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占前沿高地,加快建设“五个中心”
市政协会议举行大会发言,委员们直陈建议贡献真知
在昨天举行的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大会发言中,委员们聚焦建设“五个中心”重要使命,围绕区块链技术运用、推进离岸金融发展、数据跨境流动、大模型创新应用、城市绿色发展、基础研究和三大先导产业突破、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创新协同效能、城市高质量发展等议题,直陈建议,贡献真知。
航运中心建设
本报记者 洪俊杰
王奕委员代表市科协发言时呼吁,积极运用区块链技术助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加速抢占航运贸易数据流通规则的制定权、主动权。
王奕坦言,目前,区块链解决方案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还存在航贸区块链应用水平受限、航贸数据治理缺乏制度保障及统一标准以及航贸数据融合应用尚待深化等问题。
王奕建议,加强区块链在航运金融和保险中的应用。要通过智能合约,实现货物确认到达后的自动支付,简化交易流程,降低反欺诈成本。同时,利用区块链平台实时跟踪货物信息,为金融机构的融资方案提供依据,更好满足产业链上下游的需求。
王奕还建议,建立以航贸数链为核心的跨链数据融合标准、航贸数据分级分类制度,制定数据资源、产品和资产的分类分层操作规程,并形成一套有效的港航数据流通交易制度。加强技术研发、数据安全保护、标准制定等方面的探索和创新,从技术要素评估、性能评估和安全性评估等角度对技术应用进行规范。
人民币国际化
本报记者 吴頔
王长元委员代表民建上海市委发言时指出,当前上海要抓住人民币国际化程度持续深化的历史机遇,进一步提升金融中心国际化水平,加快探索与大经济体特征相适应的离岸金融,并从拓展业务、完善体系、枢纽建设三个层次推进。
王长元表示,当前离岸金融的相关制度建设仍存在滞后,现行离岸金融政策只限于相关银行外汇业务,同时部分在岸离岸监管边界不清,削弱了境内银行开展相关业务的竞争力。支持离岸业务的账户体系也存在碎片化现象,境内银行的账户性质及功能存在很大差异,税收制度也缺乏竞争力,目前尚无针对离岸金融的专门税收制度。
他建议,允许上海两家持有离岸牌照的银行试点推出全功能的离岸账户,开展人民币离岸业务,并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要按照国际通行的原则性监管模式实施监管,并参照香港、新加坡等主要境外人民币离岸中心的税收制度安排,通过免征增值税、取消印花税等简化税制、降低税负,以便更好参与国际竞争。
王长元建议,时机成熟时可考虑在上海设立离岸国际金融资产交易所,为境外人民币资产提供便利的交易转让平台。
数字经济
推动国际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制定,提出有利于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治理方案。
其次,打造示范区,创新监管与服务新模式。推进DEPA合作示范区建设,率先围绕电子票据、数字身份等跨境互认证和互操作等方面开展试点。支持自贸试验区探索建立“监管沙盒”机制,加强多部门统筹协调和分类监管,编制数据出境“负面清单” ,将监管重心从事前向事中、事后转变。
最后,建设新型数字基础设施,筑牢数据跨境流动技术底座。打造“云网数链”四位一体的新型设施体系,服务国际间数据流通交易、存证溯源、联合训练等创新应用。
人工智能
本报记者 顾杰
徐立委员在发言中说,以大模型为代表的生成式AI,掀起了全球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新浪潮,成为人工智能产业的“核爆点”和“新风口”。据预测,到2030年我国的生成式AI产业规模有望突破万亿元,届时我国将涌现过万个行业大模型,亟需高质量的基础模型提供服务。
“当前,美国已经发展到能对生产力带来变革影响的GPT- 4阶段,并开始演进到以GPT- 5项目为代表的可进行训练数据自动生成的模型自主进化阶段。”徐立说,国内虽已有多个基础大模型超越GPT- 3.5,但距离GPT- 4尚有较大差距。如果不抓紧开展大模型技术前瞻性研究,就会在大模型技术演进的道路上被抛得越来越远,进而错过一次全新的生产力变革机会。
徐立建议,积极搭建诸如英国人工智能安全全球峰会等国际性高端会议平台,加大人工智能技术、标准、治理等国际交流合作,持续开展包容性的全球对话,推动更广泛的国际讨论和人工智能前沿安全研究。重点支持国家实验室等顶尖研发机构、行业头部企业抓紧开展下一代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的攻关。
“要在产业链布局上抓关键,突出技术、装备等自身优势,利用好长三角氢能基础设施产业联盟等平台作用,形成一批代表国家积极参与全球竞争和能源变革的解决方案。”李国华建议,依托建设“五个中心”和强化“四大功能”的制度创新优势,打造全球氢能贸易金融服务中心及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为未来发展氢能及衍生品提供重要支撑。
先导产业
本报记者 洪俊杰
“建议发挥国资国企核心功能,聚焦三大先导产业突破。”戴敏敏委员代表经济界发言时表示,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的先导产业生态,鼓励支持承担三大先导产业任务的国企更多地参与重大科技项目立项攻关、重要科技设施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协同教育部门促进高校人才培养体系和企业人才使用体系的深度融合,主导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各类企业的强链补链、协同创新以及科技成果转化。
与此同时,建立聚焦先导产业的国资投资体系。整合资源力量,探索“行业赛道—链长企业—国资平台—产业基金”纵深攻坚、横向协同、接续投入的模式,包括CVC、S基金和并购基金。支持国企运用多种融资工具,鼓励保险、银行理财、社保基金投入,探索长周期基金。坚持市场化导向,发挥国资引领放大效应,主动与民营、外资等各类优秀企业深化合作,带动更多社会资本。
“建议深化适应先导产业的体制机制改革。”戴敏敏说,针对先导产业周期长、投入大、壁垒强、风险高的特点,加快探索实施工资总额预算周期制管理、科研项目长周期考核评价、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实施更为灵活的股权和分红激励,优化尽职合规容错免责机制,出台“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支持政策。
