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national Studies

创新伙伴关系:打造全球伙伴关系的新­增长点

- 方 晓

〔提 要〕“创新伙伴关系”是中国打造更加紧密的­全球伙伴关系网过程中­的最新实践,是中国外交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在世界转型过渡期与中­国发展历史交汇期叠加­的特殊背景下,以创新要素为推动各国、各地区和全人类的共同­发展切入点,有助于突破现有南北差­异、思想差异、制度差异、意识形态差异等传统伙­伴关系指标体系,在国际政治权力范式中­增加发展范式,将各国对发展的需求转­化为应对共同挑战的集­体行动和理念共识,从而增加对中国全球伙­伴关系网络建设的外部­认同。

〔关 键 词〕中国外交、创新伙伴关系、创新合作、全球伙伴关系〔作者简介〕方晓,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国­际战略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博士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 ) 期

近年来,创新在中国打造全球伙­伴关系网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自

* 本文系上海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上海面向‘一带一路’构建高水平创新网络研­究——以中欧创新战略伙伴关­系和‘一带一路’支点国家合作为例”和上海市社科规划中青­班专项课题“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与­新时代中国的全球治理­观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感谢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杨剑研究员为本文撰­写提供的宝贵建议,感谢匿名评审专家和《国际问题研究》编辑部提出的修改意见,文中疏漏之处由作者承­担。

[1]

2013年起,中国先后与瑞士建立了“创新战略伙伴关系” ,与以色列建立“创新全面伙伴关系” [2],与德国提出“建立互利共赢的创新伙­伴关系”[3],与

英国提出“建立中英创新合作伙伴­关系”[4],与芬兰建立了“面向未来的战略伙伴关­系”[5],葡萄牙、西班牙、捷克、俄罗斯、巴西、阿联酋和新加坡等多国­也积极回应中国对创新­合作的期待,在伙伴关系联合声明中­突出创新要素。中国以创新合作为重点,推动构建更加平等均衡­的伙伴关系,丰富了全球伙伴关系的­内涵,对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

一、创新伙伴关系建设的三­种类型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扩大同各国的利

[6]

益交汇点”。 在打造更加紧密的全球­伙伴关系网这一重要外­交议程的过程中,以突出创新要素和强调­发展共识为主的伙伴关­系建设理念应运而生。目前来看,中国的创新伙伴关系建­设可归纳为三种主要类­型。

创新要素结合型。主要指中国与对象国已­经确认将“创新合作”作为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关于建立创新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新华网,

2016 年4月8 日,KWWS ZZZ [LQKXDQHW FRP ZRUOG FB KWP。(上网时间:

2019年1月17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以色­列国关于建立创新全面­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新华网,

2017年3月21 日,KWWS ZZZ [LQKXDQHW FRP SROLWLFV FB KWP。(上网时间:

2019年1月17日)

[3] “中德合作行动纲要:共塑创新”,新华网,2014年 10 月 11 日,KWWS ZZZ [LQKX DQHW FRP ZRUOG FB KWP。(上网时间:2019 年 1 月 17 日)

[4] “中英关于构建面向21­世纪全球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新华网,2015

年1月22日, KWWS ZZZ [LQKXDQHW FRP ZRUOG FB KWP。(上网时间:

2019年1月17日)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芬兰­共和国关于建立和推进­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的联

合声明”,新华网,2017年4月5 日,HWWS ZZZ [LQKXDQHW FRP FB KWP。(上

网时间:2019 年 1 月 17 日)

[6]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

出版社,2017 年,第 59-60 页。

边关系的战略定位,包括中国与瑞士建立的“创新战略伙伴关系”[1]、与以色列建立的“创新全面伙伴关系” [2]。此种创新伙伴关系的对­象国一般为世界公认的­创新型国家,合作重点是促进创新要­素的单向流入,包括创新性企业、人才、知识和机制等。以瑞士为例,该国在全球创新指数排­行榜上多年稳居榜首,人均拥有专利数量名列­世界前茅。而且,瑞士不仅是最早承认并­同新中国建交的西方国­家之一,也是最早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首个与中国签署自贸协­定的世界经济前20强­和欧洲大陆国家。从特点来看,作为中国推动建立的首­个创新伙伴关系,中瑞创新战略伙伴关系­以开拓性创新和共同提­升创新能力为主要目标,追求在关键领域的示范­性作用。两国创新战略伙伴关系­建设的重点在于生态环­保、金融合作、高端制造业等瑞士创新­要素聚

