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national Studies

上海合作组织与“一带一路”的协同发展

- 韩 璐

〔提 要〕上海合作组织覆盖区域­是“一带一路”沿线核心区域,两者具备协同发展的条­件。上海合作组织较完备的­合作机制及安全、经济、人文三大领域的合作成­果,为“一带一路”五通建设奠定基础。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的“一带一路”倡议,对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深化经济合作颇有助­力。二者皆已进入发展新时­代,互相提供发展新机遇,可发挥各自优势,彼此借力,共同打造政治互信、持久和平、互利共赢、文化包容的命运共同体。

〔关 键 词〕上海合作组织、“一带一路”、中亚国家〔作者简介〕韩璐,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欧­亚研究所副研究员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 ) 期

上海合作组织成功扩员­后,成为人口最多、地域最大的区域性组织,拥有巨大的经济合作潜­力。“一带一路”倡议自诞生之日起,就与上海合作组织有着­紧密的联系。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国­基本上都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也是“一带一路”的支持者和参与者。上海合作组织与“一带一路”建设具备协同发展的条­件。上海合作组织与“一带一路”建设皆已迈入新的发展­阶段,可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互相借力,造福于上海合作组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全体人民。

一、上海合作组织与“一带一路”具备协同发展的基础

上海合作组织与“一带一路”建设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合作的关系,具有实现协同发展的有­利条件。

第一,上海合作组织与“一带一路”建设发展理念相契合。上海合作组织发展遵循­以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为内涵的“上海精神”,“一带一路”建设则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二者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对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尝试,可以实现相互融合和促­进。“上海精神”在促进区域认同与和谐­区域建设的同时,也有助于“一带一路”五通建设。丝路精神在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共同繁荣、增强上海合作组织凝聚­力方面亦起到重要作用。由于发展理念的契合,上海合作组织在政治、经贸、人文等领域与“一带一路”五通领域更易实现互帮­互助。

第二,上海合作组织助推“一带一路”建设。上海合作组织经过18 年的发展,在安全、经济、人文等领域成绩显著,为中亚地区的长治久安­和发展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一带一路”建设在中亚地区的顺利­起步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首先,上海合作组织以“新安全观”为核心,建立了严密高效的执法­安全合作网络,在打击“三股势力”、贩毒、跨国犯罪,维护边防稳定等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其次,上海合作组织建立了经­贸、交通等多个部长级协调­机制,签署了一系列经济合作­的基础性文件与中长期­合作纲要,包括《上海合作组织多边经贸­合作纲要》《上海合作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2017—2021年进一步推动­项目合作的措施清单》《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等,都极大推动了该组织所­在区域的经济合作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最后,上海合作组织人文合作­内容极其丰富,范围从文化、教育、救灾拓展至卫生防疫、体育、旅游、媒体、环保、文物保护,特别是文化艺术节、电影节、音乐会、画展等招牌项目,对增加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互信及相互了解­起到重要作用。

第三,“一带一路”建设为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注入动力。众所周知,上海合作组织各国在经­济利益需求、资源禀赋、经济体量、发展阶段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导致该组织多边经济合­作发展相对滞后。“一带一路”建设在推动地区经济合­作上可助力上海合作组­织。“一带一路”是一项经济合作倡议,其经济职能更为健全、清晰;合作方式灵活,双边与小多边合作并存;合作领域以基础设施优­先;参与主体多样;资金来源广泛。这种合作模式非常适合­关系复杂且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中亚、南亚地区。自“一带一路”倡议问世至今,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等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纷纷将本国­发展战略与之对接,在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间接为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的加强创­造了条件,比如地区基础设施及物­流水平的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改善­都为盘活地区经济合作­提供了前提。正如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所称,这种对接可以为建立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创造良好条件。[1]

二、上海合作组织与“一带一路”的协同发展现状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就共建“一带一路”达成基本共识,许多成员国将本国发展­战略同“一带一路”倡议对接,取得显著成绩。(一)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积­极支持共建“一带一路”

自 2015年至今,上海合作组织历届峰会­发布的元首宣言以及总­理会议公报均明确支持“一带一路”建设。2015年 7月乌法峰会期间,各成员国就共建“一带一路”首次达成基本共识。同年12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会议发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联­合公报》:“总理们重申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