基础研究
持力度,帮助企业承接区域联合基金项目,吸引全国优秀科技人才服务上海科技和产业创新引领。
营商环境
本报记者 顾杰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赵丽佳委员代表市工商联发言时说,根据 2023年全国工商联万家民企评营商环境调查,尽管上海总体满意度全国排名第三,但仍有不足,比如,融资支持满意度较低、涉企政策知晓度和政务服务办事满意度有待提升、科技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环节仍需进一步强化。2023年四季度民营企业运行状况调查显示,市场准入难和要素获取难是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21.47%的企业认为“政策不稳定、落实效果不好”是当前最大的担忧和烦恼。
赵丽佳建议,打破隐性壁垒,全面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对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民营企业参与意愿强烈、投资回报机制明确、进入门槛高的项目进行重点推介,确保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向民间资本真实开放,使民间资本进得来、拿得到、能发展。
她还建议,实质性解决中小微企业拖欠款问题,强化各级政府对清欠工作的主体责任,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主动申报,组织力量集中攻坚,突出实质性清偿,防止变相清欠、边清边欠、前清后欠,确保企业权益从“账面数字”变为揣在兜里的“真金白银”。
大科学计划
本报记者 吴頔
如何以国际大科学计划为引领,把上海打造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核心节点?田梅委员代表无党派人士发言时建议,要增强上海跨学科、跨层级、跨领域创新协同效能。
田梅建议,要持续强化大科学领先优势,对上海牵头实施的大科学计划给予持续重点支持,建立若干国际大科学计划的全球总部,建设支撑性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立面向全球科学家开放共享的国际数据中心、资源中心、样本中心和培训中心,打造国际化、开放性的新型研发机构和高能级创新平台,以顶尖设施和优势资源吸引全球顶尖人才汇聚上海。
她表示,要鼓励和支持大科学计划成立高水平国际科技组织,集聚各国创新主体和组织来沪发展,巩固和拓展全球科技合作网络, “努力使上海成为全球科技的方向引领者、议程制定者和赛道铸造者。”
同时,还要重视大科学成果转化,将全链创新、多链融合的理念贯穿在大科学计划的组织推进全过程,实现“边科研、边转化、作示范、早收获”。
中国新闻名栏目
“这几年出台了很多优
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我
都担心自己‘消化不良’
了。”今年上海两会会场上,
有人大代表在谈到营商环
境时说。
这是一句玩笑话,也是
一句赞扬。目前,上海优化
营商环境方案已经更新到
6.0版。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
提出,要聚焦市场化、法治
化、国际化,实施新一轮营
商环境改革 150项任务措
施。这些改革措施,让众多
市场主体看到了上海政府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
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同时,代表的话也反映
了一系列问题:密集的“投
喂” ,都对企业“胃口”吗?在
这些问题的基础上再进一
步,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
中,政府究竟应该扮演什么
样的角色?
当前,政府“有为” ,是优
化营商环境过程中的常见状
态。应该明确的是, “有为”不
是事事包办,更不是出台了
一大堆政策文件就可以称作
“有为”。过去,有企业家曾谈
起,政府太“热情” ,好些个部
门领导轮流带队前来调研,
让他们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
接待,展示的PPT放了一遍
又一遍。但是,人来来去去,
企业遇到的问题始终难以得
到彻底解决。这样的行为,
看似做了很多工作,实则难
称“有为”。
一个真正的“有为政
府” ,关键是要能解决市场
主体遇到的真问题。这就要
求政府部门始终倾听市场
主体的呼声,坚持调查研
究,从一个个具体问题中发
现背后的体制机制障碍,从
而制定出真正有针对性、切
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
指出,要“全方位提升企业
感受度”。这句话背后的深意在于,营商环境好不好,评价标准在企业。而对企业来说,政策未必越多越好。有不少企业家,尤其是民营企业家一直呼吁: “只要给我们公平的竞争环境就够了。”
这就意味着,在“有为”之余,政府部门有时也要学会放手,多点“无为”。“无为”并非真的什么都不做,而是要求政府部门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法无许可不可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很多企业看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好不好,首先看的是法治环境,看政府有没有依法办事。事实上,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并非为了赋予相关部门实权,恰恰相反,这些措施很大程度上是在限制政府的行政权力,让政府职能从管理向服务转变。
市场能有效调节的就交给市场,社会能有效治理的就交给社会,政府部门则应以法律为准绳,明确自身权力边界。该管的坚决管起来,比如在制定宏观政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多发力。不该插手的,那就坚决不插手;该放出去的,那就大胆放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