集领域。2016年,瑞士合作发展署与烟台­市政府签署《中瑞低碳城市项目合

作备忘录》,以低碳城市项目促进中­国城镇化实现可持续发­展。2017年,中国建设银行在苏黎世­设立分行,成功在世界最大的离岸­金融中心设立人民币清­算中心。两国还建立了科技创新­对接实务合作平台,积极推进中国制造业发­展规划和“瑞士工业4.0”对接合作,为智能制造、数字经济方面的技术对­接提供重要创新平台。

以色列是世界领先的创­新大国,其研发人员的全时当量­为82.5 万人年,民用研发开支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4.5%,是经合组织成员国人均­研发支出

最高的国家之一。[3]与中瑞创新合作相比,中以创新全面伙伴关系­追求多层

级的平台构建。2013 年 5月,中以建立政府间经济技­术合作机制。2014年 5月,中以建立创新合作联委­会机制,两国在生命科学、农业、新能源和水处理、

环保等方面合作成果显­著。2017年,中国对以投资160亿­美元,主要集中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关于建立创新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以色­列国关于建立创新全面­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3] “以色列 2017 年民用研发支出占GD­P 的 4.5%”,新华网,2018 年 8 月 28 日,KWWS ELJ [LQKXDQHW FRP JDWH ELJ P [LQKXDQHW FRP FB KWP。(上网时间:2019

年3月22日)

人工智能、计算机创新和精密制造­等领域,相关中国企业也开始在­以色列投

资并建立研发中心。[1]2018 年 10月,国家副主席王岐山与内­塔尼亚胡总理共同主持­中以创新合作联委会第­四次会议,共同签署了《中以创新合作行动

计划(2018—2021)》。[2]该行动计划提出,“加强两国在青年科技人­员交流计划、联合实验室、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创新园区、创新合作中心等民用领­域的务实合作,探索一条从研发到产业,从创新到创业的合作新­模式,搭

建一系列创新创业的合­作平台。”[3]近年来,中国不但推动与以色列­搭建国家间的创新合作­机制,还推动相关地方政府参­与中以创新合作,以长三角地区为代表在­常州、杭州、上海等地建设创新伙伴­关系的次级合作平台,包括

列入《中以创新合作行动计划(2018—2021)》的中以常州创新园和中­以(上海)创新港,以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以跨境孵化器、中以IT 创新园,浙江省筹划设立的国家­级中以国际创新园等。截至2018年,中以常州创新园

[4]已集聚以色列及中以合­作企业81家,不仅数量领跑全国,业态也最为丰富。中以创新全面伙伴关系­在探索合作模式和平台­建设方面成果显著。

合作领域提升型。在这一类型中,创新合作在中国与相关­国家关系中尚未占据核­心地位,但已具备实质性内容和­发展目标。此类创新伙伴关系建设­主要面向具备科技领先­优势的发达经济体,相关国家在科技创新的­部分领域占据优势,但缺乏类似中国的具有­规模效应的市场和场景­应用环境,双方存在以协同联动为­主要目标的创新合作空­间。例如,中国与德国提出“建立互

利共赢的创新伙伴关系”[5],与英国提出“建立中英创新合作伙伴­关系”[6],

[1] ³&KLQD ,VUDHO ,QQRYDWLRQ 3DUWQHUVKL­S 'HYHORSV )DVW ´ Global Times 2FWREHU

KWWS ZZZ JOREDOWLPH­V FQ FRQWHQW VKWPO (上网时间:2019 年 3 月 22 日)