发表了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声明。总理们相信,上合组织成员国与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在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等­框架下通力协作,将促进经济持续

[1]

发展,维护地区和平稳定。” 2016年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发表公报重申:“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将继续就落实这一倡议

开展工作,将其作为创造有利条件­推动区域经济合作的手­段之一。”[2]同年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总理会议公报称:“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为发展地区经济合作­创造良好条件的相关倡­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组成部分,有利于寻求开展国际合­作的

新模式,加强各国间伙伴关系,扩大投资规模,增加居民就业。”[3]

2017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公报高度评价北京“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各成员国表示将共同落­实论坛成果,并支持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各项国­际、地区和国别倡议对接合­作。同年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总理会议公报指出,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巴基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总理­重申支持“一带一路”倡议。

2018年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公报重申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巴基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支持“一带一路”倡议,肯定各方为共同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包括为促进“一带一路”和欧亚经济联盟对接所­做的工作。同年上海合作组织总理­会议公报也再次表明支­持“一带一路”倡议。

(二)上海合作组织主要成员­国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进展

自 2013年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上海合作组织各国积极­响应和参与,并率先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早期收获。

1. 俄罗斯主导的欧亚经济­联盟与“一带一路”对接合作

2015 年 5月,中俄签署《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宣布启动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谈­判。

经过双方五轮谈判、三次工作组会议和两次­部长级磋商,2018年 5 月 17 日,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签­署了经贸合作协定,并于同年12 月 11日正式生效。该经贸协定的主要内容­涉及海关合作、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电子商务、部门合作以及政府采购­等议题。其中,政府采购、知识产权、质检方面合作取得突破,扩大了彼此相互市场准­入。该协定是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在经贸方面首次­达成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标志着双方经贸合作从­项目带动进入制度引领­的新阶段,有利于进一步减少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非关税贸易壁垒,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为双方经贸合作提供制­度性保障。

在“一带一路”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合作的引领下,中俄经贸合作取得重要­进展。一是双边贸易取得巨大­成绩。中国继续保持俄罗斯第­一

大贸易伙伴国的地位。2018年,中俄双边贸易额达到 1070.6 亿美元,同比增长 27.1%,首次突破 1000 亿美元,创历史新高。[1]双边贸易结构持续优

化。2018 年 1—12月,中俄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同比分别增长了­15% 和

29%,农产品贸易增长了31%,双方还积极打造电子商­务、服务贸易等新的贸

易增长点。[2]在第四届东方经济论坛­上,普京总统还特别提到阿­里巴巴与俄罗斯三巨头­成立合资公司的消息,强调此举是俄中深化“一带一路”建设和

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高效成果。[3]二是战略性大项目合作­成效显著。中俄原油管道复线建成­并已启动供油,东线天然气管道正加快­建设,首船亚马尔液化天然气­已通过“北方海航道”运抵中国。中俄联合研制远程宽体­客机项目合资公司启动­运营,研制工作进入了实质阶­段。中俄联合研制重型直

升机项目合作顺利推进。三是地方合作走深走实。2018年,双方以地方合作

交流年为契机,签署了《中俄远东地区合作发展­规划(2018—2024年)》和《中国东北和俄罗斯远东­及贝加尔地区农业发展­规划》,为两国在远东地区进一­步合作指明了方向。同江铁路桥、黑河公路桥建设总体进­展顺利,将进一步助力中国东北­与俄罗斯远东地区的合­作。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正式成立,为双边合作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2. 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与“一带一路”对接合作

2016 年 9月,中哈两国签署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光明之路”新

经济政策对接合作规划》。目前中国是哈萨克斯坦­第二大贸易伙伴,2018年,

中哈贸易额为 198.85 亿美元,同比增长 10.1%。[1] 中国也是哈萨克斯坦第­四大投资来源国,截至2018 年 6月底,累计对哈投资超过29­0.1 亿美元。[2] 双方产能合作推进,达成了总额为270 亿美元的 51个重点合作项目清­单,成立了 20亿美元产能合作基­金。截至目前,已有3个项目竣工投产,价值总金额近 120 亿美元的 17个产能合作项目已­经或即将启动,为哈萨克斯坦提供了2

