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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国民政府计划容留10万犹太难民始末
提起二战时期中国人对犹太民族的帮助,大家多会想到当年的上海曾经建立难民收容所,收容了成千上万的犹太难民,使他们免遭被屠戮的命运。实际上,中国人对犹太人的帮助远不止这些,还有一些鲜为人知的事实,那就是国民政府曾经想容留十万犹太人入住中国。但由于种种原因,该项计划并没能付诸实施。笔者根据看到的一些档案资料,把这一计划制定的始末贡献给大家。
孙科的提议:在西南边区给犹太人划定寄居区域
二战时期,欧洲法西斯势力狂盛,犹太民族备受虐待,以德国最为严重。1938年11月,希特勒以其驻法使馆被一名犹太青年袭击为由,掀起了大规模的排犹运动。大批犹太人纷纷从海路逃到中国,上海成了他们的避难所。但当时上海租界地域有限,无法容纳汹涌而至的犹太难民,同时中国也处于战乱当中,如何处理这些犹太难民,成为当时国民政府急需解决的一大难题。1939年3月2日,立法院长孙科在国防最高委员会召开的第一次常务会议上,建议在西南边区划定犹太人寄居区域,以容纳无家可归的犹太难民。对于这一提议,他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的:首先,联合并援助弱小民族是总理遗教所规定的,而对犹太难民的援助正是奉行总理遗教的体现。其次,英国一直对中国的抗战持冷漠态度,对中国援助甚少,通过援助犹太难民,可以增进英国一般民众对中国遭受侵略的同情。而且更有进者,英国的远东政策多取决于它在远东的一些巨商和银行家,而他们又多为犹太人,因而这一政策的实施可以影响英国对中国态度的进一步好转。再次,美国的援犹运动已经引起了全美国民众的注意,这大大影响了美国的援华运动,通过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但能够获得美国民众的好感,更重要的是能够吸引美国注视犹太人的目光而转向中国。最后,犹太人财力丰盈,人才尤多,如果能够获其好感,得到他们的协助,十足对中国有莫大的帮助。实际上,
最主要的还是为抗战前途着想,利用犹太人来增进中国的抗战力量。为此,孙科还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即:在西南边区接近国际路线的地方,划定若干区域为犹太人寄居区域;筹划该区的建设与管理事宜应由中央指定中央及地方长官来负责;应鼓励有声望的犹太领袖来参与该计划,以推进该计划的实施;设立犹太失业技术人员登记机关,尽量介绍其专门人才为后方建设各部门服务。对于孙科的提议,蒋介石裁决为:“原则通过,交行政院筹议进行办法候核。”行政院接到命令后,通过内政、外交、军政、财
政、交通五个部门的讨论,认为对来华的犹太难民的处理应该分为有国籍和无国籍两种。对于有国籍的犹太难民,由于他们保有本国国民之权利与义务,其来华必以某国国民之资格,因而他们的入境手续及入境后的居留地点,可以按照现行条约和惯例办理。而无国籍之犹太人则情形特殊,对待他们也应该特殊处理。对于他们入境前的协助问题,凡是国联的救济机关和世界著名的慈善团体,认为品行端正而确为无国籍的犹太人,中国的驻外使馆可以给予特别的护照,准许他们进入中国国境。但他们首先必须保证入境后遵守中国法律,不做任何政治活动或主义宣传,否则将把他们驱逐出境。对于他们入境后的居留问题,则规定:无国籍之犹太人入境后,应该暂时寄居在中国的通商口岸,不得进入内地。如果他们想加入中国国籍,可以按照中国的现行法律加入中国国籍,入籍后与一般国民享有平等的待遇。同时,对那些入境的无国籍犹太难民还给予职业介绍的帮助。在政府对这一政策讨论方兴未艾之时,中国一民间组织——中国国际联盟同志会于1939年5月26日向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提议“犹太人移民中国意见”。在该意见中,该会本着人道主义和为抗战前途着想的精神,列举了中国援助留难犹太人的好处,其利处与孙科所谈有不谋而合之处。实际上,该会所提意见系根据德籍犹太人白尔克拉斯所提的“移植中欧犹太人来华