[2] “王岐山访问以色列”,新华网,2018年 10 月 25 日,KWWS ZZZ [LQKXDQHW FRP ZRUOG FB KWP。(上网时间:2019 年 3 月 22 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以色­列国关于建立创新全面­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4] “常州打造高质量工业城­市 创新生态进入升级版”,人民网,2019年 5 月 19 日, KWWS MV SHRSOH FRP FQ Q F KWPO。(上网时间:2019 年 6 月 22 日)

[5] “中德合作行动纲要:共塑创新”。

[6] “中英关于构建面向21­世纪全球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

与芬兰建立的“面向未来的战略伙伴关­系”[1],中国与日本建立的“中日创

新合作机制”[2] 等。

中德两国于 2014年共同发表以“共塑创新”为主题的《中德合作行动

纲要》,提出在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框架下着力发展创­新伙伴关系。2015年,

德国推出首个科研合作­国别战略——《中国战略(2015—2020)》。2016年,中国科技部发布《科技创新共塑未来·德国战略》,强调中德在应对全球挑­战、

迎接新一轮产业革命方­面承担共同责任。2016年 4月,德国举办中德创新大会,成为两国间规模最大、涉及领域最广的科技创­新合作交流平台。近年来,沈阳市中德(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太仓中德先进制造技术­国际创新园等

多个创新合作平台相继­建成。2018年,中德科技园作为中国首­家科技离岸中心落地德­国海德堡,为中国机构搭建对外招­才引资的基地,从而实现跨国协

[3]

同合作发展。 此外,中英两国于2017年­正式发布《中英科技创新合作战略》,

[4]成为首个中国与他国联­合制定的双边科技创新­合作战略。 中英创新计划、“科学桥”计划、牛顿基金等在人才培养、合作研究等方面形成长­效合作机制,其中牛顿基金已累计支­持460 多个科技创新合作项目。[5]此外,中国与欧盟

的科技创新合作已经成­为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中的核心部分。2017年6月,中欧签署《中国科技部和欧盟委员­会关于依托共同资助机­制实施2018—2020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芬兰­共和国关于建立和推进­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2] “中日双方签署关于建立­中日创新合作机制的备­忘录”,商务部网站,2018年 10

月26日, KWWS ZZZ PRIFRP JRY FQ DUWLFOH DH DL VKWPO。(上网时间:

2019年7月10日)

[3] “首家离岸科技中心落地­德国海德堡”,经济参考网,2018年 5 月 19 日,KWWS ZZZ MMFNE FQ FB KWP。(上网时间:2019 年 7 月 10 日)

[4] “中英两国正式发布科技­创新合作战略(附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大不­列

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大使馆网站,2017年 12 月 10 日,KWWSV ZZZ PID JRY FQ FH FHXN FKQ ]\J[ NMMO W KWP。(上网时间:2019 年 7 月 18 日)

[5] 张敏:“中欧科技创新伙伴关系­的新变化与新趋势”,《区域经济评论》2018年第

5期,第 30 页。

年度中欧研究创新旗舰­合作计划和其他类研究­创新合作项目的协议》[1],为双方开展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提供指导和依­据。

创新潜力开发型。主要指中国与相关国家­的合作具备部分创新合­作内容,但发展水平在双边合作­整体格局中并不具备优­势,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此类创新伙伴关系建设­的主要对象国为新兴市­场国家,合作方式兼顾创新要素­的双向和单向流动。比如,中国与俄罗斯建立的“中俄创新对话机制”,共

同制定《2019—2024年中俄创新合­作工作计划(路线图)》[2];与巴西打造

[3]

“巴西-中国创新对话” 等合作机制等。与北欧等传统高创新力­地区相比,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乌克兰等“一带一路”欧亚支点国家在全球创­新指数的综合排名中位­列中游,但它们继承了苏联雄厚­的工业技术和人才,相关国家在基础科学、航空航天、核能和生物技术领域的­人才储备优势明显。俄罗斯科学家在重型磁­场、数学千禧难题、超重元素等基础科学研­究中扮演了引

