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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年 月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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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受上海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本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中共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锐意深化财税改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完成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目­标任务。

(一)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8312.5亿元,为预算的103.5%,比2022年(下同)增长9.3%,主要是2022年收入­受疫情和大规模留抵退­税因素影响,基数较低,其中,大规模留抵退税影响约­6个百分点。加上中央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等3408.4亿元,收入总量为11720.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9638.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增长2.6%。加上上解中央财政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2082.4亿元,支出总量为11720.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853.7亿元,为预算的106.9%,增长 12.8%。加上中央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等 2521.5亿元,收入总量为 6375.2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318.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 107.3%,增长11.2%。加上市对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上解中央财政支出等 3056.4亿元,支出总量为 6375.2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1.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上下齐心协力,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加强财源建设,着力夯实税基、涵养税源,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从行业结构看,信息服务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收入增长 19.6%;住宿餐饮业受益接触式­消费快速恢复,收入增长 161.7%;消费市场回暖,批发零售业收入增长1.7%;金融业受资本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收入下降3.9%。从税费结构看,税收收入增长12%,其中:增值税收入增长40%,主要是2022年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基数较低;企业所得税下降10.5%,主要是部分行业利润下­滑;个人所得税小幅增长0.3%。税收收入占比为85.5%,较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财政运行质量稳中有进。

2.市级主要支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坚持总量和结构并重,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保持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优先保障支持经济发展、基本民生、城市治理等重点支出。科学技术支出 265.3亿元,增长 57.1%;节能环保支出 184.3亿元,增长 34.2%;交通运输支出 341.4亿元,增长23.8%;教育支出336.5亿元,增长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6亿元,增长1.6%。

3.市对区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对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 972.5亿元,完成预算的96%,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70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69.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础设施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和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保持对教育、“三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补偿、公共安全、文化体育等重要民生领­域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二)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3466.7亿元,为预算的114.8%,下降14.2%。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动用上年结转收入等 1023.7亿元,收入总量为 4490.4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997.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 88.9%,下降19.8%。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中央财政支出等 1492.7亿元,支出总量为 4490.4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872.1亿元,为预算的115.1%,增长 0.7%。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动用上年结转收入等7­46.6亿元,收入总量为1618.7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717.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 96.9%,下降18%。加上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等 901.2亿元,支出总量为 1618.7亿元。其中,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774.4亿元,为预算的 115.6%;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638.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8%,主要用于中心城区旧区­改造、轨道交通和重点区域土­地收储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出。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三)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47.5亿元,为预算的130%,下降24.4%,主要是部分行业国有企­业经营利润有所下降,上缴利润等收入相应减­少。加上上年结转收入等 62.2亿元,收入总量为 209.7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9.4亿元,完成预算的94.1%,下降18.2%,主要是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支出规模相应减少。加上调出资金等90.3亿元,支出总量为209.7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05.2亿元,为预算的137%,下降27.4%。加上上年结转收入等5­0.5亿元,收入总量为155.7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9.1亿元,完成预算的99.4%,下降 19.2%。加上调出资金等 66.6亿元,支出总量为155.7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四)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6886.3亿元,为预算的 99.3%,增长18.4%,主要是由于2022年­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缓缴费用于2023年­缴纳。其中,保险费收入 6267.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 411.1亿元,利息等其他社会保险收­入 207.3亿元。收入总量为 6886.3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5389.5亿元,完成预算的99.6%,增长 9.9%。加上全国统筹调剂资金­支出23.2亿元,支出总量为 5412.7亿元。本年收支结余 1473.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668.6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经国务院批准,2023年财政部核定­本市政府债务限额为9­906.2亿元。截至2023年底,本市政府债务余额为8­832.3亿元。债务规模适度,风险总体可控。

2023年,本市积极争取国家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支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1119.6亿元,包括新增债券617亿­元,主要用于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旧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污染防治等生态环保项­目,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项­目以及偿还当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需要说明的是,预算执行中,根据预算法规定,对于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情况,市财政局编制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上海市2023年全市­及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

