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合作组织经济合作的主要成就
指导,共同努力,携手并进,在区域经济合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2001年至今,各成员国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为(一)区域经济合作法制化和机制化建设基本完成确立了区域经济合作的法律基础。自成立以来,上海合作组织先后签署了一系列有关区域经济合作的法律文件,其中主要包括《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间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方向及启动贸易投资便利化进程的备忘录》(2001 年 9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2003年 9 月)、《(多边经贸合作纲要) 实施措施计划》(2004年 9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加强多边经济合作、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保障经济持续发展的共同倡议》(2009年 10月)、《上海合作组织中期发展战略规划》(2012 年 6月)、《上海合作组织至2025 年发展战略》(2015 年 7月)、《2017—2021年进一步推动项目合作的措施清单》(2016年 10月)等文件,明确了区域经济合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在此基础上,各成员国还在海关、
交通运输、金融合作、电子商务、农业等领域签署了多项合作协议。[1]建立了区域经济合作机制。截至目前,上海合作组织已建立经贸、交通、财政、央行、农业及科技等多个部长级协调机制。在经贸部长会议下设立了高官委员会和包括海关、质检、电子商务、投资促进、发展过境潜力、能源、
信息、电信等七个专业工作组。[2]组织框架内还成立了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行间联合体,为促进各国实业界合作及相互投资创造了便利条件。上海合作组织经济合作机制的不断完善,为区域经济合作向前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机制保障。(二)区域贸易规模迅速扩大自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以来,区域整体贸易和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额均实现高速发展。2017年上海合作组织六个成员国贸易总额为4.90 万亿美元,
[1] 刘华芹:“深化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构想”,《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2014年第1期。[2] 同上。
2001 年这一数字仅为 6720 亿美元。[1]其中,中、俄、哈、乌、吉、塔六国的贸易额分别增长为2001 年的 8.2 倍、3.73 倍、3.7 倍、4.5 倍、5.9 倍、2.6
倍。[2] 印、巴加入后,2017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贸易总额则达到5.719 万
亿美元, [3]区域贸易规模进一步扩大。成员国间贸易联系日益加强,相互成为主要贸易伙伴。2017年,中国与
各成员国贸易额达2176 亿美元。[4]其中,中国成为俄、吉、印、巴第一大贸易伙伴,哈、乌、塔第二大贸易伙伴。其中,中俄、中印双边贸易额分别占中国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贸易总额的38.7% 和 39.4%。与此同时,组织内成员国间贸易额在各成员国进出口贸易额中的比重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区域内贸易比重明显增加显示了区域经济合作的成效。(三)区域投资稳步推进17年来,随着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经济快速增长以及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成员国的投资潜力逐渐显现出来,对于外部资金的吸引力不断增强,区域吸引外资的规模呈现快速上升势头。2017年,上海合作组织六个成员国外
商直接投资( D )总额为 1788.59 亿美元,是 2003 的 2.8 倍。[5] 在外资流入加快的同时,成员国之间的相互投资也大幅增长。据中国商务部统计,截至 2017年底,中国对各成员国累计各类投资超过830亿美元。目前,中国已成为乌、吉、塔第一大投资来源国,成为俄、哈第四大投资来源国。与此同时,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对华投资日渐活跃。截至2017 年底,各成员国对华投资总额累计达 20.75亿美元。投资合作带动数百个能源、交通和农业等领域项目顺利推进,中国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工程承包累计合同额达2133亿美元,累计营业额达1530亿美元。此外,相互投资领域、投资方式和投资
[1] 见中、俄、哈、乌、吉、塔统计局网站,总和由作者计算而得。[2] 同上。[3] 见中、俄、哈、乌、吉、塔统计局网站及中国驻印度经商参赞处、驻巴基斯坦经商参赞处网站。
[4] 见中国海关统计网站, WW F DF WR WDW FR D 1 DWD 5 FR G & D D G F F G WW F DF WR WDW FR D 1 DWD 5 FR G & D D G F F G。(上网时间:2018年 2 月 5日)
[5] 中国 D 数据来自中国投资指南网,俄、哈、吉 D 数据来自三国央行网站,乌、塔数据来自中国驻乌、塔经商参赞处网站,塔 D 是 2017 年 1—6 月的 5.28 亿美元。
主体呈多元化态势。投资领域由资源开发、农业、加工业扩大到基础设施建设、机械制造业、服务业等;投资形式方面,除直接投资外,还有中长期贷款、股权、财务投资、合资基金以及对外援助等多种形式;为数众多的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亦积极参与了区域经济合作。区域投资合作的扩大极大地带动了区域经济合作以及区域贸易的发展。(四)贸易便利化取得明显进展上海合作组织推动贸易便利化进展明显。一方面,制度性安排逐渐推进。[1] 从投资主体看,上海合作组织贸易便利化工作组完成建章立制并已召开三次会议,为研究制定贸易便利化切实举措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互联互通建设成效大。2014各成员国共同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年有利于提高成员国过境运输潜力,深入推动区域互联互通,提升成员国间经贸合作水平。近三年来,一系列互联互通项目在俄、哈、乌、塔等国“开花结果”,中欧班列、双西铁路、安格连—帕普铁路卡姆奇克隧道、达特卡—克明项目、艾尼—彭基肯特高速公路和瓦亚铁路项目等一批示范性基础设施领域项目顺利完成,地区能源、交通、电信等网络初显轮廓。此外,海关通关、支付结算、检验检疫等方面的便利化也取得进展。成员国就推动上海合作组织信息高速公路和利用电子签名进行跨境电子合作示范性项目达成共识,极大地提高了双边及多边贸易的便利性。中国与俄、哈、塔、巴等国还签订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2017年 3月,中国工商银行(莫斯科)股份有限公司在莫斯科正式启动人民币清算行服务,进一步便利人民币在中俄经贸中的使用,也为中国与其他成员国在经贸合作中使用本币结算起到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