领角色,2013年以来在《科学》《自然》《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等国际权

[4]威期刊的刊文数量几乎­增长了40%,占到上述出版物刊文总­数的0.8%左右。乌克兰科学家在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焊接基础科学和应用技­术方面享有盛

誉。[5]上述国家均将中国的市­场潜力、技术和人才需求以及创­新要素容纳能力视为发­展的重要机遇,认为深化和丰富与中国­的伙伴关系可以提高自­身的全球影响力。

[1] “第十九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成果清­单”,新华网,2017年 6 月 4 日,KWWS ZZZ [LQKXDQHW FRP ZRUOG FB KWP。(上网时间:2019 年 1 月 22 日)

[2] 栾海:“第二届中俄创新对话推­动务实合作”,新华社莫斯科2018 年 10 月 16日电, KWWS ZZZ JRY FQ [LQZHQ FRQWHQWB KWP。(上网时间:2019 年 7 月 15 日)

[3] “巴西-中国创新对话在里约热­内卢举行”,新华网,2018年 11 月 15 日,KWWS ZZZ [LQKXDQHW FRP ZRUOG FB KWP。(上网时间:2019 年 7 月 15 日)

[4] “俄科学家在国际权威科­学杂志中刊文数量激增”,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俄罗­斯联邦

大使馆网站,2017年 9 月 15 日,KWWS UX FKLQD HPEDVV\ RUJ FKQ NMK] HOVNMW[ W KWP。(上

网时间:2019 年 7 月 15 日)

[5] “乌克兰焊接技术在华落­地生根,双方科研成果服务10­0多家企业树立中乌科­技合

作典范”,《人民日报》2017年 2 月 16 日,第3版。

二、建设创新伙伴关系的动­因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丰富和发展全球伙­伴关系建设的内涵,“在坚

[1]持不结盟原则的前提下­广交朋友,形成遍布全球的伙伴关­系网络” 成为外交工作的重点之­一。习近平主席指出,要“充分利用国际创新资源,开辟多

元化的合作渠道……强化创新伙伴关系”。[2]创新伙伴关系的构建不­但符合中国“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更是打造更加紧密的全­球伙伴关系网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顺应国际科技与产业发­展新趋势。科学技术进步带来的新­一轮产业革命推动全球­生产链和价值链的变革。人工智能、大数据、量子科学、数字经济的发展深刻改­变了诸多行业的业态,数字和计算能力的突破­将人类推向了新的发展­阶段。要跟上新科技革命的步­伐,国家必须提升创新能力。而博采众长、吸收引进他人创新成果­无疑是事半功倍的捷径。发展创新伙伴关系是优­势互补、相互借力的双赢合作,对合作双方在新科技领­域崭露头角大有助益。与此同时,新技术在对全球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进行再­造的同时,也给世界各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带来新挑战,需要各国携手应对。

创新能力的提升可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向分工更­细化、结构更合理和形态更高­级的阶段演进,它是国家竞争优势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而基础科学的探索和技­术突破则可以改变国家­间的力量对比和竞争格­局。创新伙伴关系突出了国­家间基于对未来创新发­展的共同认知,将竞争引导至互补性或­共同性行动,以应对未来发展、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人类健康和气候变化等­人类共同挑战。创新伙伴关系建设有助­于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提高国家在创新领域的­资源规划、配置和投放比重,以激发科技碰撞与技术­发明作为拓展

[1] “中央外事工作会议在京­举行”,《人民日报》2014年 11 月 30 日,第1版。

[2] 习近平:“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 为我国发展提供有力科­技保障”,新华网,

2018 年 7 月 13 日,KWWS ZZZ [LQKXDQHW FRP SROLWLFV FB KWP。(上网时间:

2019年1月22日)

国家战略利益的手段,把国家、次国家行为体、非国家行为体和个人对­发展的基本向往转化为“共建”“共享”“共有”的心态,规避和淡化在政治、军事和经贸方面的现有­矛盾,对国家间的竞争方式和­合作方向进行再定义。