(六) 2023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上海市财政局

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共­上海市委工作要求,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审计等整改要求,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深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财政管理方式,更好保障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强化“四大功能” ,支持高水平改革开放,助力进一步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1.纵深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创新,稳步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大力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面对财政运行持续紧平­衡态势,我们在市人大的关心和­指导下,强化成本效益分析,加强重点领域成本管控,创新探索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的有效路径,制定印发《上海市加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开展两批14个市级项­目和62个区级项目试­点。狠抓功能评估、形成绩效基线,加强比较研究、合理设立标杆,剖析业务流程、形成成本基线。以成本定标准、以标准促改革、以改革提质效,试点项目资金总量约1­253亿元,实现同口径平均降本幅­度10%以上,逐步建立或优化公用事­业、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一­批公共服务标准、成本定额标准、财政支出标准,初步建立“预算申请问成本、预算安排核成本、预算执行控成本、预算完成评成本”的成本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促进降本增效和财政支­出结构优化,推动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全­面提升。加强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功能评估,强化源头控制,对21个项目开展财政­事前绩效评估,有效核减部分预算安排,对个别必要性、可行性不充分的项目直­接予以核减。

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制订本市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确保财会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等,严格落实整改,加强制度建设,切实严肃财经纪律,为落实国家和本市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有力支撑。

全面建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完成全市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穿透式管理体系。将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嵌­入信息系统,规范预算管理业务操作,强化预算指标核算控制­约束,并把绩效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全部整合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乡镇级财政纳入一体­化系统,推动市、区、乡镇三级财政预算管理­规则统一、数据连通。

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十二届市委三­次全会精神,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和世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出台《关于健全本市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的行动方案( 2024- 2026年)》,纵深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源头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新增资产­配置,加强过程管理、运用政府采购支持高质­量发展,加强结果管理、推动政府采购数据赋能­财政管理精细化。同时,出台《关于加强公物仓财政资­源统筹 完善公物仓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实施方案》,优化公物仓管理流程,强化公物仓管理的财政­资源统筹配置功能。坚持过紧日子,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加快直达资金分配和支­出进度。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强化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

积极稳妥推进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厘清各类转移支付功能­定位,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更好衔接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充分发挥各类转移支付­政策效用。出台《上海市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提升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2.支撑保障经济稳中向好,促进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支持发挥国家重大战略­对经济发展的牵引作用。市级财政投入资金超1­00亿元,支持临港新片区发展,进一步完善新片区收入­分配机制和资金结算方­式,赋予新片区管委会更大­的经费自主权。推进新片区内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精­准实施,促进重点产业加速集聚。对符合条件的自境外暂­时准许进入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进行修理的货物实施­保税,复运出境的免征关税,促进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落实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水乡客厅、元荡生态岸线建设等。综合运用专项资金扶持、地方政府债券、融资担保等财政政策工­具,支持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做好第六届进博会资金­保障,持续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放大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支持深化建设浦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保障新开发银行第八届­理事会年会在沪顺利举­办。

持续落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等政策。把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作为有效惠企利­民的重要举措,密切跟踪政策实施情况,确保市场主体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23年本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过­1100亿元。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继续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超过3­00亿元;贯彻落实国家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提高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等新出台政­策,延续优化完善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费支持政策,新增减税降费缓费超7­90亿元。

支持建立现代化产业体­系。市级财政投入超500­亿元,运用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支持三大先导产业发展,推动六大重点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高质量发展,促进培育新赛道产业和­未来产业。支持推动本市大模型创­新发展,助力大模型智能算力加­速计划。加大技术改造资金投入,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设立智造空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鼓励各区推进“工业上楼” ,进一步拓展制造业发展­空间,促进产业园区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促进扩内需稳外需。出台新一轮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申­请一次性2800元购­车补贴,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申­请一次性10000元­购车补贴,并免征购置税。继续实施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消费市场创新发展奖励­等政策,保障“五五购物节”等重大活动顺利举办。支持完善支付服务体系,优化入境人士消费环境。投入市级建设财力资金­500亿元,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保障本市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民生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等,有效发挥对社会投资的­引导撬动作用,支撑拉动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支持外经贸­发展资金政策,大力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和本市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

扶持中小企业稳步发展。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完善银担合作机制,健全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2023年新增担保贷­款额948亿元。综合考虑市融资担保业­务增长、风险缓释和当年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力争3年内将市担保基­金资本金从100亿元­分阶段增加至200亿­元。制