之计划”所制定的。
白尔克拉斯计划:移植十万犹太人入住中国
白尔克拉斯系德籍犹太人,实业家,资产达数千马克,由于希特勒的排犹不容于国内而逃到中国上海。他计划把德国境内的30万到50万犹太人移往国外。在对中国进行考察后,他制定了一项向中国移植10万犹太人的计划。该计划的要点
为:移植10万人于中国内地,由中国政府予以保护,与中国公民享有同等的待遇;中国政府应当尽量给予犹太人以就业的机会;每一个犹太人入境,应该向中国当局领许可证,并且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每一个犹太移民于入境前须向指定银行交存50英镑,以备一年之需。1939年6月4日,白尔克拉斯又向国民党秘书长朱家骅致函,对该计划进行了扩充。一是在运输方面,他建议
在移民所交金额中拿出一部分资金购买运货汽车和大客车若干,组成运输公司,以各移民为股东,完成各移民运输任务。二是把移民所缴纳的资金,组成一个合作银行,一部分用于移民食宿问题,一部分用于创办相当的工业。同时白尔克拉斯指出,该计划如能够在中国推行,不仅可以增加中国的外汇收入,而且还能增加中国的国际宣传,对中国的抗战极为有利。针对白尔克拉斯的移民计划,国民政府内部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朱家骅在总结各方面讨论的基础上,认为该移民计划弊利互现。从有利的方面来看,该计划的推行一方面能够增加国际上对中国的同情,特别是世界上犹太人的同情和援助;另一方面该计划能够吸收国际资本,增加中国的外汇收入,同时还能吸收犹太人中的有用人才为中国服务。这些无疑对中国现行抗战是有利的。不利的方面则表现为:首先,犹太人天性聪颖精明,长于经商盈利而欠缺国家民族
观念,如果大规模的犹太人移入中国,恐影响中国的国家民族观念。其次,犹太人不习于农业开发,而善于经商。如果移入中国内地,不仅不利于中国内地的农业开发,反而其经商之精明可能有操纵中国市场之虞。最后,这10万犹太人仍将保有德国之国籍。无论让他们保有原国籍,还是让他们全部加入中国国籍,在管理和外交上都会产生很大的困难。在政府和民间都在讨论犹太人移入中国之时,云南省政府主席龙云向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张群致电,呈请利用犹太人来开垦云南省良田。龙云在电文中指出,云南地广人稀,特别是云南的南防、思普一带尤甚。土地虽然肥沃,但十余里没有人烟,这种良田弃置可惜。如果移民前往开发,则不但交通上大感困难,而且经费上也很艰巨。近来听说有大批犹太人集聚上海,他们知识丰富、财力雄厚,如果让他们开发云南,必能取得很好的效果。张群收到电文后立即向行
政院进行了汇报。
国民政府最后政策的制定
针对孙科的提议、白氏的计划和龙云的要求,国民政府进行了深入的讨论。行政院在1939年7月21日召开了审查会,对孙科的提议通过了三项基本原则。其要点为:无国籍的犹太人才能享受此等待遇,有国籍的犹太人,其待遇应同其他外国人相同;无国籍犹太人入境后,只能寄居在通商口岸,不得杂居内地。无国籍犹太人在通商口岸居住时要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进行主义宣传和反对三民主义。如果想入中国国籍,应该按照中国的现行法律办理。同时,行政院对白氏拟定的各要点也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六点办法。对移民委员会的设立进行了肯定,但规定该委员会不得干预中国的行政,并且还否定了运输公司和合作银行设立的提议。至于龙云请求利用犹太人开垦荒地的要求,应等上列原则及办法核定后,再进行办理。1939年8月1日,行政院提出了第424次会议决议:“每一个犹太人入境,需随身带英金200磅,余照审查意见通过。”至此,容留犹太人的计划告一段落。后来,随着中国战局的失利,大片沿海城市沦陷,已不能容纳大量的犹太难民。特别是日军的封锁及国际交通线的断绝,再加上国民政府自身的困难,根本无力顾及对犹太难民的帮助,最终使这一计划没有能够很好地施行。