公共外交和提高有效性为基础,是使韩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形象提高所需事项的规定;第四条(国家职责),国家强化公共外交以及提高其有效性,促进制定整体战略和政策;第十一条,外交部长官要促进公共外交体系的有效性。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公共外交是一个旨在“入脑赢心”的说服和认同过程,其效果的评估既极为重要,又难度极高。如何提高公共外交活动的有效性?韩国在《法案》第七条和《实行令》中配套了严格的基本计划和执行计划。具体来看,:包括 外交部长与官界中央行政机关长及地方长官协力,每五年制定一次公共外交的基本计划,基本计划包括公共外交活动的政策方向和促进目标,调整与公共外交相关的配套制度及评价等相关事项,提供对地方自治团和民间部门公共外交的支援方案,。等 执行计划由中央行政机关长及市/道知事根据基本计划的内容,于每年11月30日前提交本年度的业绩评估和来年的执行计划,来年的执行计划需要细化到不同领域和地域的操作细节。,同时 外交通商部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