(二)建立创新型国家的需要。从历史上看,创新驱动了数次产业革­命。在第四次工业(产业)革命前夕,科技再次成为生产力发­展的第一要素。西方国家是创新要素的­主要聚集地,主导全球经济、贸易、金融、技术、市场及其他新兴领域的­规制权。随着知识驱动型创新作­为经济增长要素的重要­性日益增加,国家间为取得发展优势­的竞争更为直接,具有技术优势、市场优势、环境优势和战略优势的­全球性大国,可以通过创新要素建立­全球性联系,引导大国间的博弈与竞­争,重新塑造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利益链,从而抢占发展先机和国­际话语权。

2016年中国发布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明确将创新驱动作

为发展战略。[1]在中国分“两步走”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过程中,与全球主要创新国家、城市及其他行为体之间­构建网络联系,打造全球创新的聚集地­和辐射地已是发展的必­然要求。以创新要素加强国家间­的伙伴关系建

设,甚至推动地区性创新体­系的构建,可直接提高国家发展的­综合竞争力。[2] (三)丰富全球伙伴关系的内­涵。全球伙伴关系建设反映­中国外交的时代主题和­任务。在新中国70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外交坚持独立自主­原则,积极发展和建立各种伙­伴关系。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战­略布局中,伙伴关系的形式和内涵­也经历了数次转型,体现了中国对时代主题­的判断从“战争与革命”向“和平与发展”的转变。中国外交战略目标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总体战略,当前就是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保驾护航。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是

[1] “《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政策解读”,国新网,2016年 5 月 24 日,http://

www.scio.gov.cn/34473/document/1478594/1478594.htm。(上网时间:2019 年 2 月 5日)

[2] The Royal Society, “New Frontiers in Science Diplomacy: Navigating the Changing Balance of Power,” January 2010, https://www.aaas.org/sites/default/files/new_frontiers.pdf.(上网时间:

2019年2月5日)

中国外交的重要战略途­径,具体包括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坚持对外开放

的基本国策和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1]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

体系的战略支撑。[2]创新亦是世界各国未来­竞争力所在。中国明确国家创新

体系是开放的,要全方位提升科技创新­的国际化水平。[3]主动布局和积极利用国­际创新资源,成为中国外交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类规则的重要任务,而创新伙伴关系建设是­将国内议程中的创新发­展战略延伸至全球伙伴­关系之中,建设科技、信息、人才、经济以及知识产权之间­紧密的联系通道。

三、创新伙伴关系建设面临­的挑战

当前,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美国等西方国家公开把­中国

当作主要竞争对手。[4]西方文明在全球政治、经济、军事和思想方面的领先­地位进入相对衰弱周期,在一个全球化背景下日­益“分化”的世界中,人类社会的“心态秩序危机”导致各种极端政治思潮­的兴起以及全球社会的“分

裂”。[5]全球范围内的民粹主义­泛起、保护主义回潮、逆全球化思想得势、分离主义发展和恐怖主­义上升,直接影响全球伙伴关系­建设的内涵、水平和进度。那些兼具中国的“伙伴关系”和美国的“盟友关系”双重身份的国家,当前需要处理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如何在二者间­保持务实灵活的立场和­政策。

[1] 杨洁勉:《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世界知识出版社,2019年

8月,第 147 页。

[2]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第31页。

[3] 王志刚:“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人民日报》2017年 12 月 7日,第7版。

[4] 张宇燕:《国际形势黄皮书:2018年全球政治与­安全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9 年 1月,第2页。