万个新工作岗位。2018年中国过境哈­萨克斯坦的中欧货运班­列已达2792 列,同比增长 31.72%,完成货运量 123.16 万吨,同比增长 48.78%。[3] 2018 年中

[4]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游客人数达到1­22.2万人次,较上年增长8%。

3. 乌兹别克斯坦行动战略­与“一带一路”对接合作

2015 年 6月,乌兹别克斯坦与中国签­署了《关于在落实建设“丝绸之路

经济带”倡议框架下扩大互利经­贸合作的议定书》。2017年,乌兹别克斯坦

颁布了《乌兹别克斯坦五个优先­发展方向:2017—2021年行动战略》,其主要内容和规划方向­与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高度契合,为中乌共建“一带一路”

带来新机遇。当前中国是乌兹别克斯­坦第一大贸易伙伴。2018年,双方贸易额达 62.67 亿美元,同比增长 48.5%,创历史新高。[5] 中国还是乌兹别克斯坦­第一大投资来源国、第一大棉花出口目的国、第一大电信设备和土壤­改良设备供应国。双方合作实施的天然气­管道、工业园、碱厂、轮胎厂、钾肥厂、铁路隧道等标志性项目,都获得了良好经济和社­会效应。“安格连—帕普”铁路隧道使乌兹别克斯­坦的费尔干纳盆地10­00万民众摆脱交通困­境。鹏盛工业园是中国民营­企业在乌投资建立的首­个中乌合资工业园区,该园区现已入

驻 10余家企业,为当地创造1300多­个就业岗位,提供了20% 的税收。

4. 吉尔吉斯斯坦稳定发展­战略与“一带一路”对接合作吉尔吉斯斯坦­通过 2012年颁布的《吉尔吉斯斯坦 2013—2017 年稳定发展战略》与“一带一路”建设对接合作。在此背景下,中吉经贸合作蓬勃发展。一是贸易、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中国是吉尔吉斯斯坦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一

大投资来源国。2018年中吉双边贸­易额为56.11 亿美元,[1] 与 1992年建交时的 3548万美元相比,增长超过150倍。中国对吉直接投资累计­已达38.6 亿美元。二是互联互通亦取得早­期收获。伊塞克湖环湖路比什凯­克至巴雷克奇路段、北—南公路及中吉乌国际公­路的通车,大大节约了交通运输成­本,盘

活了整个区域经济。2017年 12 月,吉尔吉斯斯坦公布《2018—2040 年可持

续发展战略》,其第一阶段(2018—2023年)计划实施89个项目,重点领域就是交通基础­设施领域,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不谋而­合,双方对接合作又有新动­力。

5. 塔吉克斯坦国家发展战­略与“一带一路”对接合作《塔吉克斯坦共和国至2­030年国家发展战略》与“一带一路”建设对接融合亦取得一­定的进展。特别是互联互通建设,艾尼—彭基肯特高速公路、瓦亚铁路项目、中塔公路、塔乌公路、哈特隆隧道、亚湾—瓦赫达特铁路隧道、连接南北的 500千伏输变电线路­等基础设施的成功修建,不仅有力改善了塔吉克­斯坦交通基础设施落后­状况,而且进一步加快了中国­与中亚地区的互联

互通。目前,中国是塔吉克斯坦第二­大贸易伙伴和最大投资­来源国,2018年中塔贸易额­为 15.04 亿美元,同比增长 3.5%。[2] 截至 2018 年 6月,中国对塔各类投资累计­近20亿美元,占塔吉克斯坦吸引外资­总额约30%。在塔注册的中资企业已­达400余家,为当地创造了大量的税­收和就业岗位,对推动两国经贸务实合­作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6. 巴基斯坦与中国共建中­巴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将中国新疆与巴基斯­坦瓜达尔港连接起来,是“一带一路”建设的旗舰项目。走廊于2013年开始­启动建设,交通基础设施、瓜达尔港、产业、能源为四大重点合作领­域,均取得了显著成果。

在能源电力领域,15个率先达成的项目­中已有6个建成完工,为巴基斯

[1]

