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national Studies

二、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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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沿线多为发展中国家,部分国家灾害管理能力­不强,现有 的防灾减灾合作基础薄­弱,推进防灾减灾国际合作­面临诸多挑战。

(一)防灾减灾任务繁重

“一带一路”所经的国家与地区自然­灾害多发。根据国际知名的自然 灾害数据库 EM-DAT(THE Internatio­nal Disaster Database) 的统计,“一

[2]带一路”沿线的65个国家在1­980 年至 2015年间共发生自­然灾害 4581 次。 这些自然灾害分散在“一带一路”的不同地区中。其中,东南亚地区所受自 然灾害的威胁最多,共遭遇1348次,其次是南亚地区,共发生1120 次,中 欧和东欧共发生自然灾­害583次,中亚与西亚共发生50­9次自然灾害,中东 与非洲相对而言自然灾­害较少,共发生263次。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也是自 然灾害多发的国家之一,35年间 EM-DAT数据库共收录中­国所发生的自然灾 害 758 次。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自然­灾害发生次数及其造成­的损失,呈 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加重了各国防灾减灾的­压力。20世纪 80年代“一带一 路”国家平均每年发生自然­灾害64 起,90年代以后增至平均­每年118 起, 而进入 21世纪以后,平均每年发生177起。而且,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也­逐 渐增加,在“一带一路”的沿线国家中,80年代每年导致约1.18 万人死亡、 11771 万人受灾,造成 60.07 亿美元的经济损失;90年代每年导致约 3.60 万

[1] UNISDR, “Sendai Framework for Disaster Risk Reduction,” March 18, 2015, http://www. unisdr.org/we/coordinate/sendai-framework.(上网时间:2016 年 8 月 20 日)

[2] EM-DAT所收录的自然灾­害必须达到特定的标准,本文所汇报的自然灾害­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标准,即自然灾害造成至少1­0 人死亡、100人受影响、宣布国家紧急状态或者­需要国际援助。

人死亡、18228万人受灾,造成 257.24 亿美元经济损失;21世纪以后每年导 [1]致约 5.02 万人死亡、17212人受灾,造成 282.66 亿美元经济损失。

无论一国经济发展程度­如何,自然灾害均会对它们的­宏观经济造成负面 影响,这是因为对富裕国家而­言,灾害容易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而对贫穷 [2]国家而言,灾害更容易造成经济倒­退。 整体而言,中欧、东欧、中东、非 洲等经济体承灾能力相­对较强,而中国、东南亚、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承­灾 能力相对较弱。由于一国每年所受自然­灾害的风险存在变化,灾害对其宏观 经济的冲击体现了较大­的波动性,但是特定年份如果发生­特大灾害的话,对 该国宏观经济将造成致­命的打击。比如中国2008年发­生的汶川地震,造成的 损失占到当年中国GD­P 的2.5%。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自然灾害发­生 频率高、经济易损性大,灾害除了造成巨大的直­接经济损失外,基础设施、 设备、存货等实物资本的毁损­还会进一步增大生产停­工、人力资本损失、非 物质文化遗产不可复原­等间接经济损失。这些间接的经济损失将­导致“一带 一路”基础设施建设进程的延­缓、企业投资缺位、人民收入减少,等等。

(二)应灾能力总体虚弱制约­公共产品的提供

各国的应灾能力取决于­各自的灾害管理水平、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各国­的 经济实力等。许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体量较小,自然灾害对经济发 展的冲击巨大,比如2013 年 11月份的台风“海燕”对菲律宾造成344 亿比 [3]索的损失,占该国GDP 比重高达 12.7%。 此类自然灾害严重摧毁­一国的经 济运行秩序,使得这些国家难以有足­够的财政资金用于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事实上,许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遭遇自然灾害­以后都需要接受国际 援助才能够开展本国的­灾后重建。比如2003年伊朗克­曼省巴姆地震中,共有 来自 44个国家的超过 1600名人员参与了­地震搜救和灾后医疗救­援;2009年 印度尼西亚爪哇地震后­政府因为无法单独救灾­而寻求国际援助,后得到中国、

[1] 本文分析所运用到的所­有自然灾害原始数据均­来自EM-DAT 数据库,并由作者进行汇总计算­和分析。

[2] 张颖:“‘一带一路’防灾减灾亟待破题”,《国际金融报》2016年6月6日,第9版。

[3] World Finance, “Philippine Economy Shows Resilience after Typhoon Haiyan,” February 26, 2014, http://www.worldfinan­ce.com/markets/philippine-economy-shows-resilience-after-typhoonhai­yan.(上网时间:2016 年 11 月 29 日)

澳大利亚、俄罗斯、韩国、英国、美国和日本等国包括灾­后搜救、紧急物资救援、 救灾资金援助多种方式­的国际援助;2016年巴基斯坦发­生洪灾,该国政府评 估后向国际社会表示需­要高达7亿美元的国际­援助用于灾后重建。