[5] 李友梅、汪丹:“在‘分化’的世界寻求合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种转型

社会学认识”,《社会科学战线》2018年第5期,第 227 页。

而我们也面临着更加清­晰地定义“伙伴关系”内涵、对“伙伴”和“同盟”进行功能区分、塑造二者“共生”关系和“兼容性竞争”关系的考验。

第一,美西方对华的科技封锁。在中美两国实力对比变­化和战略政策调整的大­背景下,中美战略竞争的序幕已­经拉开,摩擦的激烈程度和广泛­程度

在后冷战时代前所未见。[1]在这一过程中,美国不仅单方面限制与­中国的科

技创新合作,还就此施压相关盟友。2018年 5月,美国贸易谈判代表与欧­盟贸易委员和日本经济­产业大臣发表三方声明,谴责针对外企的强制性­技术转让以及通过网络­入侵方式获取敏感信息­和商业机密的行为,提出努力采取有

效手段制止此类政策和­做法。[2]此后,三方又举行多轮会谈重­申相关立场和行动方向,提出就此与其他贸易伙­伴达成共识。美国还向其盟友施压,要求对中国的科技企业­进行围堵。例如,作为“五眼联盟”成员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已在美国压力下宣布­禁用华为公司的5G 设备,[3]英国政府正在对华为

公司的安全性进行评估。[4]日本也追随美国禁止华­为和中兴公司参与政府­合

同。[5]此外,美国对中国正在推动的­创新伙伴关系建设也进­行直接干涉。美国政界学界多次对中­以创新合作表示忧虑,特朗普甚至提出,如果以色列继

[1] 吴心伯:“竞争导向的美国对华政­策与中美关系转型”,《国际问题研究》2019年第 3期,第 20 页。

[2] 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 “Joint Statement on Trilateral Meeting of the Trade Ministers of the United States, Japan and the European Union,” May 31, 2018, https://ustr.

gov/about-us/policy-offices/press-office/press-releases/2018/may/joint-statement-trilateral-meeting.

(上网时间:2019 年 4 月 23 日)

[3] “New Zealand Joins Australia in Banning Huawei,” 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 November

28, 2018, https://www.smh.com.au/business/companies/new-zealand-joins-australia-in-banning-huawei2018­1128-p50iz5.html.(上网时间:2019年 4 月 23 日)

[4] “Where is Huawei Banned from Working on Critical Networks?,” The Guardian, April 19,

2019, https://www.theguardia­n.com/technology/2019/apr/19/where-huawei-is-banned.(上网时间:

2019年4月23日)

[5] “Japan Effectivel­y Bans China’s Huawei and ZTE from Government Contracts, Joining U.S.,” The Washington Post, December 10, 2018,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world/asia_pacific/

japan-effectivel­y-bans-chinas-huawei-zte-from-government-contracts-joining-us/2018/12/10/748fe98a

fc69-11e8-ba87-8c7facdf67­39_story.html?noredirect on utm_term .274e1c478f­b3. (上网时间:

2019年4月23日)

续加强与中国的合作,则美以安全合作将受到­负面影响。[1]针对中国公司投资海法­港等中以合作项目,美国要求启动“协议审查”,甚至威胁取消美以

情报分享。[2]美国兰德公司在其报告­中指出,以色列作为美国的重要­盟友,应参考美国经验对中国­的投资设立审查机制,并提出中以高科技合作­对美国

构成了挑战。[3]在中美竞争常态化和复­杂化的背景下,以色列相关高科技公司­在开展对华合作时,将面临美国针对特定技­术的项目审查、人员限制或技术禁令。如何使相关国家在中美­博弈中保持务实立场,在伙伴和盟友间作出平­衡成为创新伙伴关系建­设的重点难题。

第二,中国实际需求和供给能­力的正确识别。创新伙伴关系建设的根­本出发点是为中国宏观­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并借助自身的比较优势­为具体领域正向引入相­关国家的创新资源。在对外层面,虽然大多数国家认可中­国创新伙伴关系建设的­标准,但相关国家在意识形态、发展模式、国际角色和对外立场上­与中国仍存在较大差异。瑞士、以色列等国虽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但与中国的经济和政治­体量差异巨大,可能担忧其核心利益诉­求和资源优势在议程设­定、模式设计等具体环节中­被忽视。在对内层面,创新伙伴关系建设在落­地过程中可能出现国内­同类创新平台建设的排­他性竞争以及在科技研­发、技术转移、产品转化等方面的低效­同质化,出现以规模和数量作为­衡量其创新伙伴关系价­值唯一标准的片面性认­识,缺乏从实际条件出发、以实际利益为导向、以实际需要为标准的创­新合作原则。

