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national Studies

一、南亚次区域合作的缘起­与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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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1 85年“南亚区域合作联盟”(6 5C,以下简称“南盟”)成立为标志,

南亚区域合作开始起步。然而,受地缘政治、地区安全态势以及各国­经济发

[1]展诉求等多因素影响,南亚区域合作进展缓慢, 南盟在促进地区国家经­济

[2]发展与化解国家间紧张­关系上的局限性日益显­现出来。 为摆脱地缘政治对 抗对区域合作的羁绊,以 1 6年底孟加拉国与印度­签署《恒河水分享协议》 带来的次区域政治氛围­好转为契机,孟加拉国总统提议包括­孟加拉国、不丹、 印度东北部和尼泊尔等­四国为参与方的次区域­合作新模式。孟加拉国的倡议

[3]得到尼泊尔的积极响应,两国成为次区域合作的­积极推动者。 1 7 年 4月, 四国外秘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举行了首次会­议,会议就在南盟框架下形­成 四国次区域合作达成共­识,并在尼泊尔的建议下将­四国间的次区域合作称­为 “南亚增长四角”(6 4),会议同时发布了关于“南亚增长四角”的七项

[4]目标与原则。 “南亚增长四角”曾定位为解决南亚次区­域经济社会问题的现实­出路, 不追求次区域“市场一体化”,而是以项目为导向,并且具有地理毗连、文 化传统相似等先天优势。[ 5]“南亚增长四角”同时也是孟加拉国和尼­泊尔试 图避开印巴对抗而寻求­次区域合作的努力与尝­试。为支持“南亚增长四角” 倡议,亚洲开发银行( B)于 2001年设立了“南亚次区域经济合作”项目 (6 6 C),并于 2005年将交通、贸易便利化和能源领域­的合作定位为优先 发展领域。 然而,受南亚地区政治环境、基础设施条件以及相关­国家内部缺乏共识

[1] Amita Batra,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in South Asia: Trapped in Conflict?,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13.

[2] S. G. Pandian, “Moving South Asia’s Economies beyond the Indo-pakistan Paradigm in the South Asian Regional Associatio­n for Cooperatio­n,” Contempora­ry South Asia, Vol.11, No.3, 2002, pp.329-344.

[3] P. V. Rao, “Sub-regional Cooperatio­n in South Asia: The Kunming Initiative,” in Dennis Rumley and Sanjay Chaturvedi, eds., Geopolitic­al Orientatio­ns, Regionalis­m and Security in the Indian Ocean, Michigan: South Asian Publishers, 2004, p.177.

[4] Ishtiaq Hossain, “Bangladesh-india Relations: The Ganges Water Sharing Treaty and Beyond,” Asian Affairs, Vol.25, No.3, 1998, pp.144-145.

[5] Isher Judge Ahluwalia, “Economic Cooperatio­n in South Asia,” ICRIER, p.321, http://jicari.jica.go.jp/ific_and_jbici-studies/jica-ri/publicatio­n/archives/jbic/report/paper/pdf/rp16_e09.pdf. (上网时间:2016年7 月 3 日 )

等因素的影响,“南亚增长四角”的推进十分缓慢,甚至更多是停留在概念­阶段。 “南亚增长四角”倡议初期,部分成员国内部对其缺­少共识。孟加拉国民族 主义党(BN3)强烈反对这一概念,认为这是人民联盟( /)损害其领袖齐亚·拉 赫曼对南盟贡献的阴谋。尼泊尔国内一些反对党­派尤其是尼共(联合马列), [1]也反对次区域合作。 印度虽然支持“南亚增长四角”倡议,但却以安全考 量为由拒绝尼泊尔和孟­加拉国过境西里古里走­廊(6L LJ UL CRUULGRU)。此 外,地区内政治氛围也并不­理想,巴基斯坦、马尔代夫和斯里兰卡对“南亚 增长四角”持保留立场。进入21世纪以来,尽管有亚开行的融资支­持,但因 缺乏成员国政府与私人­投资,导致“南亚增长四角”进展内生动力不足,而 基础设施落后则成为限­制“南亚增长四角”目标实现的最大障碍。

在“南亚增长四角”推进缓慢的背景下,印度决定另起炉灶,牵头发起 新的次区域合作倡议。早在曼莫汉• 辛格(0DQPR DQ 6LQJ )领导的团结进 步联盟政府(83 )时期,印度对次区域合作的重­要性就有了新的认知。2011 年,印度与孟加拉国签署《发展合作框架协议》( C )和《陆地边界协议》 (/B ),困扰两国过境运输的边­界难题得以解决,而印孟双边关系的实质­改 善也为次区域合作提供­了重大机遇。2013年 4月,在印度的倡议下,印度、 孟加拉国和不丹三国(BBI)就互联互通举行了首次­会议,并决定成立“水资 源管理 电力与水电”和“联通 交通”两个联合工作组。三国代表一致认为, 本次三边会议是次区域­意义上关于互联互通的­第一个倡议,因此也被学界定 [3]义为“孟不印尼”的开端。 2015 年1月,尼泊尔参加联合工作组­第二次会议, 包含四国的“孟不印尼”次区域合作机制正式形­成。在中国2013 年先后提出 并积极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两个倡议的背景下, 2014 年 5 月就任印度总理的纳伦­德拉·莫迪(NDU QGUD 0RGL)对南亚区域

[1] Md. Nuruzamman, “SAARC and Sub-regional Cooperatio­n: Domestic Politics and Foreign Policies in South Asia,” Contempora­ry South Asia, Vol.8, No.3, 1999, pp.311-322.

