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trade

中国企业应对美国 调查的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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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红林(教授) 王诗烨②

于我国进出口贸易持续­快速由增长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的频繁发生, 为保护国内日渐衰落的­产业, 美国贸易保护主义逐渐­抬头。337 调查作为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政府行为的典型代­表, 对中美自由贸。易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近年来, 该调查已成为中国企业­对美出口贸易的重要障­碍, 我国也常年成337 调查的最大受害国。

337一、 美国 调查的国内制度基础和­实施特点分析 337 337

(一) 美国 调查与 条款的国内制度基础

337 《1930调查得名于 年美国关税法》 337 条款,第 后经历数次重大修订。 根据该条款,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调查有关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控告, 也可开展涉及盗用商业­机密、 商品包装侵权、仿制和虚假广告等内容­的调查。 调查对象不仅包括外国­企业, 也可涉及美国本土企业。

1994 年, 由于关税及贸易总33­7协定相关成员国对 条款所涉及的违反国民­待遇原则方面的质疑,《1995

美国在 年美国乌拉圭回合协议­法》 中再次对该条款进行修­改。而以此为依据, 由美国国际贸易委(U 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员会mission, UITC ) ,简称 发起的 针对他国对美贸易不公­平行为的调查 “337 调查”。 现今,被称为 我国很多有一定出口规­模的企业对UITC 不再陌生。 UITC 是一个非政治性, 但具有准司法性质的美­国联。

邦机构 基于现行的美国法律( 《关税法》 337 节),尤其 中的第

UITC 起诉后,在美国专利权人向后者­有权对进口中的涉嫌侵­犯美国专利的物品进行­调查和裁处。 一旦认定该进口或者销­售行为违法, UITC 通常会指示美国海关禁­止涉案产品的当前及以­后的全部进口交易, 并要求败诉企业撤回其­当前在美国境内的所有­侵权物品, 否则将予以销毁。“世界上最严厉的贸易壁­作为

垒之一”, 337 调查通常以保护注册知­识产权为由, 真实意图在于保护本国­相关行业利益, 这进一步成为美国国内­企业打击国外竞争对手­的有力武器。 337在现行的 调查制度中, 最为核心的部分是关于­不公平贸易的相关法律­界定。 该界定见于《美国综合贸易竞争法案》(1988年), 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1) 在进口贸易中, 如果产品侵犯了国内已­有记录的专利权、 商标权、 版权以及集成电路芯片­布图设计专有权, 且已经存在或有尚在建­立中的国内产业, 则此类行为被视为侵犯­了权益的非法贸易行为,美国将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处理。

(2) 在进口贸易中, 使用不 公平竞争方法和不公平­行为, 其已经造成或即将造成­的影响严重威胁或实质­损害了美国国内相关企­业的利益, 或妨碍了此类产业的发­展,或垄断了本国某一行业, 美国将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处理。

337 337

(二) 美国 调查与 条款的实施特点分析

救济手段多元化

UITC 一旦确定侵权成立, 会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例如禁止侵权企业相关­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赔偿。 UITC受害企业高额­侵权费用等所拥有的救­济措施权利包括临时救­济措施和永久救济措施­两大类。 其中, 永久救济措施包括有限­排除令、 普遍排除令、 停止令和禁止令、 同意令、 扣押和没收令、 罚款等六种形式。 而临时救济措施则包括­临时有限排除令、 临时普通排除令以及临­时停止令等三种。 强硬的救济措施通常会­给败诉企业带来沉重的­打击。

调查审理程序简洁

337

从一项 调查的立案到结案, 1 年,中间平均持续时间约为­结案时间相对较短。 由于被诉企业通常受到­地域和时间的限制, 导致其经常在无准备的­情况下迎来最后的裁决。当美国企业认为他国对­美出口企业在某方面侵­害其权益时, 就可UITC 提起诉讼申请。以向

不同于一般法院立案时­的程序审查, UITC 337

启动 调查时的立案标准核查­更注重实体审查。 决定立案后, UITC 可将立案申请书送达当­地应诉企业或企业所在­国家大使馆等待审理。 337 调查的审理时间在实践­中更多是大约一年, 案件较复杂时会适当延­期。具体而言, 337 审理程序包括了由行政­法官执行的初步裁决, 和委员会执行的最终裁­决。 在一项调查被宣布最终­裁决后, 该调查裁决结果将由美­国总统做最后的审理。UITC

由于 拥有独立的调查和裁定­权力, 因此在接受立案和实施­审理过程中, 可以不受其他权力部门­的干预。 总体来看, 立案和调查程序简洁, 上诉企业仅仅需要递交­相关证明侵权的材料, UITC就可以等待的­审理程序的运行。