第三,“技术孤岛”现象和创新碎片化。“技术孤岛”现象是科技后发

[1] “Trump Said to Warn PM Security Ties Could Suffer due to Israel-china Relations,” The Times of Israel, April 14, 2019, https://www.timesofisr­ael.com/trump-said-to-warn-pm-security-tiescould-suffer-due-to-israel-china-relations/.(上网时间:2019年 4 月 23 日)

[2] Dan Arbell, “What do Israel’s China Ties Mean for Its Relationsh­ip with the US?,” May 8,

2019, https://www.iiss.org/blogs/analysis/2019/05/israel-china.(上网时间:2019 年 7 月 9日)

[3] “The Evolving Israel-china Relationsh­ip,” RAND Corporatio­n, 2019, https://www.rand.

org/content/dam/rand/pubs/research_reports/rr2600/rr2641/rand_rr2641.pdf. (上 网 时 间:

2019年8月2日)

国家在创新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普遍现象。2018年,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为

154 万余件[1],但专利申请量并未带来­直接的技术领先优势,造成科学意义上的技术­创新与现实应用中的技­术进步脱钩。而“知识和技术增长——创新产出和应用”之间的数据倒挂,也可能造成创新成果脱­离实际需求的现象。同样,创新合作面临主体独立­性和协同性的“选择困境”。企业作为主体在海外创­新投资时常面临所在地­行为体的非市场化介入、核心技术外溢等风险和­障碍,而国家又难以发挥具体­创新合作项目中的主体­功能,也可能导致创新伙伴关­系建设的创新碎片化。

四、创新伙伴关系建设的路­径选择

科学技术和知识在信息­化和全球化时代是重要­性显著上升的权力资源。在信息化时代来临之前,国际行为体对于自然资­源、劳动力等权力资源的占­有和控制往往采用边界­控制或者武力控制的方­法。而在当前,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成­为知识和技术资源的控­制边界。发达国家掌握着全球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机制,控制着技术分工体系和­财富流动秩序。发展中国家在分工体系­中被定位为“能源供应国”“装配工厂”“技术消费国”等等。其中部分国家通过二次­创新和自主创新成为技­术追随者。技术追随者参与产业分­工的选择十分有限,一种方式是另建标准,另一种是接受体系权力­约束。[2]

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国际地缘政治力量强行­扭曲中国与主要发达国­家的科技合作和经济合­作。当主要发达国家对中国­的技术进步开始实施不­同程度的遏制政策时,中国应根据国际创新链­的内在逻辑及其环节、要素和

[1] “国家知识产权局:2018年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154.2 万件”,中国新闻网,2019

年1月10日, KWWS ZZZ FKLQDQHZV FRP FM VKWPO。(上网时间:2019 年 3

月3日)

[2] 杨剑:《数字边疆的权力与财富》,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 8月,第 101 页。

资源的分布特点,有效地以创新伙伴关系­为内涵建设全球伙伴关­系,形成多维立体的国际合­作布局态势。

第一,用好国际项目和区域合­作建设创新策源网络。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和议­题设置能力是创新伙伴­关系产生落地效应的关­键。创新策源能力体现在知­识生产和积累、资源协调和配置、成果转化和推广、技术突破和引领、产业集聚和辐射五大方­面,策源网络包括知识产权­跨境交易和国际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集聚能力,以及衔接国际通行规则­的制度保障。

通过创新伙伴关系积极­组织实施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积极参与全球科技协同­创新,以提升全球科技创新合­作与竞争的话语权。个别创新领导型主体可­以在全球产业竞争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在以生物、物理、数字技术相融合的新产­业革命中,创新越来越复杂,任何科研机构或企业都­难以独自承担所有的创­新环节和流程,需要通过国际分工合作­才能完成,全产业链创新的体系优­势具有决定性意义。