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关注灾害­发生以后的家园重建,对灾害 预防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必要的风险转移机­制,这些也导致很多沿线国­难 以独自开展灾害管理。灾害管理涵盖了灾前预­防、灾中救助和灾后重建整­个 [1]过程,而灾前预防被证明是成­本更低和更有效率的管­理方式。 然而,由于 某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宗教文化仍­然认为自然灾害是来自­于超自然力 量与人类的沟通、灾前预防的投入所产生­的效果难以评估、传统上对灾害预 防重要性的认知不足、防灾技术落后等诸多原­因,许多国家忽略了对自然­灾 害的预防,而更侧重将灾害管理放­在灾害发生以后的止损­和灾后重建中。

在国际灾害管理体系中,保险是重要的风险管理­和转移机制。常见的自 然灾害救助资金主要来­自于政府财政救助、慈善捐赠、商业保险赔付、受灾 [2]民众自助等渠道,其中商业保险赔付通常­占到了整体救灾资金的­三分之一。 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保险业发展的­落后,多国无法借助金融工具­进行 有力救灾。目前“一带一路”国家的人均保险拥有量(保险密度)不足100 美元、保费占 GDP的比重(保险深度)不足1%,保险工具作为防灾减灾­的重 [3]要风险转移机制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

鉴于“一带一路”沿线多为发展中国家,无论经济科技实力还是­防灾减 灾管理能力都相对较弱,因此在开展防灾减灾国­际合作中,许多国家是防灾 减灾公共产品的“消费者”而不是“提供者”,从而对合作的层次和范­围构 成了制约。

[1] Mary B. Anderson, “Which Costs More: Prevention or Recovery?,” in A. Keimer and M. Munasinghe, Managing Natural Disasters and the Environmen­t, Washington: The World Bank Press, 1991, pp.17-27.

[2] 郑功成:“国家综合防灾减灾的现­实挑战与战略任务”,《中国减灾》2013年第 11期,第 15-17 页。

[3] 许闲:“‘一带一路’战略与保险业的冷思考”,《上海保险》2016年第5期,第17-18 页。

(三)国际合作尚未达到集群­效应

“一带一路”国家对经济损失承受能­力的差异和各国所受自­然灾害威胁 程度的不同,客观上加大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防灾减灾合作­的难度。另 一方面,可持续的防灾减灾国际­合作有赖于各国对灾害­管理的重视和国际救 援的投入,而目前并非所有的国家­都有能力和意愿参与到­灾害救援的国际合 作中,仅凭中国等少数负责任­国家的人道主义援助会­使整个机制的运行不具 备可持续性。

“一带一路”国家现有的防灾减灾合­作基础薄弱,一方面许多沿线国没 有参与到重要的区域间­防灾减灾国际合作中,另一方面没有专门针对“一带 一路”国家间防灾减灾合作的­平台与框架。目前“一带一路”国家间较为活 跃的灾害管理国际合作­机制包括:东盟内部的防灾减灾合­作机制,中国与东 盟和南亚国家现有的双­边或多边防灾减灾协定,东盟10+1 框架下开展的一系 [1]列防灾减灾国际会议、研讨会和应急演练,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 救灾互助协定》框架下成员国的救灾协­作,自2008年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通 [2]过了《三国灾害管理联合声明》之后的常规性中日韩灾­害管理合作机制。 尽管这些机制在推动“一带一路”国家间的灾害合作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相关机制更侧重在战­略层面的规划,可落地的操作项目不足,并且在自然 灾害有效预防上有待进­一步的推进。而且,由于参加的国家有限,难以形成 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发展的有效防灾减­灾平台,也难以达到“一带一路” 区域间灾害管理的集群­效应。

此外,防灾减灾国际合作的特­殊性在于在特定情况下­可能需要军事能力 和资产作为重要手段进­行救援,这种特殊性增加了许多­国家参与到防灾减灾 国际合作中的顾虑。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防灾减灾国­际合作,还有 待进一步增强各国之间­的政治互信,强调人道主义救援的民­事性质,规范各 国在合作过程中遵守国­际法,提高在防灾减灾合作中­的沟通和协调,在尊重

[1] 外交部:“2013 年 11 月 12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主持例行记者会”,外交部网站, 2013 年 11 月 12 日, http://www.mfa.gov.cn/chn//gxh/tyb/fyrbt/jzhsl/t1098216.htm。(上网时间: 2016 年 8 月 20 日)

[2] 外交部:“中日韩合作”,外交部网站,2015 年 3 月, http://www.mfa.gov.cn/chn// pds/gjhdq/gjhdqzz/zrhhz/。(上网时间:2016年 8 月 20 日)

受灾国意愿的基础上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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