中方企业应诉费用高昂­UITC美国国内企业­向 提起立案请求时, 只需要提供相关材料以­150 美元的诉讼费,及 并不需要支付后续律师­费等高昂的资金。而被诉企业则恰恰相反, 在收到调查通知后, 如果企业选择放弃应诉, 则表明承认侵权, 在被限制美国国内市场­准入的同时,还需向对方企业支付大­量赔偿。如果选择积极应诉, 则需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 在一些典型的案件中, 律师费用有的高达三百­多万美元, 这对被诉企业显然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二、 美国对华337 调查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 美国针对国外进口美3­37 (地国的企业发起 调查的国家

涉案企业遍20区)布 60数量不断攀升, 337多个国家 (地区)。 同时,美国 调查的重点针对和排查­对象也发生了变化, 主要攻击目标从世纪7­0 年代左右的日本, 到 20世纪末的中国台湾­省, 进入 21 世纪以来, 中国大陆的相关企业已­逐

337 调查新的重点。

渐成为美国 截至目前, 最新调查数据表明, 美国在全球范围内发起­的337 调查中与中国大陆企业­相关的案件占比超

过15% 。

(一) 案件数量增加, 中国企

业应诉率低

1 2

根据图 和图 我们可以看到, 1995 2015从 年至 年中国遭遇337

美国 调查的频率总体呈现先­平缓上升而后有所下降­的趋势; 从年份上来看, 基本每年都会对华发起

337 调查。 另外, 2012

尽管从 年开始,少, 美国对华调查案件数有­所减2016 年、 2017但 年连续两年又有回升。 具体讲, 2015 年立案

10 起, 2016 年出现峰值, 21

立案起, 2017 13而 年上半年则立案

起,数量。超过了很多年份的全年­立案不仅如此, 由于中国企业缺乏专业­的应诉团队,

应诉不够积极主动, 因而在面对337调查­时面临缺乏专业知识以­及应诉成本高昂这两大­难点, 直接导致很多企业直接­放2017弃争辩机会­例, 。 以 年上半年为2017美­国 年上半年发布终裁公2­2告终止调查的337 调查案件共计

其中涉华案件 10 起,占比

45 起, 5%。 10在上半年结案的 起涉华337 调查案件中, 23

涉华企业共计家, 分别来自广东 (5 起)、北京和(均为3 起)、 (均

江苏 上海和浙江 申诉涉华企业的结案方­式分别为:为为(3方撤诉判决2 21 家)。起)、(2 (4 7% (5家)、由此可见,家)、,安徽和福建家)、仍然偏低。认定侵权和解(1 (6 (均为(2家)、家)、家)、1 起)。缺席同意令 其他 未知中企的胜诉率仅(二) 诉由主要是专利侵权根­据中国贸易救济网的统­计,在过去 17 年中, 中国企业 337 调查涉案案由绝大多数­是专利侵权。以 2017 年为例, 涉及专利侵权的案件占­了22 起中的21 起。 这占据了绝大部分的比­重。我国在精密机械制造领­域起步晚, 引用了很多国外先进技­术, 因而吸引了美国相关企­业不断对中国。 1980 年左右,企业提起诉讼 在 337机械和轻工产品­的相关企业被调查提起­诉讼的案件数量一直遥­遥随着信息时代和领先­于电子产品。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到来,产品技术含量迅速升高,各国出口这也导致我国­出口电子产品企业的被­诉数量逐渐占据更大比­例。1995 2017 6 月,自 年至 年 通

过图 从左至右依次我们可以­看出, 美国对华, 337 调查案件行业分布较集­中 多集中在电子工业(383 起, 55 43% )、占比 轻工业(92 起, 13 31% )、占比 机械工业 (89 起, 占比 12 88% )、 医药比家,工业3 ( 37 起, 占比 5 35% )、 化学工业 (25 起, 占比 3 62% ) 及其他领域制造业 (65 起, 占9 41% )。,从诉由看 由于相比发达国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淡薄, 加之即使申请了专利, 其投入生产并为企业带­来的效益与申

请专利所花费成本不成­正比, 最终导致专利侵权和商­标侵权等成为了主要的­起诉缘由。 具体而言, 1995 2017 6 月,

年至 年 由于专利侵权337

而提起 调查的案件数量占调查­总数的比例历年都超过­了案件总数75% ,

量的 占据了起诉原因的绝大­部分。 2015 年为例,以 从数量上看, 专利侵权为诉由的案件­共有199 起, 85% ,占案件总数量的 此外, 1995 2017 6 月,从 年至 年 由337于专利侵权而­提起 调查的案件646 起,数量占调查总数达到 占到337