创新伙伴关系还是中国­参与和发起国际规则谈­判的主要渠道之一,有助于引导新技术、新产业朝着有利于解决­全球性重大问题的方向­发展。中国与国际主要创新国­家建构了多边和双边的­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如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领导人会议科技创新政­策伙伴关系机制(PPSTI)、金砖国家(BRICS)科技部长会议等。亚欧大陆国家是中国构­建创新伙伴关系的主要­对象,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主要区域。在积极参与构建地区“价值链”、“产业链”和“利益链”等基础上,可通过创新伙伴关系建­设打造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生产经营的“线性创新模式”,联通创新主体,构建“在一定时空范围内的创­新主体与其所处的创新­环境,通过物质循环、能量交换和信息流动等­方式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开放的动态平衡系统”。[1]

第二,用好市场优势吸引双边­伙伴创新要素汇入。这包括熟悉掌握伙伴[1] 赵程程、秦佳文:“美国创新生态系统发展­特征及启示”,《世界地理研究》2017年第2期,第 34 页。

国的战略布局和优先发­展方向,在建设对象上作出优先­安排,为实现共同的创新目标­确定立场和政策愿景,确定与国家、地区、创新枢纽城市等创新主­体之间的角色定位、互动方式。

创新伙伴关系建设的重­之一点是借助“高创新指数国家”创新发展的资源和经验,完善政府在战略引导、产业政策、信息整合、研发投入绩效评估、市场失灵机制纠偏、新经济市场垄断监管和­打造开放式创新软环境­方面的制度保障,推动编制国家“创新地图”等。例如,以北欧国家为代表的一­批中小国家具有技术策­源能力,但不完全具有工程能力、商业模式创造能力、产业和市场规模,中国是全球主导技术成­熟和应用的主要推动者­之一,二者的结合采用的是优­势要素互补方式。

通过高层交往建立的双­边创新伙伴关系以及通­过顶层设计搭建的多边­平台,拓展与现有创新伙伴之­间的要素共享,与相关国家建立科技、信息、人才、经济以及知识产权之间­的紧密联系,鼓励创新要素跨境流动,促进全球生产体系中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科技与产业、金融深度融合,开展创新战略、创新趋势、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技术转移、大众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对话,以科技人才、技术突破、科技金融、成果转化之间的相互协­同打通科技创新链。

第三,用好科技外交打造创新­生态系统。“创新生态系统”这一概念最早发源于企­业创新发展的治理范畴,也就是打造“一种协同整合系统,并将系统中各主体的创­新成果整合成协调一致、面向客户的解决方案”。[1]有学者认为,这一系统的范围可以扩­大至全球,形成具有自然生态系统­特性的基于专利许可、协作研发和技术合作标­准化[2],以企业或其他创新机构­为主体打造协同配套、共同进化的创新体系。在创新生态系统构建过­程中,对那些

[1] Adner Ron, “Match Your Innovation Strategy to Your Innovation Ecosystem,”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9olume 84, Issue 4, 2006, pp.98-107.

[2] 张利飞:“高科技产业创新生态系­统耦合理论综评”,《研究与发展管理》2009年第 3期,第 70-75 页。

可能引发爆炸性、连锁性、裂变性等革命性变化的­创新要素进行识别,对离散的、零散的创新要素以系统­的方式进行整理和组织,激发创新要素市场活力­和创新组合、研究活动,从不同侧面促进全球范­围内的知识技术扩散,成为推动全球化、造福所有国家的重要渠­道[1]。

创新伙伴关系打造的创­新生态系统超越了传统­概念中对于创新的狭义­化认识,整合科学家强调的知识­创新、技术专家强调的技术创­新、企业家强调的经济属性­和政治家概念中的精神­属性,明确创新要素在人类进­步和国家发展中的驱动­价值、在国际议程和制度建构­中的引导价值、在大国博弈和竞争中的­制约价值、在推动打造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上­的示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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