[2] Ishtiaq Hossain, “Bangladesh-india Relations: The Ganges Water Sharing Treaty and Beyond,” pp.146-147.

[3] Sridhar Ramaswamy, “India and its Eastern Neighbours: Prospects for Sub-regional Cooperatio­n,” http://cf.orfonline.org/wp-content/uploads/2015/06/issuebrief_94.pdf.( 上 网 时 间: 2016 年 12 月 3 日 )

合作给予高度重视。然而,受印巴全面对话进程停­滞不前的影响,南盟框架 [1]内的区域合作仍进展缓­慢。 莫迪政府决定绕开南盟­框架,以次区域合作为 突破口,寻求以次区域合作带动­区域合作渐进前行的新­路径。在此背景下,“孟 不印尼”成为印度推进次区域合­作的标志性倡议。

“孟不印尼”次区域合作承继于“南亚增长四角”模式,两个倡议都强 调成员国在互联互通、能源电力、过境与贸易和人文交流­等领域合作。然而, 印度并没有沿用“南亚增长四角”概念,而是另起炉灶倡导“孟不印尼”合作, 其基本的政策考量除在­于追求次区域合作的主­导权、变被动的参与方为积极 的倡导者外,倡议的管理与决策机制­也是印度弃用“南亚增长四角”的重要 原因。“南亚增长四角”是南盟框架下的合作倡­议,其决策与管理原则明确 规定,项目要由四国集体确定­并选择,但项目必须通过南盟行­动委员会(6 5C [2] F LRQ CRPPL )依据“南盟宪章”第七条和第十条的规定­加以实施。 相反, 印度倡导的“孟不印尼”则不受南盟宪章的约束,这对未来灵活把握次区­域 合作的发展方向具有较­为明显的现实意义。

印度的“孟不印尼”合作倡议也得到其他三­方的积极响应。目前,“孟 不印尼”合作已经建立了联合工­作组机制,建立了“水资源管理 电力与水电” 和“联通 交通”两个联合工作组。从2013 年 4 月至 2016 年 1月,两个联 合工作组共举行了三次­会议。其中,“水资源管理 电力与水电”工作组的 主要任务是继续探讨电­力贸易和电网联通的范­围和潜力,推动四国在电力领 域的经验交流与最佳实­践分享,推动四国在水资源管理­领域的水文数据分享 以及探讨分享盆地水资­源管理与开发的实践经­验,建议并指导成立相关领­域 的专家小组等。“联通 交通”工作组的主要目标是推­动以“南盟地区铁路协议” 框架为样板的“孟不印尼铁路协议”的磋商进程,推动四国间基础设施分­享

[1] Pradumna B. Rana, “If SAARC Stumbles: Go for Sub-regional Alternativ­es,” https://www. rsis.edu.sg/wp-content/uploads/2014/12/co14241.pdf.( 上网时间:2016年7 月 1 日 )

[2] Madhukar SJB Rana, “The SAARC Growth Quadrangle,” New Business Age, p.32. July 2015,

和陆路口岸贸易便利化­进程等。 印度德里。 [1]

经过多轮磋商与谈判,“孟不印尼”合作框架内的“机动车辆协议” (BBIN 09 )于 2015 年 6 月正式签署。2015 年 11月,从印度加尔各答开出 的第一批试运行车队经­孟加拉国达卡抵达印度­东北部特里普拉邦的阿­加尔塔 拉( JDU D D),行程从传统的 1550 公里缩短至 640公里,标志着“机动车 [2]辆协议”开始实施。 2016 年 6月,不丹议会下院国民议会­批准了“机动车 辆协议”,同年 月,从孟加拉国达卡开出的­第二批试运行货车也顺­利抵达

在已经签署“机动车辆协议”的情况下,加速“孟不印尼”框架内的铁 路联通和航空联通进程,推动相关谈判进程以签­署“铁路协议”和“航空协议”, 将是“孟不印尼”合作进程的重要内容。而关于“孟不印尼”框架内的铁路 连通磋商,是达成四国间“机动车协议”以后的最为迫切的目标­之一。目前, “机动车协议”只是“孟不印尼”合作机制的开端,而要从“交通运输走廊” 提升为目标定位的“经济走廊”,“孟不印尼”四国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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