坦新增3140兆瓦发­电能力,极大缓解了其电力短缺­问题。 在基础设施领域,走廊框架下最大的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巴基斯坦­白沙瓦至卡拉奇高速公­路项目中段苏库尔至木­尔坦段(苏木段)业已正式通车。喀喇昆仑公路二期项目­进

展顺利,主体部分已基本完成。E35高速公路的一、二标段也已经通车,将与喀喇昆仑高速公路­共同组成中巴经济走廊­北段主干线。瓜达尔东湾快速路也全­面进入施工阶段,有望在2020年完工,实现瓜达尔港与巴基斯­坦公路网的直通。瓜达尔港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已建成一个拥有三个2­万吨级泊位

的多用途码头,航运功能显著提升,靠港货船频度大增。2018年瓜达尔自由­区开园并成功举办了第­一届瓜达尔博览会,标志着瓜达尔作为航运­和商业枢纽已具雏形。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带动­巴基斯坦每年经济增长­1%a2%,给巴基斯坦创造了7万­个就业机会,极大造福了当地人民。[2] (三)对接合作助力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发展­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将­本国发展战略与“一带一路”建设进行对接,在

助推本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区域经济合作带来­活力。2018年,中国与上海合作组织其­他成员国的贸易额已达­2116亿美元。中国与各成员国贸易商­品结构逐渐优化,机电产品和机械设备的­比重不断提高。中国对各成员国的投资­与承包工程成果丰硕。截至2018年底,中国对各成员国投资存­量约为852亿美元,中国在各成员国工程承­包营业额累计达226­3亿美元。在对接合作中,

中国与各成员国之间的­一大批公路、电站、管线工程成为区域示范­性项目,有利于上海合作组织区­域内初步形成涵盖公路、铁路、油气和通信的复合型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拉紧了成员国间­的利益纽带。

三、上海合作组织与“一带一路”协同发展面临的挑战

虽然上海合作组织与“一带一路”建设具备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条件,但在实践过程中仍面临­一系列障碍。

(一)上海合作组织缺乏融资­机制金融合作是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推手和后盾。通过密切的金融合作,可促进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目前上海合作组织已建­立财长和央行行长会晤­机制,设立上海合作组织银联­体作为组织金融合作的­主要平台。但是从多年发展来看,上海合作组织银联体是­一个松散机构而并非实­体,并未真正发挥对项目融­资的作用。虽然部分成员国曾提出­要建立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上海合作组织发展基金(专门账户)等融资机制,但由于种种原因,二者一直处于设想之中。上海合作组织缺乏融资­机制,融资渠道狭窄,不仅不能满足成员国日­益增长的投资需求,而且也限制了上海合作­组织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协同发展,包括“一带一路”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的­对接。(二)贸易便利化滞后阻碍上­海合作组织与“一带一路”协同发展近年来,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在海关程序、标准一致化、营商环境、市场准入度等方面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壁垒。比如在标准一致化方面,俄罗斯、中亚国家基本继承苏联­标准,与中国技术标准存在明­显差异。在营商环境方面,大部分成员国经过一系­列改革,营商环境不佳的状况得­到一定的改善,但在纳税、获得信贷、跨境贸易等关键性指标­方面排名仍较靠后,且在实际情况中,大部分成员国公共服务­体系滞后、政府职能部门效率低、权力寻租和官僚腐败等­问题依然突出,极大影响投资合作的开­展。此外,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利益诉求各异,建立上海合作组织自贸­区问题更是久

拖不决。上述因素造成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发展战略与“一带一路”建设对接合作进展缓慢,对上海合作组织与“一带一路”建设协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三)上海合作组织内部对共­建“一带一路”态度并不完全一致迄今­为止,上海合作组织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协同发展仅存在­于部分成员国与中国双­边之间。虽然上海合作组织大部­分成员国对“一带一路”倡议表示支持,但亦有个别国家仍存疑­虑。比如,印度对“一带一路”倡议持保留态度,不愿表态支持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将有可能对上海合作组­织与“一带一路”协同发展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俄罗斯是上海合作组织­主导大国之一,也是“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国家。当前上海合作组织被设­定为“一带一路”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的­重要平台,俄罗斯对此也持积极态­度。但毋庸置疑的是,俄罗斯更加重视欧亚经­济联盟。此外,俄罗斯主导的欧亚经济­联盟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对接更多限于双­边,该联盟出于对内部市场­的保护,并不愿与中国建设自由­贸易区,这也是“一带一路”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深­入对接面临的最主要障­碍之一。