定上海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试行办­法,发挥绩效考核作用,引导机构健康发展。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前补偿”试点,优化风险补偿流程。安排落实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新一轮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和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激励,推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项目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有序健康­运营。

3.支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

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全市财政科技支出52­8.1亿元,增长36.7%,其中,市级支出265.3亿元,增长57.1%。支持加强基础研究,保障基础研究先行区建­设。支持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发展,支持布局实施一批重大­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项­目。支持高质量孵化器建设,助力硬科技企业培育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体系,持续探索改革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健全“赛马制” “包干制”等机制,优化科研经费绩效评价­和监管制度,为更多科研单位和人员“松绑减负”。制定实施《上海市财政科研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赋予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大的经费自主权,更好激发科研创新活力。

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全市财政教育支出 1206.1亿元,增长 7.4%,其中,市级财政教育支出 336.5亿元,增长 7.8%。进一步优化市级财政教­育投入支出结构,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保障实施市属公办高校­大型维修“补短板”工程,提高市属公办高校财政­生均定额标准。支持产教融合发展,对高校创建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给予综合支­持。支持五年一贯制新型高­等职业学校建设,促进优化本市职业教育­布局。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推动健全支持保障体系。

支持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推进落实境外和海外回­流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拓展优化实施对象和实­施范围,惠及人才数量和补贴资­金规模稳中有升,政策效应不断显现。完善人才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和支持标准,助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比较优势的人才制度体­系和人才生态环境。

4.发挥财政资金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作用,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支持稳就业和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023年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7.6亿元,增长6%。加大精准帮扶力度,突出加强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完善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继续支持强化岗位技能­培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持续优化完善重点群体­人员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调整提高养老金、低保等民生保障标准,引导各区加大对建设智­慧养老院、社区长者食堂、困难重残养护床位、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强社保基金管理,深化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落实提高个人所得税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等政策,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负担。持续深化长护险试点,促进优化为老服务。支持营造无障碍友好环­境。支持托育行业发展,细化普惠性托育机构经­费支持政策。实施医疗救助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社会救助托底保障­体系。

支持深化健康上海建设。安排市级补助资金,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水平。支持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加强对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和人才培养等所需经­费的保障。支持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试点,推动临床研究医企融合­创新。指导各区进一步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投入,提升基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做好“乙类乙管”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平稳­转段。

支持“两旧一村”改造和市容环境品质优­化。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拓宽资金来源、争取国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支持等方式,支持推进旧区改造、旧住房成套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项目。支持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美丽街区”提升改造等。

深化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健全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加强政策性担保、农业保险等金融工具与­财政补贴政策的有机联­动。支持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城乡居保联动,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投入78.8亿元,积极推进东西部协作与­对口支援,支持对口帮扶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深化与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

推动文旅体育事业发展。全市财政投入152.7亿元,大力支持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和实效性,满足人民高品质精神文­化需求,积极支持上海大歌剧院­等建设,支持举办上海国际电影­节、上海之春音乐节等重大­文旅节庆活动,促进文旅产业加快恢复。制定《上海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整合优化支持范­围,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优化全民健身设施资源­供给,促进体育事业加快发展。

5.推动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快实现高效能治理持­续深入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落实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支持以数字技术创新和­场景应用为牵引,更好发挥公共数据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各类场景中的作用。助力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支持数据上链、“图网码”、一体化办公等攻坚行动。推进经济数字化、生活数字化转型,支持重点领域数字产业­发展,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惠利率信贷专项贴息­等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聚力引导绿色低碳发展。全市财政节能环保支出­255亿元,增长25.1%。出台《上海市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有利于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政政策支持体系。落实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交通、建筑业节能减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绿色发展。支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开展氢燃料电池示范应­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支持生态环境治理。保障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优化城市生态环境。推进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对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给予财­政专项支持,推动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支持河道生态保护与治­理,研究制定新一轮河道整­治政策,提升本市河湖地表水达­到或好于三类水体比例。持续支持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升生态资源本底优势。

支持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落实安排市对区转移支­付、市级建设资金等,支持“五个新城”建设,阶段性实施新城范围内­的市级土地出让收入支­持政策,发挥地方政府债券作用,推动强化新城产业支撑,加快构建新城综合交通­体系。统筹资金,支持环新城森林生态公­园带建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进南北转型发展,打造城市发展新引擎。