所有涉华 案件数量总量的93 22% 。 由于商标侵权而提起3­37 调查的案件数量占调查­总数达

43 起, 337

到 占到所有涉华 案件6 20% 。数量总量的 由于著作权337

侵权而提起 调查的案件数量占

13 起,调查总数达到 占到所有涉337 1 88% 。

华 案件数量总量的

(三) 案件结果中国企业多为­败诉或和解

2012 11 “科早在 年 月举行的技创新全球化­进程中中美知识产权保­护和反倾销法律实务高­峰论坛会” 上, “337中国已经成为美­国调查” 的最大受害国, 在已判决的相关案件中, 中国企业的败诉率60% ,

高达 远高于世界平均26% 。

2011 2017

年到 年的数据显示, 中国被诉企业的数量总­共达到

93 家, 56 家,而应诉的企业只有

60 2%。

占比 进一步观察应诉企业, 我们发现, 应诉企业中胜诉企20% 。 同时,业占比低于 我国企业即使最终胜诉, 仍要支付高额的应诉费­用, 而那些选择和解的企业­则必须向对方支付高额­的专利使用

费。 最终裁定侵权的企业则­可能被永久地赶出美国­市场。 337美国 调查最终处罚措施严厉, 从而严重打击了中国涉­案企业。

4 可以看出, 1995具体从图 从2016 年,年至 美国启动涉及中国的3­37 调查中, 案件状态为终止的共计­201 起。 从处置方式来看, 案件数居(73 起,前列的处置方式依次是­和解

36 3% )、 (41占比为 侵权不成立起, 20 4% )、

占比为 申诉方撤诉(37 起, 18 4% )、占比为 同意令(40 起, 20 3% )、

占比为 认定侵权(45 起, 22 4% )。

占比为

, 2017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年UITC

申请人诉至 涉及中国企业的

22 337 调查案件中, 73起 总共有

,家中国企业被列为被告 数量较多; 32 家中国企业选择应诉。其中

17 年当中,这是过去 中国企业应诉数量最多、 应诉最积极的一年。337三、 美国 调查对中国企业的影响­分析 (一) 干扰国内企业正常生产, 企业损失惨重伴随信息­化时代的到来, 电子产业迅速崛起, 各国纷纷加入电子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阵营, 中国企业也不例外。 由于我国在科技附加值­率较高的产业领域基础­相对薄弱、 创新能力不足、 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等问­题, 使得美国可以在相关领­域轻易对华提起诉讼。 急速增长的电子产品出­口, 伴随着我国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逐渐转­型的产业结构, 337使得美国对华 调查在电子产业领域愈­发集中。 中国企业一旦遭遇起诉­并被裁决败诉, 大批出口商品便被拦截­在美国海关或 囤积在口岸无法进入销­售市场, 企业由此损失惨重。

(二) 抑制国内企业对美出口­337 调查,面对来势汹汹的 我国企业普遍表现出消­极的应诉态度。 诉讼费用过高, 调查程序过于繁杂, 以及对企业声誉的损失­和商业项目和机遇的影­响等一系列无法忽视的­问题, 使得许多企业对于应诉­望而却步。 中国企业大量拒绝出席­诉讼, 使得中国企业在国际上­尤其是美国市场中形成­了好欺负的固化印象, 从而导致越来越多的美­国企业得寸进尺地专门­针对中国企业提起诉讼。 而主动应诉的企业则由­于对相关法律的不熟悉, 缺乏专业的法律人才和­律师队伍等原因, 败诉比例很高。 除此以外, 由于高昂,

的律师费用 少数赢了官司的企业, 同样付出了高昂的胜诉­代价。在当前低迷的经济环境­下, 美WTO国虽然迫于国­际舆论压力和相关规定­的约束, 降低了一部分进口关税, 但为保护国内产业, 还是将进口产品审查矛­头对准知识产权方面, 337 条款进行多次修改,对审查标准愈加严苛, 在各种因素的互相影响­和限制下, 最终导致中国

企业对美出口愈加艰难。四、 中国应对美国337 调查的对策分析

(一) 实行分类施策, 以产业升级降低制裁影­响伴随信息化时代的来­临, 知识经济成为了经济世­界的新主题, 并逐渐在各国经济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这一背景下, 政府部门应逐步与国际­接轨,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的发­展变化以及国际条约及­双边、 多边政府间协议, 及时引导国内制造企业­重点瞄准产业链高端环­节、 强化市场平台建设、 培养发展自主品牌、 改善研发创新环境、 完善配套服务, 并借此提升全产业链3­37发展层次以应对美­国 调查对国内生产制造业­的冲击与影响。此外, 337我们还应加大对 调查中我国企业胜诉案­件的宣传力度, 特别是近年来, 浙江通领科技、 江苏盐城捷康、 深圳记忆科技、 广东生益科技、 浙江临海永磁电机等中­国企业胜诉的案件日益­增多, 通过宣传, 既可增强我国企业应诉­的决心和信心, 又可扭转我国“一诉便倒” 的国际形象。企业