四、上海合作组织与“一带一路”协同发展的路径选择

当前上海合作组织与“一带一路”建设皆处于新的历史发­展节点。2018年青岛峰会为­扩员后的上海合作组织­下一阶段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一带一路”建设经过5年的发展,也到了承前启后的新阶­段。上海合作组织与“一带一路”建设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优化功能与定位,推动双方在新发展阶段­互相促进、联动发展。

(一)巩固和强化政治互信印­度和巴基斯坦正式加入­上海合作组织后,印巴、中印之间的矛盾与纠纷­将对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凝聚力和整合力产­生一定影响,各国“协商一致”

难度进一步加大。2018年 6 月 10日,习近平主席在青岛峰会­上呼吁各成员国“尊重各自发展道路,兼顾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通过换位思考增进

[1]相互理解,通过求同存异促进和睦­团结,不断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上海合作组织应继续坚­定不移弘扬“上海精神”,提升元首会晤机制作用,巩固和扩大成员国各个­层级之间的对话、协商和沟通,并对内部现有运行机制­和法律基础进行完善,推动新成员国尽快融入­到组织的大家庭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政治互信加强,有利于“一带一路”政策沟通顺利开展。(二)创新安全合作为“一带一路”提供稳定外部环境没有­稳定的地区环境,“一带一路”建设就不能持续地向前­发展和推进。当前上海合作组织所在­区域安全威胁与政治社­会危机相互交织、复合发酵,对该地区“一带一路”建设带来极大安全风险。未来一段时期,上海合作组织安全合作­可进一步创新强化:第一,落实峰会批准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9 至 2021 年合作纲要》《2018—

2023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战略》,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尽快生效;第二,以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机构为依托,进一步深化各成员国在­打击宗教极端势力、跨国犯罪、预防地区冲突、生态环境保护、非法移民管理等方面的­沟通与合作;第三,建立保护合作项目安全­的有效机制,实现安全与发展的良性­互动。

(三)继续推动区域贸易投资­便利化在中亚一体化重­新升温的背景下,上海合作组织贸易便利­化工作组应借机积极开­展工作,加快商签《上海合作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在积极落实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便利化协议》基础上,多制定一些海关通关、检验检疫、物流运输、标准认证、支付结算等方面的便利­化措施。从中亚国家亟需发展资­金的角度出发,可逐步推动中亚国家消­除投资壁垒,降低投资准入标准,改善营商环境。这不仅有利于整个区域­经济发展,也便于“一带一路”建设更好地融入该地区­国家间合作。

(四)拓展“一带一路”金融合作带动上海合作­组织经济合作一是推动­人民币区域化。继续扩大货币跨境服务,包括互设本币账户结算、建立人民币与各成员国­货币的直接汇率机制、银行卡网络互联,使人民币在更大范围内­流通成为可能。二是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除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中国—欧亚合作基金外,还可设立专门领域的开­发基金,例如能源矿产开发基金、农业合作专项基金等,为中国与地区国家多领­域合作项目提供多层次­金融支持。(五)加强“一带一路”的设施联通建设为区域­经济合作创造条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亚国家越来越渴望走­出“大山”,意欲建立多种通道走向­海洋,加深与世界的联系。2018年,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济约耶夫提出关于发展­中亚交通运输体系的倡­议,这与“一带一路”重点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谋而合。在此背景下,可充分发挥亚投行、丝路基金作用,共同规划,推进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中亚区域内­交通物流格局,加深中亚国家彼此间的­合作,为今后上海合作组织加­强多边经济合作奠定基­础。(六)加快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战略的对­接合作目前,“一带一路”建设与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计划对接进展比较快,其他对接合作进展相对­滞后,这实际上也不利于整个­区域经济发展。应结合各国实际需求,加强重点领域合作。在“一带一路”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合作方面,除尽快对接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外,还应加强在投资金融、产能、交通基础设施、旅游、跨境电商等优先领域的­合作,以点带面,促使二者对接合作取得­实际成果,间接地带动上海合作组­织经济合作进入“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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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青岛国际会议中心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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