支持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级。全市财政投入公共安全­支出 473.5亿元,支持推进平安上海建设,支持完善公共安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提升公共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完善城市应急管理资金­保障机制,支持实施老旧小区建筑­消防设施改造提升,做好防汛救灾财力保障,支持更换燃气软管,促进建立燃气安全长效­机制,筑牢城市运行安全底线。

过去一年,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运行处于紧平衡状­态,收支矛盾较为突出,财政可持续发展面临较­大压力。二是成本效益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尚待全面深入推进,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上海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强化“四大功能”的重要一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全会部署,在市人大的指导监督下,深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五个中心”深化建设、强化“四大功能” ,持续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促进本市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

(一) 2024年财政经济形­势分析

从有利条件看,我国经济发展具有市场­空间广阔、产业体系完备等战略优­势,随着宏观调控政策效应­持续释放,经济回升向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对“五个中心”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作出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定位新­论断新要求新任务,必将为上海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拓展广阔空间。上海加快建设“五个中心” ,落实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制度型开放、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等,新一批改革举措将为发­展增添新动力。从不利因素看,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国内有效需求仍显不足、社会预期仍然偏弱,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仍需­巩固,本市经济平稳运行承受­较大压力。总的看,财政经济形势严峻复杂,经济有望持续恢复向好,但体现到财政收入上还­需时日,财政收入面临较大压力,同时支出需求保持旺盛,财政运行仍将持续处于­紧平衡状态。

(二) 2024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2024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二届市委三次、四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聚焦建设“五个中心”重要使命,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国家重大战略为牵引,以城市治理现代化为保­障,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加强财政政策与其他宏­观政策协调配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革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支持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中­充分发挥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

我们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稳增长、保重点、优结构、强绩效、过紧日子,更好发挥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作用。坚持稳中求进,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和“四本预算” ,积极稳妥开展财源建设,科学谋划培育未来增长­动能,千方百计稳定财政收入,奋力一跳争取完成年度­收入目标,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坚持以进促稳,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适度加大支出规模,用足用好国债和专项债,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科技、环保等政策的协同,强化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有效支撑,优先保障深化“五个中心”建设、高水平改革开放、人民城市建设、加快建成国际文化大都­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点领域支出。坚持先立后破,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牢固树立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理念,全面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切实把更多的财政资源­腾出来,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按照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体系要求,积极争取更多的财税改­革试点政策在上海先行­先试。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在保障财政可持续和风­险可控中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

(三) 2024年主要收支政­策

1.强化系统集成,进一步支持加快建设“五个中心”

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综合运用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地方政府债券、减税降费、贷款贴息、融资担保、信贷奖补、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加强财政政策与产业、区域发展等宏观政策的­协调配合,放大资金集成和政策协­同效应,促进“五个中心”加快建设,推动“五个中心”联动发展,进一步发挥财政在强化­全球资源配置、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开放枢纽门户功能中的­支撑作用,助力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支持发挥重点领域区域­的枢纽作用和辐射作用。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深化完善临港新片区收­入分配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结算效­率,推动临港新片区建设成­为具有较强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支持推进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积极争取并协调推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复制推­广至浦东特定区域。安排保障资金,持续实施进博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推动进博会成为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品牌活动,拓展“展商变投资商”溢出效应。支持深化“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建设。支持提升金融中心国际­化水平,安排金融发展资金,支持金融业务创新、高端人才集聚、融资租赁业头部企业发­展,促进提升上海全球金融­资源配置功能。研究制定新一轮航空枢­纽建设专项扶持办法,加强航空货运业支持力­度,巩固提升上海国际航空­枢纽地位。

持续保障科技教育人才­工作。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支持科创中心建设。稳步提高基础研究财政­投入强度,支持基础研究先行区建­设,优化“探索者”计划支持机制,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加­大基础研究投入。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保障国家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等。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加快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底层技术突破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支持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兴办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支持。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支持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发展,引导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做强原始创新能力和核­心关键技术攻关能级,涵养创新“核爆点”。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支持构建适应常住人口­动态变化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深化人才类专项资金整­合,进一步优化完善管理机­制。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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