(二) 健全国内贸易救济制度, 冲破美方新兴制造业压­制由于知识产权在我国­立法中定,义范围相对较小 救济措施不健全, 对进口管控不严格, 具体的管理职能机构权­利不明确等问题, 使得贸易救济制度难以­满足国内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受到保护的诉求,这也在一定程度导致了­中国常年成为不公平贸­易的最大受害国。因此, 为了促使我国企业在应­对国外调查和纠纷, 尤其是美国对337 调查的进程中,华 能够采取最为有效的手­段来对损失加以避免,就必须建立更加完善的­贸易救济制度。 具体可以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 “尝试制定 中国式的337 条款”。 以日本为例, 日本在疲337 调查时,于应付美国 由政府出UITC面设­立了类似美国 的对应机构, “337并建立了 日本式的 调查” 机制, 为日本本土企业撑开了­保护大伞。 我国可据此深入研究美­337 调查的立法基础,国 根据国际规则并结合国­情, “尽快建立 中国337 ”。 这种制衡机制,式的 条款不仅可以维护我国­企业的正当利益, 还可威慑其他竞争对手, 使其337 调查时趋于谨慎、对华发起 合理, 有效降低恶意诉讼的发­生。其次, 337将我国企业应对 调,查纳入国家发展战略 建立应对337 调查的预警机制。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收集两国详细的贸易数­据, 定期追踪跟进相关调查­进展, 分析案例, 总结经验, 建立并337

完善中美 调查的动态信息数据库, 密切关注我国对美出口­企业的市场动态, 根据行业大数据及时通­知企业做出相应调整并­制定有效的 应对措施。 做到防患于未然, 以避免或减少贸易摩擦­损失。 同时, 积极与美国行业协会建­立长期固定的联系, 及时沟通交换行业信息, 交流应对经验。

最后, 熟练掌握和运用国际贸, WTO易争端解决机制 充分利用贸易政策审议­和争端解决机制, 制约国家滥用自由裁量­权, 以保证裁决的公平。 WTO 成员国,中国作为

337 相关条款,需认真研究和分析

WTO 争端解决机制,积极利用 应对美国调查, 维护自身利益。此外, 337美国对华频频发­起调查的根本原因在于­其在高新技术方面的压­制。 在冲破美方新兴制造业­压制方面, 中国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突破: 一是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的高新技术产业链; 二是加快培育三网融合­的信息技术应用服务;三是积极推动设计数字­化、 生产智能化, 逐步将传统产业向产品­现代化方向引导。

(三) 从企业自身出发提高胜­诉概率

1 掌握专利武器, 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我国当前的核心专利不­多, 技术依然落后。 尽管近年来国内许多企­业在研发核心技术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 但由于对知识产权的忽­视以及相关法律问题的­未知, 很少有企业为此申请专­利, 以致被国外公司抢注专­利和商标等事件时有发­生。 而中国企业在此类事件­中所表现出的应对经验­不足, 以及法律上先天的弱势, 使得中国企337 调查。业频频遭到美国在一定­程度, 可借鉴日本公司的专利­战略, 通过技术引进掌握国 外的先进技术, 再据此主动进行应,用性的开发研究 构筑外围专利网, 突破欧美企业的技术垄­断, 变被动为主动。 在解决专利纠纷时,外围专利还可作为和解­谈判的筹码, 维护我国企业的利益。 对于自,身发明的技术和专利 可仿效日本, 巧用知识产权笔记本, 详细记录技术发明的过­程, 并用法律加以公证, 一旦未来牵涉到知识产­权纠纷, 便可以此来增加胜诉的­砝码。2 做好产品出口前的相应­准备工作企业在进行出­口产品设计和生产前, 应充分了解该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避免侵犯已有的。

专利产权 在发现有侵权的可能时, 应通过运用非专利方法­的替换来避免涉及的相­关侵权问题。此外, 在对出口地销售产品时, 应提前对产品进行专利­检索,充分了解美国市场同业­竞争者的现状, 关注美国贸易市场动态­以及消费者和市场需求, 随时准备应对各种突发­状况。

3 , 、权衡利弊 积极 理性地应诉

20 世纪七八十年代, 美国企业指控日本公司­侵犯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诉讼最多, 对此, 日本企业普遍持回避姿­态, 非常容易以一定的代价­与对方达成和解, 从而使美国公司更加肆­无忌惮。 所以我们必须吸取日本­的教训, 摆脱一味妥协退让的姿­态, 据理力争, 积极应对。,

面对诉讼 要综合权衡侵权可能性、 诉讼费用以及应诉准备­能力,灵活选择解决方式, “赢了官避免司, 输了市场”。 在这方面, 培养( 39 页)一支熟悉业务知识 下转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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